檢查整改報告格式范文

時間:2023-03-18 04: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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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整改報告格式

篇1

鹽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市政府法制辦公室:

根據你辦的通知精神,我委對照《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05年度全市三個文明建設綜合先進考核辦法的通知》(鹽辦發[2005]48號)中“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建設考核辦法”的要求,對我委的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設工作進行了認真總結,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1、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為進一步鞏固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我委有針對性地開展了幾項重點工作:一是強化項目管理。根據國家、省企業投資核準辦法,我委起草出臺了《鹽城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辦法》及相關核準目錄、《鹽城市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暫行辦法》,規范企業投資核準和備案工作。開展窗口現場駐點辦公,每周兩個半天,從事項目核準、備案的相關處室工作人員到行政審批窗口現場辦公,縮短工作流程,提高辦事效率。二是加強制度建設。圍繞做好行政執法工作,我委陸續出臺了依法行政規定、行政許可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規定、法制宣傳教育培訓考核暫行規定和政務公開暫行規定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對我委政務公開、行政許可和法制宣傳教育進行規范。三是做好行政復議工作。針對目前發改系統行政復議案件增多的趨勢,我委未雨綢繆加強行政復議應訴的準備工作,加強行政復議法規的學習培訓,處室有一名同志通過省政府法制辦的考核,獲得行政復議資格證書,為行政復議開展打下良好的基礎。

2、開展普法教育宣傳活動。一是總結“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工作。今年是“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的最后一年,我們對五年來我委的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進行了認真的回顧和總結,總結所取得的成績和經驗,形成《市發改委“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工作自查報告》。今年8月還參加了全省“四五”普法工作交流會,匯報和交流我委做法和經驗,一名工作人員被評為全省“四五”普法工作先進人員。二是加強法制教育培訓工作。根據市法制辦的統一部署,組織全委所有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培訓,全部通過考核,取得了較好的學習效果。為迎接《公務員法》的實施,我委專門邀請市委黨校的法律專家對我委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公務員法》專題輔導,并進行了考試,取得了較好的學習效果。三是搞好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我委承擔市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的工作職能,今年《招標投標法》頒布實施五周年,我委圍繞這一主題,在《鹽阜大眾報》上發表文章,總結回顧五年來我市招標投標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展望招標投標前景。報社記者還就《招標投標法》頒布的重要意義、近年來我市招標投標工作所取得的成就、計委在招標投標工作方面職能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方面問題對計委負責人進行專訪。此外,還在市區主要街道和重要場所懸掛標語和條幅,宣傳慶祝《招標投標法》的頒布實施,從而進一步造濃了招標投標工作的氛圍,擴大了我委在招標投標領域的影響。

篇2

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了貫徹落實《*****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2005年開展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藥監***分局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分局領導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精心組織和落實,求真務實穩步推進這次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工作。要有專人負責抓好此項工作。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法進行處理。要將各階段執法檢查的信息和動態及時地上報到市局保化處

二、實施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組織學習培訓。2005年5月17日至6月7日為學習培訓階段。重點做好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工作前期準備工作。

(二)、搞好自查整改。2005年6月8日至6月30日為企業自查整改階段。各生產經營企業要根據藥監***分局制定的保健食品專項整治方案進行自查,對每一個企業的自查必須做好記錄,將自查情況形成檢查報告。

(三)、加強檢查和監督。2005年7月1日至11月10日為檢查和監督階段。這一階段的檢查監督工作,結合我局藥品抽驗工作同步進行,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的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對違規行為按照查處原則給予查處或處罰。檢查的項目和格式按照市局保化處統一印制的格式進行認真填寫和記錄,努力掌握第一手資料,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情況數據信息,為今后保化工作順利開展打下良好的基礎。

篇3

(一)堅持全局人員學法工作常抓不懈,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黨組中心組學習有計劃有步驟。局領導非常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做到領導帶頭,學法先行,精心部署、嚴格要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指導辦公室制定學習培訓計劃,明確領導及審計人員的學法用法內容,認真參加局每周五的學習會,解讀《國家審計準則》、《市審計條例》和《國家審計準則》知識測試,并多次在會上就依法審計工作提出要求。二是全局審計干部學法用法堅持不懈。局里為每個審計干部訂閱了《中國審計》、《審計》、《中國審計報》和《中國財經審計法規選編》等各種法規資料;堅持周五學習制度,積極參加審計署視頻培訓和市審計局舉辦的專題講座,采用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審計法律法規與其他行政法規學習相結合、學習與知識測試相結合的方式,不斷增強審計人員法制意識和法律素養,提高審計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切實做到依法審計,實現審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宗旨。

