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論文范文
時間:2023-03-18 1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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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公共品;市場
在傳統的經濟學里,市場一般指私人品交易的市場。公共品由政府供給,政府是不以贏利為目的的組織,供給公共品不存在交易問題,因而不存在公共品“市場”。本文研究指出,公共品的供給與需求同樣由一個特別的“市場”來決定,同樣有其本身的運行規則和秩序。
一、公共品的涵義
公共品的英文名為publicgoods,在國內被譯為公共品、公共物品、公共產品、公共益品、公共貨物、公共財產、公共商品等。目前較普遍接受的概念為公共品、公共產品和公共物品。公共產品和公共物品譯法容易給人以Publicgoods是有形物品的誤解,而事實上Pubicgoods在較多的情況下是勞務(服務),是無形態的產品,較少的情況才表現為實物形態。故“公共品”的譯法較合乎其本身的經濟含義。
公共品是與私人品(privategoods)相對應的概念,其嚴格定義首先由薩謬爾森于1954年提出:“每個人對這種產品的消費,都不會減少其他人對它的消費。”這是公共品的基本特征“消費的非競爭性”之一,用數學語言可表達為:
n
X=Xi=∑Xi(i=1,2,3,…,n)
i=1
X為某一公共品的消費量,Xi為某人i消費這一公共品的消費量,即任意消費者i的消費量與所有消費者(包括消費者i)加總的消費量相等。從經濟學意義上來說,公共品的邊際消費成本等于零。
而對私人品來說,消費是具有競爭性的,增加一個人的消費必然減少另一個人的消費,消費量具有累加性。用數學公式可表達為:
NX=∑Xi≠Xi或X=∑XiЭXi(i=1,2,3,…,n)
i=1
即對任一群體的消費者,其消費私人品的消費量是各自消費量的加總。
公共品的另一基本特征為“消費的非排他性”,或稱“消費的難排它性”,即在技術上無法將沒有購買者排除在消費的范圍之外;或是技術上可行,但由于排除成本高于排除帶來的收益而造成經濟上的不可行。而對私人品來說,通常其消費是嚴格排他的。私人品也存在消費上的非排他性,存在這種特征的私人品常稱為“準公共品”(quasi-publicgoods)或是具有外部性(externality)的私人品(見下分析)。
公共品的兩個基本特征“消費的非競爭性”和“消費的非排他性”之間有一定的影響,但并沒有必然的聯系。“消費的非競爭性”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消費的非排他性,”消費效用的不變使得公共品的所有者成員缺乏排除外來者的激勵。“消費的非競爭性”主要來自消費品自身因素,即本身的消費容量。消費容量的決定來自消費品的規模和特性,一般物質類消費品的消費容量決定于其規模,如國防設施;能量類消費品的消費容量決定于其規模和特性,如廣播、電視決定于其覆蓋面(特性),而電力決定于其規模;信息類消費品的消費容量決定于其特性,如法律法規、知識、技術,其消費容量趨于無限大。
公共品的“消費非競爭性”特性來自其消費容量對共同消費群體來說充分大,以致每個消費者的消費效用并沒有影響到其他消費者的消費效用,即使再增加部分的外來消費者,每個人消費效用水平仍然不變。理論上,具有這種足夠大消費容量的產品稱為純公共品。現實中,純公共品常見于信息類產品,如法規、政策、推廣技術、新聞等,物質、能量類的純公共品較少見,僅有國防、航燈、廣播、電視等少數產品。
相對于純公共品,如果一個產品的消費容量有限,并僅供一個人消費時其效用水平才最大和不變,則該物品為純私人品。現實生活中,還有相當一部分產品的消費容量處于純公共品和純私人品之間,這部分產品隨著消費者的增多,容量會滿載而出現擁擠,消費者的效用將出現遞減。這類產品常稱為擁擠性公共品或俱樂部產品(clubgoods),如高速公路、公園、學校、社區游泳池等。
公共品的“消費非排他性”既來自自身的因素,也來自外部因素。自身因素方面,是產品主體(個體或集體)無法控制產品的消費流量或范圍,原因是產品在消費時呈現效用外散效應,而這種效用又不可分割。如航燈,當其閃亮時,其燈光照便布滿了所服務的海域,使得航燈的所有者很難把沒交費的船只排除在外。這是一種效用散發型的外部性導致的“消費非排他性”。此外,還有一種毗鄰效應的外部性導致的“生產消費非排他性”,即某一產品在生產或消費時,會引發出另一種產品的生產或消費效用,這種效用可正可負,卻又無法避免。如某人在自家的院子里種果樹,目的是收獲果子,同時對周圍的生態無形中貢獻出一份綠化;又如某人噴自感良好的香水,卻引起周圍人的惡心。對效用散發型外部效應,不僅公共品有這一特性,部分私人品也有這種特性,如某人在自家門口栽花,其“美化”卻無償與周圍的鄰居分享。同樣,對效用毗鄰型的外部效應,公共品和私人品都存在,只是私人品存在的情況較多。無論哪種外部性,如果其外部性覆蓋面是全局的,并且具有以外溢效用為主、外溢效用不可分割的特征,便為純公共品,反之,則稱為準公共品或純私人品(外溢效用忽略不計)。
俱樂部產品和外部性產品雖然在性質上有相異之處,但兩者都具備‘稍費效用不可分割“的公共品共同特征,都可稱為準公共品。準公共品按消費人群可分為地方公共品、城市公共品、社區公共品、公司(集體)公共品、家庭公共品等類。純公共品的提供者是政府,準公共品的提供者既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市場里的經營法人、自然人。公共品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的公共品從消費的不可分割性出發定義公共品,廣義的公共品從提高公共福利的高度上定義公共品。”按廣義公共品定義,政府的所有服務均列入廣義公共品的范疇,包括界定和保護產權、保持宏觀經濟穩定、提供社會基礎條件、提供社會公共服務、提供社會保障條件、提供社會發展條件。提高社會公共福利等方面。
二、公共品市場
公共品供求理論屬公共財政學、公共經濟學范疇,其中,公共選擇理論是其核心。在公共選擇理論里,布次南通過研究政治投票與公共收支的關系,推出公共選擇所依據的“政治市場”理論。公共品市場在國內外文獻中是個空白的概念,因為一般認為,公共品是政府或集體團體供給的產品,并沒有通過市場交易,因而就無所謂市場的存在。對此觀點,國內理論主流持贊同態度。另一方面,國內部分學者持有不同的認識,如吳俊培1994年提出Publicgoods應譯為公共商品,劉心一1999年提出“公共商品滿足公欲,私人商品滿足私欲,市場是兩類商品的綜合體”的見解,倡導公共品存在市場的學術觀。
公共品是否存在市場,應從市場的構成、運行規則、產權特征等方面來考察。何謂市場,市場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市場指有形市場,即商品交換的場所;廣泛的市場包括有形市場和無形市場,無形市場是指沒有固定交易場所,通過多種交易形式達到交易的市場。現代市場隨著交易形式的擴展,已形成多樣化的市場體系,對市場的理解應上升到交易總和的高度上來理解,只要存在交易主體和交易對象,便會形成一個市場。當然,市場有規范市場、殘缺市場,公開市場、地下市場之分,嚴格意義上的市場應指完善規范的市場,這種市場的構造必須具備四個基本要素:(1)有完全產權的市場主體。這里的完全產權,指產權主體具有獨立排他的所有權,能自由交換所有權派生權能和獲得產權交易的剩余;(2)有合法的交易對象,即有產權被社會保護的可交換的商品;(3)交易遵守市場一般運行規則,主要包括市場進出自由原則、自愿交易原則和公平競爭原則;(4)違反市場規則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即進入市場的主體的產權受到法律的保護。
從產權角度,市場之所以形成,是因為產權主體在法律保護和市場運行規則框架下能夠自由地交換產權。從交易的本質上來說,商品的交易首先要完成產權的交易,然后才有商品的完全交換或部分交換。如農戶甲用一只羊交換農戶乙一袋米,這種交換過程首先發生在兩者同意完全交換各自的所有權;如果農戶甲把一只羊租給農戶乙,每月收取1公斤米的租金,則這種交換是部分交換,即所有權派生權能束中的使用權交換。這兩種交換都是交易雙方先訂立契約(產權交易),后才付諸交易行動,實行實物交換或使用權租借。
市場里的產權主體,既有獨立的自然人,又有各種形式的組織(法人),如家庭、企業、各種贏利和非贏利機構。應注意的是,各種組織是通過獨立自然人的產權市場交易,才以共同產權主體的形式“法人”進入市場的。如企業便是以相對穩定和長期的契約代替“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瞬間契約而形成產權共同體(企業法人)。市場里產權共同體存在的原因是通過較固定的產權交易形式能夠降低交易成本,從而帶來市場效率;或是共同產權增加的收益大于組織的交易費用。
對私人品來說,由于有著明確的產權邊界,即生產和消費都具有明確的競爭性和排他性,因而能通過私人生產和市場交換來生產和消費。而對公共品來說,由于消費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使私人生產者無法收回生產成本(消費的非競爭性使消費的邊際成本為零,非排他性使消費者容易搭便車,不愿意生產或購買)。因此,公共品必須由公共產權主體去提供,這個產權共同體便為政府。
按市場形成的四個基本要素及市場的產權特征,公共品的供求是否存在市場決定于兩方面的條件:一是政府是否是社會公眾通過公平的契約交易而形成的產權共同體;二是政府生產和供給公共品是否遵循市場原則。如果這兩個條件具備,公共品的產權契約交易與私人品沒有本質上的區別,政府就象一個特殊的企業組織,私有產權的主人——社會公眾謀取福利,以公共產權主體形式參與市場運作,生產和供給公共品,彌補私人產權單獨交易基礎上的“私人品市場”所固有的缺陷。
篇2
1.加強公民參與,推進警民共治
依法推進公民參與行政制度,是我國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公民的基本義務。公民通過合法的途徑直接或者間接參與到行政管理中,以表達自己的合法訴求,從而進一步影響政府的行政決策制度。新公共管理理論認為,建立起多樣化的公民參與社會治安渠道,不僅有助于有效維護社會的治安穩定,更能建立起更加具有服務意識的公安機關。此外,公民建立起的諸如社區保安隊、聯防巡邏隊等組織更能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治安功能和職責,能有效緩解治安管理過程中的責任推諉亂象。
