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飼料標簽檢查工作匯報

時間:2022-07-22 0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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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飼料標簽檢查工作匯報

近日來,我局圍繞畜產品質量和畜產品安全,深入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以畜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為契機,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安全監管為核心,全面提升飼料和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加強飼料標簽監管力度,確保飼料質量安全。現將標簽檢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明確責任

《飼料標簽》標準屬強制性國家標準,它是政府管理部門加強對飼料生產和經營環節進行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規范生產者、經營者行為的有效措施。我局高度重視,及時制定方案,成立了由局領導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各有關部門的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自監管職責和工作重點,加強飼料源頭監管。全市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標簽檢查在市畜牧局統一組織下,各縣、特區、區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二、大力宣傳、貫徹《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產品質量法》

通過下鄉宣傳、上門服務等方式認真開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廣泛宣傳畜產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和畜產品科普知識,使經營者依法誠信生產經營,使廣大人民群眾提高依法維權和自我保護能力。發放宣傳資料300余份。

三、加強保障,溝通信息

各縣均制定方案,公布舉報電話,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方便群眾,加強信息溝通,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處置,及時上報。

四、加強專項整治監督,規范飼料流通環節的管理

采取以專業檢查為主,聯合集中檢查為輔的辦法,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安全監管為核心,對生產、經銷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如標簽標準、衛生標準等)的企業和負責人依法追究責任。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畜產品質量和畜產品安全大檢查。從9月25日到10月10日,全市共出動執法監管車輛13臺次,出動執法人員55人次,檢查飼料經營戶28戶次,檢查飼料標簽28批次。經查:目前有生產日期不標注的1批、沒有標明“含有藥物添加劑”字樣1批。根據《飼料標簽》的有關規定提出限期整改,并提出了整改意見。

通過整頓飼料市場秩序,規范市場經營行為,切實維護廣大養殖者的合法權益。檢查飼料標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飼料標簽》對企業的產品標簽進行檢查。對于違反標簽標準規定的,按《條例》有關規定處罰。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日

淺談飼料標簽問題

飼料標簽是以文字、圖形、符號說明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產品質量、數量、特性、使用方法以及生產企業名稱、地址等內容的一種信息載體。飼料標簽是生產者產品質量信譽的承諾。實行飼料標簽管理,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規定的一項重要管理制度。我國于1999年8月10日頒布了新修訂的強制性標準GB10648-1999《飼料標簽》,并于2000年6月1日正式實施,這對規范飼料生產與經營行為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在近年來的市場產品質量抽檢中,發現飼料標簽仍然存在較多的問題,必須進一步加強《飼料標簽》的宣傳與貫徹實施,規范標簽設計內容,強化監督措施,提高飼料質量的管理水平。

1飼料標簽標識的存在問題

2002~2003年,江蘇省組織開展了5次飼料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的抽樣檢測,檢查內容包括了生產與經營企業的配合飼料、濃縮飼料、預混合飼料、飼料添加劑產品和動物性飼料產品,檢測指標包括營養指標、衛生指標和藥物殘留、標簽標識等。從飼料標簽的檢查結果看,存在以下問題:

1.1總體合格率低

2年中抽檢各類飼料產品947個,符合《飼料標簽》要求的445個,平均合格率為47.0%(詳見表1)。

1.2動物性飼料普遍缺少標識

2003年2次抽查動物性飼料產品55個,合格的標簽僅1個。動物性飼料使用量大,且大部分依靠進口,整船整車裝運,沒有固定的包裝,沒有規范的標識。

1.3標示內容不規范

包括標簽上標示的產品成分分析保證值與所執行的標準不一致,未標明生產日期,藥物飼料添加劑的使用標注不符合要求標準,飼料產品名稱不規范等。

1.4一簽多料

幾種飼料產品合用一張標簽,或一個系列飼料產品僅有一個標簽。

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諸多,一是企業負責人對執行強制性標準的認識不夠,隨意糊弄一個標簽了事;二是缺乏足夠的法規意識,有意在標簽上做文章,把營養指標標得很高,而實際的企業標準定得又很低,既想蒙騙養殖戶,又欲逃避監督抽查;三是不少小飼料生產企業因缺少專業技術人員,對飼料標簽工作不熟悉,生產企業間相互模仿甚至抄襲標簽;四是對監督抽查出的飼料標簽問題企業,多數未作行政處罰,存在法不責眾現象。

