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檢查情況報告執法檢查情況報告

時間:2022-09-06 1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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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執法檢查工作領導小組:

全面貫徹實施《檢察官法》是檢察機關的一項重大任務,也是規范和加強隊伍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在貫徹落實《檢察官法》工作中,我院按照“深入宣傳,強化培訓,依法管理,務求實效”的原則,把嚴格貫徹執行《檢察官法》,作為提高檢察官隊伍素質的重要法律手段,采取有效措施,著力提高依法管理檢察官隊伍的工作水平。

(一)加強學習和宣傳,為《檢察官法》的貫徹實施營造良好的氛圍。

《檢察官法》頒布后,我院不斷加大學習和宣傳《檢察官法》的工作力度,努力為《檢察官法》的貫徹實施營造良好的氛圍。為此,我們組織全體檢察人員開展了深入細致的學習、宣傳《檢察官法》活動。通過學習,著重解決了三個問題:一是解決了廣大干警對《檢察官法》重要性認識不足的問題。二是解決了廣大干警對《檢察官法》理解不深的問題。三是解決了廣大檢察官職責意識不強的問題。

在加強廣大干警對《檢察官法》的學習、宣傳、教育的同時,我院采取多種形式,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介,廣泛深入地開展《檢察官法》的宣傳工作,在省級報刊發表宣傳文章10余篇、在市級媒體發表宣傳文章20余篇。向人民群眾宣傳《檢察官法》的意義,宣講《檢察官法》的內容。結合檢察工作實際,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生動活潑的方式,爭取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了解檢察官,支持我們的工作;鼓勵廣大人民群眾對檢察官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

(二)加大培訓力度,提高檢察官綜合素質。

《檢察官法》對檢察官的任職、續職等提出了嚴格、具體的標準與要求。為貫徹落實《檢察官法》,努力達到《檢察官法》對檢察官的學歷要求和素質要求,自《檢察官法》實施以來,我院始終堅持“理論聯系實際,按需施教,講求實效”的原則,結合我院實際,有計劃、有重點、有步驟地開展檢察官教育培訓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1.積極支持和鼓勵干警參加學歷教育,學歷教育成績顯著。《檢察官法》對初任檢察官的學歷條件提出了明確具體的標準。《檢察官法》實施前,我院35名檢察官中,具有本科的29人,具有專科學歷的5人。為使全院干警達到《檢察官法》對任職檢察官的學歷條件和要求,我們在學習經費、學習時間等方面積極支持和鼓勵干警參加學歷教育。對《檢察官法》實施前已擔任檢察官職務,但未達到檢察官法所規定的學歷條件的,我們根據上級檢察機關的有關精神,區別不同情況,分別提出不同要求,分層次進行培訓。目前,我院現有省院核定編制34人,地方編制1人。其中具有本科學歷29人,專科學歷5人,高中學歷1人。法律專業34人,非法律專業1人。副處級2人,正科級7人,副科級9人,科員17人;在讀本科5人。

2.檢察官任職、續職資格培訓全面開展。2002年以來,我院先后有1名副檢察長2名檢察官共3人按照《檢察官法》的要求參加了省院統一組織續職資格培訓,并取得了優異的成績。接受任職、續職資格培訓,對更好地履行檢察官職責,提高檢察官執法水平起到了積極作用,也為我們今后全面開展任職、續職資格培訓提供了可資借鑒的經驗。

3.創新培訓機制,干警崗位輪訓工作取得實效。為把學歷變為能力,把文憑變為水平,我院根據《檢察官法》的基本要求,不斷創新培訓機制,大力開展干警崗位輪訓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在崗位輪訓工作中,我院堅持開展多種形式的崗位輪訓工作,從正副檢察長到檢察員、助檢員的崗位練兵,從書記員、行政人員的應知應會到典型案件的分析研究,形成了全員性、多層次、立體化的培訓機制,使檢察官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得到了整體性提高。

(三)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嚴格依法管理檢察官隊伍。

自2002年以來,我院嚴格依照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檢察官法的有關規定,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檢察機關關于依法管理檢察官隊伍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逐步建立健全了依法管理隊伍的長效機制。一是成立檢察官考評委員會,依法加強經常性管理。我們嚴格執行《檢察官法》關于對檢察官的任免、考核、晉升、獎勵的各項規定,建立了干警業績檔案,把檢察官的工作實績作為任免、晉升、獎勵的主要依據,形成了一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機制;二是實行競爭上崗、雙向選擇的干部管理機制,建立健全了考核機制,對全院干警的工作業績實行動態考核,獎勤罰懶,獎優罰劣。近幾年來,共有3名實績突出的年輕檢察官走上中層領導崗位。三是依法加強檢察官執法行為的規范與管理。工作中,我院始終把規范檢察官的執法行為作為檢察官隊伍管理的重點之一,通過加強紀律教育,開展警示教育,實行“一崗雙責”,與干警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健全《戒勉談話制》、《八小時以外對干警實施監督的暫行規定》等行之有效的監督制度,努力加強事前監督,推動檢察官執法行為的規范化。四是完善了監督制約機制。建立了舉報中心對偵查部門實行線索查辦跟蹤反饋制度;首辦責任制度;錯案責任追究制;控申、監所部門對自偵、批捕、起訴部門執行法定期限檢查制;紀檢部門個案跟蹤回訪考核制等,以努力提高檢察官認真履行自身職責的自覺性。