2.構建新時期的管理格局
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不斷進步,各種新時期社會矛盾也層出不窮,公安機關明確自身的管理的職能地位,依法進行社會管理不僅能有效維持社會治安,更能為構建和諧社會帶來新鮮空氣、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社會治安是社會生活中各種因素的綜合形成,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無可避免。要進一步對社會治安問題進行管理,不僅要依靠公安機關的行政權力,更應依靠人民群眾的群策群力,實行綜合治理。善于挖掘和利用現有的社會資源,積極吸引公民參與其中,結合我國當前的國情,授權基層,將基層保安員納入到公安管理工作中,深入開展“大調解”工作,使公安工作真正成為全黨、全民參與的大工程。
二、引入市場競爭機制
為了切實維護我國的社會治安,加快推進文職制度的步伐,做到將有限警力投入到人民群眾最需要的地方去,我國的《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了對具有較強專業性的職位實行聘任制,這一制度的實行,不僅在社會管理工作中切實引入了競爭機制,更打破了公共服務供給的長期壟斷,讓許多私營企業或者部門參與到了公共服務之中,通過市場競爭的方式,不斷強化和提高了我國的社會管理質量與效率。通過市場機制的引進與轉變,公安部門只需要通過對具有相應資格的企業進行監督,就可以達到對社會管理的最大化。同時,這些私營企業又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我國當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存在的警力不足的問題,使得節約下來的警力能夠最大限度的使用在對案件的偵破和執勤前線上。
三、營造出具有“顧客導向”的社會行政文化
隨著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歐美國家實行的新的公眾行政理論,這些國家在現在國際社會中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也大多依賴于此。比如美國率先進行的新的社會管理模式,以現代經濟學為基礎理論,引進企業的成功管理案例,并將之實行在社會管理工作中,將所有公民作為服務對象,按照對象的不同和對象所要求的模式不同而進行隨機變化,將顧客作為市場導向,形成“企業化服務”的新型社會管理制度與模式。
四、樹立起情報主導觀念
無論是在何種情況下,情報的收集和管理都是至關重要的。新的公共管理理論主要強調的和最終要達到的目的就是建立起電子化政府。隨著知識時代的到來,知識更新速度的不斷加快,原有的政府運行機制以遠遠不能滿足當今的社會管理工作。為滿足建立電子化政府的需求,建立起具有高速信息通道的警務模式,對信息進行集中整合、集中管理才是關鍵。
1.建立“大情報”平臺
以科技手段為后盾,以先進的管理理念為指導,以發展為核心構建起“大情報”平臺,并以此對社會進行動態管控,切實加強公安系統自身的信息化建設,充分激發公安民警的創意潛能,建立起全面的、科學的、合理的信息收集和處理平臺,對日常情況進行預警和研判。
2.加強勤務與考核制度改革
篇3
(一)公民參與是服務型政府建設的合法性基礎
馬克斯•韋伯認為:“合法性就是人們對享有權威的人的地位承認和對其命令的服從。”因此,服務型政府能否具有合法性基礎,取決于能否得到公民的共識和認同,要想取得公民對服務型政府的認同,必須保障公民參與權的實現。同時,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可以尋求公民支持,不斷拓展公民參與機會。這有利于強化政府與公民間的溝通與互動,整合公民的價值認同,提升政府服務的績效。
(二)公民參與是服務型政府治理的必要條件
服務型政府的一個最重要特征就是變政府統治為政府治理,轉變公共權力運作模式。我國服務型政府建設的模式實質是以治理為核心的中國特色政府模式。政府的角色應該是幫助公民表達意愿并滿足他們的利益需求,把公民視為合作的對象。服務型政府治理應該重塑政府與公民的關系,作為公共權力的主人,公民必然有權監督公共權力的運行狀況,保證權力正當、有效運作。
(三)公民參與推動服務型政府建設持續健康發展
當前在構建服務型政府的進程中,要破解公共權力濫用,公共服務不足的問題,必須強調公民參與管理。公民參與有助于減少公共決策過程中的信息失靈,加強公共政策的有效性,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同時,公民參與公共決策也是政府與公民溝通的過程,加深了公民對政府政策的認同與理解,降低了協調成本,而且有助于激發公民的責任感。
二、我國公民參與的主要形式與困境
(一)衡量政府是否鼓勵、推進公民參與,主要是看政府在制度上為公民開辟了多少參與的途徑。
當前我國公民參與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基層自治中的公民參與。
我國已形成村委會和居委會為載體的基層自治制度,為基層群眾自治發揮了重要作用。
(2)公共決策中的公民參與。
近年來,各級政府采用聽證制度、告知制度、專家咨詢制度等聽取民意,集中民智,不僅保障了公民的表達權,提高公民參與的熱情,同時也使政府決策更科學、合理。
(3)政府績效評估中的公民參與。
在我國,公民參與政府績效評估主要是以公眾主體對政府績效進行評價,其評價結果將作為政府各部門考核績效的重要依據。公民參與政府績效評估,是加強公民參與的重大舉措,有利于提高政府服務水平,提高政府能力。
(二)目前我國地方政府在構建服務型政府的實踐中存在著一些認識上的誤區,導致公民參與存在著現實上的困境。
部分地方政府認為服務型政府建設的核心就是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務質量,政府是主體,公民是客體,認為公民參與能力有限,水平不高,增加成本,影響決策質量,因此,公民參與也只是一種間接參與。還有一些地方政府認識到了公民參與的重要性,提供了公民參與的途徑,但是缺乏有效的分析與管理,缺乏科學預測公民參與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與障礙的能力。因此,構建服務型政府既要強調公民參與的重要性,又要重視公民參與的有效性。此外,在構建服務型政府進程中,公民自身的參與能力和意識也是影響參與效果的重要原因。隨著我國民主政治建設的推進,公民不再滿足于選擇民意代表的投資者和政府公共物品的消費者的角色,而是希望能充分表達自身意見,影響公共政策。但實踐表明,大多數公民缺乏主動參與意識,對服務型政府建設持被動觀點,缺乏參與公共管理的基本知識基礎,參與具有盲目性。
三、推進公民參與,構建中國特色服務型政府
如上所述,我國公民參與在實踐中還存在著許多現實的困境,制約了公民在公共管理過程中的作用與權利,也影響了服務型政府的建設。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公民參與途徑與形式,是構建中國特色服務型政府刻不容緩的任務。
(一)認清公民在構建服務型政府進程中的角色
在服務型政府建設中,公民不再是被動的管理對象,也不再是選擇民意代表的投資者和政府公共物品的消費者,他們同樣也是公共管理的主體。公民可以通過多種途徑直接參與公共管理過程,影響公共政策,對政府行為進行監督,評估政府績效。作為公共產品和服務的生產者與供給者,“公民通過承擔個人責任以及參加社區公益性公共服務活動等多種形式的參與行動,直接成為一些公共事務的自主管理者和公共服務的供給者。”
(二)培育公民意識,提升公民參與積極性
良好的公民意識,只有在國家重視、保護公民權益的情況下,在公民對公共事務的關注、溝通與合作中才能實現。因此,公民主動參與公共管理,既是對自我價值的肯定,又是培養公民意識,履行公民責任的過程。為此,應當轉變公民參與保守的觀念,培養權利意識、法治意識、責任意識。同時,建構公民參與網絡,使其充分表達自身意志,在參與過程中實現自我塑造,自我提升。
(三)明確政府責任,構建公民參與制度保障體系
面對越來越復雜的社會問題,傳統的官僚制已經無法承受時代的考驗。這就要求政府充分認識到公民參與在服務型政府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在公共管理中強調公民參與的權力,引導公民參與公共事務,培養公民主動參與意識,并構建公民參與的制度環境。因為“在社會所有制度安排中,政府是最重要的一個”。針對目前我國公民參與的制度保障不健全的現實狀況,政府應加強與公民在公共管理中溝通交流,構建公民參與制度保障體系的責任。如應建立決策民意征集制制度、專家咨詢制度、聽證制度、公民參與監督制度、政府績效評估等相關制度,確保公民真正成為服務型政府建設的主體之一。
(四)完善公民參與機制,提高公民參與有效性
篇4
(一)民族地區公共管理學科發展的需要
公共管理學科的發展是與中國的改革實踐及中國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包括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教育模式等諸多問題緊密相連的,而民族地區高校的公共管理學科發展不僅需要解讀和規范上述種種問題,還需要區域特色化分析能力,只有如此,民族地區的公共管理學科的產生和發展才能實現特色化路徑的突破。因此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民族地區公共管理類學科發展要立足實際,民族地區公共管理人才培養在專業特色的建設方面首先應合理定位,培養目標應突出以區域社會需求為導向的專業特色,樹立“民族特色,服務地方,輻射周邊”的辦學理念。
(二)民族地區公共管理環境特殊性的需要
