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兩整治一改革職能整治措施

時間:2022-09-30 0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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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兩整治一改革職能整治措施

為了全面推進國土資源領域腐敗問題治理工作,根據《遵義市國土資源局黨組關于認真開展“兩整治一改革”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加大國土資源領域重點環節和關鍵部位腐敗問題治理力度,規范土地和礦業權交易市場,規范權力運行和工作人員行為,嚴肅查處腐敗案件,著力推進制度創新和源頭防腐,為國土資源事業改革發展和社會進步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標任務

這次專項治理行動的目標任務是:著力整治土地和礦業權交易市場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著力整治和解決國土資源系統干部隊伍廉潔從政存在的突出問題,著力糾正工作不落實、程序不規范、監管不到位的問題,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和腐敗案件,建立健全制約監督機制,有效遏制腐敗案件發生。

(一)開展土地和礦業權交易市場專項整治

主重點整治利用工作之便插手土地整治項目的立項、設計、招投標、資金分配使用和工程驗收謀取私利等行為,切實加強項目實施管理。強化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切實糾正土地開發整理、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恢復治理項目招投標和實施工作中程序不規范、標段設置不合理、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強化監管措施,要任務:從解決土地和礦業權出讓中存在突出問題入手。規范市場交易行為,健全完善制約監督機制和制度,切實解決土地和礦業權出讓中的腐敗問題,促進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土地和礦業權交易市場。

違反規定設置和修改土地出讓條件和擅自改變發改、規劃部門確定的項目及用途等問題;著力解決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地價評估和土地出讓審批的問題;著力解決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故意泄露出讓信息,進一步規范土地使用權交易市場。著力解決國有建設用地出讓中規避招拍掛。影響出讓公平、公正的問題;著力解決低價出讓國有土地、減免或變相減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問題;著力解決集體建設用地審批不合法、不規范問題;著力解決土地儲備、土地供應和土地出讓信息不公開、不對稱等問題;著力解決土地轉讓、土地確權登記工作不規范等問題。

重點解決有礦不設置礦權,加快建立健全礦業權交易市場。深入治理礦業權交易市場存在問題。濫采亂挖及被動設置采礦權問題;重點解決粘土、砂石礦權設立、審批、儲量評估、采礦權價格評估不規范問題;重點解決礦業權出讓中搞量身定做、暗箱操作、借機謀利問題;重點解決采礦權到期后延續登記不及時、不規范問題。

規范土地征收儲備行為。收購土地遴選價格評估機構應堅持公開、公正的選擇方式,加強對土地征收儲備工作的管理。進一步理順土地儲備機構的職能職責。土地前期開發必須按規定通過招標方式選擇工程實施單位,各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不得直接從事土地一級市場開發。加強對土地征收儲備機構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約束監督機制,提高土地征收補償標準及結果的透明度,防止在土地征收儲備工作中收受賄賂、徇私舞弊等腐敗問題的發生,確保公平公正。

嚴格規范執法監察工作人員行為,進一步規范執法監察行為。加強執法監察隊伍和制度建設。嚴格禁止在執法監察工作中辦人情案、關系案、以罰代法和濫用自由裁量權,防止以案謀私,有案不查、瞞案不報、執法“放水”等瀆職腐敗問題的發生。

(二)開展整紀糾風專項整治

對本單位(部門)腐敗案件多發頻發,嚴格落實廉政規定。按照黨風廉政責任制和行政問責的有關規定。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要對主要責任人實施問責。行風評議中評價較差、排名靠后的局黨委要對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被約談單位要向局黨委作出說明。對問題較多又不能及時整改糾正的由局黨組會同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出干部調整的意見和建議。

全面排查國土資源管理中易發腐敗問題的薄弱環節,主要任務:認真開展廉政風險點排查和自查自糾工作。堅決糾正干部隊伍中存在突出問題,規范工作人員行為,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制定防范監督和查糾整改的措施,進一步健全機制、完善制度,促進干部廉潔從政,實現全縣國土資源系統行風評議名次上升、違法違紀案件數量下降的階段性目標。

全面排查管理漏洞和廉政風險點,開展廉政風險點排查。針對國土資源系統現行制度、關鍵崗位、核心業務、重點部位和環節。制定具體防范措施。重點圍繞土地和礦業權出讓審批、土地登記、土地整治、征地補償、調查評價、地質災害防治、執法監察等方面,堵漏補缺、建章立制。

