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小麥建設指導意見

時間:2022-03-14 1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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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小麥建設指導意見

小型農田水利設施是農業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重要條件。開展好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和現代農業小麥產業項目縣建設,有利于提高農業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進一步鞏固和提升糧棉基地的重要地位。為進一步規范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和現代農業小麥產業項目縣(以下簡稱重點縣)建設管理,切實提高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小農水專項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產品有效供給為目標,以工程配套改造和管護機制改革為手段,通過資金整合、集中投入、整體推進,大力提升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水平和管護水平,為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現代農業發展提供基礎保障。

二、實施范圍

八個國家級小農水重點縣和現代農業小麥產業項目縣。

三、任務目標

(一)主要任務。引黃灌區以灌區的田間工程和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配套改造為主,區以管道輸水灌溉為主,在分類建設管理的基礎上,建設現代化灌排渠系示范片、末級渠系節水改造(結合水價改革)示范片、適度規模的高效節水灌溉示范片。

(二)總體目標。基本完成縣域內主要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任務,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灌排工程體系,初步實現基本農田“旱能灌、澇能排”,促進全縣(區)農業生產條件明顯改善,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明顯提高,抗御自然災害能力明顯增強。具體目標為:

1.有效灌溉面積占耕地面積的比重提高10-15%,或達到75%以上。

2.節水灌溉面積占有效灌溉面積的比重提高15%,或達到55%以上;高效節水灌溉面積占有效灌溉面積的比重提高5%,或達到25%。其中,區的管道輸水灌溉、微灌工程面積占該區節水灌溉工程面積比重達到80%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數不低于0.75;渠灌區灌溉水利用系數(大中型渠灌區斗口以下、小型灌區渠首以下)不低于0.65。

3.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提高10%以上。

4.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管理的比例達到80%以上。

四、工作要求

重點縣建設以大中型灌區末級渠系的配套改造為主,因地制宜建設高效節水灌溉工程。灌區末級渠系節水改造主要建設內容是:斗渠及以下渠道襯砌改造、橋涵閘配套、提水測水量水設施建設等。高效節水灌溉工程重點發展區區管道灌溉,適當發展噴灌、微灌等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切實做好以下工作:

(一)強化工程規劃設計。

1.堅持系統化規劃。從系統化治理角度出發,通過重點縣項目將全縣的灌排體系進行統一規劃,實現干支斗農渠系、大中小工程兼顧,灌與排功能統籌,主體工程與配套設施、水利規劃與農業結構調整規劃相協調,工程建設和管理體制、管理設施一體化運作。

2.實行規模化推進。堅持集中投入、整體推進,盡量擴大單體工程規模,將農業綜合開發、國土整治、扶貧、煙草等部門涉及農田水利建設的項目與重點縣項目進行整合,突出規模效益。通過三年的工程實施,每個縣治理聯片規模都要達到20萬畝以上。

3.注重水生態文明。堅持人水和諧,以水資源的可開發利用量作為剛性約束,禁止深井農業灌溉,保護地下水資源。所建的水利工程要與周邊環境相協調,打造環境友好型工程。

4.大力推廣新技術。積極推廣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用科學的方法和手段建設現代化的農田水利工程,提高重點縣建設水平。

5.符合當地耕種習慣。要注重斗級渠路布局,選擇合適的建筑物型式,盡量減少工程運行和機械耕作之間的矛盾。要結合渠道襯砌,整修田間道路,滿足因規模化種植而帶來的大型耕種機械的交通要求。

(二)強化工程建設管理。

1.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后,必須正式成立項目法人,并按項目法人責任制實行項目管理。項目法人一般應以批準立項的項目為單位,各重點縣組建項目法人必須上報市水利局審批。

2.實行招標投標制。項目法人必須依法公開招標,招標公告要在“水利工程招標信息網”、“省采購與招標網”或國家指定的招標公告媒介上。招標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招投標機構實施,評標專家必須按規定從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3.實行建設監理制。項目法人應當按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確定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并報市水利局備案。

4.實行合同管理制。項目法人必須依法與各參建單位簽訂合同,加強合同管理,以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