少數民族地區和諧發展的要求不僅是加快發展經濟文化,更要重視少數民族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應有的平等地位和權利,維護邊疆地區的和諧與穩定。由于少數民族地區的大量的社會事務中夾雜著民族習俗、宗教禁忌的因素,地區經濟活動、社會交往及文化生活都帶有強烈的民族、宗教特性。因此,少數民族地區公共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就是依法加強對少數民族的社會事務管理,調整和規范少數民族與社會之間的相互關系,維護其合法權益。從而,民族地區社會管理工作對公共管理人才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對民族、宗教知識的扎實掌握;對民族、宗教政策把握的靈活性;應對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等。民族地區高校公共管理類人才培養應立足區域發展實際需求,培養出高素質,能夠勝任新時期公共管理與服務工作的公共管理人才,能夠兼顧少數民族同胞的民族情感和發展經濟的需要。
(三)解決公共管理類畢業生就業問題的需要
目前我國公共管理類專業畢業生總體就業形勢不容樂觀,而民族地區由于經濟、社會發展相對滯后的狀況使得民族地區公共管理類畢業生面臨著更為嚴峻的就業現狀。民族地區公共管理人才培養只有突出以區域社會需求為導向的專業特色,樹立“民族特色,服務地方,輻射周邊”的辦學理念,以區域社會需求為導向,針對少數民族學生和少數民族公共管理事務的特殊性,調整教學方案,增加民族事務管理內容,將民族特色理論知識與先進的管理技術結合起來。通過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的改革調動少數民族學生的學習興趣和積極性,培養學生的民族使命感和責任心,增強學生服務地方、服務民族的學習動力,凸顯少數民族地區公共管理人才培養的辦學特色,增強地區性高校的畢業生的就業競爭力。
二、民族地區公共管理類專業特色化發展路徑
基于少數民族地區發展的特殊性及其對公共管理工作的特殊要求,少數民族公共管理人才培養應該力求保障少數民族權利,促進民族團結。民族地區高校應從現實出發,致力于培養符合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具有少數民族管理特色的,能夠適應復雜的管理環境的創新型公共管理人才。
(一)科學制定人才培養機制,凸顯民族特色
在人才培養機制上,民族地區高校應針對少數民族學生和民族地區公共管理環境的特殊需求,以適應地區社會發展需求和提高教學質量為目標,調整教學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完善培養過程的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教育資源,增設民族特色課程,如民俗學、民族發展史、國內外同源民族關系、邊疆地區發展歷史等教學內容,培養學生處理民族發展權利與經濟、社會變遷中出現的新問題的判斷、分析能力,激發學生的主觀能動性;開設民族特色經濟、民族宗教事務管理等專業方向,嘗試拓展民族文化產業管理學科方向,發揮民族地區高校服務地方的特色優勢。
(二)適應民族地區社會發展需要,強調實踐教學
民族地區公共管理類人才培養應從少數民族地區公共管理環境的特殊性出發,案例教學應體現地方特色,培養學生處理民族地區公共事務的實踐能力,正確認識民族矛盾及民族權利保障和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和諧因素,激發學生思考、創新能力。同時,通過觀摩社區特別是少數民族聚居社區管理工作現場及少數民族的節日及宗教活動,培養學生觀察能力,將所學公共管理知識同實際中的民族地區公共事務特殊性結合起來。在民族文化節日活動期間,可以組織學生參與志愿服務活動,鼓勵學生參與社會活動的策劃、實施,培養學生的社會工作能力。將多種形式的人文教育和素質教育溶入到少數民族地區公共管理人才的日常培養當中。通過強化實踐教學,擺脫傳統公共管理專業“紙上談兵”的教學弊端,通過實踐活動的歷練,使得民族地區高校的公共管理類專業學生真正成為社會發展所需要的應用型人才。
(三)整合優質教學資源,拓展師生學習空間
篇5
1.1公眾網絡參與具有直接性
在傳統的公共管理模式中,公眾的參與不可避免地受到地域、經濟、交通等方面的限制而使其成為一種間接式的參與。在當今網絡普及的時代,由強大的互聯網作為支撐的公眾網絡參與實現了公眾參與公共管理方式的直接性。公眾足不出戶就可以通過網絡直接參與到政府的政策決策過程之中,對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發表自己的觀點和思想,輸出其政治意愿和利益訴求,實現了政府與民眾之間的互動。
1.2公眾網絡參與具有平等性
網絡為公眾參與公共管理事務提供了一個平等的、開放的平臺,公眾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打破原有的時空、地域等限制,進入到公共決策的過程之中,比如可以較快捷地登錄到政府網站,了解政務公開的信息以及一些關系到民眾切身利益的政策的決策和實施情況。通過互聯網這個平臺,不管公眾是什么樣的身份和地位,官員抑或者是普通工人,只要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都可以發表自己的政治主張和意愿,有效地參與到公共管理過程中,在這樣的情況下,公眾有了相對較平等的地位和話語權。
1.3公眾網絡參與具有互動性
在傳統的公共管理中,政府相關部門作為決策者和信息的者,一直主導者公共政策的制定與實施,公眾的身份只是被動的信息的接受者,并不具備太多的話語權,在這種模式下,信息的傳遞以及政策的制定都是靜止的、單一的、自上而下的,沒有任何的互動性。然而,隨著網絡這個雙向的交互性的信息傳播渠道的興起與發展,公眾在信息傳播和公共決策過程中的身份也發生了變化,不再是單一的、被動的信息的接受者,而是可以有選擇性地接受某一信息,或者是主動發起某一信息,成為信息的者和建議的提出者。公眾的網絡參與使公共管理過程擁有多項交流的性能,公眾可以與政府對話,提出意見或建議,發起自身的利益訴求和政治愿望等,這就實現了在公共決策過程中的交互性。
2.公共管理中公眾網絡參與存在的問題
公眾的網絡參與在公共管理之中有著傳統公眾參與所不能企及的優勢,但同樣在某些方面也存在著問題,其中公眾網絡參與的不均衡和非理性是其首要問題,在此筆者就主要討論這兩大問題。
2.1公眾網絡參與的不均衡性
在互聯網這個平臺,公眾的參與是相對平等、開放的,但這種平等是建立在一定的經濟、技術之上的,并不是完全的、沒有任何條件的平等,這就造成了公眾網絡參與的不均衡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區域分布的不均衡;學歷層次的不均衡和城鄉分布的不均衡。首先,區域的不均衡。據CNNIC的第33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由于我國互聯網的普及水平存在較大的地域差別,概括來講就是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的網絡普及率遠遠高于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的網絡普及率。北京、上海、廣東等省市的互聯網普及率超過65%,而江西、云南、貴州等省份的互聯網普及率則均不到33%。其次,學歷層次的不均衡。由于公眾所受的教育、經濟收入和年齡的差異就導致了網絡參與公共管理事務的不均衡性。一般來講,受教育程度較高,經濟收入水平較高的公眾群體擁有的基礎網絡設施和掌握的信息相對較多,這就引起了網絡參與的貧富差距。受教育程度較高的精英群體掌控了更多的信息,有著更高的參與公共管理事物的能力和意愿,從而在公共政策指定的過程中所擁有的影響力和有效性明顯高于其他群體。再次,城鄉分布的不均衡我國網民中農村人口占比28.6%,城鎮網民占有率為71.4%,雖然相對2012年,農村網民的比例有所提升,但城鄉差距依然很大。這就造成了城鄉之間公眾網絡參與公共決策過程的不均衡。
2.2公眾網絡參與的非理性
網絡的普及和發展為公眾參與公共管理事務提供了有利的平臺,人們可以通過網絡表達自身的利益訴求和對政策制定的不滿和意見。但是由于人們來自不同的階層,受教育程度高低不同,人們在表達自己觀點、發表自己言論的同時都受到自身思想素質、性格差異和道德標準的主導,很容易發生非理性的舉動。并且由于網絡的隱匿性和虛擬性,人們在參與公共管理事務的時候發生極端的行為和言論時并不會影響到現實生活中的自身形象和利益,所以,在針對一些問題發表觀點的時候,一部分人會用到情緒化的詞語甚至是虛構的事件來煽動他人,不是所有公眾都有分辨信息虛實的能力,在這樣的情況下就極易引發非理性的,對整個公共參與的過程都造成不良的影響。由于在網絡空間可以隱匿現實社會中的真實身份,從而擺脫了現實中道德的約束,一些網民為了一己私欲而做出損害他人,甚至是國家、社會的過激行為,例如采取非法手段虛假信息等惡劣行為。網絡空間信息的爆炸與泛濫,讓普通的公眾更加無所適從,盲目地跟隨大眾的意見,從而使參與公共管理的過程變成一種偏激的沖動或盲目行為,更甚者可能引發群體極化的暴力行徑,必將阻礙公共管理中公眾有序參與的健康發展。
2.3公眾網絡參與缺乏有效性
網絡參與本身具備互動性,在整個過程中,信息的傳遞和交流是雙向的,僅僅依靠公眾的積極參與是不夠的,更需要政府部門對公眾的參與做出相應的有效回應。然而,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政府對公眾網絡參與公共管理這一模式依然缺少相應的管理和回應,這就造成了公共網絡參與有效性的不足。在政府方面,主要存在的問題就是,政務信息公開不足和政府回應機制不完善。首先,我國目前雖然建立了不少政府網站實時公開政務信息,但是對于政務信息公開的范圍并沒有明確的規定,這就致使公眾在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和監督過程中不能夠有效地對其進行監督,無法滿足公眾對于政務信息的獲取和對其執行情況的監督。其次,在現階段內,我國并沒有對政府部門的回應做出一定的規定,政府部門對于公眾的提問或監督意見的回應一般都是被動性的,是在上層部門領導的指示或者是社會輿論的壓力下被迫做出的選擇性回應,政府與公眾之間的有效互動比較缺乏。政務信息公開的不足導致公眾網絡參與缺乏有效的機制和程序,政府回應也缺乏相應的機制和一定的載體,這就造成了公眾網絡參與缺乏一定的有效性。
3.總結
篇6
1.1師生對課題立項認識不足師生對課題立項活動的足夠重視,是促進學生科研活動和科研能力發展的重要依據.在調查中發現,只有近28.8%的學生表示愿意主動參與科研立項活動,而有超過41%的學生表示不愿意參加科研立項活動或者需要強行規定才會參加.
