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代階層結構總體分析
時間:2022-02-15 1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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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中國正處于社會變革時期,社會結構和社會階層還在變動之中。有些社會階層還沒有成型,有些社會階層還在分化,在這樣的情況下很難做出一個比較成型的模型,不過,比較粗略一點的模型還是可以做出來的。有的學者完全按職業劃分階層,把職業的分析當作階層分析。這比較實際,但階層和職業畢竟是兩回事。也有的學者把社會階層分為五個等級:上,中上,中,中下,下。這是一種比較簡明的辦法,不過,我覺得如果舍去各階層的具體內容,抽象地分為五等級,那只是一個符號系統。這樣分出的階層看不出一個社會的特點。任何社會都可以分成這樣的五個等級。
所以,我吸收上述五等級簡明的優點,考慮各個階層的職業內容,以財富(收入)為基礎,再參照權力、聲望因素,將當前中國社會分為以下幾個階層:
1。上等階層。政府高級官員、國家銀行及其它國有大事業單位負責人,國有大型企業或大型股份公司經理、大中型私有企業主,他們的總人數在700萬左右,約占全國從業人員總數的1%,這些人構成了中國社會金字塔的頂端。他們數量很小,對社會影響很大。他們掌握著國家重大事情的決策權和大企業的決策權。他們制訂一個政策可能影響眾多人地位的升降。他們的一項投資決策可能影響成千上萬人的就業機會,他們控制的宣傳工具可以影響社會輿論。
就財富而言,政府高級官員并不處在金字塔的頂端,但收入也比較豐厚,他們的權力和聲望都處在社會各階層之上。國家銀行和國有大型事業單位負責人和大公司經理,財富、聲望、權力三項綜合無疑處在社會各階層之上。大私有企業主財富處在中國社會各階層的頂端,權力和聲望的地位次于他的財富地位。但這些人有的當上了某一級政協委員,有的與各級權力機構有著密切的聯系。這一個階層的成員之間除了工作交往以外,平時還有非工作交往。
上等階層有一個共同的心態,這就是保住自己的社會地位。政府高官怕失去權力,他們擔心機構改革影響自己的位置,對于“小政府,大社會”的改革方向和改革措施他們抱著矛盾的心態,既怕因改革不積極而失去官位,又怕改革以后削弱了權力。大型私有企業主對改革以前否定私有經濟的政策心有余悸,擔心一個早晨會失去財產。他們最希望憲法中寫上“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
和西方發達國家不同的是,中國當今上等階層的人不一定都受過高等教育。但他們知道,今后這個階層的成員必須是名牌大學畢業或有更高的學歷。他們想把自己的地位傳給子女,所以千方百計地為子女選擇好的學校,并動用一切社會關系為子女安排好的位置。
2。中上階層。高級知識分子(約30萬)、中高層干部(約30萬)、中型企業經理(約700萬人)、中小型私有企業主(約90萬)。外資企業的白領雇員(約80萬),國家壟斷行業的職工(金融保險、電信等,約2000萬人)總共大約2930萬人左右,占全國從業人數的4.2%左右。這些人處于中國社會的中上層位置。對普通人來說,上等階層是可望而不可求的事,但他們認為經過努力中上階層是可以達到的。中上階層是普通人心目中的成功象征。
這里說的中高層干部是指局級、處級干部(這還得看所處的位置,如果在縣里,科級干部在縣里也算中上層了)。這兩級干部沒有決策權,上司對他們的地位升遷有著決定性作用,上司決定他們的命運。他們是各項政策的實際操作者。他們有各種各樣的“審批”權。在社會轉軌時期,這些“審批權”有很高的含金量。但他們也得小心,要職務提升,就得廉潔一點;太廉潔,又很清苦。他們只好在二者之間“踩鋼絲”。也有人大膽地利用權力聚斂財富,再將這些財富的一部分“孝敬”上司以獲得升遷,但這畢竟是很危險的游戲。
