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工作方案范文

時間:2023-03-26 10: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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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工作方案

篇1

成立由鎮分管領導任組長,紀檢,醫院、公共衛生等部門相關人員為成員的魏橋鎮鄉村醫生調查摸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鎮鄉村醫生調查摸底工作的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醫院院長任辦公室主任,明確責任科室分工,抽調了解鄉村醫生管理情況、業務熟練的人員組成工作小組,落實工作人員責任,誰查證,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確保調查摸底工作按時完成。

二、宣傳發動

對鄉村醫生進行調查摸底是一項十分敏感、政策性很強的工作,事關社會穩定的大局。要召開專門工作會議,層層安排,做好摸底對象的宣傳告知工作。通過在村務公開欄張貼通知、發放明白紙、鄉村醫生以及親友相互告知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鄉村醫生調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意義,使廣大鄉村醫生了解政策,積極支持,做到鎮不漏村,村不漏人。要加強對工作人員業務培訓,使他們掌握好政策,熟悉工作流程,順利完成任務。

三、調查摸底范圍

本次調查摸底針對以下兩類人員:

(一)在崗鄉村醫生。指目前在村衛生室崗位工作,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證書,在衛生行政部門注冊并獲得相關執業許可的鄉村醫生;在村衛生室工作、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許可證書》、在衛生行政部門注冊并獲得執業許可的護理人員納入本次調查摸底范圍。

(二)離崗鄉村醫生。指現為我縣戶籍,曾在村衛生室崗位工作,且離崗后沒有再被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錄用的人員。須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注冊登記或持有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認可的曾在村衛生室崗位工作的證明材料;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證書,在衛生行政部門注冊并獲得許可且具有鄉村醫生實際工作經歷。

原為我縣戶籍現已經遷出我縣的,已經去世的,因違反國家政策法規或者刑事犯罪被辭退、解聘、開除的鄉村醫生不列入本次調查摸底范圍。

四、調查摸底步驟

(一)鎮街登記。符合條件的人員到村委會開具證明信,本人或其委托人持村委會證明信和身份證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鎮街鄉村醫生調查摸底工作小組領取并填寫有關調查摸底表格,進行登記。在崗鄉村醫生由鎮街衛生院統一組織登記。登記時需提供能夠證明本人曾是鄉村醫生身份和曾在村衛生室崗位工作的原始物證材料;原始物證材料不足的,需提供3人(包含3人)以上簽字確認的登記人曾在村衛生室崗位工作的證明材料。登記時本人須公開承諾:所提交的證明材料和信息,真實無誤、無虛假行為,如有不實,個人承擔一切后果,由本人簽名并按手印。

離崗鄉村醫生所需材料:

1、省離崗鄉村醫生調查摸底登記表。

2、村委會證明信。

3、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個人簽名此件與原件相符)。

4、縣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鄉村醫生證書、赤腳醫生證書、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等從事鄉村醫生工作的相關材料)。

5、離崗鄉村醫生不能提供原始物證材料的,需提供3人(含3人)以上簽字確認的證明材料,證實在村衛生室執業時間、離崗時間。證明人須具備的條件:①同期在職的鎮街衛生院工作人員;②同期的村委干部、老黨員或從事鄉村醫生工作的人員(該人員要有原始物證材料,否則不能互相證明);③原籍為鄉村醫生執業地點且熟悉該鄉村醫生從業經歷的行政事業公職人員。

在崗鄉村醫生所需材料:

1、省在崗鄉村醫生調查摸底登記表。

2、村委會證明信。

3、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個人簽名此件與原件相符)。

4、縣級衛生行政頒發的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鄉村醫生證書、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從事鄉村醫生工作的相關材料)。

5、鎮街衛生院開具的在崗證明。

(二)查證階段。鎮鄉村醫生調查摸底工作小組負責對原始物證材料和有關證明文件查驗核實并復印、照相,立卷入檔,一人一卷。對人證、物證材料進行調查、初審,核實申請人是否因違反國家政策或者刑事犯罪被辭退、解聘、開除的,查證材料核實準確后,鄉村醫生調查摸底工作小組組長簽字確認。離崗鄉村醫生因戶籍變動造成原執業地點和現戶籍不在同一鎮街和不在同一縣的,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協調原執業地點縣和鎮街配合進行查證。

(三)匯總公示。鎮鄉村醫生調查摸底工作小組將本轄區內的查證匯總信息在各村村務公開欄、鎮政務公開欄分別公示10天。公示內容包括鄉村醫生姓名、性別、年齡、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編號、現工作衛生室(原工作衛生室)名稱、開始從業時間、最后退出村衛生室時間、累計從業年限(具體到月)等相關內容。對公示期間群眾的舉報和疑問,工作小組要及時進行公開補充調查取證,完善相關資料,查處弄虛作假現象。公示結束后,應由村民代表和村兩委干部共10人簽字確認本村公示結果。簽字確認文件和公示照片由鎮鄉村醫生調查摸底工作小組留存備查。