5.實行竣工驗收制。重點縣項目建設完工后,必須嚴格按照《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08)進行驗收。工程具備竣工條件的,項目法人應當向市水利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由市水利局、市財政局聯合組織初驗。初驗合格后,向省水利廳、省財政廳提交驗收申請,省水利廳、省財政廳組織有關專家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

(三)強化資金籌措與管理。

1.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各重點縣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農田水利建設新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05〕50號)要求,把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納入財政預算,設立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專項資金,逐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確保承諾的配套資金及時足額到位。要通過完善“民辦公助”機制、推行水利產權制度改革、成立農民用水戶協會、落實水利工程運行管護責任主體等措施,引導農民籌資投勞和其他社會資金投入,努力增加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投資規模。

2.加大資金整合力度。各重點縣要按照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推動財政支農資金整合工作的意見》(魯財農〔2008〕25號)要求,以縣級農田水利建設規劃為依據,以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專項資金為引導,以重點縣建設為平臺,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優勢互補、各記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則,在不改變資金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積極整合各渠道、各層次、各方面用于農田水利建設的資金,統籌安排,集中使用。

3.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市縣財政部門要嚴格按時間、按承諾、按進度及時撥付資金,避免資金緩撥、滯留等情況的發生。

4.加強資金監管。各重點縣都要建立和完善資金監管體系,明確工程資金撥付使用流程和管理要求。要設立財政專戶,實行專帳核算、專人管理、專款專用。各項目單位要對項目資金實行專賬管理和核算,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審計。縣級財政、水利部門要采取適當形式,將項目建設、資金使用、籌資籌勞等情況在當地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四)強化工程施工管理。

1.嚴格質量管理。要建立健全項目法人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和政府監督相結合的質量管理體制,落實完善工程質量責任制。

2.提高建設標準。按照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的“三十年不過時,五十年還能用”的要求,強化精品意識,將小型農田水利工程打造成質量好、標準高的系統工程。

3.明確建設任務。要嚴格按照批復的實施方案進行項目建設,不得任意壓縮規模、消減項目、減少投資。

4.加強進度管理。各重點縣要按照省財政廳、水利廳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進度計劃,并加強調度。市水利部門對工程進度實行月通報制度。對未按時完成建設任務的縣區,給予通報批評。

(五)強化工程建后管理。

1.建立長效管護機制。全面推行“三位一體”的建管模式,即在工程建設的同時,同步推進管理組織建設和水價改革,明確工程建后管護主體,確保工程長期發揮效益。

2.加強管理組織建設。按照水利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民政部《關于加強農民用水戶協會建設的意見》等有關規定,因地制宜發展以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為主要形式的管理組織。水利部門要定期對管理人員培訓,不斷提高用水組織管理水平,確保小型農田水利工程效益有效發揮。

3.推進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全面推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明晰工程產權,落實使用權和經營權,調動農民群眾用水管水的積極性。以《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國家發改委、水利部2003年第4號令)為依據,在建設完善的工程測水量水設施基礎上,合理確定供水價格,促進管理組織走上良性運行軌道。

4.加強制度建設。各重點縣要結合各自實際盡快出臺關于加強重點縣項目建后管理的意見和農業供水末級渠系水價改革實施方案等文件,使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后管理有據可循。

五、加強組織領導

各重點縣要切實加強對小農水重點縣和現代農業小麥產業項目建設的組織領導,逐級分解任務,形成思想認識到位、分配任務到位、工作落實到位、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財政部門要積極籌措建設資金,做好資金分配使用和監督管理;水利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項目規劃、設計、建設管理、技術指導以及項目監督檢查、竣工驗收等工作,督促落實工程運營和管護措施等;市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重點縣建設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導檢查,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實行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根據省財政廳、水利廳制定的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績效考評辦法,對重點縣建設進行專項考核。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出現重大質量和安全問題或者影響施工進度的嚴格問責,情節嚴重的依紀依法處理。

大力開展宣傳工作。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重點縣建設的重要意義、目標要求、扶持政策和項目成效,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