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匯報
時間:2022-04-22 09: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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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l月下旬國務院下發《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的通知》以來,我辦按照國家、省、市地名普查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省、市地名普查辦的支持指導下,在全縣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全力以赴做好普查的各項準備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現將其情況匯報于后:
一、基本情況
(一)第一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概況
第一次全國地名普查從1997年開始至1986年結束,歷時七年,主要成果是:對全國地名進行了標準化處理,設置了地名標志,建立了地名檔案工作機制,編撰出版了地名圖書,出臺了地名管理法規文件,開創了地名理論研究工作,積累了地名普查工作經驗。
我縣行政村及街路命名、《縣地名錄》的編輯出版、縣城地名標志的設置等工作都是第一次全國地名普查期間完成的,三十年來,為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的背景
第一次全國地名普查至今已將近三十年,其間,由于全國歷經數次行政區劃調整,大規模開發建設,地名來源及歷史沿革信息掌握不全等因素,導致全國地名情況復雜,變化大,同時,地名中“大”、“洋”、“古”、“怪”、“重”等現象突出,加之地名管理水平相對滯后等原因,開展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已勢在必行。為此,國務院于2014年1月23日發出了《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的通知》(國發[2014]3號),部暑在全國范圍內除港澳特別行政區,臺灣省以外的陸地國土開展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此次地名普查是一項公益性、基礎性的國情調查,開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鞏固國防建設,有利于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有利于社會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對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具有重要意義;《通知》規定:此次地名普查從2014年7月1日開始,至2018年6月30日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普查的標準時間是2014年12月31日零時;普查內容:查清地名及相關屬性信息,對有地無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實體進行命名,對不規范地名進行標準化處理,設置標準規范的地名標志,建立、完善各級國家地名和區劃數據庫,加強地名信息化服務建設,建立地名普查檔案。《通知》要求:普查工作要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
二、我縣普查工作開展情況
我辦按照國家、省、市地名普查辦的統一安排部署,從2014年上半年開始,積極開展我縣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的各項準備工作,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職責
為加強對我縣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我辦提請縣人民政府于2014年7月成立了縣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縣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縣長任組長,縣人武部副部長、縣應急辦主任、縣民政局局長任副組長,縣民政局、縣志辦、縣發改局等十九個縣級相關部門的負責同志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民政局,由分管社會事務的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做好全縣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
(二)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
根據市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市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宣傳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巴地名普查辦發[2014]3號),我辦印發了《縣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宣傳工作方案》(南地名普查辦發[2015]3號)文件,發至全縣各鄉鎮和縣級各部門,明確了宣傳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內容、方式等,統一了宣傳工作口徑。按照方案要求,2015年上半年,我辦翻印了市地名普查辦統一印制的以“開展地名普查、弘揚地名文化”為主題的宣傳單一萬份,發至縣、鄉、村三級干部手中;在有線電視臺、廣播電視臺開辟了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宣傳專欄,了地名普查公告,并定期宣傳地名普查工作;召開了部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知名人士座談會,專題介紹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征求對我縣地名命名、更名等相關工作的意見;在縣城光霧山大道、米倉山大道懸掛地名普查宣傳標語12幅,并指導各鄉鎮懸掛宣傳標語185幅;在縣城公交車、出租車滾動電子顯示屏上地名普查宣傳標語200余條;利用地名標志牌廣告欄張貼地名普查宣傳單150余張。通過采取多種宣傳措施,使全縣廣大城鄉居民對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有了更加明確的認識,提高了參與和支持地名普查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三)主動請示匯報,爭取重視支持
自我縣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開展以來,我局及縣地名普查辦主要負責人,多次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匯報上級對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的相關要求,兄弟市、縣地名普查工作的經驗,我縣地名普查工作的進展情況等。通過匯報,使縣委、縣政府領導對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的目的、范圍、對象、內容等更加明確,增加了對地名普查工作的認知度和重視程度,縣上主要及分管領導都紛紛表示要全力支持我縣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縣人民政府于2015年上半年在縣財政資金十分困難的情況下,安排專項資金10萬元用于地名普查辦的啟動資金,2015年10月,縣政府研究決定將縣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購買服務所需經費除中央專項補助以外的不足部分全額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四)強化準備工作,奠牢普查基礎
為了按質按量完成我縣地名普查任務,我辦著力完善軟硬件設施建設,為全縣集中開展普查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在隊伍建設方面,聘請了原局里從事區劃地名工作的退休人員為主要業務人員,并社招了一名專職工作人員,負責地名普查辦打字收發文等日常事務;在辦公條件改善方面,局里專門為地名普查辦安排了一間辦公室,新配了專用電腦、打(復)印機、檔案柜、座機電話等全套辦公設備;在日常工作推進方面,我們通過以會代訓的方式對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絡員、各鄉鎮民政所長進行了業務培訓,印發了《地名普查實施方案》、《地名普查培訓工作方案》、《地名普查宣傳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起草了地名普查購買服務招標文件,地名普查購買服務及工作經費預算等,送縣政府審定,經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層層審核把關,我縣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招標于2016年1月15日正式掛網,2016年2月24日正式開標,三江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中標,雙方約定2016年3月15日前簽訂服務合同,3月底前全面啟動外業調查;在制度建設方面,印發了地名普查《會議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普查檔案管理制度》、《保密工作制度》等。通過軟硬件設施建設,使我縣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章可循。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縣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至完成購買服務招標開始,標志著各項準備工作已全面完成,普查工作即將進入全面實施階段。根據《縣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實施方案》要求,我們下階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簽訂服務合同。2016年3月18日前,縣民政局與中標公司三江地理信工程有限公司簽訂服務合同,并協商開展普查工作的相關事宜。
(二)收集普查資料。2016年3月31日前,協助中標公司完成地名普查資料收集,即搜集與地名相關的歷史沿革、名稱由來以及相關屬性信息資料,包括圖、錄、典、志等,對資料進行整理、甄別、論證和審定。
(三)培訓普查人員。擬于2016年3月23日召開我縣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部署及業務培訓會,縣地名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全體成員,全縣各鄉鎮、縣級各部門的分管領導及聯絡員,中標單位項目部全體成員約320人參加會議,會期半天,會議地點暫定為縣影劇院,會議的主要議題是安排部署我縣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培訓普查工作業務。
(四)普查工作試點。擬于2016年4月底前,由中標公司在我縣選擇一個鄉鎮開展普查試點工作,探索適合我縣縣情的普查工作方法,然后在全縣推開。
(五)外業調查。2016年7月底前,全縣各鄉鎮、縣級各部門配合中標公司完成全縣外業調查任務。重點調查和核實地名屬性信息內容,測定地理實體范圍或定位點的地理坐標,填寫地名調查登記表,一并采集未列入調查目錄的新生地名的名稱及其屬性信息。同時,采集地名和地名標志影像資料,將地名名稱和位置的變化情況標記到普查工作圖上。
(六)內業處理。2017年6月底前,完成包括標準化處理地名、建立數據庫、普查成果轉化等一系列內業處理工作,迎接省市地名普查辦的核查和驗收。
總之,我縣的地名普查工作前階段雖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上級要求仍有很大差距,下步我們將按照市縣地名普查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省市地普查辦的有力指導下,在全縣各鄉鎮、縣級各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力爭在今年底前全面完成我縣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任務,向縣委縣政府交一份滿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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