1.1.1教師對學生參與課題認知不足目前教師對學生參與課題的意義及作用認知不足.首先,教師對現階段我國大學生培養的目標認知不足,還沒有從填鴨式教育走向個性化教育,教師還沒有從行動上認識上教育的不可復制性;其次,指導學生科研對于教師來說就是一件耗費時間和精力而收益甚微的事.學校缺少對教師指導學生科研的有效合理利益補償,高校教師對學生科研的指導工作不夠熱心,不夠到位,有的甚至采用敷衍態度;最后,教師對學生的能力缺乏相對清晰的認識和了解,指導教師大多忙于教學和科研等活動而無暇顧及學生,僅僅感性地認為學生專業知識結構尚且不夠完善,科研能力不足,不能很好的勝任科研工作.
1.1.2學生對課題認識不足,缺少興趣學生對課題立項的認識還比較缺乏,參與科研活動的整體水平還較低.首先,學生參與科研活動的動機還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具有普遍的跟風現象,而不是從自身的實際需求,以及對自己的培養規劃出發的,從而無法長期保持對課題研究的熱情;其次,科研的前期準備不足,選題缺乏科學論證,并無法得到正確的引導,存在著太多的感性因素,難以取得預期的科研效果;最后,學生未能正確處理科研課題立項活動與學習和其他工作的關系,缺乏持之以恒的精神.調查中發現,許多同學不參與科研立項是因為他們覺得科研立項花費過多的課余時間,因學習、工作等原因無法完成相應的科研工作.
1.2科研活動缺乏創新,流于形式目前,大部分學校僅有學生自主申報這一種參與模式,學生大都憑一時的興趣去選項目,缺少一種理性思維,更多的只是感性參與.老師與學校沒有進行較好的引導,學生主體性沒有體現.缺乏專業方向和自身實際操作能力的結合,對現實問題進行思考,項目同現實相適應的主觀能動性沒有表現出來.
1.2.1教師的指導作用沒有有效體現在教學方法上,長期以來,大班制、集體制的教學模式造成了課堂上只強調教師的“教”,并沒有將書本知識與實踐結合在一起,缺乏理論依據.各門課程的任課教師對實踐環節的處理方式各自為政,有的實踐環節還常常被壓縮被省略,這便造成了學生實踐能力普遍偏低,專業實驗室和專業實踐基地建設相對滯后.同時,指導教師大忙于完成教學任務,沒有很好的將先進的思想傳授于學生,使學生科研項目缺乏正確的指導.
1.2.2學生的主體作用沒有有效體現大多數學生對科研活動的認識還比較模糊而未參與科技立項申請.不少學生認為,科技創新活動離自己還非常遙遠,自己尚不具備參與的能力.同時學生并沒有意識到,將來不論是考研還是在工作當中,科研能力都是必需的.這很大程度上減少了學生參加科研的興趣,沒有能積極主動地參加科研活動.
1.2.3重開始、輕過程和結果現象突出學校組織開展各類科研活動,要求院級單位完成一定的申報數目,導致申報的質量下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缺乏跟蹤監管,忽視項目實踐過程.在結題階段,強調獲得的成果,項目結題質量難以保障.
1.3制度、資金保障存在缺陷大學生的科研活動在高校缺乏相應的制度保障,存在較大的隨意性.大多數的高校也尚未建立專門的組織和管理機構以及科學的監管評價制度來對大學生的科研活動進行規范,這造成了科研質量得不到保證,極大程度上阻礙學生科研活動在高校深入開展.在調查中發現,只有8.2%的學生認為學校提供的科研經費能保證科研活動.
1.3.1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學生科研的管理體制不夠健全,對于學生自主科研的日常管理工作缺少專門的指導和管理的機構.科研處人手缺乏,無法對大學生科研項目的全程化管理.高校自身的教學觀念還未發生改變,學術權力依附于行政權力,即學術權力不獨立,由此而造成整個高校科研氛圍不濃厚,進而影響學生自主科研活動的開展
1.3.2資金保障力度不夠學校發展資金相對困難,科研經費無保障,學校對學生科研經費投入不足,學生科研經費申請困難,核報程序復雜.現階段學校對學生科研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對學生科研的積極性有一定負面影響.
1.3.3缺少科學的評價認定體系科研評價認定只局限在傳統體系上,缺乏以現實生活為依托的綜合多學科的知識.在科研評價上,仍然以單一的成果作為最終的評定標準的現狀,造成了學生的關注點不得不聚焦在科研表面的成果,缺乏學術延伸,極大打擊老師學生的積極性.
2學生課題立項的作用及意義
2.1促進學生融合,拓寬知識面學生課題立項一般是不同年級組合、不同專業知識結合的過程.通過成員搭配,合理運用團隊資源,團隊成員間分工合作發揮各成員的特長,共同完成工作,達成共同目標.通過科研立項研究過程,結合課題實踐,彌補專業知識不足等劣勢,充分發揮學生自身優勢,使項目能更好的實施.學生課題作為一種社會事業,必然會產生一定的社會后果.尤其是現代全球化復雜的背景之下,不可避免地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僅靠片面的理論知識是無法勝任的.而課題立項恰恰可以將不同知識進行融合,并對這些能力有積極促進作用,拓寬學生的知識面.與此同時,大學生專業實踐是大學中必修的一門課程,但學生在社會實踐過程中對專業理論知識的運用具有盲目性,難以實現專業知識的轉化和拓展,局限于案例教學、情景模擬以及“走馬觀花”的參觀實習,對社會實踐的認識也僅局限于課外活動和第二課堂,兩種實踐過程都缺乏目標管理,專業實踐教學與大學生社會實踐的管理處于割裂、無溝通狀態.專業實踐教學與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一體化就是學校實踐活動涉及的各類資源的最大效用,將靈活性和統一性有機結合.實踐教學與社會實踐活動一體化既可以是實現過程,也可以是計劃目標,它是專業實踐教學和社會實踐活動的一種互補和聯動機制的構建.這可以極大程度的促進公共管理教學的改革.通過課題立項可以較好的規范實踐的管理,對提高大學生的知識、能力、素質等形成起著重要的作用.