針對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開展自查自糾。組織動員全系統干部職工依據《廉政準則》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并切實落實到位。明確自查自糾的政策和時限,本著自糾從寬、被查從嚴的原則,對在規定時限內主動糾正問題的從輕處理;對存在問題又不主動自查自糾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嚴肅處理不廉潔行為。結合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實際。國土資源系統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的應先停職或免職,并按有關規定和程序予以處理:一是土地礦產審批和出讓中違反程序、弄虛作假的二是違規操作、插手土地礦業權評估和出讓的三是利用工作之便,項目安排、資金撥付、資質審批、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打招呼、協調運作,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的四是國土資源執法中,以案謀私,有案不查、瞞案不報、執法“放水”五是項目招投標、實施和資金使用中違規操作、弄虛作假的六是土地、礦業權登記發證

或審查不嚴亂辦證的七是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虛列補償項目、謊報多報、套取征地補償款,中托關系、拿好處、隨意減免費用。為自己和他人謀取好處的八是行政征收、行政處罰中不使用專用票據,截留上繳稅費,私設小金庫的九是工作人員不勤政、不作為或者不按規定程序和期限辦事,造成重大工作失誤的十是基層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人員不盡職責、濫用職權、吃拿卡要,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非法批準、低價出讓、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采礦權范圍等行為;二是違規出讓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重點查處十類違紀違法案件:一是土地和礦業權出讓審批中。或在招拍掛中量身定做、濫設前置條件等行為;三是擅自修改調整土地利用規劃等違規違法行為;四是土地調查、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和采礦許可證發放中違規操作,弄虛作假等行為;五是利用工作之便插手項目的立項、設計、招投標、資金使用和工程驗收謀取私利等行為;六是虛報耕地復墾數量和倒賣補充耕地指標的行為;七是執法監察中,濫用自由裁量權謀取私利的行為;八是土地使用權、礦業權有償出讓、轉讓、儲量評審和工程項目的評估中與中介機構、委托方互相串通,索賄受賄行為;九是擅自減免或緩繳土地出讓金和礦產資源規費的行為;十是套取專項資金,設“帳外帳”小金庫”濫支亂花、貪污挪用的行為。

(三)深化國土資源管理制度改革

搞好二次土地調查成果數據庫建設和維護更新工作;加強鳳岡縣基礎地理空間框架項目爭取力度,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要充分發揮二次土地調查成果和基礎測繪成果的作用。積極配合省廳完成全省國土資源利用“一張圖”和土地“批、供、用、補、查”綜合電子信息平臺建設工作;充分利用“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強化對土地審批、供應、開發利用的全程監管;充分利用礦權核查成果和礦業權統一配號系統,逐步將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納入遙感監測范圍;充分發揮“國土資源網站”局長信箱”和“12336違法案件舉報電話的作用,接受社會公眾的咨詢和監督。針對社會廣泛關注的土地、礦業權市場中的熱點問題,堅定不移地推動國土資源系統政務信息公開,公開并接受社會監督。

體制機制改革創新不到位,主要任務:著力解決國土資源管理制度不完善。權力缺乏有效監督和制約等問題,進一步轉變管理職能,深化審批制度改革,建立權力監督制約機制,推進陽光行政,結合各自實際,出臺一批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切實轉變行政管理職能和資源配置方式,進一步轉變管理職能。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加強從重微觀到重宏觀、從重審批到重監管、從重項目安排向制度設計的轉變,把權力和責任真正放下去,把服務和監管真正抓起來。繼續推進土地和礦業權配置的市場化進程,壓縮自由裁量權,加快建立規則統一、程序科學、公開透明的土地和礦業權交易市場。加強對土地整理、土地估價、儲量評審和礦業權評估機構的管理,嚴禁行政人員在經營性事業單位或中介機構交叉任職,切實做到政事分開、管辦分離。制定土地估價管理辦法和礦業權評估行業管理辦法,建立中介機構廉潔從業和誠信檔案,加大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責任追究力度。

規范權力運行,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加強行政審批、資金管理、項目安排、干部人事制度等權力運行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監督。從源頭上預防腐敗。進一步推進土地出讓和礦業權審批制度改革,繼續嚴格實行接辦分離、網上報批、聯網審查、集體會審、限時辦結、結果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強化行政執法權的監督,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嚴格查處違法違規案件。強化干部人事管理監督,積極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別是要請示縣黨委政府進一步完善干部輪崗交流制度,要加大國土資源部門負責人和系統內部管土地、管礦產、管項目、管執法、管人事等關鍵崗位干部的交流力度。加強財務管理,加快建立財務電子監管系統,對大額資金、專項資金等實施在線全程監管,完善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報告和通報制度,并加強內部經濟審計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三、方法步驟

按照國土資源部總體要求和省國土資源廳、市國土資源局的安排部署,這次專項整治行動從2010年9月開始,至2011年11月結束。今年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第一階段:學習動員階段(2010年9月20日到10月15日)