(四)鎮街確認。鎮鄉村醫生調查摸底工作小組要將本次調查摸底的所有材料專門整理建檔留存。調查公示結束后,將審核確認的登記人資料,按照匯總上報的有關要求整理匯總,經鎮鄉村醫生調查摸底工作小組負責人簽字確認,加蓋公章,上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

(五)縣級復審。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對鎮街上報的材料進行逐人復審,對證明材料存在問題的進一步調查、取證、核實,確定復審認定結果,同時在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政務公開欄、各鎮街政務公開欄、各村村務公開欄再次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進行信息錄入工作。

篇2

更新市種植業面源污染調查數據庫,全面掌握2014年度全市各類種植業源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流失)的數量、地區分布和排放去向等情況,分析我市種植業面源污染動態變化,為全市種植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提供支撐。

二、調查對象

2014年度全市種植業面源污染調查包括十二縣、五城區農業種植生產主要措施、環節。

三、調查方法

2014年全市種植業面源污染調查以全面清查與典型調查為手段,在全面采集全市農業縣(區)種植業源的相關數據的基礎上,依托2012年度篩選確定的典型縣(區)、典型地塊開展實地調查工作,建立全市種植業面源污染長期定位調查網絡。

(一)全面清查

以真實、客觀、全面為原則,以縣級行政單元為基本清查單位。清查內容包括市17個縣(區)的耕地面積、園地面積、主要種植模式名稱及面積、地膜用量、地膜覆蓋面積和地膜回收利用情況等。各縣(區)須填報《種植業基本情況清查表》。

(二)典型調查

1、典型縣(區)選取

突出代表性、典型性、集中性原則,按照縣級數量與規模,選取以種植為主的縣(區)作為典型調查縣,原則上與2014年度調查情況一致,龍勝縣確定為我市典型調查縣,調查任務見附表2。

2、典型種植地塊調查

2014年度典型地塊調查全區共涉及22類種植模式、800個典型地塊。我市在選取的典型縣中篩選150個典型地塊,依據種植業源調查表附表2種植業源調查任務分配表。典型地塊調查內容與2012年度一致,包括典型地塊位置、面積、種植模式、覆膜情況、全年作物施肥狀況等。負責縣(區)根據典型調查結果,每一地塊填報一份《典型地塊調查表》(附表3)。

(三)、調查年限

本次調查年限為2013年9月30日~2014年9月30日。

(四)、時間進度安排

2014年6月20日制定并下發市種植業源污染調查工作方案;

2014年6月20日起,各縣(區)組織開展清查,填報種植業基本情況清查表;市級單位負責督促有典型調查任務的縣(區)開展典型地塊調查,填報典型地塊調查表。

2014年9月15日前各縣(區)上報所轄種植業基本情況清查表和典型地塊調查表,由市級單位進行審核。

篇3

一、目的

城鎮土地調查是對城鎮范圍內的土地開展大比例尺調查。我縣城鎮土地調查采用比例尺為1:500,依據城鎮地籍調查技術規程,充分利用我縣已有地籍調查成果,查清縣城建制鎮內部建設用地的使用權狀況,查實城鎮內部每宗土地的位置、面積、界址、權屬、用途等。通過匯總分析,掌握工業用地、基礎設施用地、金融商業服務用地、房地產用地、開發園區用地等土地利用狀況。

二、權屬調查的步驟、方法

1、宣傳發動(2011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

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以及通告、會議形式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爭取城鎮規劃區人民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為城鎮土地調查工作的順利完成奠定良好的基礎。在搞好宣傳的同時,抽調原則性強、業務熟的同志開展培訓,以盡快掌握權屬調查的方法和要求。

2、調查區街坊的劃分(2011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

調查區根據《城鎮地籍調查規程》和省城鎮數字地籍調查有關規定的要求,在1:10000地形圖上進行街坊的劃分,街坊劃分以明顯的線狀地物如道路、街巷、河流等地物中心線,確定街坊的范圍線;原則上一個街坊不超過400宗地,街坊面積不超過15000平方米,宗地密集區可適當放寬。街坊編號:“由北至南”、“由西向東”按S形進行編號。

3、現場調查實施(2011年10月18日至12月31日)

調查人員根據申報材料,工作底圖,攜帶定界工具,到現場會同土地使用者及四鄰的法定代表人或產權所有人進行指界:共有(用)宗地應由土地使用者派出代表出席指界,派出代表應能代表所有土地使用者的權利。當法定代表人或產權所有人不能出席指界時,由委托人出席指界,委托指界的應出具委托書及人身份證明。