中型私營企業主,他們的財富應當處于中上或上等地位,但由于聲望處于中下或中等地位,所以綜合起來成為中上等階層。中型國有企業經理還是工薪族,有的承包了他所經營的企業,收入就高一些。他們的財富沒有同規模的私有企業主那么多,但其權力地位和聲望地位高于私企主。無論是公有還是私有中型企業經營者,他們在很不規范的市場中拼博,風險大,他們希望企業發展起來,有時又擔心“紅旗能打多久”,一個決策失誤就會使企業走上困境。為了企業發展他們不得不用各種手段去“尋租”。在這批人當中,行賄并不是個別現象。
高級知識分子的聲望地位是很高的。他們中間的科學家在每次職業聲望調查中都名列前茅。他們的收入不如私有企業主和企業經營者,但非常穩定。他們雖然沒有行政權力,但官員們也很尊重他們,他們說話有分量。
3、中等階層。專業技術人員、科研人員、律師、大中學教師、一般文藝工作者、一般新聞工作者(全國知識分子約3000多萬人)、一般機關干部(約1100萬人)、企業中下層管理人員(1997年全國約有3000多萬人)、中小型私有企業主、個體工商業者中的上層(按收入排序,取其最高的五分之一,1997年從業者為1100萬人),他們的收入、權力、聲望或者三者的綜合,處于高層、中上層之下,而又在其它階層之上,他們的社會地位處于中等。他們都有向上流動的機會,只要努力,他們中相當多的人可以進入中上階層。在目前的社會環境下,他們也有向下流動的可能,但比向上流動的可能性要小。所以,他們有比較安定的心理狀態和積極向上的精神。
中等階層比較重視子女教育。只要子女愿意讀書,他們都希望孩子有大學畢業或更高的學歷文憑。為了子女上學,他們不惜拿出終身的積蓄。中等階層應當有較大的比重。但中國當前這個階層總人數大約8200萬人,占從業者總人數的11.8%左右。
4。中下階層。農民階層(穩定勞動階層,1997年33095萬人);城鄉兩棲階層(不穩定勞動階層,全國最多8000萬人,但其中多數統計在農民之列,估計在工農之間有3000萬左右);工人階層(穩定勞動階層,約1.2億人)。這是一個從事體力勞動的階層。他們的收入地位、聲望地位處于中下水平。權力地位更是低下。這個階層總共約有4.8億人,占全國從業人數的69%左右。
這里的農民階層是農村以種植業為主要收入來源的勞動者。城鄉兩棲階層是指農民流動工。工人階層是指職業上的工人,不是指廣義意義上的工人階級(近年來把知識分子、干部都納入了工人階級之中),工人階層除了工業、建筑業的操作工以外,還包括商業、服務業的基層工作人員。在中下階層中如果再分層次的話,工人較高,其次是兩棲勞動者,農民最低。作為兩棲勞動者的流動民工的收入在工人和農民二者之間,這是就總體而言,部分流動民工的收入可能高于部分國有企業工人。
這個階層的人向上流動的機會不多,但他們寄希望于子女,為了下一代的地位能比他們高。其中有些家庭忍受著種種困難也要讓子女上學,但是多數家庭無能為力,能讓孩子上個初中就算不錯了,能夠上大學的農家子弟是百里挑一的。工人子女多數上職業中專,上大學的也是少數。
5。下等階層。城鄉貧困人口,如農村無地、無業者和城市下崗、失業人員。大約1億左右。其中,城鎮貧困人口近3000萬人,進城民工貧困人口1000萬人,農村貧困人口約6000萬人。占總從業人數的14%左右。
這個階層的人沒有固定收入,他們只能找點臨時工作取得微薄的收入,有的連這樣的工作都找不到。城市的失業工人和下崗工人還可以得到一點最低生活補貼,農村的無業者成為沒有生存基礎的游民。他們的子女很少有受教育的機會,他們本人和他們的子女也很難向上流動。
此外,中國還有社會有害階層。他們是犯罪者,如者、吸毒者和有組織犯罪者。從數量而言,這批人大多出在下等和中下等階層,但是,其它階層也出犯罪分子,如經濟犯罪的大案要案多出在上等階層和中上等階層。
