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領域專項巡察反饋工作報告
時間:2022-10-15 10: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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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第十二巡視組和縣委的安排部署,2018年10月12日—10月31日,縣委第二巡察組對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黨組(以下簡稱縣住建局)開展了扶貧領域巡察。2019年1月13日,縣委第二巡察組向縣住建局黨組反饋了專項巡察工作情況,共指出住建局黨組存在7大項22個方面的問題。縣住建局黨組態度端正、照單全收,及時專題安排部署整改工作,逐一研究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限定整改限,并召開了以巡察整改為主題的組織生活會,向全體黨員通報了有關情況。現將巡察整改情況通過縣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開。
一、責任落實方面
1.關于“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問題。局黨組真正把脫貧攻堅各項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勤勉的工作態度,高效的執行力,精準有力的工作措施,從嚴從細抓好脫貧攻堅各項工作。自2019年1月開始,局黨組書記堅持每季度到村調研1次以上,幫扶干部堅持每月深入貧困戶家中1次,開展結對幫扶工作。做到進村入戶、查深查細、認真梳理,確保發現的問題能夠一件一件地解決、一項一項地落實。2019年投入1.5萬元用于幫扶村脫貧攻堅,為貧困戶解決具體問題20件,任市鎮黃泥塝村實現集體經濟純收入5萬元,并完成22戶建檔立卡貧困戶農村危房改造和1296戶農村土坯房改造,組織560余人次對全縣1.2萬余戶農村住房進行了安全大排查,探索的購買三方服務監督管理農村住房的做法在全省推廣。同時,對本系統脫貧攻堅先進事跡歸納總結,副局長蔣朝波同志2019年被評為省脫貧攻堅一線扶貧干部,陳禹衡被評為2017年全縣脫貧攻堅先進個人,并加強了兩人先進事跡的系統內宣傳,在住建局上下形成脫貧攻堅你追我趕、真幫真扶的良好氛圍。
2.關于“監督職責履行不到位”問題
(1)加強農村危房改造的統籌管理。一是嚴格執行農村危房改造周報制度,各鄉鎮人民政府每周按時按質上報農村危房改造進度,在各鄉鎮上報的周報進度數據基礎上對各鄉鎮農村危房改造實際建設進度進行實地核實,并上報縣委縣政府,對虛報進度的鄉鎮一律移交縣督查室進行通報批評。經核實,目前各鄉鎮上報進度數據與實際進度情況吻合,未再發生上報進度數據與實際進度數據不合的問題。二是嚴格審核危房認定,各鄉鎮嚴格按照危房認定標準進行審查,同時對鄉鎮上報的農村危房改造戶進行實地抽查核實,住建局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配合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做好農村危房改造房屋安全鑒定工作,對重復享受的、不符合享受資格的一律清除。三是強化日常監管,加大農村危房改造建設監管力度,采取不定時抽查的方式,對各鄉鎮農村危房改造建設情況進行實地抽查,對不按圖施工的,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施工方立即停工整改。
(2)持續加大兩違拆除力度。由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對鎮社區張某某超面積修建房屋進行了強制拆除;對村李某某等4人超建的第2層房屋進行了強制拆除,保留底樓基本住房。
二、政策落實方面
3.關于“C、D級危房驗收不嚴謹”的問題。一是會同縣財政局、縣扶貧移民局、縣發改局對全縣其他三類重點對象進行抽查驗收,嚴格按照驗收程序,抽查驗收人員均實地到場參加,本次抽查驗收已完成,抽查驗收表格均簽字存檔。二是組織各鄉鎮人民政府收集各鄉鎮農村危房補助資金撥付情況和結余情況,督促未按時足額撥付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的鄉鎮及時完成了撥付工作。三是舉一反三,在今后工作中將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監管力度,切實跟進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撥付情況,隨時聯系縣財政局了解農村危房改造資金情況。
三、整改落實方面
4.關于“公租房”的問題。社區臨時使用工業園區公租房作為辦公用房是縣政府會議研究決定的。經與普安鎮政府溝通,由于社區辦公用房尚未建成,暫無法搬遷,預計2021年初歸還借用的公租房。