三、權屬調查技術規范

1、權屬資料收集

(1)權屬資料收集根據用地單位申報,以宗地為單元進行收集整理,無論是否登記發證,均須提供有關權屬證明。如:征、拔、使用地批準文件及紅線圖;項目立項批文;出讓、轉讓、租賃合同及圖件、稅費依據;房產證、土地證等。

(2)幾個單位或個人共用宗地權屬必須按各共用(有)的權屬主體分別收集資料。

(3)已經出售的公有住房、房改房和商品房等成套住房須每戶收集資料,登記戶主身份證明和土地使用證有關證件,按每戶填寫相應調查表格。

(4)所有地籍檔案資料以宗地權屬主體為單元,分別用檔案袋分裝。

2、發送指界通知書

調查人根據土地登記申報材料進行初步調查,制定出工作計劃,發送《指界通知書》。

3、界指點標志設置

調查人員根據審核過的土地權屬材料,經相鄰雙方指界人共同指界,并認可確定的界址位置和界址線,根據實地情況當即設界標,界址點點號采用噴涂形成的,必須用制模的噴涂,不得隨意手寫,并由雙方指界人在調查表上簽字蓋章。若宗地已經登記發證,且經核實沒有任何變更的,允許本宗地單獨簽章認可,但附上土地證復印件。界址標志有噴涂、鋼釘、水泥釘三種類型。

4、地籍號的編制

(1)地籍號以縣級行政區為單位,原則上按縣(區)、街道(鎮、鄉)、街坊(村、場)和宗地四級編號。

(2)街道(鎮、鄉)、街坊(村、場)、宗地代碼均用三位阿拉伯數字表示,縣(區)可用兩位阿拉伯數字表示,縣級編號可省略。

即:地籍號(宗地標識碼)=縣(區)編號代碼(2位)+街道(鎮、鄉)編號代碼(3位)+街坊(村、場)編號代碼(3位)+宗地編號(3位)。

(3)納入城鎮地籍編號的村,應劃分相應街坊區塊,可不再使用原村編號。

5、界址點編號

街坊的界址點編號以街坊為單位由西北角起,從1號開始由左向右,由上而下流水編號,一個街坊內不得有重號。

6、繪制宗地草圖

宗地草圖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點、線和相鄰宗地關系的實地記錄,是宗地檔案和處理土地權屬糾紛的原始資料,也是室內工作的重要依據,應現場繪制;其內容包括:本宗地地籍號、地類號、界址點、界址點號、界址線、界線邊長,門牌號,樓層數及使用者名稱,鄰宗地的使用者名稱、分宗地界址地短線、宗地號等。每宗地用鉛筆繪制一份,所有注記應為實地勘丈邊長記錄,不得涂改,不得復制,數據必須精確,注記字頭向北、向西、界址總長注記在界址線外,分段注記在線內。

7、地籍調查表的填寫

地籍調查表是權屬調查的重要原始資料,其內容必須做到圖表與實地一致、填寫項目齊全,字體要工整,無涂、擦、刮、改現象,除調查表指界欄外,全表內的劃改現象不能超過兩處,如有劃改應在劃改處蓋章。地籍調查表每宗地填寫一份,共有(用)宗地按實際土地使用者人數進行填寫。

8、界址邊長勘丈

界址邊長應用經鑒定的鋼卷尺實地丈量,界址邊長記錄在勘丈記錄表內,其它相關距離直接注在宗地草圖上;兩次丈量較差,長度在50米以內不超過20MM+3√LMM(L為邊長,以米為單位),50米以上者不超過10CM,二類不超過15CM。

四、權屬調查的要求

1、加強領導。各有關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城鎮土地調查權屬調查的法律意識,積極配合國土部門做好該項工作。

篇4

(一)目的

通過農村土地第二次調查工作的實施,進一步完善土地調查、土地統計和土地登記制度,初步實現《物權法》對土地產權管理的有關要求,維護土地權利人合法權益,滿足國土資源和社會經濟發展對土地權屬信息的需求。

(二)意義

1.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全面掌握我區耕地的數量、分布和基本農田狀況,是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的根本前提;是監督、考核各鄉鎮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任務目標完成情況、保障國家糧食生產能力的重要內容。

2.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全面掌握城鎮、村莊以及獨立工礦區內部工業用地、基礎設施用地、商業用地、住宅用地以及農村宅基地等各行業用地的結構、數量和分布,是科學制訂土地政策、合理確定土地供應總量、落實土地調控目標的重要依據;是挖掘土地利用潛力、大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的基本前提。

3.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全面查清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權屬狀況,及時調處各類土地權屬爭議,依法明確農民合法土地權益,是有效保護農民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統籌城鄉發展的重要內容。

