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工齡可視同社保繳費年限
時間:2022-02-25 0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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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取公務員之后,原來工作的單位給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和社會保險應該怎么辦?針對市民的疑問,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保中心相關負責人昨天表示,公務員享受的是公費醫療待遇,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但是他們過去繳納的社會保險會在社保系統當中存有記載,將來此人如果從公務員轉變為企業職工,他的公務員工齡可以視同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再和原來已經交的社保年限連續計算,到退休的時候一并計算退休金。
有市民提問,如果之前在外地繳納了養老保險,后來又在北京工作若干年并有養老和醫療保險,之后又回到外地工作該如何將在北京工作期間繳納的養老保險轉回到外地?相關負責人介紹,如果此人今后不再回北京上保險,那么就可以把養老保險關系轉回外地,在北京繳納的年限也可以和外地繳納保險的年限連續計算。
“4050”人員(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失業后把檔案關系轉到街道社保所,辦理一個個體的營業執照,即自謀職業,即可享受社會保險補助待遇。以醫療保險為例,個人只交1%,其他的6%是由國家政府來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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