2.2促進自主學習,提升科研能力隨著全球格局的加速發展與變化,大學生的心理素質與承受力面臨著更苛刻的挑戰,社會對大學生素質教育及大學生自主學習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大學生面臨著社會現實問題與個人價值實現的深層矛盾,這種矛盾和困惑所造成的浮躁心態使大學生難以靜下心來扎實學習自身切實所需的知識技能.傳統“以教師為絕對中心”的教學模式學習,大學生自學的支持服務系統不健全,課程資源不配套等問題,使學生的自主性、能動性受到了壓抑.扎實的專業知識和層次分明的思維方式是成功開展科研活動的前提與基礎.科研立項,在平等基礎上教師與學生共同完成課題,充分發揮學生自主學習能力,運用學生對科研的求知欲,逐漸培養學生的獨立判斷能力、獨立思考能力,通過學生團隊的自我督促培養學生的團隊協作精神.運用學生與團隊內外合理施壓,使得學生在科研活動中不斷提高自身的心理承受力,最大限度的發揮主觀能動性.
2.3促進全面發展,提升就業能力公共管理類專業是培養以相關理論知識為基礎,適應社會需求的復合型、應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為目標.通過發現日常生活中的實際問題,確立有意義的項目課題,進行深入有價值的科研活動,以促進自身能力的全面提升,為將來的就業增添砝碼.
2.3.1通過科研立項,培養學生創新能力學生對項目課題的研究過程就是綜合運用多種思維方式,靈活利用知識、創造新知識的過程,也是學生創造性思維培養的過程.另外,科研立項作為大學生自我發展、自我完善的基本方式,極大地促進了學生創造型個性品質的開發.創造型個性的發展是創新能力培養的關鍵,而追求學生具有創造性的自由發展正是科研立項的最高價值目標.
2.3.2通過科研立項,培養學生科研能力加強培養學生自身科研能力,教師有意識的引導、組織學生參加科研立項活動或直接加入教師的課題組,參與課題研究,共同完成較大的研究項目.以共同科研實踐來充分調動學生科研的積極性,加快、加強學生科研素質與能力的培養.
2.3.3通過科研立項,培養學生團隊合作能力學生的可塑性是非常強的.學生科研立項一般是由學生團隊完成.通過團體合作,在提高學生的個人能力的同時,更好的培養學生的團體合作意識,加強促進學生團體協作的理念,塑造學生蟻巢協作的觀念,在體現個人能力的同時,與團隊其他成員形成科研成果的互利互惠,通過彼此學習、坦誠交流,達到共同提高,在團隊協作與督促下不斷發覺自身潛能.
2.4促進教學相長、服務社會教師通過指導學生開展課題研究,將自己的成果、經歷和科學思維方法傳授給學生.同時,教師將指導學生科研所產生的新成果、新技術、新知識帶進課堂,促進了教學內容的更新和改革,豐富了課堂教學,這不僅使教學更貼近學生需要,也提高了教師的學術水平、教學水平和質量.另外,作為在校學生,由于受到各方面的限制,缺乏社會閱歷和社會經驗,但通過科研立項活動促進我們充分使用現有的資源,去實現自身的價值.科研實踐活動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良好形式,大學生在科研實踐活動中走出校門,接觸社會,認識社會,充分了解國情,促進大學生對書本知識的轉化和拓展,增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科研實踐活動也是提高大學生思想覺悟、培養鍛煉才干、增強社會責任和服務意識、促進健康成長的有效途徑.
3學生課題立項的實證研究
近年來,用人單位到高校挑選畢業生早已不是停留在只關注學生的學習成績,而對于學生的動手能力、管理能力和科研創新能力等日益重視.為適應社會對人才需求的變化,高校對學生從事科研活動日益重視.但長期以來,基于公共管理專業的培養目標和發展方向,更偏重于學生應用能力的培養,致使學生相對缺乏創新意識,這難以體現高等教育與其他教育相比的優勢所在.我國的一些高校也對學生科研工作做出了探索的嘗試,比如中國科技大學與1999年提出了“大學生研究計劃”;復旦大學李政道教授設立的專項學生科研基金;浙江大學從1998年開始開展的校級大學生科研訓練計劃,每年投入經費20-50萬元,每年立項1000項左右;北京大學設有兩項學生科研的專項基金,由教務部試驗班辦公室管理,提供機會使學生能加入到教室研究工作中,也支持學生的自主科研項目;教育部從2007年啟動國家大學生創新性試驗計劃,2007-2010年共資助15000項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本文選取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公共事務學院公共事業管理專業不同年級的170個人進行問卷調查.在調查中顯示,約57.9%的學生認為由于學校經費資助不足、開展形式單一等原因而不愿意參加科研立項.由此可見,通過課題立項,建立較為完善的組織機構、給予配套經費的支持,制定相關的鼓勵政策保障項目的實施,促進學生參與科研實踐的積極性.同時,以上的數據從不同角度反映了學生課題立項的實證研究可行性.本文依據筆者學生輔導員的實踐經驗進行驗證.
3.1增加科研立項方式,發揮學生自主性在高校內部本身可以在原有學生自主科研立項的方式基礎之上,適當的增加申報方式.真正體現出培養學生學習和參與科研實踐的主動意識,真正實現“以學生為主、教師為輔”的教育模式.同時我們可以采用把學生科研項目與畢業論文相結合的方式來解決大學生參與科研積極性的問題.例如,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公共事務學院科技協會組織同學參加院級課題立項,采用教師立項學生選擇參與,教師學生共同立項等多種方式,發揮學生自主性.在院級立項中,學生積極組隊立項,覆蓋面達72%.
3.2加強項目化管理,采取激勵機制加強大學生科研立項多邊化管理,合理運用激勵手段,提高學生對科研活動的積極性.合理、層次化運用獎勵機制,分級別,逐級遞增獎勵額度,激發學生的榮譽感,激勵學生對先進美好事物的追求欲.同時,各項獎勵可以通過獎學金,三好學生評定及畢業評定等方式,物質層次與精神層次相結合.將學生參與科研活動的成績作為學生個人能力的一項評定標準,進入學生的檔案.這樣學生申報積極性將更高,項目結題率將會改善,結題效果也會更好.例如,針對學校相關活動,科協開展院級課題立項,對項目進行全程跟蹤,隨時監控項目的實施情況,針對項目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解決.對于優秀項目實施追加經費支持,并在年度評定上進行政策傾斜.
3.3完善教師指導制度,建立教師激勵體系建立完善的師資隊伍,選擇具有扎實專業知識、較強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教師,促進教師指導學生科研機制的完善,做到切實為學生解疑答惑,開闊學生的思路,促進學生的綜合素質實質性提升.同時也可以嘗試建立類似于導師制的一種教師輔導制度,加強教師和學生雙向了解和溝通.為大學生科研能力的提高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學校出臺相應的激勵措施,將指導學生科研記入教師的工作量,并給予相應獎勵,以激發教師的指導力度,提高教師指導學生的積極性,關心學生科研項目的進展程度.