主要工作:縣局和各鄉鎮國土資源所分別召開“兩整治一改革”專項行動動員大會,層層進行思想動員,認真學習傳達中紀委等四部委院和省廳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學習國土資源部、省廳通知和省、市工作方案,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縣國土資源部門成立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依據國土資源部和省廳通知精神及省、市工作方案,結合實際,制定相應工作方案和階段日程安排。

具體要求:縣國土資源局和各部門要及時召開黨支部會議,學習傳達中紀委、監察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國土資源部領導同志在全國國土資源領域腐敗問題治理電視電話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動員部署,充分認識開展“兩整治一改革”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開展專項行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第二階段:廉政風險排查階段(2010年10月16日到10月底)

主要工作:集中開展廉政風險點大排查,由縣專項治理領導小組抓總,各股室(部門)配合,結合各自實際,重點圍繞土地出讓、礦權審批、項目實施、項目招投標、執法監察、土地登記、征地補償、財務收支和干部管理等10個方面,全面排查薄弱環節、制度漏洞和廉政風險點。

具體要求:要認真梳理部門和關鍵崗位的權力,弄清手中有哪些權力、從事哪些行政工作、權力性質與來源、權力主客體以及職權對應情況,弄清哪些部位和環節在用權上缺乏有效監督和制約,哪些部位和環節容易滋生腐敗問題。針對各自從事的不同行政工作。在此基礎上,編制和公示行政權力目錄及運行流程,提高權力運行的透明度。

第三階段:自查自糾階段(2010年11月上旬到2010年12月底)

主要任務:以土地礦業權審批和出讓、項目管理、土地收購儲備、土地登記等部門為重點,集中開展自查自糾,對各部門查出的問題,逐件逐個進行梳理,分清類別,逐一進行整改。

具體要求:各部門要依據《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結合實際,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自查自糾方案,對自查自糾工作的時間進度、工作步驟和工作方式等作出具體安排。要明確自查自糾的的政策和時限,本著自糾從寬、被查從嚴的原則,對在規定時限內主動糾正錯誤的,從輕處理;對存在問題又不主動自查自糾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按照國土資源部和省廳的部署,各部門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風險點排查和自查自糾及整改工作,并提交總結報告。對于明年專項行動的開展,待部、省統一部署后,再作具體安排。

四、幾點要求

開展“兩整治一改革”專項行動,是治理國土資源領域腐敗問題的重要舉措,也是推進國土資源事業改革發展必要手段,各部門一定要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高度重視,扎實推進,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一)要主動作為。要站在講政治和講大局的高度,積極推進專項行動,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親自督辦。要以“等不起的緊迫感,慢不得的危機感,坐不住的責任感”,全力以赴投身到專項行動中去。要旗幟鮮明,態度堅決,不能有絲毫懈怠,不能避重就輕,不能以各種理由和客觀原因回避矛盾和問題,敷衍塞責,搞形式主義。

(二)要強化督查。要加強督促檢查工作,掌握工作進度,督促工作落實,對工作重視不夠、組織不力、行動遲緩,甚至敷衍塞責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各級領導小組要結合本部門實際,根據工作進展情況組織開展經常化的督促檢查,確保各階段工作目標任務落到實處。縣局將組織督察組,于10月下旬對各鄉鎮國土資源所、局各部門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督察。

(三)要協調聯動。在專項行動中,要多向市局黨委和縣委政府匯報,加強與紀檢、監察、檢察機關的溝通交流和協調聯動,建立制度化、常態化的協調聯絡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把“兩整治一改革”納入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重要內容,相互結合、整體推進。

(四)要靠實責任。各部門一定要充分發揮專項行動的主體作用,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建立起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各負其責、具體工作責任到人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任務,細化工作責任,加強責任考核,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五)要嚴把政策。“兩整治一改革”專項行動政策性強,要吃透政策依據和有關規定。對國土資源領域的腐敗問題,要實事求是地區別對待,要注意保護領導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注意區分工作失誤與腐敗問題的界限,區分自查自糾與被查不糾的界限。對于壓案不查、頂風違紀的,要從嚴處理;對于反映系統外人員的問題,要主動向地方紀檢部門報告。

(六)要統籌兼顧。要通過開展“兩整治一改革”來解決問題、規范業務,促進工作,做到兩結合、兩促進、兩不誤。要做到既要不避短、不護短,深入查找問題,認真整改嚴肅查處,又要注重正面引導,樹立典型,鼓舞士氣、弘揚正氣,進一步促進各項業務工作的開展。在專項治理工作中遇到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