表12002和2003年江蘇省抽檢飼料產品標簽合格情況

年度與批次抽檢環節產品種類標簽數/個合格數/個合格率/%

2002年第1批生產配合飼料、濃縮飼料52029055.8

2002年第2批生產添加劑、預混合飼料1876534.8

2002年第3批經營添加劑、預混合飼料542851.9

2003年第1批生產與經營配合飼料604575.0

2003年第1批生產與經營濃縮飼料1515100

2003年第1批生產與經營預混合飼料564275.0

2003年第1批生產與經營動物性飼料4412.3

2003年第2批生產與經營動物性飼料1100

合計//94744547.0

注:本表數據來源于江蘇省飼料監察所飼料抽檢工作總結報告;2003年第2批次抽檢的11個動物性飼料,因普遍沒有符合規定的標簽,原報告未作判定,引用時作不合格處理。

2規范飼料標簽的設計要求與標示內容

《飼料標簽》是國家規定強制性執行的標準。飼料企業必須按照《飼料標簽》的規定要求設計內容、制作與使用標簽。

2.1標簽內容要完整

標簽中必須標示的內容包括:“本產品符合飼料衛生標準”字樣;產品名稱、原料組成、產品成分分析保證值、凈重、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品標準編號、生產者和經銷者名稱和地址、生產許可證和批準文號(實行飼料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飼料產品)、藥物添加劑等。這些內容都是標簽不可缺少的,缺少其中任何一項,都屬于不符合要求的標簽。

2.1.1所有飼料標簽上都應標有“本產品符合飼料衛生標準”字樣,以明示該產品符合國家強制性《飼料衛生標準》的規定。

2.1.2飼料名稱。產品名稱應當采用能表明飼料、飼料添加劑本身固有性質和特征的名稱命名,應符合GB/T10647《飼料工業通用術語》中的有關定義。如“配合飼料”不得稱“全價配合飼料”,“濃縮飼料”不得稱“超級濃縮飼料”、“料精”或“活性×××”等。有商品名的可同時標示商品名。需要指明飼喂對象和飼喂階段的必須在飼料名稱中予以表明。如“產蛋雞配合飼料”、“種雞配合飼料”、“肉雞配合飼料”不能籠統稱作“配合飼料”。已有產品標準的飼料、飼料添加劑,其名稱應與產品標準一致,不得使用獨創名稱或廣告性名稱,不得在名稱中隨意加修飾語。

2.1.3原料組成。是表明加工飼料產品使用的主要原料名稱以及添加劑、載體、稀釋劑名稱。如玉米、植物油餅粕、麩皮、魚粉、磷酸氫鈣、賴氨酸、蛋氨酸、維生素、微量元素等。另外,在飼料中起重要作用的添加劑原料(如硒原料),用來替代某種營養成分的特殊替代品(如尿素)或用于誘發畜禽特殊生理功能的物品(如調味劑)均應作為添加劑,在原料組成中予以標明。各種原料的名稱,一般應以具體名稱標出,如玉米、豆粕,若配方中某些原料常有替代情況發生時,也可以原料種類標出,如谷物、植物油料餅粕等,但如果采用的原料含有毒有害物質時,則必須標示具體品名,如棉子餅粕、皮革蛋白粉等。

2.1.4產品成分分析保證值。它體現了產品的內在質量特征。生產者根據規定的保證值項目,對其產品成分作出明示承諾和保證,保證在保質期內,采用規定的分析方法均能分析得到的符合標準的產品成分值。標簽上應按《飼料標簽》中表1所列項目標示,其數值必須完全按產品標準中的數值標示。粗蛋白、粗纖維、粗脂肪、粗灰分、總磷、鈣、食鹽、水分、各種氨基酸的含量,以百分數(%)表示;微量元素的含量以每千克飼料中含有某些元素的量來表示(如:mg或ug);藥物飼料添加劑和維生素的含量以藥物或維生素的量,或以表示藥物生物效價的國際單位表示(如:mg、ug或國際單位IU);有毒有害物質以每千克飼料中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量或個數表示(如:mg、ug或細菌個數)。一般粗蛋白、粗脂肪、氨基酸有效成分含量等,用“不低于”表示范圍;粗纖維、粗灰分、水分、有毒有害物質用“不高于”表示范圍;總磷、鈣、食鹽等用幅度范圍表示,如0.6%~0.9%。需要指出的是,“產品成分分析保證值”是最低保證,因而生產者必須充分考慮某些成分在加工、運輸儲存過程中的損失(如脂肪、蛋白質、維生素),以及某些成分在特定的環境下可能增加(如水分),而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證。

2.1.5產品標準編號。標簽上應標明生產該產品所執行的標準編號。由標準的代號、順序號和年代號3部分組成。可以是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經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備案的企業標準。

2.1.6加入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產品。在飼料中添加藥物飼料添加劑的,必須按農業部公布的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規范,嚴格執行規定的劑量、配伍禁忌和休藥期等要求。標簽上必須標明“含有藥物飼料添加劑”字樣,字體醒目,標示在產品名稱下方。另外,還應標明添加藥物的法定名稱、在飼料中的準確含量、配伍禁忌、停藥期及其他注意事項等。

2.1.7使用說明。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濃縮飼料和精料補充料,應給出相應配套的推薦配方或使用方法及其他注意事項。飼料添加劑產品,則必須注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

2.1.8凈重(或凈含量)。應在標簽的顯著位置標明每個包裝物中的凈重,散裝運輸的飼料、飼料添加劑,標明每個運輸單位的凈重。要以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表示,如克(g)、千克(kg)或噸(t)。若內裝物為液體的則應標注“凈含量”。