4.應用先進技術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全面獲取準確、可靠的土地利用數據和圖件,能夠為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土地登記、土地規劃、土地開發整理等各項土地資源管理業務提供可靠的基礎支撐和服務。

5.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查清我區土地利用的實際情況,建設省、市、縣三級聯網的土地調查數據庫和快速更新機制,是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職能轉變的重要措施。

二、調查內容

1.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狀況;

2.國有農、林、牧、漁場、勞改農場和部隊等國有土地使用權狀況;

3.企事業單位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狀況;

4.公路、鐵路、河流等權屬狀況;

三、組織機構

為了更好地完成土地調查工作,成立*區第二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

*

(一)*區國土資源局:

1.負責轄區第二次土地調查宣傳和政策解答、業務指導、技術培訓及其他準備工作。

2.負責轄區第二次土地調查權屬確認外業調查工作。

3.對*區第二次土地權屬調查工作進行自檢,綜合匯總提交有關成果資料。

(二)*區民政局:

1.負責提供本行政轄區內行政區域界線。

2.負責提供本行政轄區內行政區域界線有關資料和勘測成果。

3.負責本行政轄區內各鄉鎮及村界限爭議的調處和確認。

4.負責相鄰區縣界限爭議的調處和確認。

(三)*區農林局:

1.負責提供林地、草原等所屬用地權屬資料。

2.負責所屬用地土地權屬爭議的調處和確認。

(四)*區水務局:

1.負責提供水務用地權屬資料。

2.負責所屬用地土地權屬爭議的調處和確認。

(五)*區交通局:

1.負責提供交通用地的權屬資料。

2.負責所屬用地土地權屬爭議的調處和確認。

(六)*區各鄉鎮:

1.負責提供各村和鄉鎮直屬單位所屬用地權屬資料。

2.負責組織各村和鄉鎮直屬單位與土地局聯合到現場調查并指界。

3.明確兩名指界人(法人代表和了解情況的委托人)。

4.負責所屬用地土地權屬爭議的調處和確認。

5.負責對調查權屬界線和調查成果的確認,對土地調查要求填寫的各種表格、資料匯總進行認證并履行相關手續。

五、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2*年9月4日至2*年9月26日為宣傳發動、學習培訓和工作準備時間。

第二階段,2*年9月27日至2*年11月20日為調查工作時間。

第三階段,2*年11月21日至2*年11月30日為資料整理和歸檔時間。

六、幾點要求

1.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要求,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土地權屬調查工作,特別是加大對土地權屬爭議問題的協調處理力度。

篇5

各村:

為進一步完善流動人口長效管理機制,提升服務水平,重點解決目前我鎮存在的流出人口底數不清的問題,決定于2014年4月至6月在全鎮集中開展流出人口調查摸底專項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目的

通過調查摸底,摸清流出人口底數,全面掌握流出人口動態,防止漏統漏管。對全員人口信息平臺流動人口子系統的個案信息項進行補充和完善,提高信息平臺流動人口信息質量,提升流出人口婚育證明辦證率和服務率,為做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奠定基礎。

二、調查對象

本鎮戶籍(18-49周歲)育齡對象。

三、調查方法

(1)從鎮級信息平臺中分村(居)、分組導出18-49周歲育齡人員名單,導出字段(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地址、居住地地址)后參照附件一樣式添加新增欄目,下發到村(居)。

(2)各村(居)根據名單逐戶核實流動務工動態,弄清流出人員流向信息,包括流向地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并經電話核實,在導出的名單表后新增加的欄目按要求詳細填寫。全戶流出的對象,通過知情人核實。對已登記的流出對象,目前已返回戶籍地、流向地址發生變更的重新登記上報《流出人口變更表》。

(3)鎮計生辦核實信息平臺通報協查的流出對象,對接收的已婚育齡婦女《避孕節育報告單》的人員重新進行比對核實,及時完善、修正相關信息。

四、調查步驟

(1)組織發動階段(3月31日前)

鎮計生辦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調查摸底方案,抽調得力人員組成調查摸底隊伍,明確責任,召開動員會,具體安排部署調查摸底工作。

(2)調查摸底階段(4月1日-4月30日)

各村組織調查工作人員逐村逐戶逐人排查、登記,對于已經掌握的流動人口信息進行確認,對信息變動、新增流出對象逐人進行采集,如實登記并填寫《流出人員信息采集卡》。

(3)核對錄入階段(5月1日-5月31日)

鎮計生辦根據調查摸底結果,進行整理匯總,并在全員人口信息平臺流動人口子系統中進行相應的錄入和變更,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送達或郵寄相關對象。

(4)督查總結階段(6月1日-6月30日)