四、干部作風反面
5.關于“怠政懶政現象比較突出”問題。針對部分股室及下屬單位在履職盡責方面存在怠政懶政的現象,由黨組班子成員教育督促各股室及下屬單位深入對照檢查,結合單位工作職責和個人承擔責任,進行自我批評與反思,逐項檢查職責履行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限時整改。園林所組織人員對城區花臺和綠化帶白色垃圾進行了徹底清理,完成對樹木進行修枝整形和對枯枝落葉的清理,并制定了相關制度,嚴格按照園林管理的相關規定,注重時令節點和時限對城區公共綠地的花草樹木進行修枝整形和枯枝落葉的管理,及時除草和清理綠化帶內白色垃圾;質安站堅持問題導向,多措并舉開展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工作,嚴格按照“六必須、六不準、六個100%”要求,督促工地落實封閉圍擋、道路硬化、車輛沖洗、霧炮噴淋等措施,啟動施工現場統一視頻監控平臺,對全縣報備在建的項目現場進行24小時實時監控。截至目前,全縣各施工現場PM2.5監控數據已達國家標準,揚塵噪音污染問題得到根本控制;建管股加強對工作人員思想教育,嚴格執行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規定,規范《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程序。期間,所有建設項目在資料齊全的前提下,均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
6.關于“兩違”治理制度建設缺失問題。由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及時建立了“兩違”領導機構和任務分解表,同時對“兩違”治理建立臺賬,并對每個案件進行“銷號式”治理,建立了銷號臺賬。
7.關于“文件制作不規范”問題。一是立說立改,及時對幫扶領導機構的文件進行了更新調整,重新明確幫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2019年3月機構改革后又進行了再次調整。二是及時整改規范行文格式,按文件審批程序送審,經分管領導審閱后,再由主要領導簽發。三是明確發文格式,扶貧領域作風建設工作計劃、工作制度、工作總結均等脫貧類材料以正式文件印發。
8.關于“C、D級危房資料不完善”問題。一是組織各鄉鎮村建辦將農村危房改造信息核實責任細化到各村各社,嚴格落實C、D級危房改造、易地扶貧搬遷驗收程序,實事求是完善驗收資料,鄉鎮按驗收程序全面完成后逐一簽字蓋章,縣級部門抽查驗收并逐一簽字。二是加強對鄉鎮的指導督查,督促鄉鎮嚴格按照農村危房改造檔案資料編制的要求,對農村危房改造基本信息進行逐戶核實,對錯誤的、更新后的信息及時進行修改完善,及時完善農村危房改造“一戶一檔”資料編冊。目前,我縣農村危房改造信息精準整改完善工作已基本完成。三是持續加強住建局扶貧領域作風建設,重新完善了工作計劃和任務分解,認真總結了工作成效。
9.關于“個別C、D級危房改造貧困戶信息不準確”問題。及時督促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開展了農村危房改造信息核實整改工作,細化工作內容,落實工作責任到各村各社,組織各村社對農村危房改造基本信息進行逐戶核實,對錯誤的、更新后的信息在農村危房改造紙質檔案和農村危房改造系統中及時進行修改完善。目前,我縣農村危房改造信息精準整改完善工作已全面完成。
10.關于“第一書記、駐村干部在村上的考勤天數與單位的報銷天數不一致”問題。嚴格按照縣委組織部《縣貧困村黨組織第一書記管理考核辦法》執行,有關人員已退回多出的報銷。同時,并加強駐村人員管理,嚴格人員考勤簽字制度,加強財務審核,規范報賬行為。
五、扶貧腐敗方面
11.關于“違規發放補貼”問題。房管所已于2018年10月起停止對政務中心工作的4名臨時聘用人員發放補貼。
12.關于“未按規定發放差旅費及加班費”問題。由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將原執法大隊多發、錯發的差旅費和加班費從當事人工資中扣除。由環衛所負責全額扣除相關人員加班費。同時,將嚴格環衛所內部管理,逗硬落實監督值班及簽到制度。由路燈管理所負責追回不規范發放的加班費,健全路燈所內部管理制度,加強了財務管理。
六、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13.關于“辦公費不規范,部分購買物資無明細清單、無合同”問題。對辦公費、印刷費等出現的問題嚴格按財務制度和規定完善了明細清單、合同。同時,嚴格辦公費等報賬管理,辦公費報賬等按要求必附明細清單,勞務費的支付必附勞務合同,嚴格審核。截至目前,所有辦公費報銷均按上述要求執行到位。