中國階層結構模型:以1997年為例
階層職業從業者年總收入從業人員百分比
上等階層高級官員
國家銀行及國有大型事業單位負責人
大公司經理
大中型私有企業主,
2.5萬元左右
5-10萬元
10-100萬元
100-300萬元
1%左右
上中階層高級知識分子
中高層干部
中小型企業經理
中小型私有企業主
外資企業的白領雇員
國家壟斷行業的職工
5萬元左右
2萬元左右
5萬元左右
10-100萬元
5-20萬元
5萬元左右
4.2%左右
中等階層專業技術人員
科研人員
律師
大中學教師、
一般文藝工作者
一般新聞工作者
一般機關干部
企業中下層管理人員個體工商業者
2萬元左右
2萬元左右
3萬元左右
2-2.5萬元
2萬元左右
2.5萬元左右
2萬元左右
3萬元左右
3-10萬元
11.8%左右
中下階層工人階層
城鄉兩棲階層
農民階層
8000元左右
5000元左右
3000元左右
69%左右
下等階層
城市下崗、失業人員
農村困難戶
3000元以下
1000元以下
13%左右
中國當前階層結構的特點
從上面模型中我們可以看到,中國當前社會分層有以下幾個特點:
80%以上的工農大眾處于社會中下層(69%)和社會下層(13%)。這是中國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
中國社會的中下層和下層是農民、工人和流動勞動者。他們以體力勞動為生,是社會物質財富的重要創造者。工農勞動大眾被稱為國家主人,但是,他們向社會付出最大、得到社會回報最少的階層。這個占總人口80%以上的階層處于較低的的社會地位,這與中國的社會發展目標是相悖的。
中國農民面臨三大問題。一是收入低,二是負擔重,三是和鄉村干部矛盾尖銳。
農民收入低,其根本原因在于農業人口過多。農業人口比重的縮小,將是漫長的城市化過程的結果。所以,農民收入低的問題短期內不可能解決。
農民負擔重一是因為需要農民養活的基層干部太多,食之者眾,生之者寡,二是要農民承擔鄉村公共產品的費用,如義務教育經費、而鄉村公共工程的建設費用,而鄉村公共工程的建設規模不是由農民的承受能力來決定,而是由干部創造“政績”的強烈沖動而定。
農民和基層干部的矛盾,一是來源于基層干部的任務(收糧派款,刮宮引產)和農民的利益有直接沖突;二是農民民主權力沒有保證。村委會的選舉半數以上流于形式。真正的村務公開極少;三是農村基層政權腐敗,甚至部分基層政權被鄉村流氓掌握。
工人貧困的第一個原因歷史造成的。改革前工人拿到的工資不是足額的工資。工資中的一部分被國家集中起來,理應為工人提供住房、醫療、教育等“勞動力再生產”方面的條件,但卻投入了沒有效益的建設之中。為國家勞動了幾十年的工人卻沒有自己的住房,醫療、教育也沒有保障。工人貧困的第二個原因是他們承擔著改革的成本,通過他們下崗來解決國有企業的一部分困難,他們下崗經后,國家并沒有彌補過去“不足額工資”的欠帳。
城鄉二元結構依然存在,城鄉差別還將持續一個相當長的時期。由于農村人口過多,農村和城市存在著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不同的觀念,年收入2000元的農民的生活水平可能和年收入7000元的工人差不多。所以,很難在超越城鄉之上建立全社會的階層模型,歷來把“農民”作為一個獨立階級劃分出來,現在還難以改變這個狀況。
改革開放20年來,農民處于分化之中,在農村出現了鄉鎮企業工人、鄉鎮企業管理干部、私有工商業主、農村知識分子(包括教師、農業科技人員等)等多種社會角色。其中有些角色已經不是農民,而和城市中相應的角色接近,但不完全相同。如鄉鎮企業工人和城市里的工人,城鄉的私有企業主,其收入來源和生活方式正在逐漸接近。所以,像這樣城鄉接近的階層就可以劃在一起。如私有企業主既包括城市的,也包括鄉村的。工作較固定的鄉鎮企業工人也可以劃歸工人階層。但是,在農村他們和農業勞動者相比畢竟是少數。“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兩種身份依然存在,幾千萬流動民工還是農民身份,只有少數精英能夠真正融入城市之中。