(二)堅持全方位、多層次的法制宣傳方式,提高法制宣傳效果

一是通過局域網及時法律、法規、規章等學習課件,提高局內信息傳遞效率;開展專題講座、集中培訓、觀看警示教育片、專業法律知識測試、撰寫體會心得等活動,增加宣傳多樣性,并在區政府第23次常務會議上解讀《市審計條例》。二是通過報刊、網站、電視等媒介,進行專題解讀、公告、新聞采集等形式,擴大宣傳范圍,促使社會各界對國家審計的理解、認識、參與和支持;同時,為區紀委機關全體干部和街鎮紀檢干部講解“國家審計基本情況及街鎮審計發現的問題”,為區編辦組織的全區事業單位法人培訓班講解“國家審計基本情況及事業單位審計發現的問題”,為依法審計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三是與宣傳區委區政府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近年來審計工作取得的成效、發揮的作用等有機結合起來,通過審計專報、專題講解、邀請調研等方式,提高宣傳效果,爭取黨委政府對審計工作重視和支持。四是把全區各委辦局財務審計部門、街鎮內審機構作為審計法制宣傳切入口,通過內審人員分組季度例會形式進行審計法律法規規章宣傳,聘用內審人員參與國家審計項目,推動內審人員業務水平提高及對國家審計的認識,今年開展的區綠化市容局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全區30%的內審人員參與了項目。

(三)健全內部規范,強化內部管理

圍繞依法審計,保證和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多年來,我局持續抓緊內部規范建設,隨著新《審計法實施條例》和《國家審計準則》、《市審計條例》的出臺,我局開展多形式相結合的內部管理方式,不斷加強規章制度建設,提高制度執行力。一是制度與規范性格式文本相結合,建立健全內部規范。今年我局建立了《審計文件材料立卷歸檔操作規程》、《依法行政第一責任人制度》、《財務管理規定》、《保密工作暫行規定》等一系列審計業務管理、行政管理制度,并針對現有規章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重新梳理并逐步完善,同時局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規范性格式文本匯編、部門預算執行規范性格式文本匯編,著手制定專項審計(調查)規范性格式文本匯編和審計項目工作流程。二是項目質量檢查與優秀項目評選相結合,加強內部監督。組織開展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內部審核工作,通過對去年完成的每個審計項目的審計程序、計劃、過程等六方面內容的檢查,及時發現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對問題進行了落實整改,有力促進了審計質量的進一步提升。在內部審核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優秀審計項目評選活動,評選結果反映了參評項目在依法審計、規范審計行為、創新審計技術方法等方面取得的明顯進步,在市局2012年度優秀審計項目評選活動中,我局報送的區科委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區水務局工程項目實施情況審計調查項目分獲三等獎和優秀獎。

(四)逐步深化經濟責任審計“五聯合”機制

根據兩辦“規定”和我區《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暫行辦法》要求,今年區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就聯合進點、聯合公示、聯合力量、聯合過程和聯合反饋“五聯合”工作機制作了進一步深化,明確了聯合反饋的操作流程和具體細則,探討經濟責任審計信息共享及整改檢查等事項,確定了經濟責任審計報告送達部門、聯合反饋帶隊領導、聯合反饋的時間、操作流程、通知方式及被審計單位參會人員范圍等事項。

(五)加大審計公開力度,提高審計執法透明度

一是審計公開常態化。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審計工作報告、審計工作報告整改情況報告均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向社會公開,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二是逐步深化審計公開。今年我局確定適時公開部分審計項目結果報告,2012年6月25日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向社會公開“關于本區-年度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審計調查結果公告”,同時根據公開效果來確定下一步審計公開力度。

(六)加強職業道德檢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

結合市審計機關第26次職業道德檢查月活動,由局紀檢、監察和機關黨支部共同組成檢查組,通過發函、走訪等形式檢查審計人員遵守職業道德的情況,檢查結果未發現一例違反職業道德行為。今年我局在開展廉政教育和落實檢查工作的同時,由局長與科室長簽訂了《科室廉政責任書》,明確科長為科室的廉政第一責任人,再由科長和科員簽訂《廉政承諾書》,明確科員對科長負責,實現廉政責任層層落實。

存在的問題

一是審計署8號令的執行上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為審計工作底稿還存在要素不齊全、填列內容不規范,審計組對委托審計的控制情況還不太理想等問題。二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的全面徹底完成尚待完善,審計整改長效機制未能有效建立。對某些問題的整改由于涉及多個單位和部門之間的協調問題等原因,整改的難度及所需時間長,致使有些整改工作無法在審計規定的時間內徹底完成;由于審計整改的時間限制,有些問題只能是承諾性整改,真正看待是否整改尚需采取措施予以跟進,由于審計部門審計任務日益繁重與審計力量的不足矛盾日漸突出,審計跟蹤整改存在困難,需要相關部門后續監督工作的跟進。

篇4

各相關學院:

為切實加強畢業論文(設計)的管理,把誠信意識、規范意識及質量意識建設作為畢業論文(設計)的常態化工作,保證本科人才培養基本質量,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本科畢業論文(設計)(試行)的通知》(教督〔2020〕5號)文件要求,學校現決定開展2021屆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抽檢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學院材料報送

截止時間

材料

備注

答辯前二周

抽檢方案(附答辯安排)