鎮計生辦6月上旬逐村進行檢查核對,并將(附件3<市(鎮)級戶籍育齡人員動態調查摸底匯總表>)報送市人口計生委流動人口管理科。10日-30日市人口計生委每鎮抽查一個村,下發抽查通報。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高度重視,積極協調,以村(居)計生專干為主體,組織得力人員成立調查摸底隊伍,認真開展工作。

篇6

一、縣城農貿市場的現狀

市場:是由5個村民小組和鎮政府6家入股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占地面積70畝,有190個攤位,管理人員10人(綜合管理人員4人、門衛2人、收費員4人),主要經營土雜、肉類、蔬菜、糧食、飲食等。

市場、商城:是鎮祭祀堂村民小組投資建設的集體企業,有198個攤位,現有管理人員6人(綜合管理人員3人、協管員3人),主要經營水果、飲食、木具、百貨等。

綜合農貿市場:屬于國有企業,有140個攤位,現有管理人員7人(綜合管理人員3人、門衛2人、協管員2人),主要經營土雜、肉類、蔬菜、飲食等。

木材和大牲畜交易市場:是由城關社區第五村民小組投資建設的集體企業,已承包給私人管理,主要經營小豬、木材、大牲畜等。

廢舊物品回收市場:是由兩戶個體戶投資建設和租賃場地經營的個體企業,主要經營廢舊金屬。

二、調研的方式

調研組采取找市場開辦方負責人個別交談,召開座談會、走訪個體戶等方式,共找市場負責人交談6人,市場管理人員20人,召集市場管理人員和市場服務中心負責人座談5次23人,走訪個體戶(含食品、水果、肉類、蔬菜、雜糧等)48戶55人,個體商販(含牲畜、燃料)20人,菜農11人涉及市場的村民小組干部8人、協助市場管理的工商干部3人。

三、經驗和做法

一是市場管理人員配備到位。每個市場都有專人管理和維護市場秩序,市場、市場、綜合農貿市場的管理人員(含門衛)不少于6人。

二是市場管理制度健全規范。建立了市場管理與治安聯防措施相配套的管理制度。綜合農貿市場、市場、市場建有各項制度12個,每個制度裝框掛在辦公室墻上,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到人。

三是市場管理人員采取多種形式維護市場秩序。首先與個體工商戶簽訂攤位租賃合同時,規定市場經營戶必須尊章守紀、依法經營。如綜合農貿市場對違反市場管理規定的經營者,經多次教育不改的采取出板報通報,戴紅袖套執勤一個小時等措施,使違規經營者懂得管理市場的難度,警示其他人引以為戒,促進了市場秩序的好轉。違規人員經調研組走訪,都能接受這樣的處罰。其次加強巡查及時排除隱患。每個市場除聘請門衛(保安)人員維護市場秩序外,市場管理人員經常在市場巡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及時進行處置。因此,多年來縣城市場內未發生影響較大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四是防范意識普遍增強。由于年開展了聯攤聯防活動,攤位經營者之間的相互協作較好,重大節日共同出錢聘請人員看守市場貨物,發現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和事,都能主動制止和撥打110報警。

四、存在的問題

一是市場個體戶反映:目前在崗的市場管理人員,多數是村民小組干部,有的文化較低,短期思想行為嚴重,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未能對管理好市場進行合理安排,隨意變動個體戶攤位,群眾找不著買。

二是市場管理員和個體戶反映:市場管理的各職能部門,執法力度不夠。街道亂擺、亂放得不到有效治理,導致市場內生意難做。由此引發部分個體戶也跟隨著到街面亂擺攤設點,市場內秩序混亂。

四是市場負責人和管理人員認為:政府對市場管理不規范,布局較散,市場內不活躍,缺泛竟爭力。如市場和市場,趕街的人少,推位空的較多,市場蕭條。大牲畜市場存在農戶承包,相關部門管理脫節,導致牛馬交易不進市場,在環城公路兩邊交易,阻礙交通,影響市容。

五是個體戶反映:市場管理的規章制度執行不力,防范措施不到位。市場內和市場門口機動車亂停,部份個體戶占道經營、亂擺、亂放,嚴重阻塞市場通行。市場未建立有效的防范措施,個體戶的財物時常被盜。

六是市場負責人和管理人反映:由于開發市場的收益分配不當,村民小組的收益少,存在群眾上訪隱患。

五、意見和建議

一是政府要合理規劃市場,方便群眾。要減少市場布局,將街面占道經營和燃料市場、祭杞堂村與菜園村交界處的大米交易點進入市場和市。并固定市場交易的種類,讓群眾找得著買賣。

二是市場管理的職能部門要建立維護市場秩序的長效機制。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建立市場管理員獎懲制度、市場門衛獎懲制度等相應的市場治安防范制度。并加大執法力度,徹底整治市場秩序,根治市場內混亂的現象。同時,在市場內分片負責、隨時有人管理,鞏固整治成果。