14.關于“工會經費未使用專用收據入賬”問題。一是全面核查,對2018年以前的工會經費收據進行逐一核查,看是否有類似問題,發現問題立即整改;二是補開工會專用收據,銜接縣總工會,對未使用工會專用收據的項目逐一補開;三是加強培訓,通過“送出去、請進來”的方式,加大了對機關工會財務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業務素質,杜絕類似問題發生。
15.關于“使用大額現金支付”問題。一是對反饋的問題全面進行整改,完善了相關資料;二是制定了《縣住建局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管理行為;三是責令財務人員嚴格控制把好關,對要求現金支付的職工個人耐心做好解釋工作,按財務規定打卡直發或轉賬。目前執行效果較好。
七、其他方面
16.關于“公(廉)租房管理不夠精細”問題。一是加強動態管理。根據《縣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對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租住條件的家庭限期騰退,暫時無法騰退的給予承租人適當的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公租房標準計租,若過渡期后仍無法騰退的,按照市場價格繳納租金。因該35戶家庭均無住房,無法騰退房屋,因此對35戶家庭做出調整租金標準的決定。二是加強公租房物業管理。針對接龍橋公租房,房管所多次與承建商金山投資公司銜接,金山投資公司已安排人員進行了維修處理,并督促其他公租房小區物業公司提升服務水平,及時協調解決租戶在租住中的難題。
17.關于“臨聘人員任用不規范”問題。一是根據《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的意見》聘用臨聘人員,完善了臨聘人員的勞動合同;二是參照縣內其他單位臨聘人員工資水平調整發放臨聘人員工資;三是追回臨聘人員工資共計31500元。
18.關于“預售資金監管不到位”問題。一是要求開發商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與預售資金開戶銀行、房管所簽訂預售資金監管協議,建立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商品房預售款必須按要求存入該賬戶,開發商需要使用預售資金時必須按程序向房管所提出申請并經批準后才能支取;二是加大了對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力度,嚴格按照商品房預售許可條件進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審批,并強化對申報商品房預售許可項目的檢查,深入宣傳貫徹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政策,嚴格按照預售資金使用審批程序進行預售資金使用監管。
19.關于“執行處罰標準較為粗放”問題。由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本著“人性管理、文明執法”原則,在管理大貨車拋灑問題時,以教育為主,執法為輔,切實規范自由裁量權行使。
20.關于“個別違章建筑以罰代拆”問題。由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嚴格落實《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的罰款”之規定。
21.關于“內部管理制度不嚴”問題。一是修訂完善了路燈所考勤制度、夜間巡查制度、工程車管理制度等內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巡查、維修記錄臺賬;二是由分管領導約談路燈所所長,要求加強單位管理,并根據路燈所管理制度對遲到職工進行批評,責令作出了檢查;三是環衛所完善派車制度和派車單等手續。
22.關于“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編制不足,混崗突出”問題。一是完善借用手續。經局黨組研究,向下屬單位借用工作人員,并以正式文件通知到位。二是落實政府要求。因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綜合行政執法局從環衛所借用人員暫未抽回。
以上是縣住建局黨組對縣委巡察組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下一步,縣住建局將在縣委的堅強領導下,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聚焦主責主業,健全完善長效機制,從源頭上防止問題的重復發生,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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