電子文檔上傳論文平臺(文檔審查)

一辯結束一周內

畢業論文

上傳至論文平臺

答辯結束一周內

學院對畢業論文檢查工作報告

電子文檔上傳論文平臺、紙質文檔蓋章簽字后上交

(二)檢查安排

截止時間

任務

內容

2021年4月30日

指導教師自查

任務書、開題報告、文獻綜述、文獻翻譯、論文終稿、指導記錄等材料,嚴格按專業格式要求撰寫(教育部本科畢業論文抽檢重點為選題意義、寫作安排、邏輯構建、專業能力以及學術規范等)

答辯前一周

學院抽查

學院對所有專業按不低于30%進行隨機抽檢,如果存在問題,及時督促指導教師改正

一辯結束一周內

學校檢查

對所有專業進行隨機抽檢督查(如果存在嚴重問題,將問責)

 

二、工作要求

1. 學院要高度重視本科畢業設計(論文)自查工作,將工作任務布置落實到每一位指導教師,明確具體工作要求;

2. 指導教師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所指導的畢業設計(論文)逐項(篇)做好自查工作,對存在的問題認真做好完善整改工作,嚴格控制文字復制比不超過30%;

3. 學院要組織專家做好抽查工作,每個專業隨機抽查比例不低于30%,對于抽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舉一反三督促指導教師做好整改工作;

4. 學校將在指導教師自查和學院抽查基礎上,組織校教學督導委員會成員進行抽檢,對自查、抽查中“存在問題畢業論文”的指導教師,以及存在較多問題的學院,學校在校內通報,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三、其他

 2021年5月底前,學院應完成自查、抽查及整改工作報告,并將相關情況以電子文檔上傳至論文平臺(文檔審查),紙質文檔簽字蓋章后上交至教務部。

 

聯系人:章辰飛    電話:88222561    短號:665772

 

附件:《教育部關于印發《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辦法(試行)》的通知》(教督〔2020〕5號)

 

 

 

 

     

                                          教  務  部

篇5

雙溝鎮人民政府:

根據《襄州區校外培訓機構集中聯合執法工作方案》(襄州政辦函[2019]

46號)和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區教育局《襄州區開展“五項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及區領導要求:每月開展校外培訓機構聯合執法。

具體聯合執法內容:一是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二是舞蹈、繪畫、跆拳道等藝術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需取得營業執照,并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內注明有藝術體育培訓,則停辦限期整改;三是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需取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法人登記證),否則停辦限期整改;四是對整改仍然達不到標準的校外培訓機構,通過聯合執法,依法依規予以取締;五是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嚴格執行校外培訓機構結束時間不得晩于20:30,不得布置任何形式家庭作業。五是校外培訓機構服務合同的檢查。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

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目前,雙溝鎮轄區共19家校外培訓機構,僅有1家取得辦學許可證。為切實保障受教育者合法權益,著力整治校外培訓機構亂象,促進全鎮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特請示雙溝鎮人民政府,近日開展由雙溝鎮人民政府牽頭,雙溝鎮中心學校、鎮綜治辦、公安、交警隊、食藥、工商、城管、社區等有關職能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

妥否,請批示。

篇6

【關鍵詞】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金融保險業

內控自評是一種為了保證組織既定目標的更好實現,由企業自上到下、全員參與,依據一定標準,運用風險分析的方法,對本企業所設計的內控合理性以及內控實施的有效性(即內控的效率和效果)進行全面評價,并針對發現的問題及缺陷提出相應改進方案的過程。

一、我國金融保險業上市公司內控自評報告分析

(一)樣本公司的選擇

目前,我國上市的保險公司共有四家,中國平安、中國人壽、中國太保、新華人壽。本文將以四家A股上市保險公司2011年和2012年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為分析對象。除新華人壽為2011年上市外,其他三家公司2008至2012年報中均有獨立的內控自評報告。

(二)樣本公司內控自評報告分析

1.報告的范圍、主體和時間

首先,從范圍看,樣本公司均從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等五要素對本企業內控進行評價,但披露詳細程度不同。除新華人壽對每一要素的披露較為詳細外。中國人壽、中國平安和中國太保僅有籠統概括,并沒有分類的詳細說明。其次,從主體看,樣本公司的報告主體均是公司的董事會。最后,時間方面,樣本公司在評價報告中都明確說明評價的時間為年度1月1日起至報告期末。

2.評價報告的主要內容

(1)董事會內控責任聲明

樣本公司在評價報告中都做了關于董事會內控的責任聲明,如: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內控自評的依據

樣本公司除依據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以及保監會《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財會〔2008〕7號)及《關于印發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財會〔2010〕11號),保監會《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保監發〔2010〕69號)等內控相關規定外,還結合自己的具體規定對內控狀況開展自評,如《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審計評價辦法》,《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評價手冊(試行)》以及《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評估辦法》規定的程序。中國人壽還執行了薩班斯法案404條款;而新華人壽在2012年全面推進《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實施工作,正式了統一的內控評價手冊,更新了內控實務手冊。

