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工作匯報

時間:2022-09-16 0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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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工作匯報

同志在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上強調指出,要始終把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作為全黨的一項重大任務抓緊抓好。我們要深刻認識學習貫徹黨章的重大意義,認真貫徹落實黨章的各項要求,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一、黨章是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的強大武器

黨章是規范和制約全黨行為的總章程。黨章對黨的性質和宗旨、黨的路線和綱領、黨的指導思想和奮斗目標都作了明確規定,集中體現了黨的理論基礎和政治主張,充分反映了黨的整體意志和共同理想,是全黨思想和行動的根本準則,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強大武器。

黨章內在地規定了反腐倡廉的根本要求。黨章對黨的性質、指導思想、根本宗旨的明確規定,是對社會發展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黨的執政規律的正確反映,深刻地蘊涵著我們黨反腐倡廉的本質特征。只有扎實地推進反腐倡廉工作,才能更好地堅持黨的先鋒隊性質,堅持黨的科學指導思想,堅持黨的根本宗旨。

黨章明確地提出了黨員干部的行為規范。黨章對黨員作出的八項權利和義務的明確規定,是每個黨員必須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對黨的干部提出的六項基本條件的規定,是每個黨的干部必須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黨章的這些規定,要求黨員必須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應當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不正之風;要求黨的干部必須是人民的公仆,必須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落實這些規定,既是對黨員和黨的干部行為的基本要求,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點任務。

黨章科學地確定了反腐倡廉的紀律保障。黨章作為黨內的根本大法,其要求和規定是黨的紀律的最高體現。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是貫徹黨的意志、維護黨的團結統一、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完成黨的任務的根本保證。黨章對黨的紀律以及紀律執行作出了嚴格的規定,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格遵守和維護,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對黨內發生的違的紀律的不廉潔行為,都將按照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為確保黨的紀律的實施,黨章還明確要求黨的各級組織設立紀律檢查機關,并賦予其相應的職能職責。這些規定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力保證。

二、切實把學習貫徹黨章貫穿反腐倡廉工作全過程

著力加強思想教育。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動搖是最危險的動搖。放松世界觀的改造,背棄理想信念,是腐敗分子墮落的根本原因。我們要按照同志講話要求,深化思想政治教育,把進一步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修養教育放在突出位置。要加強對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識、大政方針的學習宣傳,使廣大黨員干部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確保在理想信念上不猶疑、不含糊、不動搖。要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堅決抵御各種腐朽落后思想的侵蝕,永葆共產黨人的高尚情操。

著力加強制度建設。制度問題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把黨章的各項要求和規定真正落到實處,歸根到底要靠制度做保障。要認真總結和運用近些年黨的制度建設的成功經驗,積極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進一步加強以黨章為核心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不斷推進黨的建設和黨內生活制度化、規范化。要著力提高制度的系統性,使各項法規制度彼此銜接、環環相扣,發揮法規制度的整體合力;著力維護制度的權威性,切實抓好制度的貫徹落實,使其成為黨的組織和黨員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

著力加強監督檢查。黨章明確規定,每個黨員都必須接受監督,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要重點加強對執行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情況的監督檢查,決不允許黨員在群眾中散布違背黨的科學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決不允許公開發表同中央的決定相違背的言論。要著重加大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監督的力度,前移監督關口,加強事前和事中監督,做到防微杜漸。要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完善監督機制。要把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組織監督與法律監督、專門機關監督與社會監督有機結合起來,提高監督的整體效能。

三、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紀檢機關的職責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是擔負維護黨的紀律、實行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堅決查處各種違章的行為,是黨章賦予各級紀檢機關的職責。我們一定要牢記責任,不辱使命,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不斷開創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始終高舉黨章旗幟。黨的紀律檢查機關要認真檢查黨章所確定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的執行情況,督促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貫徹落實黨章;正確履行執紀職責,堅決維護黨章的權威和尊嚴,努力在學習黨章中發揮推動作用,在遵守黨章中發揮示范作用,在貫徹黨章中發揮保障作用,在維護黨章中發揮職能作用。

著力實現三項主要任務。紀律檢查機關承擔著黨章賦予的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圍繞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貫徹執行情況加強監督檢查,認真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這三項主要任務。各級紀委要按照要求,圍繞實施中央為推進改革發展穩定而采取的重大舉措加強監督檢查,特別要把推動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督促各級領導干部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堅決防止和糾正違背科學發展觀的錯誤行為,增強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自覺性和堅定性,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在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要積極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抓好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積極配合組織部門加強對換屆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切實做好五項經常性工作。一是加強對黨員干部遵紀守法的教育。各級紀委要加強對黨員干部遵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紀律、群眾紀律的教育,增強黨員干部的紀律意識,始終保持全黨在指導思想、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原則問題上高度一致。二是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督。要認真貫徹執行黨內監督條例,建立和完善巡視制度,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發揮領導班子內部相互監督的作用,不斷增強黨員領導干部監督和被監督的意識。三是嚴肅查辦違紀的案件。對嚴重違的紀律甚至觸犯國家法律的行為,要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對犯一般錯誤的黨員,能夠教育挽救的要盡量教育挽救,把思想工作做好。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建立健全組織處理的工作機制。四是重視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要認真受理有關侵犯黨員權利的檢舉和控告,實事求是地辦理申訴案件和申訴信件,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五是切實保障黨員的權利。要加強對黨的領導干部和下級黨組織履行黨員權利保障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認真處理侵犯黨員權利的案件。暢通基層黨組織和基層黨員向上級黨組織反映問題、提出意見建議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