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統肥料監管情況報告
時間:2022-09-15 0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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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三農”經濟快速穩定發展和推進新農村建設。今年以來,市各級工商機關認真開展肥料農藥市場監管工作,為切實保護農民群眾的利益。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和嚴重坑害農民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加強肥料農資商品質量監測和完善肥料農資市場監管,保障了農業生產的順利進行和農民利益。現將我局肥料農藥市場監管工作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高度重視,職責到位
切實加強肥料農藥市場監管工作的領導,我市各級工商部門都高度重視,將肥料農藥監管和農民群眾利益擺到了重要高度;大力加強肥料農藥市場監管,認真履行職責,加大對不合格和劣質肥料農資產品的查處和抽檢力度,嚴厲打擊不合格肥料農資和其它擾亂市場秩序、侵害農民利益的不法行為,完善了工商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和消費者參與相結合的農資市場長效監管機制,堅決把不合格肥料農資產品清除出農資市場,切實維護好和實現好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納溪區工商局結合法制宣傳、“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等活動,積極做好“紅盾護農”的宣傳工作,向農資經營戶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及職業道德教育;印發了宣傳手冊等宣傳資料3900余份,對農民宣傳了農資市場監管及農資打假專業知識,開展“送法下鄉”、“送知識下鄉”活動;各工商所利用鄉鎮文化大院,“零距離”宣傳法律法規和農資使用知識。邀請有關農技專家和工商人員一道,向農民朋友講解科學施肥、病蟲害防治、高產栽培等知識,引導農民正確使施用農資,受到了農民和當地政府的好評。
龍馬潭區局還將23種國家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的農藥名單和19中在蔬菜、果樹、茶葉、中草藥材等作物上限制使用的農藥名單,制作成消費警示卡發放到每個農資經營者手中,隨時提醒經營者。
二、完善肥料農藥市場監管,實行“五嚴”措施
“五嚴”。一是嚴格農資經營戶備案制。凡從事農資經營的,必須到工商部門登記備案,以便跟蹤服務和監督管理。二是嚴格留樣備查制。解決時間跨度長,實物取證難、農民投訴難等問題,變事后查處為事先防范。三是嚴格落實“兩帳兩票一卡一書”責任制。與經營戶簽訂責任書,督促其建立健全“兩帳兩票一卡一書”。四是嚴格“四定”監管責任制(即定人、定崗、定片區、定責任)。五是嚴查八種違法行為。嚴查生產、銷售甲胺磷、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國家禁用的高毒農藥行為;嚴查生產、銷售未經國家有關部門審定或批準生產、銷售農資商品行為;嚴查生產、銷售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偽劣農資商品行為;嚴查虛假標識、標識不清、商標侵權行為;嚴查利用對產地、質量、商標虛假標示等手段,冒充進口化肥行為;嚴查制作、種子、化肥、農藥和農機具等虛假農資廣告行為;嚴查利用境外虛假登記的企業名稱,以委托加工、授權使用、監制等名義加工生產“傍名牌”產品行為;嚴查農資經營中的商業賄賂行為。
龍馬潭區工商局依據國家總局第45號令《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了《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實施方案》。由于領導重視、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區農資監管工作取得了成效。
三、認真檢查,強化監管,確保實效
肥料、農藥是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關系到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關農業增效、農村穩定和農民增收。我局深刻認識做好肥料農資市場監管工作對推進新農村建設和農民增收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紅盾護農”的自覺性和責任感,努力做到“四個統一”,牢牢把握“四個只有”,加大力度,把加強肥料、農藥市場監管作為重中之重的工作,嚴厲查處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農資市場秩序,切實維護農民利益。一是充分發揮農資協會的作用,加強行業監督和指導,確保農資市場的有序競爭;二是保障農資質量,進一步完善農資連鎖經營模式。已形成了農資公司—農資連鎖配送中心—農資連鎖配送站—村級綜合服務站的農資連鎖配送經營網絡服務體系。四是開展種子、化肥質量監測。1-10月我局抽檢化肥、農藥等農資186個批次,配合省局抽檢肥料農資商品23個批次。通過檢測,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農資流入農村市場。五是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嚴厲查處不合格肥料農資產品,堅決把不合格肥料農資清除出農資市場。
截至目前,我市各級工商機關共出動執法車輛645臺次,執法人員3526人次,檢查農資經營戶6205戶次,檢查農資市場915個次,立案查處農資案件112件,罰沒54.72萬元,沒收查扣物質684121公斤/臺、件,取締無照農資經營戶75戶,受理農資投訴46件,為農民挽回經濟損失13.32萬元。
四、存在的問題
一是辨別真假難。一方面,農資品種花樣繁多,偽劣農資從表面觀測往往難以確定其真偽,執法檢測手段的缺乏造成真偽難辨。另一方面,涉案農資鑒定費居高不下,一份化肥質量檢驗報告少則兩三百元,多則上千元。質量檢驗報告成本高等因素,客觀上造成農資市場打假成本過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著農資真假的辨別。二是監督管理難。當前偽劣農資銷售市場都在農村,并且越是偏遠的山區和小村落越有市場。部分假劣農資還打著“送貨田頭,服務農民”的旗號,運到村邊地頭進行拋售,且流動性強。由于農村地大面廣,限于人力、物力、財力原因,執法部門對這些“上山下鄉”的農資監管存在一定的盲區。三是打假罰劣難。農資經營主體雜亂無序,多為個人承包經營,農村經濟的相對落后、人員素質偏低、法律意識淡薄、宗族觀念濃厚,造成執法環境差,當事人自覺履行行政處罰率低,查辦的案件常常出現“辦而不結”、“處而無罰”現象。四是深挖根除難。農資產品流通范圍廣,環節多,偽劣農資產品往往要經過幾個銷售環節,要跨區甚至跨省才能追根溯源。而各地打假信息資源未能互通共享,各打各的假,難以從源頭治理。五是少數農資者“兩帳兩票一卡一書”制度落實不夠理想,流于形式。
五、下一步農資監管工作的打算。
(一)、進一步完善構建以農資經營者信用分類監管為基礎的新監管模式;完善信用懲戒機制,積極探索農資市場監管辦法。
(二)、進一步規范農資市場,要對農資經營戶全面摸底調查,實行可追溯管理,提高監管到位率。對生產經營主體,由過去的市場環節監管,向主體準入行為、經營行為和退出行為的全過程監管延伸。對農資產品,以實施準入制度為重點,實現與行政許可工作的有效銜接,把監管關口前移。同時加大對發展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投入,通過銷售和技術服務的結合,開拓、凈化城鄉農資市場。幫助農資經營者建立、健全“兩帳兩票一卡一書”制度。
(三)、加強對基層的業務指導,積極查辦農資案件,力爭辦大案、要案,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