(3)內控自評的程序和方法

樣本公司基本都遵循了評價依據所規定的程序,包括:制定年度內控評價方案、組織成立各級內控工作評價組、實施現場評價工作、識別認定缺陷、編制年度內控評價報告等。但在評價過程中所用方法不盡相同。中國平安和中國太保類似,都建立了內控自查和內控稽核獨立評價流程。中國平安通過加強項目管理、過程管理、質量復核,固化項目方法和程序,對評價結果分類等,規范工作的開展。通過內控系統完成內控評價的發起、測試、匯總、復核、審批、整改追蹤、結果分析等工作,整體工作流程及底稿通過該系統實現。管理層自評工作分計劃、主數據更新、自評測試以及整改匯報四個階段進行。內控稽核獨立評價分審閱管理層自評結果、獨立測試、整改匯報及報告四個階段開展。中國太保通過明確評價方式、頻率、覆蓋面、方法和程序、評價結果分類等內容,對工作的開展進行規范,使內控評價結果更符合企業內控基本規范的要求。自查和評價過程中,采用了個別訪談、調查問卷、專題討論、穿行測試、實地查驗、抽樣和比較分析等適當方法,廣泛收集公司內控設計和運行是否有效的證據。中國人壽在評價過程中,采用訪談、穿行測試、控制測試等方法,采取建立樣本庫并從中抽樣的方式執行內控評估,檢驗公司內控的有效性。為確保內控評估工作的效率效果,總公司每年初開展內控評估試點工作,選擇一家省級分公司,通過研討修訂及實地驗證的方式對上年度內控評估模板進行修訂,各級公司根據修訂后的模板執行本年度內控評估工作。上述模板明確了樣本庫要求、抽樣要求以及評價步驟、關注要點。此外,為確保抽樣的準確性,公司建立了統一的抽樣平臺并下發隨機抽樣工具。新華人壽綜合運用訪談、詢問、觀察、檢查等方法,收集公司內控設計和執行是否有效的證據,對公司內控設計和執行的有效性進行評價測試,包括穿行和控制測試,填寫評價工作底稿,分析、識別內控缺陷,經最終確認得出評價結果。針對發現的內控缺陷制定相應整改計劃或方案并推動后續整改工作。

(4)內控缺陷的認定與披露

樣本公司均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中關于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內控缺陷認定標準,結合多種因素,研究確定了適用本公司的內控缺陷具體認定標準。中國平安2011年的內控自評報告,披露了與非財務報告相關的內控缺陷情況均為一般缺陷,可能導致的風險均在可控范圍內,對公司財務報告目標的實現不構成實質性影響,并且已認真落實整改;2012年則披露不存在重大缺陷。新華人壽在評價報告中披露公司未發現重大缺陷,指出了一些其他缺陷,并制定詳細整改措施;在2012年的評價報告中還包括了對上年度已發現缺陷的改善情況。中國人壽在2012年簡單披露公司未發現報告期內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并未對詳細情況或一般缺陷做出說明。但中國人壽2011年度的報告和中國太保的內控自評報告中并未披露內控是否存在缺陷。

(5)董事會簽章

內控報告的責任主體為董事會,其應在經會議通過后的評價報告上簽章,表明對內控報告的可靠性負責。樣本公司的報告首頁均有董事會簽章。

3.披露格式

規范的報告格式,有利于信息使用者進行搜集、分析和比較。經過2007年到2012年的發展,四家樣本公司披露格式不斷完善。新華人壽的內控評價報告最為詳細、合理,總共分為八個部分,一總體情況、二評價依據、三評估范圍、四評價程序和方法、五基本情況、六缺陷及認定情況、七缺陷整改措施、八內控有效性結論。中國人壽較為詳細,分為七部分,一董事會聲明、二內控建設工作情況、三總體情況、四評估范圍、五程序和方法、六缺陷及認定、七整改情況。中國平安的內控自評各部分為,一整體情況、二評估范圍、三評價方法和程序、四缺陷認定標準、五有效性結論,不像新華人壽和中國人壽內容詳細、分類具體。而中國太保兩年的內控評價報告過于簡單,第一部分為總體情況,第二部分為評價程序和方法,其中寫到了缺陷認定標準。

(三)樣本公司內控自評報告存在的問題

我國對金融、證券、保險業企業內控信息披露的要求比一般公司更為嚴格,其內控自評報告理應披露得更為規范、具體。但通過上述分析發現,當前我國上市保險公司內控自評報告還存在諸多問題。

1.披露主體缺失。使得內控自評報告無法確認責任歸屬,或無法保證內控按相應規范有效地設計實施。雖然,中國人壽和中國平安明確披露主體為董事會,但缺乏對內控設計及其運行的概括性描述和評價,基本是宣傳自身內控建設的成績,很少指出內控中尚存的缺陷或需改進之處。