三是要加強市場管理人員培訓,提高管理人員的管理能力和素質。現在市場管理人員未經培訓,缺泛管理市場的能力和經驗。因此,加強市場管理人員的培訓勢在必行。

篇7

關鍵詞:科學編制 審計工作方案 審計質量

審計工作方案是一份說明開展審計業務時所應遵循的步驟的文件。設計和編制審計工作方案是開展審計活動必不可少的前提,目標明確、重點突出、可操作性強的審計實施方案,對全面指導審計工作、規范實施程序、提高審計質量起到關鍵性作用。

根據《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的規定,一個標準的審計實施方案應符合下列條件:審計目標具有可行性;重要性水平確定和審計風險評估具有合理性;審計范圍、內容和重點具有適當性;審計步驟和方法具有可操作性;時間安排具有合理性;審計分工具有恰當性。

一、如何才能編制一份切實可行,又能高效實現審計目標的審計實施方案,要掌握以下幾點

(一)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目標

審計目標就是審計的方向,它不僅影響審計方案的制定,還影響審計的實施和報告,在一個審計項目中,只有確定了審計目標,審計人員才有了審計的方向,審計最終才會得出結論。

(二)確定審計范圍

根據審計項目的總體要求及審計目標,確定審計范圍、內容和重點;再根據確定的審計范圍、內容和重點所要求的工作量和工作標準,確定可操作性強的審計步驟和方法以及合理的工作時間,然后,根據確定的審計方法、步驟及工作時間,結合審計組成員的業務能力、職業道德水平等情況,恰當地進行審計分工。

(三)確認應該檢查的技術、風險、過程和交易

合理確定重要性水平和評估審計風險。對重要性水平的評估是審計人員的的一種專業判斷,在確定重要性水平時,不但要從金額和性質兩個方面綜合評估總體及總體各組成部分錯弊的嚴重程度,還要充分考慮審計目的、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和其所關注的事項;審計風險由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構成,審計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應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合理運用專業判斷,并采取相應的審計測試措施,以將審計風險降至最低。

(四)建立在測試內部控制基礎上的審計工作程序

建立在測試內部控制基礎上的審計工作程序就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勞動,對審查經營活動的每個方面都進行實質性測試是沒有必要的,因為這樣反而會增加工作量。測試內部控制的審計方案應該:被調整以適用于每種經營活動審計。在初步調查以及編制審計方案后,應評估時間預算以確定是否進行修訂。

(五)記錄內部審計師在開展業務過程中收集、分析、解釋并記錄信息的步驟

制定審計方案時間應在完成現場調查后,著手進行審計工作方案的制定。制訂審計工作程序屬于制定審計項目計劃的一部分,應當在計劃階段進行。

二、編制審計工作方案應注意的問題

(一)采用標準化的內部審計方案,未根據項目所處環境變動和條件不同而導致的差異應在審計工作程序上進行考慮

審計工作方案應該:針對每項經營活動審計的具體情況而專門編制。因為通用的方案不能針對由于環境和條件變化而導致的會計核算變化。經濟環境和條件是千變萬化的,對所有場合都適用的通用程序是難以實現的。在經濟環境比較穩定的情況下,不存在太多不可按的因素,適用于標準化的內部審計工作程序,如在多個地方進行類似經營的情況下,審計工作方案和步驟可以通用,適合采用標準化的內部審計方案,而經營環境比較復雜多變,則不適用采用標準化的內部審計方案,因為審計目標和相應的工作步驟可能不再相關。

(二)工作實施方案的制訂未將企業內部控制、業務流程、重大決策等方面納入調查范圍,難以快速發現重大問題線索。

制定審計工作實施方案應將內部控制、業務流程、重大決策程序作為主要的測試內容。這樣才可能根據測試中發現的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制定審計重點,同時將對測試后,將內部控制健全、執行有效的環節簡化,只需要檢查那些可能消除問題和差異的部分。

(三)執行與編制脫節,審計工作盲目性強,隨機性大,憑經驗辦事問題突出。

(四)審計工作方案的調整隨意性大,沒有履行必要的審批程序,同時也存在審計工作完成后調整審計實施方案的問題

三、如何發揮審計實施方案的全面指導作用

(一)以充分利用審計資料為出發點。審計就是通過資料查找問題,審計的成敗取決于占有資料的多少,收集與審計事項相關的各類資料,不但可以了解企業基本情況,也可以鎖定審計調點。

(二)以制定切實可行的調查提綱為切入點。如同戰前偵查要有一個好的偵查方案,審前調查同樣要制定目標明確、操作性強的調查提綱,保證審前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以內部控制測試為突破點。內部控制測試著重審核制度設計是否合理、執行是否有效,從中了解內部控制的缺點或薄弱環節,發現重大問題線索。