4結語
篇7
1.要求
有形性:提供公共服務的設施定期保養與整備、供應適當與充足等。即實體設備定期維修與整備的數據須建文件,適時更新換代。可靠性:公共行政人員作業應兼具效能與效率、在約定時間內完成服務等。即公共行政人員要有事先預防的觀念,執行服務時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對。反應性:公共行政人員能立即回答民眾的問題、提供快速服務、積極協助民眾解決問題等。即要有系統導向的觀念,公共行政人員需清楚整個團隊的運作,才能立即回答民眾問題,不要有一問三不知的情形。勝任性:公共行政人員的專業知識與技能、改善質量的能力等。即公共行政人員要有質量管理的專業知識,并不斷持續改進。禮貌性:公共行政人員的清潔和整齊儀表、禮貌應對、親切回答等。即公共行政人員均能以民為尊,對民眾體貼、友善。信用性:公共行政人員的人格特質是值得信賴的、積極與民眾互動等。即公共行政人員對民眾做好質量承諾,以追求更好的服務質量。安全性: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嚴防保密資料外流等。即所有公共行政人員均肩負民眾資料保密的責任。接近性:容易電話聯絡、較短等候時間、便利的服務作業時間等。即民眾容易且方便聯系到相關的公共行政人員。如落實民眾抱怨申訴處理渠道。溝通性:公共行政人員隨時與民眾溝通、傾聽民眾意見等。即公共行政人員秉持民眾導向的理念,了解民眾意見以持續改進。了解性:探知民眾需求與期望、提供個別服務等。即公共行政人員運用品質管理的方法探知民眾滿意程度,以提供良好的服務。
2.實施原則
公共管理中,實施良好的溝通與互動,必須遵守下列五項原則:以客為尊:以民眾滿意為核心,民眾又分內部民眾和外部民眾兩部分,其中內部民眾指參與政府機關各項設計、生產以及服務的相關部門或人員;外部民眾指政府機關服務的普通大眾。全員參與:全面質量管理強調組織中的所有部門、所有人員均肩負著服務管理的責任,也享受產生高質量服務所帶來的福利,這種伙伴關系(partnership)的建立,是實施全面服務管理的重要策略。事實管理:組織隨時搜集、處理與解讀有效信息,以持續改善質量、滿足民眾需求。該信息包括內部工作表現和外部民眾需求。可持續改進: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為政府機關內部的持續性質量改進,如設計、制造、服務過程及人員、制度的不斷自我改進,第二部分為不斷了解外部民眾的需求情形,推出新的服務形式。服務質量承諾:全面服務管理的推動,首重政府機關管理人員的認同、全力推動,營造追求質量氣氛,使所有人員齊心一致,共同為提升服務質量努力。
二、我國公共管理中溝通與互動工作促進措施
為了提升行政服務質量及民眾滿意度,導入全面服務管理理念來消除不同互動所造成的落差,先提出以下幾種做法。
1.追求精益求精的服務質量
一是政府機關必須有前瞻思維及動態導向的概念,要能掌握先機,以符應外界環境需求不斷創新、求新求變。公共行政人員需秉持以民為尊的理念,適時且定期調查民眾滿意程度,并能搜集、掌握有效信息,以尋求改善。二是建立良好的溝通模式,不只擴大參與,更能由上而下全員參與,借助內外部的有效溝通,更能了解民眾的期望。建立PDCA“循環圈”等團體服務質量提升的方式,加強公共行政人員、對質量管理的重視,通過團隊合作及討論,不但可找出服務管理主要障礙并加以解決,也可以借此來減少認知上的差距。三是行政服務質量的提升需要上層人員的認同、全力推動,且所有成員需齊心一致,共同為追求提升行政服務質量而努力。建立客觀、公正評估者及被評估者所接受的衡量標準,在制定效標時,相關人員需全員參與。行政服務質量改善是一個永無止境的循環過程。服務管理的作法是強調可持續改進的歷程,不斷精益求精,以求達到最好質量。
篇8
城市規劃與城市規劃職能的發展歷程。城市規劃是隨著文明的進步、經濟的發展、人類居住環境的改善、城市的出現而不斷發展的。在世界上,城市規劃這一概念和理論都出現的非常早而且成熟,在實踐上也取得驚人的成績。城市規劃在中國,主要是與我國文化的發展和經濟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在古代中國典籍中,我們會發現一些對城市規劃的記載,如《考工記》中的都、王城、諸侯城的不同城市的建設制度,還有道路系統和用地功能分區。在《商君書》中更是提到了農田土地分配比例,并要發展人口、糧食、建城等相應條件。在《墨子》中更是記載了城市建設與城防的重要性,以及城市規模與農田、糧食的關系。這在很大程度上來說,我國古代城市的規劃主要著眼于軍事思想和整體觀念,講求城市與自然的關系,重視等級觀念。這在我國后來的城市發展也有所體現,都是更為重要的是越來越強調城市的結構形態,即商品經濟的發展,促使城市功能分區,形成不同的功能區域,完成城市規劃的不同功能。城市規劃在西方,早在古希臘時期就已經出現《建筑十書》,系統闡述了城市環境衛生、城市選址、城市公共建筑布局等原則,并提出了理想城市的模式,到了中世紀,逐漸形成以教堂為中心的城市發展模式。到了近代,則基于資本主義商業的發展,逐漸形成了多樣化的城市規劃理論。城市規劃在現代,東西方的城市規劃都著重于城市規劃理論的建設、城市規劃的實踐以及城市建設立法,逐漸的融合各種傳統學科和新興學科,是城市規劃越來越科學、越來越符合人民生活的意愿。
二、公共管理視角下的城市規劃職能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1.城市規劃職能存在的問題。目前,城市規劃職能存在的主要問題就是城市功能分區不清晰,造成這種問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第一,由于我國城市在發展過程中過于快速,導致城市在進行功能分區時會出現不同功能區相互參雜的情況,這在一定長度上來說,也不應該出現太大的問題,但是,這方面主要體現的問題就是在城市建設過程中,城市功能的定位于規劃沒有做到位,導致現代城市不同更能分區相互影響,這不僅制約了城市規劃功能的進一步完善,也導致城市規劃職能不能進行有力的展開,從而造成城市規劃功能的下降。第二,由于我國城市在發展過程中城市規劃不具體,或者說是城市發展速度超過了當初城市規劃的目標,導致在發揮城市規劃職能時,始終伴隨著新老城區問題、新舊功能分區問題以及功能分區不合理等問題,這必然會導致城市規劃職能在進行湘桂規劃時,不容易解決,也成為了城市規劃的老大難問題。第三,由于我國城市在規劃中所注重的問題,在不同歷史發展的階段所呈現出來的特點不同,因此,在進行城市功能規劃時,伴隨著的問題就是城市規劃不統一、政策法令貫徹不到底等問題,這就使得城市在發揮規劃職能時,會產生相互矛盾的局面。可見,我國城市規劃職能存在的問題,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而逐漸暴露出來的問題,也是在城市實際發展中所出現的主要問題。
2.優化城市規劃職能的對策。優化城市規劃職能的對策,注重點應該立足于完善和優化城市規劃職能,也就是說立足于現在城市發展的水平,通過現有的城市分區,對城市規劃職能進行完善,加強城市規劃只能發揮作用的能力。具體包括下面兩個方面,第一,統籌城市功能分區的發展,立足于現有城市功能分區的作用,加強該功能分區的影響力。城市規劃職能,究其本質來說,是服務職能,而就目前不少城市的發展水平而言,由于不同發展階段所規劃的目標不同,因此,在接受歷史發展現狀的同時,綜合加強城市功能分析的發展,加強功能分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包括道路、交通、園區等,甚至應該建立直接管轄的部門,通過專門專管來實現功能分析的更好發展,第二,加強城市規劃職能發揮作用的能力。這一方面是出于城市居民的考慮,目前,城市規劃職能發揮的主要方向是以城市經濟發展為首要目標,而以城市居民生活質量為目標的城市規劃職能建設少之又少,因此,必須加強城市規劃職能發揮作用的其他能力。另一方面主要是以城市整體發展為首要目標,這是因為,城市規劃職能的最終目標是通過把城市建設的更好來滿足城市居民、城市經濟的發展,不應該只以一種目標為城市規劃功能發展的目標,必須立足于整體,從整體上來保證城市規劃職能的實現。
三、結語
篇9
一在法律上遇到的困難及看法:
1根本法與基本法的矛盾: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對國有企業享有所有權,這就是說國家享有國有資產的絕對權,排他權。但是,我國的《公司法》《民法通則》等一系列基本法和眾多的部門法規卻又規定公司是獨立法人。也就是說公司享有法人的所有權,支配權。作為公司所掌握的國有資產,其所有權到底是國家的?還是公司的?因為這兩個所有權都是排他的,都指向同一個標的物。顯而易見,根本法與基本法和部門法相沖突,這無疑構成了一個屬于經濟制度的根本的矛盾。
2國有資產如何實現中的法律矛盾:
國有資產無疑是全體中國人民的資產。但全體中國人民不可能都去支配這些財產,于是財產的支配方式自然就會按照現行的兩種方式予以實現。一是靠政府去實現。但政府行使的是代表權,因此,不僅與政府的性質相沖突,而且顯然又會導致計劃經濟的再現。另外的方式是靠企業(或公司)去實現,但這又與現代公司的性質相沖突。以上國有資產實現方式本身不僅具有多重矛盾,而且實現的結果必然是倒退到單一的產品經濟。
目前看來,一個比較切實可行的實現方式是規定國有資產的投資人地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資格,享受股權,給企業(公司)以所有權。而我國國有資產實現方式的徹底解決則還需要從制度創新和新法律的出臺等多方面著手。
3電力根本大法--《電力法》不盡人意:
(1)《電力法》將電力壟斷經營合法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于1996年4月1日起就正式施行了,但時間僅僅過去四年,就發生了諸如撤消電力部,成立國家電力公司;推行政企分開,網廠分開,主副分開和市場化運作;進行城鄉電網改造和推行同網同質同價等等重大改革。因此,《電力法》的很多內容已經顯露出其不能適應電力市場化的要求。"供電企業在批準的供電營業區內向用戶供電","一個供電營業區內只設一個供電營業機構"等法律條款顯然與網廠分開,竟價上網的要求相沖突。特別是"一個供電營業區只設一個供電營業機構"的規定必然導致區內供電壟斷,這與產權多元化,資源優化配置及平等競爭等市場規則是格格不入的;更不利于應對加入WTO后的市場狀況。可見,以《電力法》為基礎的電力法律法規完全有修改和補充的必要。
(2)《電力法》對長期困擾電力企業的三個老大難問題(電費回收,竊電查處,電力設施保護問題)軟弱無力:
在文字表述上,《電力法》在度量的表述上,適應范圍不確切,數量要求不具體,時間地點不明確等,導致無"法"具體操作。因此,迫切需要有更明確和可操作的法律法規及其實施細則的出臺,否則,僅此三個問題就足可以抑制全國電力企業的改革和發展了。
(3)《電力法》回答不了許多新的法律要求:
老的三個老大難無"法"解決,隨著市場化進程的加快,新的老大難問題又更加突顯出來了,諸如電力市場規范問題,電力損害賠償問題,電力監管問題等等。這些關系電力企業生死攸關的重大問題是絕對回避不了的。因此,如果沒有有力的法律供給,使其有"法"可依,那電力企業的日子將越來越艱難。
因此,《電力法》已經到了非修改不可的時候了。
二在制度上的困難及其解決辦法:
1關于國家電力公司:
通過前一個時期的電力改革產生的國家電力公司系統,已經基本上被四級法人(國家電力公司,網集團公司,省電力公司和縣電力公司)五級調度(國調,網調,省調,地調和縣調)的組織結構所框定,從而再次造成了制度和運行上的困難,形成了法律體制中的多重矛盾。雖然國家電力公司已經脫出了電力部行政框架,卻依然行使著大量實際上的管電行政職能,并且還大大拓展了企業,行政和行業的管理職能和投資者權力。這種把國家電力公司推向一個單一的管理機構,與改革的初衷--政企分開和市場化是互相違背的。
總之,國家電力公司如果不能盡早改變自己既不象政府又不象企業,既不象行業管理又不是事業單位的"四不象"狀況,必將而且應該被市場所淘汰。當然,不管如何改革國家電力公司,國家對電力的監督和管理是不能削弱的。因為在我國現階段的市場經濟和法治環境都是極不完善的,它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過度時期才能發育完善。在這一過度時期中,電力事業的健康發展還需要國家的扶植和監督。在撤消國家一級的電力公司這一設想模式下,國家恢復電力管理職能部門不是不可取的。
2關于網集團公司:
現在來看,在國家電力公司存在的前提下,網集團公司的設立首先就違反了《公司法》關于國有獨資公司出資人應該是國家授權的機構和部門的規定,實際上是架空了國家一級的電力投資公司,造成了體制上的所有者缺位;其次,集團公司的設立必須擁有自己的核心企業,這就造成了集團內各省公司相互之間以及省公司與網集團公司之間在網權和經營權等等方面的混亂。再次,網集團公司的設立和運行,也與國家關于"省為實體","電網國家管"等基本的辦電方針相沖突。當然,我們應該看到網集團公司是先于國家電力公司而成立的,這種"先有''''兒子''''后有''''老子''''"的結果亟待通過進一步的改革和改造來予以規范和理順。將網集團公司改組為現有國家電力公司的分公司的作法表面上看似乎可以加快"把國家電力公司建成世界500強"和"減少管理層次",可實際上這樣拼湊起來的大型企業從結果上看往往可能出現不是先天不足就是虛胖浮腫,從管理上看,可能是權利的上收和機構的臃腫。此外,在法律程序和政府監管上還有一個更好地協調和理順的問題。否則,電力改革很難正常進行下去。
為此,國家成立精干高效的管電職能部門,就沒有必要成立全國性的國家電力公司了。這樣一來,就可以考慮將全國電網按照合理網架結構(而不是按照行政區劃)劃分成幾個大網,以大電網為單位成立集團公司(實體),具體負責大網的建設、維護、調度、安全以及網間電力調劑等電力輸送事宜。
3關于省電力公司:
"省為實體"這一提法并不十分確切,一是容易錯誤地理解為"這個實體的省電力公司是省一級的公司,省內其它電力企業都要歸他統一管理"。而這與《公司法》的規定和與市場化的要求明顯是相違背的;二是容易被錯誤地造成省內電力市場的壟斷。而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特別是網廠分開和輸配分開的實現,電力經營企業將會增多,公平競爭的電力市場才會真正實現;三是容易將省界理解為電力市場分界,形成市場壁壘?quot;省為實體"應該是將省電力工業局(現省電力公司)實行政企分開后改組為完全市場化的電網(電力輸送)企業(實體),完全按照獨立法人的公司進行運作。可是,當前,省公司向上受制于國家電力公司和網集團公司兩級既是行政化又是企業化的管理機構的制約;向下又陷入大量依靠行政和管理關系所牽帶的電業局,中心機構及其他未單獨核算的電廠,企事業單位等的事務性管理之中;更可怕的是省公司還有以"強化管理"、"提高效益"等為由將其職能向地,縣兩級電力公司延伸的強烈意愿,甚至將改革初期早已下放了的權利又事實上地收回了省電力公司。所有這些都無疑地致使目前的省公司被繁雜瑣碎的事務性管理所糾纏,根本無法按市場化的現代公司運作。如果說國家電力公司是?"四不象",那么說目前的省電力公司是小"四不象"也是不冤枉的。
但是,必須看到:省電力公司的改革與國家電力公司有很大的不同,一是一個省內不可能不設立電網公司;二是改革開放以來,省公司已經得到了普遍的壯大,不論人才、資金、技術、管理、裝備等各方面都有了長足進展,下一步的改革必須有利于更好地發揮這些優勢,而絕不是簡單地瓜分,更不允許流失。因此,除了可以根據國家成立電力管理職能部門而成立省一級的更加精干高效的管電機構外;還必須組建省內電網公司。
4關于縣為實體:
國家電力公司系統的垂直領導和管理體系到縣這一級已經是到底了,因此,能夠被國家,網和省電力公司(甚至還包括地市電力公司)瓜分的有用之權也就層層層瓜分得所剩無幾了,余下的基本上就是義務和責任了。現在看來,"縣為實體"應該理解為電網企業不一定是實體,電力經營企業必須縣為實體。至于一個縣內設幾個電力經營企業,這可以通過鼓勵公平競爭由市場決定,當然,這里所謂的"縣"也是一個相對的概念,與前面的"省"的概念一樣。主要還是要看合理電網和市場需要來決定。
因此,"縣為實體"的真正實現,只有在各方自愿和公平的基礎上通過資產、機構、人員等方面的重組才能真正作到。
上述電力管理體制的設計思想明顯是因襲行政管理,行政區劃和地緣經濟,從而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國際經濟一體化相背離,這種嵌套復雜的體制產生的必然是復雜的管理結構體系及相應的高成本低效率以及對產權結構多元化的抵抗。要改變這種狀況,就必須按照現有法律(如《公司法》)改四級所有為法人所有,改垂直領導管理為投資人權能,并伴隨國有體制改革的市場化進程互動。
三在電力企業內部管理中的困難及建議:
"管理"是企業的靈魂。任何改革都不能取代管理,而改革的成果都必須依靠強化管理來鞏固。這就要求電力企業建立一整套適應市場經濟的企業管理制度,對電力企業來說,就是要建立一整套自己的"法",以規范自己的行為。但是,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在電力企業管理中,過去行之有效的許多內部法規已經不適應或者不完全適應新的情況以至造成許多方面是無"法"可依,有"法"不依,甚至違"法"操作的混亂局面。
1電力企業自身的"法律"供給奇缺,造成了許多工作無"法"可依:
當前,電力企業在外部環境方面,已經失去了政府行政職能的依托和保護,在行業內部來說,也逐漸失去了行政命令的權力和人事工資福利的依托。因此,電力企業的管理必然要由計劃經濟時代的經驗式,命令式,被動式和封閉式走向市場經濟時代的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和公開化。這既包括對企業及內部各部門權利義務,法律制度,法律責任等法規保障體系的建立與運作;也包括對企業外部及內部各部門之間的關系協調,糾紛預防,困難救濟等法規保障體系的建立與運作。對電力企業來說,目前還遠遠不能適應上述要求。應該說,電力企業適應市場化的管理還僅僅是剛剛起步,諸如合同管理,商業運營,產品促銷,公共關系,企業形象等等,都有一個由無到有,由不完善到完善的發展過程。
2電力企業管理的外部法治環境不好:
當權者力圖把政府權利和部門管理行為變為金錢和物質利益。這就必然導致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和令人發指的腐敗行為;必然會造成"看得見的手"(政府干預)踩住(阻礙)"看不見的手"(市場調節)的嚴重后果。其中尤以司法腐敗最為突出。立法不準,有法不依,司法不公,執法不嚴,徇私枉法,知法犯法甚至無法無天等等情況一時很難根除,電力企業對此必須要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和周密的應對措施。比如必須十分重視提高全體員工的法律意識;建設好自己的法律隊伍;完善好自己的規章制度;處理好自己的公共關系;形成好自己的監督體系等等。
3電力企業的法律意識亟待加強:
電力企業過去長期以來都是在高度計劃經濟體制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下生存和發展的,加之長期缺電,因此,存在著比較嚴重的行政命令,電霸作風,封閉管理,貪大求全,高耗低效等等弊端。所有這些,都是與市場化管理,法制化管理和現代化管理背道而馳的。通過前二十年來的電力管理體制的改革和電力事業的發展,已經基本上扭轉了全國性的缺電局面,電力企業的服務意識和工作作風都有了很大的轉變。但是,電力企業必須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當前所面臨的嚴峻局面,盡早找準自己在市場中的位置,扎扎實實轉變觀念,努力提高員工的法律水平,特別是各級領導的法律意識,處處遵紀守法,嚴格依法辦事。
四電力市場整體結構模式建議:
1整體結構模式:
(1)改革前的結構模式:
電力工業部發電廠
發電廠
電力工業局市電業局縣電力局用戶
(省)設計,施工
安裝,試驗
檢修,制造
研究,調度
學校,醫院等
其他發電廠及其電網(主要是水電部系統)。
(2)現在結構模式:
國家電力公司發電廠
網集團公司發電廠
發電廠
省電力公司市電業局縣電力局用戶電力調度
試驗研究
學校醫院
多經企業等
獨立發電廠
地方小電廠及其電網。
(3)建議結構模式:
政府部門:
國家電力管理部門;
省電力管理部門。
市電力管理部門。
電力企業:
發電企業A1售電企業C1用戶D1
發電企業A2輸電企業B售電企業C2用戶D2電網服務企業E1
電網服務企業E2
發電企業An電網服務企業En售電企業Cn用戶Dn
2幾點說明:
就政府而言:設中央和省兩級管理部門。
就電網企業而言:設網、省、市、縣四個層次的電網公司(子公司或者分公司)。
就發電企業而言:除網省電網公司保留必要的調峰電廠外,全部組建發電公司。
(1)A--電力生產企業,即各類發電廠,一律實行獨立核算,競價上市。A企業除按規定向B交納過網費和電網發展基金等必要的費用,向E交納服務費和結算擁金外,其余均按企業規范自行進行量本利核算,自行核價,競價上市。但允許的電價浮動幅度則必須由國家物價管理部門會同國家電力管理部門核定。過網費,電網發展基金,服務費和結算擁金等的收取標準和分配辦法均由上述部門核準并進入A企業的成本。
(2)B--電力輸送(由電廠出口直至用戶)企業,即是從網省市到區縣的電網公司。他們的主要任務是保證整個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及合理調度。B企業按成本總量,電網同步發展基金及附加等因素測算需向AC企業收取的過網費和電網同步發展基金,報國家物價和電力管理部門核準后向ACD企業收取。B企業內部以程序(規范)化管理為主,參照市場(競爭)化管理,促使其服務標準化,產品公共化,效益微利化。雖然對我國絕大部分地區來說,B企業是壟斷性企業,但實質上他是一個為電力市場服務的中介性運輸調度企業,而且還是一個受到國家有關部門對其收費標準和辦法進行的嚴格控制的微利企業,因此,對廣大電力用戶來說,幾乎沒有什么直接的不利影響。
(3)C--電力銷售企業,在網上購買A企業的電能,向用戶D出售商品電。商品電價在政府允許浮動范圍內由C企業根據市場自定,真正做到了電能商品競價上市。在這一模式下,同一供電營業區可以有多個C企業經營電能商品,可以開展公平競爭,允許其獲取合理的差價。對廣大電能用戶來說,壟斷已被打破,用戶可在商家的競爭中獲利。
(4)D--電力用戶,根據自己的需要按市場上各個C公司的電價水平和服務質量等因素綜合考慮,自主選擇向某個(甚至是某幾個)C企業自由選擇購買商品電。但商家和用戶都必須接受法定計量機構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的計量結果。
(5)E--一些不同類型的電網服務公司,公正,公平,公開地為ABCD企業服務,并按國家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服務費收取標準和辦法分別向ABCD企業收取服務費。計量結算企業E1的主要職責一是對ABCD企業的出、進電量和種類分別進行及時和準確的計量;二是根據ABCD企業出、進電量、種類和相關的價格及時準確地進行核算并且根據企業的委托完成各企業之間的資金結算;而一些專業技術公司(如檢修、試驗、研究等)根據ABCD企業的要求為企業進行各項技術服務。
3建議模式的特點:
(1)真正實現了制度創新:
打破了傳統的電力生產和分配模式;
打破了壟斷的電力經營和銷售模式;
確立了真正意義上的電力市場格局(主體多元化,價格市場調節,用戶自由選擇)。
(2)解決了傳統模式的癥結:
實現了電力企業資本結構的多元化,從根本上打破了壟斷和封閉的基礎;
引進了競爭機制,真正解決了電力市場主體多元化,公平競爭,政企分開等許多難題;
引進了透明的分段式組織結構,解決促進了電力服務質量不好,電價混亂,亂搭車收費等難題的解決;使廣大用戶對電力計量和電價都放心,使用戶用上"放心電"。
引進了生產經營分離,輸送銷售分離的電力管理模式,真正實現了商業化運營,從根本上消除了拖欠電費的條件。
(3)過渡比較容易:
敞開電力系統的大門,大膽引進各種市場主體的資金(一般地說,他們都會愿意把資金投向電力企業的),比較容易實現產權結構的多元化;
現有省市縣三級電力公司比較容易改組為省市縣的電網公司;
將省市縣電力局(公司)的相關部分改組為一個或者幾個相應的電力經營公司;也可以吸納當地其他企業參加重組;
篇10
在公共管理的新理念指導下,學校體制創新的發展方向要區分外部體制和內部體制,區別對待。
(一)學校外部管理體制的發展方向
1.教育思想趨近民主化在公共管理新理念的指導下,要求在學校的專業培養、道德約束等環節,要減少過多的行政干預,不能因為嚴峻的就業形勢,而突出強調培養學生的專業素養,忽視道德教育的發展,在學校人才培養體系下,德才兼備才是學校的教育思想的重點。同時作為學校要主動出擊,積極探索新的管理體制和管理方法,不斷加大創新力度,不斷擴大創新領域。
2.擴大學校的自在公共管理新理念的指導下,政府干預性降低,轉而向指導性傾斜,這樣可以擴大學校的自,有利于學校根據專業特色、根據學生需求、根據外部競爭等積極調整教學手段,也有利于學校和老師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提升教學水平。3.豐富學校的經費來源經費是學校辦學的物質基礎,在公共管理新理念的指導下,要不斷豐富學校經費的來源,擴大學校經費的投入,倡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辦學主體多元,辦學形式多樣等,積極鼓勵社會其他力量在資金、師資上對學校的扶持力度。
(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發展方向
1.推進學校內部領導管理機制的民主化在公共管理新理念的指導下,強化內部領導管理機制的民主化,要求不斷加大教職工的民主參與管理意識,提升教職工民主參與管理的范疇。在校長負責制的基礎上,通過加大教職工民主參與意識,可以提升學校的管理水平的民主化,也能避免校長權力的擴大化,保證學校決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2.構建專業化的內部組織機構在公共管理新理念的指導下,要不斷構建專業化的內部組織機構。在以往的學校內部機構設置上,缺乏專業性的管理,部分組織結構的管理內容比較零散,難以形成系統的管理體系,因此在專業性的指導下,還應該提升學校內部組織機構的綜合性。
3.推動社會化的評價體制在傳統的學校評價體制中,學校自我評價的標準、范疇、結果都難以實現公平化和合理化的推動,這也導致學校評價體制飽受詬病。在公共管理新理念的指導下,在學校評價體制中,要不斷加大管理創新的力度和廣度,提升學校管理創新的內涵,豐富學校評價體系的參與主體,推動多元化的學校評價制度。在評價過程中,要從單純對結果的重視,轉變為向過程轉變,提升評價的機動性、動態性和發展性。
二、在公共管理新理念指導下塑造職業型學校管理者
(一)提升管理者素質從管理者向設計者轉變在學校管理過程中,管理者的角色和地位是非常重要的,由于辦學條件等諸多限制因素,導致很多學校中,管理者的角色往往偏重于協調者的角色,只注重眼前的環境與沖突,忽略了學校長遠的發展與進步。但在公共管理新理念的指導下,管理者的角色應該不斷豐富,管理者不能單純是協調者,而應該成為學校發展規劃的設計者,對教學環境、教學條件、師資力量、學生素質等綜合評估,為學校未來發展提供扎實的調查研究,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學校的發展前景做出科學的預判和設想,同時提升學校老師的前瞻意識,不管是在教學過程中,還是在管理過程中,都應該用發展的眼光看問題。
(二)提升管理水平培養職業型管理者在公共管理新理念的指導下,要不斷地提升管理水平,培養職業型的管理者。所謂職業型的管理者,就是要求管理者的專業性和職業性。在提升管理者水平的過程中,要側重于提升他們的專業素養,必須要求他們具備某一個專業的特殊技能,同時培養他們塑造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所謂“一個好漢三個幫”,因此還要求他們必須擁有一支專業團隊。
(三)不斷優化教學手段提升教學條件在公共管理新理念的指導上,學校管理者不能僅僅是協調者的角色,而應該主動參與,不斷提升學校的教學手段和教學條件。特別是在信息技術時代,要不斷提升教師的信息技術水平,并通過運用先進的教學手段來提升學生處理新問題解決新問題的能力和水平。
(四)管理者要注重自我修養和示范作用管理者是學校發展方向的把控著,為了更好地督促全體教師和學生共同為學校的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要求學校管理要不斷提升自我素養,不斷強化自我管理,加強自己的模范帶頭作用。
三、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