2.公司只披露有效的內控措施,對無效的或有缺陷的避重就輕,不披露或者少披露。

3.報告格式不規范,缺乏統一性。內控自評報告多采取“作文式”,報告內容缺乏條理和重點,影響信息使用者的使用。

4.信息量差異較大。如,新華人壽披露的內容較多,中國人壽、中國平安次之,中國太保披露的內容最少。

二、完善的建議

應從內控自評報告的范圍、內容和形式等方面加以完善。

1.報告范圍。當前面臨的問題是內控自評報告披露范圍是僅限于會計控制,還是應擴展到內控的各個環節。我國證監會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中的對此的提法與五部委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提法存在差異,必將導致各企業披露的不統一。建議將披露范圍限定在與財務報告有關的內控方面。

2.報告內容。應至少包括以下四方面:(1)明確董事會和管理當局對內控及出具內控自評報告的責任。(2)企業內控情況的簡要描述。(3)對企業的內控制度設計是否健全、執行是否有效的說明,其中須包括內控是否有效的結論(下轉第23頁)(上接第20頁)性意見。如企業內控在某些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應進行披露,并專項說明擬采取的糾正措施,同時保證除了已披露的重大缺陷外,不存在其他重大缺陷。(4)對所依據的內控標準或規則框架進行說明。

3.報告形式。證監會應對內控自評報告的形式做出規定,以便信息使用者進行搜集、分析和比較。

4.披露形式。強制披露與自愿披露相結合。在強制性披露發揮監管的同時,也應對自愿性披露給出指南,以引導上市公司披露。并不斷完善市場環境,給上市公司進行自愿披露提供動力。這樣既可提高內控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也可以引導企業將內控作為自律要求。

5.明確法律后果。在相關規范中明確違反規則將導致的法律后果,為處罰提供法律依據。

6.建立質量評價指標體系。以便據此對上市公司的內控自評報告評分,每年對外公布一次評價結果。以幫助投資者解讀內控自評報告,促使上市公司不斷提高報告的質量。

參考文獻

[1]趙愛玲.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評價與報告體系的構建[J].財經理論與實踐,2009,

篇7

針對實際,研究制定“一二三四五”總體工作思路,即:提出了“創新方式、加強力度、擴大范圍、保證效果”的稽核工作理念;堅持監督與服務并重;推行對稽核直接對象、業務管理部門、稽核人員的三重嚴格問責;構建“監事會稽核審計部稽核大隊稽核人員”的四級責任控制網絡;建立一線員工的自我監督、分社主任的實時監督、信用社主任的直接監督、業務科室的職能監督、稽核審計部門的再監督的五級監督防范體系。

二、完善稽核工作制度

先后制定并下發了《稽核項目質量管理辦法》、《稽核現場檢查辦法》、《稽核人員道德準則》、《稽核員后續教育辦法》、《內部稽核章程》、《稽核員目標考核辦法》、《稽核員人盯社管理模式》、《工作人員行為失范監察制度》、《干部職工廉政誡勉談話制度》、《xx年稽核人員目標考核辦法》等10余個規范性制度文件,有力推進了稽核工作制度化、稽核操作流程化進程。

三、創新稽核手段

一是建立了稽核承諾制。每次開展稽核工作,被稽核單位均要對稽核事項作出書面承諾,明確雙方職責,維護稽核的嚴肅性。全年收到書面承諾書378份。二是建立稽核整改回復制。做到查處與整改并重,對稽核檢查發現的問題要求在10個工作日內提交整改報告,有效地控制了違規問題“前清后欠”,屢查屢犯的現象。全年收到稽核整改報告96份。三是建立管理建議書發送制度。對稽核發現的重大問題,以監事會名義向職能部門發送管理建議書24份,進行風險提示,提高了管理的針對性和管理效能。四是建立稽核工作例會制度。將每月第一周星期二定為稽核工作例會日,以此為平臺,定期聽取稽核人員工作匯報,總結經驗,分析問題,提出建議。并在每月主任工作會上通報稽核未整改事項,要求主任當場作出口頭說明。全年召開稽核例會12次。四是規范稽核處罰程序。為使稽核人員充分履行查處職責,全面反映暴露問題,將稽核人員發現的問題提交工作例會進行研究,采用統一處罰尺度,以“稽察通報”形式將處理結果向全轄通報。全年共編發“稽察通報”12期五是規范稽核載體。為提高稽核人員工作效率,為每名稽核人員配備電腦筆記本,統一制作并使用規范化的稽核工作底稿、取證記錄、資料調閱清單、稽核處罰通知書、發現問題移交書、稽核整改通知書等,達到了稽核工作文本的格式化、規范化、標準化。六是創辦“信合稽察簡報”。該簡報全年編發12期,設置了稽核工作動態、稽核工作探索、稽核工作專題報道、業務輔導、稽(!)核風險提示等欄目,針對業務風險點進行了剖析、規范、引導和提示,豐富了員工的業務知識,有效地規范了操作行為。并以公文方式發表金融信息9篇、金融調研3篇,被多家媒體采用。