篇8

 

廬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廬山國際學校項目征地

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鹿鎮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直屬及駐市有關單位:

《廬山國際學校項目征地工作方案》已經2021年3月23日市一屆人民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21年3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廬山國際學校項目征地工作方案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征地管理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贛府廳發〔2014〕69號)等文件要求,為做好廬山國際學校項目征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土地的規劃用途及范圍權屬

征收土地規劃用途:教育用地。

征收土地的范圍及面積:擬征收的土地位于白鹿鎮秀峰村,征收面積約223畝,具體征地范圍以廬山國際學校項目規劃范圍內征收宗地勘測定界圖為準。土地地類原則上按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結果認定,結合征收時土地現狀予以確認。

擬征收的土地權屬性質為集體,涉及白鹿鎮秀峰村集體。

二、征收標準

該宗地按照原土地類別依法進行征收補償,征收標準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贛府字〔2020〕9號)文件規定執行。該宗地位于白鹿鎮,具體標準為水田、耕地、園地、人工高產油茶園、養殖坑塘、農村集體建設用地40900元/畝,林地、其他農用地16360元/畝,未利用地12270元/畝。

三、工作經費

原則上,征地工作經費按照耕地1200元/畝,非耕地600元/畝的標準執行。1個月內完成土地征收任務的,按上述標準撥付鄉村征地工作經費;2個月內完成土地征收任務的,按上述標準的80%撥付鄉村征地工作經費;2個月后完成土地征收任務的,原則上不安排征地工作經費。

四、測量費用

該項目土地征收測繪單位由廬山國際學校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選定,測量費用列入項目土地征收成本統一核算支付。

五、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主要對征地范圍的土地權屬、界線、農戶、耕地面積、人均耕地、人口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二)征地實施階段。征地告知書,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需要組織召開聽證會的,依法組織聽證,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決定是否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市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測算有關費用,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三)組織報批階段。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整理征地報批材料上報審批。

(四)批后落實階段。用地經省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后,將征地信息主動公開的內容予以公告,全額支付征收土地的各項費用,及時落實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方案規定的留地、養老保險等安置措施。

六、責任分工

(一)市自然資源局:制定征地工作方案、征地告知書,調查確定土地權屬及地類,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根據被征收集體組織意見組織聽證會,依法按照相關程序組織用地報批,按程序撥付土地征收補償款。

(二)白鹿鎮:積極做好被征收土地涉及群眾的思想工作,調處糾紛矛盾,協商簽訂土地協議及地上附著物、青苗補償協議,及時支付土地征收補償款,做好被征地失地農民的摸底工作,確定達到人均不足0.3畝以下的失地農民初步名單。同時配合自然資源部門做好所涉及的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收回注銷或面積核減工作。土地現狀與二調數據庫不符的,由被征收權利人舉證,經村、鄉鎮審核確認后,按實際情況認定。

(三)市人社局:根據鄉鎮提供的失地農民初步名單牽頭核實失地農民人數,并按照廬山市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細則,落實參保辦理工作。

(四)市財政局:落實征地補償資金及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政府代繳資金,并及時撥付到位。

(五)市委政法委:負責做好土地征收社會風險評估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白鹿鎮和相關部門必須統一思想,緊密配合,確保工作順利完成。

(二)堅持原則,依法行政。要嚴格按程序開展征收,按政策兌現補償,按規定落實安置,及時兌現各項安置補償政策,確保群眾利益不受損害。

(三)認真負責,按時完成。要深入基層掌握實際情況,及時化解矛盾和問題,確保按時完成征收工作。

篇9

為扎實推進長江兩岸造林綠化工作,確保長江兩岸造林綠化工作取得實效,根據湖北省長江兩岸造林綠化專項戰役指揮部及省林業廳相關文件要求及我院的工作安排,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根據鄂岸林〔2018〕1號文件精神要求,摸清范圍內符合護堤護岸林建設、岸線復綠、沿線城鎮村莊道路綠化美化和森林質量提升四個方面內容的小班地塊,按照長江兩岸造林綠化工作進度安排,結合造林地條件,開展2020年度長江兩岸造林綠化項目作業設計工作。

二、工作路線

內業區劃--外業實地核查--確定造林綠化地塊--修改并上報實施方案--開展2020年度造林作業設計

三、工作進度及責任劃分

⑴內業判圖(11月1日-11月15日)

利用2018年或2017年最新遙感影像,結合經開區土地利用規劃、城市規劃、交通現狀圖,全省林地一張圖、經開區城市綠地調查成果,利用ARCgis平臺,按照長江兩岸造林綠化專項戰役指揮部相關文件要求,內業區劃可造林綠化地塊。省林勘院負責。