(四)規范檢察官等級評定,全面開展等級晉升報批工作。

《檢察官法》實施后,我院按照上級檢察機關的部署和要求,于1998年11月依法開展了首次檢察官等級評定及報批工作。首批共評定了33名檢察官的檢察官等級。其中,四級高級檢察官4名;一級檢察官13名;二級檢察官7名;三級檢察官3名;四級檢察官6名。首次評定后,因干警退休、離崗、調動、免職以及等級晉升等多方面因素,我院檢察官隊伍的等級構成發生了新的變化。目前,我院在職檢察官中有四級高級檢察官1名;一級檢察官13名;二級檢察官2名;三級檢察官8名;四級2名。

(五)全面貫徹落實《檢察官法》存在的亟需解決的問題

幾年來,通過貫徹落實《檢察官法》,我院各項檢察工作走上了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但在貫徹落實《檢察官法》的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檢察官待遇低、健康狀況差。《檢察官法》實施已經九年多。但是檢察官的職業保障機制,檢察官待遇與檢察官等級的配套辦法、制度仍未得到健全。由于缺乏相關的機制、辦法、制度,使得檢察官待遇低、健康狀況差的問題仍未得到解決。干警出差辦案都是自己墊錢。辦案收回贓款后交區政府回撥一部分,勉強維持工作,正常的檢察工作只能靠關系借款現外欠款百余萬元。主要表現在;一是《檢察官法》規定的檢察官工資制度和工資福利無法落實、兌現;二是“檢銜”津貼沒有落實;三是工作任務繁重,人員緊缺,使得檢察官長期處于高度緊張、疲勞狀態,得不到應有的休息,健康狀況下降,有的甚至積勞成疾,帶病工作。前年底,我院與伊春林業中心醫院聯系,為全體干警統一做了一次健康檢查,竟有三分之一的干警身患疾病,這些患病的干警又主要是檢察官。

二檢察官的任職、續職資格等培訓經費緊張。強化培訓是貫徹落實《檢察官法》,提高檢察官素質的必然要求。《檢察官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對檢察官應當有計劃地進行理論培訓和業務培訓”。但是由于公用經費預算標準低,無法從中列支培訓經費,影響到教育培訓工作的經常性開展。辦案經費不足,區政府每月只給一千多元,連電話費一項支出都不夠。參加續職培訓的3名干警至今都沒有核銷培訓費用,都是個人先墊上。這些問題,通過涉案款物上交區財政后,取得返還款的方式,只能解決部分問題。隨著檢察機關的規范化、正規化建設工作的深入開展,經費缺口越來越大,經費問題越來越成為制約檢察工作的“瓶頸”。而教育培訓經費的短缺,已經成為我院真正全面落實檢察官法所提出的要對檢察官定期開展全員任職、續職等多種形式培訓,提高檢察官隊伍的整體素質要求的主要制約因素。由于教育培訓經費緊張,我院不得不多次將任職、續職等培訓機會放棄。

三《檢察官法》所規定的檢察官管理體制與現行地方管理體制難以接軌。目前,檢察機關實行雙重管理體制,財政由地方負責,人事由地方和上級檢察機關雙重管理。在這種管理模式下,《檢察官法》所規定的檢察官管理體制與現行地方管理體制難以接軌的問題就逐漸顯現出來,集中表現在地方的人事權與《檢察官法》所規定的檢察機關的人事制度相沖突,致使檢察隊伍的新老交替無法順利實現。我院現有檢察專項編制(即國編)34個,區編委確定的地方編制1個。現實有在職干警35人,在34名檢察專項編制人員中,只有檢察官25人。按照《檢察官法》的規定和上級檢察機關的有關指示精神,只有屬于檢察專項編制、具有檢察官職務的檢察人員才具有履行檢察官職責的資格,即按照這一規定和精神,只有屬于檢察專項編制,已被評定檢察官等級25名檢察官才有辦案資格,其他人員無權參與檢察業務工作,這就使得“檢力”十分緊張。按照上級院的要求,只有具備法律本科學歷的人員才能參加全省統一錄用考試,而且,參加全省統一錄用考試的對象又主要限定在應屆大學法律本科畢業生,這使我院檢察專項編制的補充問題處在一種難以為繼的境地:想補充的補充不進來,想調進的調不進來。因此,導致檢察官隊伍出現青黃不接,甚至斷檔的局面。這種局面的出現,無疑進一步加劇了我院檢察官隊伍法律化、規范化建設的嚴峻性和緊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