四、設計業務操作監管流程

為盡量減少業務操作風險發生,在3月組織編寫了“農村信用社業務規范化操作監管流程”一書,并印發到每位員工手中。該書編印后,得到四川省聯社高度評價和肯定,在該書基礎上,經省聯社完善改編后的《四川省農村信用社業務流程合規操作手冊》一書已正式出版,并在全省農村信用社推廣實施,成為指導全省農村信用社業務規范化操作的范本。

篇8

關鍵詞:新常態;內部審計;實踐;思考

隨著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如何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努力創建國資監管新模式的探索也愈加緊迫。金華市國資委受市政府委托,對市政府授權國有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對加強內部審計工作進行了一些研究與嘗試。

一、內部審計工作與社會經濟發展緊密相連

(一)內部審計工作與當時的社會經濟發展現狀緊密相關

2010年底前,社會經濟發展處于快速增長期的末期,企業經濟增長屬于外部擴張式、外延式增長,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重點更多偏向影響企業外部經營規模擴張的因素。

2011年-2014年,企業經營發展關注的重點與目標轉向了內部擴張式,通過各項管理手段降本增效,提升增長質量,相應地,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重點更多的是偏向影響降低企業成本費用、經營風險的因素。

2015年以后,社會經濟發展開始進入新常態,經濟增長速度有所放緩,經營風險有所增加,企業經營發展關注的焦點轉向加強企業內部管理規范,尤其是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有效性,執行有關規定的情況等。相應地,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重點是企業內部管理的規范性評價。

(二)金華市國資委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情況及存在的不足

2007年底,金華市國資委從市財政局正式脫鉤,作為市政府特設機構,對市政府授權市國資委的市屬國有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成立之初,金華市國資委內部審計工作主要是通過查閱企業自行委托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資料為主,以審計報告中披露的事項為線索,查找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風險,并結合定期或不定期的財務專項檢查。此時開展的內部審計工作可以為確定企業資源整合方案提供決策參考作用。但是由于年度財務報告由企業自行委托,難免會存在中介機構為維護客戶關系而應企業要求不完整披露有關事項的風險,客觀性受到了影響,市國資委因未能完全掌握企業實際情況而在決策時容易產生偏差。

為進一步保證社會中介機構的獨立性和客觀性,按照國務院、浙江省政府和金華市政府工作部署,從2011年開始在金華市國資委監管企業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中單獨安排一部分資金專項用于市屬國有企業年度財務報表審計費用支出。為進一步保證審計工作質量,2012年4月,金華市國資委通過公開招標,建立了社會中介審計機構庫,以三年為期,到期重新招標。由市國資委直接委托中介機構對市屬企業進行審計,保證了審計工作的客觀性,并且在審計過程中建立了與審計人員直接溝通機制,有利于市國資委深入了解企業實際經營情況,這一段期間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載體為企業年度財務報告、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及工資總額執行情況審計報告,輔之以管理建議書的形式。同時要求企業根據管理建議書中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由于部分資產涉及歷史遺留問題,僅憑企業自身難以解決,因此該類問題久拖未決,嚴重的已影響到企業持續經營。整改反饋也僅是通過企業上報的審計整改報告來體現,未對審計整改再監督,內部審計工作質量與效果也打了折扣。此外,由于分年度財務報告審計、工資總額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次數至少兩次,增加了企業應付審計工作的壓力。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審計工作由不同處室分別布置,審計人員往往不是同一批人,加上審計時溝通不暢,造成各項指標數據不一致,對制定國有資產監管決策和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帶來了不良影響。

2015年以來,金華市國資委根據企業現狀及監管需要,對審計模式進行了調整,年度財務報告由企業自行委托審計并支付審計費用,將經濟責任審計、工資總額審計及其他需要了解掌握的審計內容整合至財務專項審計,審計時間安排在企業完成自行委托年度財務報表審計結束后,一般從3月初開始,至4月底出具正式審計報告。一方面對企業自行委托的年度財務報表數據進行復核,另一方面又得到了需要的數據信息,這對金華市國資委加強下屬國有企業審計監督帶來了積極意義。