⑵實地核查(11月15日-11月25日)

在內業判讀的基礎上,通過實地踏勘調查,現場確定內業區劃的地塊是否適宜造林綠化,核實后,形成“長江兩岸造林綠化項目可造林綠化地數據庫”。

⑶造林綠化地塊確認(11月20-12月10日)

可造林綠化地塊調查清楚后,需與土地權利人協商,核實其是否同意將土地納入長江兩岸綠化項目建設,征得土地權利人同意后,方可確認地塊納入項目實施,形成“長江兩岸造林綠化項目實施地塊數據庫”。業主單位負責。

⑷修改并上報實施方案(12月10日-12月20日)

前期,向省林業廳提交了漢南區長江兩岸造林綠化項目實施方案,新的造林地塊確認后,造林面積與前期實施方案會有較大的出入。建議對實施方案進行修改,重新向省林業廳報送,及時匯報相關情況,以將增加的造林任務納入全省長江兩岸造林綠化項目范圍之內。

⑸2020年造林作業設計編制(2019年1月-2019年7月)

落實造林地塊后,設計單位方可開展設計工作。

四、人員組織

項目開展后,將組織工作專班,專班由一名副院長負責,一名高工技術負責,另配3名技術人員。

建議業主單位成立工作專班,以便開展外業調查及土地核實工作。

篇10

一.工作目標

根據《方案》精神,結合我市外貿領域的實際情況,加強宣傳,重點打擊外貿領域三類商業欺詐行為:利用外貿合同詐騙行為;低開、虛開出口發票行為;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的價格瞞騙和假出口行為。通過發揮各部門聯合監管的功能,達到整頓和規范對外貿易秩序,維護對外貿易環境的目的。

二、工作重點

(一)關于預防利用外貿合同騙取資金的欺詐行為的發生。

由滁州市商務局牽頭,工商、公安、稅務、外管等部門組成聯合工作機制,形成滁州市建立對外貿易信用體系建設的方案,充分體現各部門功能互補、信息共享以及發揮各自監管職能,形成監管合力。同時,根據我市工作的進展情況,商務局、工商局、公安局、稅務局、外管局等部門將組成聯合工作小組,現場辦公,協調相關問題,落實具體實施工作。

(二)嚴厲查處低開、虛開出口發票的行為。出口發票是出口企業根據國際慣例向進口商自行開具的一種形式發票。我局將會同稅務、外管等部門在深入調查了解的基礎上,盡快制訂程序化的、可操作的管理措施,嚴厲打擊低開、虛開出口發票的行為。同時,要高度重視,加強對對外貿易經營者的宣傳教育,將治理低開、虛開出口發票的行為作為一項長期工作常抓不懈。

(三)嚴厲打擊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的價格瞞騙、假出口行為。在進出口環節,積極利用海關風險監控機制,廣泛開展對外貿領域內的價格信息核實以及企業稽查。綜合運用查緝和規范兩種手段,將打擊進出口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與規范企業進出口行為有機結合起來,既要制裁違法企業,又要鼓勵守法企業,引導企業經營行為走向合理合法的正確軌道上來,在外貿進出口領域,形成一個良性、長效的綜合治理機制。

三、職責分工版權所有

為更好地開展打擊外貿領域商業欺詐行為專項行動,有效協調相關部門在專項行動中的工作,商務局會同公安局、工商局、國稅局、外管局等部門組成打擊外貿領域商業欺詐行為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商務局對外貿易科。辦公室作為專項行動領導辦事機構,主要職責包括:召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和成員會議;負責執行領導小組的決議;督促、落實相關部門在專項行動中的工作任務;調查督辦專項行動中的重大或典型案件;推動市際信息共享制度;向領導小組提交工作報告。定期溝通對外貿易領域中利用合同詐騙的案件;定期匯總現有對外貿易經營者違法違規信息,各部門內部要確定本系統內信息的匯總機制;對滁州市對外貿易信用工作予以指導和協調;會同相關部門向滁州市相應對口部門提出要求,形成滁州市對外貿易信用體系建設方案并盡早實施。加強對對外貿易經營者的宣傳教育力度,通過剖析典型案例,分析低開、虛開出口發票對我市商品、企業以及國家聲譽造成的不良影響;盡快推動關于治理低開、虛開出口發票管理辦法的出臺;對依據辦法查實的低開、虛開出口發票的對外貿易經營者進行處罰;敦促地方有關部門將治理低開、虛開出口發票作為整頓和規范外貿秩序的一項長抓不懈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商討建立進出口商品價格信息共享制度,違規違法企業通報制度。

四、工作進度

按照《安徽省打擊外貿領域商業欺詐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2005年12月—2006年1月,動員部署階段,印發工作方案及實施方案,做好相關的前期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