2.1.9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飼料、飼料添加劑為限期使用的產品,必須在標簽上標明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生產日期采用國際通用表示方法,如:2003-06-01,表示2003年6月1日生產。年號后留空格可加班次批號等。也可直接標注2003年6月1日。保質期是指在規定的儲存條件下,保證飼料、飼料添加劑產品質量的期限。在此期限內,產品的成分、外觀等應符合該產品生產所執行標準的各項質量指標要求,也符合飼料、飼料添加劑衛生標準的要求。保質期的確定可按國家標準規定,沒有規定的,生產者可視產品的特性,經科學試驗確定。在標簽上要注明貯存條件和貯存方法。保質期用××個月或××天表示。

2.1.10生產者、分裝者的名稱和地址。標簽必須標明與生產企業的營業執照一致的生產者的名稱和詳細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進口產品必須用中文標明原產國名、地區名等內容。

2.1.11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批準文號。實施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批準文號管理的產品,如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的標簽,應當注明有效的產品批準文號和生產許可證號。

2.1.12可標注必要的其他內容,如產品品牌、條碼、名優標志、有效期內的質量認證標志等。

2.2標簽印制要規范

標簽必須使用中文,并使用規范的漢字;標簽上出現的符號、代號、術語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的規定;標簽上不可以使用繁體字,也不可以使用自撰的簡化字。標簽印制材料應結實耐用,文字、符號、圖形清晰醒目,保證當產品到達用戶手中時,標簽內容仍能清晰易辨。

2.3標簽使用要正確

飼料標簽不要與包裝物分離,有兩種方式:一是直接將標簽印制在飼料、飼料添加劑的包裝袋、瓶、箱以及其它包裝形式的容器或包裝物上;二是單獨印制紙簽、塑料簽(或其它制品簽),粘貼或附吊在飼料、飼料添加劑包裝容器上,也可縫于袋口。標簽縫在袋內時,外露的部分要能看到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以便用戶購買飼料時參考。

3加強對飼料標簽的監督管理

3.1提高認識,高度重視《飼料標簽》標準的貫徹實施

實行標簽管理,為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帶來很大的方便,已成為各國加強產品質量管理的一種重要手段。生產者利用飼料標簽可以合法有效地向用戶介紹自己產品的特征,傳達產品質量信息,并就產品質量對用戶作出明確的承諾和保證;經營者可以根據標簽標注的內容安排產品的安全儲運、適時銷售;養殖場(戶)可以通過標簽了解飼料、飼料添加劑產品的質量狀況,便于正確使用和儲運;飼料管理部門可以根據標簽內容判斷飼料、飼料添加劑產品質量,是打擊假冒偽劣飼料、飼料添加劑產品的重要依據。各飼料企業要組織技術人員,進一步學習《飼料標簽》及其他法律法規知識,不斷提高執行飼料標準的自覺性。各級飼料管理部門要加強培訓,切實掌握飼料標簽的各項技術環節,提高管理水平。

3.2加強審核,切實糾正飼料標簽的各種不規范行為

各級飼料管理機構,要結合當地實際,在配合飼料、濃縮飼料和其他單一飼料的審查考核中,把飼料標簽列入考核的內容,認真把關,嚴格審查,及時幫助企業找出問題,加以糾正。在對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產品核發批準文號時,將嚴格審查標簽內容,凡不符合《飼料標簽》標準要求的一律不予核發批準文號。與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溝通,在審查與備案企業標準時,共同把關,做好飼料標簽的實施工作。

3.3突出重點,嚴格動物性飼料的質量管理

當前,動物性飼料標簽存在的問題較多,且帶有一定的普遍性。相對于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濃縮飼料和配合飼料,對動物性飼料的質量管理較為薄弱。因此,要研究加強對動物性飼料的管理措施,采取有效手段,盡快扭轉動物性飼料標簽嚴重不規范的問題。要加緊頒布出臺動物性飼料衛生合格證制度,對生產環節實施準入管理,實行關口前移,實施源頭治理。要加強對進口產品的登記管理,加大飼料標簽的檢查力度,通過在口岸檢驗時進行加貼標簽等辦法,規范進口產品的飼料標簽,尤其是魚粉等大宗原料產品。

3.4加強監督,加大對飼料標簽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規定,凡飼料標簽沒有以中文或者適用符號標明產品名稱、原料組成、產品成分分析保證值、凈重、生產日期、保質期、廠名、廠址和產品標準編號等;飼料添加劑的標簽沒有標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加入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的標簽,沒有標明“含有藥物飼料添加劑”字樣,或者沒有標明其化學名稱、含量、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的標簽,沒有注明產品批準文號和生產許可證號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就有權責令違法行為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其停止銷售,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下的罰款。從近年來的飼料執法實踐來看,由于飼料標簽違規行為的企業較多,實際處罰的較少,有“法不責眾”的傾向。今后,要進一步加強對各類飼料產品的監督抽查,對飼料標簽進行專項治理。對動物性飼料,必要時可組織有關省市的大區協作,統一部署,集中行動,共同治理飼料標簽的違規行為,營造競爭有序的、規范的飼料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