二、經濟新常態下內部審計制度與模式的創建

(一)內部審計制度聯動機制的建立

為提高審計效率,加強數據口徑一致性及利用率,金華市國資委建立了一套內部審計制度聯動機制。一是建立審計內部聯動機制。由營運監控與統計評價處牽頭,整合產權管理與業績考核處、企業改革與發展處、機關黨委等審計需求,以文字或表格的形式統一數據口徑。二是提高審計過程參與度,建立與主審人員溝通機制。每次審計工作開始前制定審計工作方案,由市國資委有關處室人員擔任審計組組長,負責審計總體事項協調與溝通工作。社會中介機構委派的注冊會計師擔任主審人員,由其負責具體的審計實施過程。三是建立審計組與企業書面溝通機制。由審計組將未能合理確定或有異議的審計事項以簽證單的形式書面反饋至企業,由企業書面反饋至審計組,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審計報告初稿后,書面征求企業意見,以盡量做到審計留痕,增強審計結論的可靠性與客觀性。四是建立審計組與市國資委審計匯報溝通機制。各審計組在完成外勤與資料整理之后,由市國資委相關處室負責人及委領導聽取各審計組審計情況匯報,及時回復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或重大事項。五是建立審計溝通交流群。為方便審計溝通交流,建立了交流群。借此,各審計人員可及時了解審計要求,交流審計中發現的普遍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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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強化項目管理。緊緊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反復征求各級各部門意見,確定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并將全年審計項目計劃以市政府文件印發。加強審計項目管理,對下達的計劃項目,建立了應審項目庫。對原有的審計文書進行了清理,全面啟用新審計文書格式。對不符合規定的審計通知書和審計送達回執進行了修訂,新增了《市審計局審計整改檢查通知書》和《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辦書》。

二是強化現場審計。市局出臺9項加強審計現場管理制度,分別從審計前調查、審計項目現場協調管理、審計項目現場總結以及審計項目進度控制等方面規范現場管理。縣審計局結合省廳審計管理制度試點,制定了貫徹落實的實施意見。鳳翔縣審計局強化審計現場管理,堅持把好“程序、取證、處理、復核”四關。麟游縣加強項目實施管理,制定操作流程,統一工作標準。千陽縣審計局實施多項管理規程,加強業務流程控制,保障審計項目有序實施。

三是強化復核把關。要求審理人員對每個項目從審計程序到審計文書逐項審理,填寫項目審理工作記錄,出具項目審理意見書,變以前完善檔案程序性復核為對整個審計項目全程實質性審理。加強內部層層把關,對簡單項目法規審理科室審核,直接出具項目審理意見書;對項目較大,問題比較復雜,經科務會研究后,報請分管局長審核,并簽署意見,出具項目審理意見書。對發現的共性問題,提出規范要求,書面下發《審計項目審理情況通報》,增強審理意見落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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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規范省級儲備糧庫存管理,確保省級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根據《安徽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省級儲備糧各級管理機構和省級儲備糧承儲單位。

第三條省級儲備糧庫存管理的總體目標是帳實相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和省政府急需時調動方便。

第四條省級儲備糧庫存管理的總體要求是:“一符”、“三專”、“四落實”。“一符”是指“帳實相符”,“三專”是指“專倉儲存、專人保管、專帳記載”,“四落實”是指“數量落實、質量落實、品種落實、地點落實”。

第五條省級儲備糧庫存管理的主要內容有:庫點管理、出入庫管理、帳卡牌管理、臺帳管理、安全保管、質量管理、離任交接管理。

第二章庫點管理

第六條省級儲備糧庫點布局的原則:重點分布在糧食主產區、主銷區交通(鐵路、水路)沿線、輪換方便的地區。

第七條省級儲備糧實行指定庫點和倉房儲存。儲存庫點承儲資格由省糧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并征求省農業發展銀行同意后,予以確定。每點儲存量原則上不低于5000噸。

第八條省級儲備糧必須實行專倉儲存,不得與其他糧混存。

第九條儲存庫點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如確需調整,須報省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三章出入庫管理

第十條省級儲備糧的出入庫(收購、調入、調出、銷售等)要以省糧食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和《安徽省省級儲備糧出(入)庫通知書》(格式見附件一)為準。

第十一條承儲單位在接到有省糧食行政主管部門字號的《安徽省省級儲備糧出(入)庫通知書》后,方可按要求組織出(入)庫。

第十二條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應付緊急突發事件急需動用省級儲備糧時,憑省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明傳電報出庫,然后補開《安徽省省級儲備糧出(入)庫通知書》。

第十三條接收、發運儲備糧的單位,應按通知書要求的期限,如實填寫儲備糧實際完成出入庫的品種、數量,及時報送上級管理機構匯總報省糧食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四條推陳儲新出入庫手續,根據省糧食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輪換計劃文件辦理。

第十五條對于不符合上述出庫手續,而要求辦理省級儲備糧出庫的,承儲單位和保管員有權利、有責任拒絕,并可越級報告。

第四章帳卡牌管理

第十六條承儲單位要做到倉外有專牌,倉內有專卡,儲糧有專帳。帳、卡、牌的格式全省統一,由省糧食局統一制作。

第十七條省級儲備糧專倉儲存,倉外專牌用“SC”標識。

第十八條《儲備糧油專卡》(規范格式見附件二)一式五份,倉內懸掛一份(懸掛在庫房右大門正中位置),儲糧單位掌握一份,省、市、縣糧食行政主管部門各保存一份。專卡要根據倉房調整、推陳儲新、定期檢測的情況及時記錄、變更和報送。變更后舊卡要由承儲單位存檔備查。

第十九條儲備糧專帳由省、市、縣糧食行政主管部門和承儲單位逐級按照《省級儲備糧專帳》(見附件三)格式建立和管理。

第五章臺帳管理

第二十條各級管理機構和承儲單位要按照省糧食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建立庫存實物臺帳,與儲備糧專卡一一對應,與本單位統計帳、財務帳相符。庫存實物臺帳格式由省糧食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發。

第二十一條承儲單位要將所儲省級儲備糧每個貨位數量、質量、品種和儲存時間等如實填寫到庫存實物臺帳上,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向市、縣糧食行政主管部門報送上季度的庫存實物臺帳。有變更時要隨時報送。

第二十二條各級管理機構要通過實物臺帳,直接掌握轄區內各承儲單位所儲省級儲備糧每個貨位的情況。各市糧食行政主管部門要于每季度第一個月15日以前向省糧食行政主管部門傳送上季度的庫存實物臺帳。

第六章安全保管

第二十三條各級管理機構和承儲單位都要有專職人員負責省級儲備糧安全保管。保管人員要經過保管員技術等級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實行定崗位、定責任、定獎懲管理。

第二十四條省級儲備糧必須儲存在質量完好的標準倉房,不得用簡易倉房或露天儲存。要配備消防和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規定、質量完好的糧情、品質檢測儀器設備。

第二十五條儲備糧保管要采用“雙低儲藏”、機械通風和計算機糧情檢測系統等科學保糧技術。倉儲管理要常年達到“無蟲害、無變質、無鼠雀、無事故”。

第二十六條儲存期間,保管員要嚴格按照《糧油儲藏技術規范》的要求,定期檢查安全防火、糧溫、害蟲等情況,認真做好糧情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保管組長和糧庫主任匯報。糧庫主任每月至少檢查1-2次糧情,并在糧情檢查記錄簿上簽署意見。

第七章質量管理

第二十七條省級儲備糧收購入庫質量必須是國家標準中等以上質量的新糧,并符合糧油食品衛生標準。

第二十八條在正常規定儲存年限內要始終保持糧食品質良好,不得降為不宜存和陳化糧,自然損耗不超過0.2%的標準。

第二十九條省級儲備糧入庫(收購、調入、輪換)后,即對其質量等級和品質進行全面化驗,將存放地點、品種、數量、等級、水分、雜質、容重等檢測結果和生產年度、入庫時間等原始數據準確填入《儲備糧專卡》。儲存期間,每年進行一次質量等級和品質控制指標的全面檢測,并詳細填寫《儲備糧專卡》。

第三十條儲備糧品質指標接近控制指標的,承儲單位要提前縣、市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告。設區的市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報告后要盡快研究并提出處理意見,經省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八章離任交接管理

第三十一條各級管理機構和承儲省級儲備糧單位的管理人員(包括各級管理機構的主要負責人和主管負責人、糧庫主任和主管負責人、保管人員)都要在離任時對省級儲備糧庫存進行交接。交接內容包括帳、卡和實物。交接手續包括清查帳目、清查實物,對清查出的帳實差數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二條經考核,對認真執行本辦法、庫存管理規范、工作出色的承儲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三條經檢查,管理機構和承儲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管理權限由省糧食局或市縣糧食局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警告,并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經整改仍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取消承儲單位承儲資格:

(一)未做到專倉儲存、專人保管,未按要求建立專帳、專卡、專牌和庫存實物臺帳;

(二)未按規定程序,擅自改變儲存庫點和專倉的;

(三)出入庫手續不齊全而安排出入庫的;

(四)入庫糧食質量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未按規定時間檢測糧食品質的;

(五)承儲省級儲備糧的倉房條件不符合要求的;檢測設備、儀器不齊備或發生故障不及時修理而影響糧情檢測的;

(六)未采取科學保糧措施的;

(七)未按要求檢查糧情或糧情檢查記錄不全以及偽造記錄的;

(八)倉儲管理達不到《四無糧倉》標準的;

(九)未按規定定期向上級管理機構報告糧食儲存、質量情況以及出現重大問題不及時報告的;

(十)庫存管理責任人未按規定辦理離任交接手續的。

第三十四條經檢查,管理機構和承儲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管理權限由省或市、縣糧食行政主管部門對有關責任人追究經濟責任,責成其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對其中造成較大損失或情節較重的,要追究責任并向全省通報:

(一)因管理不善,發生壞糧,造成損失的;

(二)未按規定及時推陳儲新,造成儲備糧品質劣變的;

(三)發生自然災害時,搶救不力造成損失較大的。

第三十五條凡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省級糧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非法所得或套取財政補貼的,責令其全額退還上繳省財政,并依據法定程序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對其他直接責任人給予警告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擅自動用、挪用省級儲備糧的;

(二)虛報、瞞報、拒報庫存的;

(三)擅自改換儲備糧品種、質量等級的;

(四)隱瞞有關事實、拒絕檢查或對檢舉人打擊報復的。

第三十六條各級管理機構,未按本辦法規定行使監管職責,或監管不力、知情不報,而造成庫存管理發生上述問題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