城鄉分割,人為地把人分為兩種身份是不公平的。這種不公平正在逐漸消失。但是,它還在社會生活中起著作用。要完全打破城鄉分割還需要相當長的時間。
中間階層比重太小,社會階層呈金字塔結構。
西方學者提供的資料表明,發達國家中間階層是一個占比重最大的階層,一般占社會就業人口的20%到40%。社會結構呈橄欖球形狀。而中國的情況不同,中間階層比重在11.8%左右,比發達國家小得多。中國的中下階層和下等階層比重過大,社會階層結構呈金字塔狀。
金字塔狀的磚瓦建筑是穩定的,因為它重心低。而金字塔狀社會結構是不穩定的,這是因為下層比例太大,想改變自己地位的人太多。一個社會大多數人沒有“恒心”,希望通過社會變動來改變自己的境遇,社會就不穩定。一個社會有較多的人自認為屬于中間階層,這個社會就比較穩定。此外,中國由于中間階層太小,中下階層的比例過大,社會消費能力也受到限制,實際市場容量和12.5億人口不相稱。每當經濟不景氣時,啟動消費十分困難。
中間階層是現代社會的主流,是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引導和規范現代社會價值觀的主要力量。更為重要的是,中間階層是上層社會和底層社會之間的緩沖層,在緩和社會階層沖突中有著重要作用。中間階層太小無疑會對社會發展和社會穩定有諸多不利。
中間階層太小是與中國的現代化程度有關,但中間階層發展過于緩慢與上等階層壟斷過多的社會資源有關。
上等階層中的不少人財富和權力的獲得渠道不透明高級官員,國家銀行及其它國有大事業單位負責人,大公司經理,大中型私有企業主。他們的財富、聲望、權力,都處于中國社會的頂端。他們是全社會所關注的,但不一定都是全社會所敬重的。他們中的有些人的人格甚至受到社會懷疑。
這是因為他們財富和權力的獲得渠道不透明。
由于目前干部選拔制度中的種種弊端,中國的選官有時不是選優,而是選劣。這樣,有些取得了高位的人不僅得不到尊重,反而引起了人們的種種猜疑。再加上官場腐敗問題的嚴重,有些處于高位的人的形象就蒙上一層灰色的陰影。官員成為社會上流傳的各種順口溜的批評和嘲弄對象。
位居社會上層的國有大型企業經理處于一種矛盾狀態:一方面他們的權力缺乏監督,他們很容易拿到大筆不該拿的錢,被揭露后成為罪犯(被揭露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激勵機制,他們該拿的錢也沒有拿到。有的人為企業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退休后社會地位大大跌落。所以,他們中間有的人在退休前大撈一把。經理階層還沒有市場化(進入新世紀肖有時展)。他們的功過主要不是靠市場評價,還是靠行政部門評價。
大中型私有企業主是人們羨慕和猜疑的對象。人們羨慕他們的財富,猜疑他們財富的來源。對善于抓住機遇、奮力拼搏的成功者,人們是佩服的。對于權錢交易、官商勾結而發財的私有企業主,人們視之為社會公害。由于有些大中型私有企業主是利用在社會轉型過程中的經營機遇、政策漏洞、權錢交易等種種不同的情況發財的,他們的財富是在國有資產大量流失的同時得到的。所以,人們對這個階層有一種異樣的心態。按照傳統馬克思主義理論,私有企業主就是資產階級,資產階級遲早是要消滅的。“堅持馬克思主義”是四項基本原則之一,到目前為止,無論是政策還是法律,中國共產黨都沒有明確放棄消滅資產階級的主張。所以,私有企業主總覺得頭上有一把懸劍。說不定這把懸劍什么時候會掉到他的頭上。他們擔心他的財產可能一個早上化為烏有。對私有企業的法律定位過于遲緩,私有企業主長期心神不定。他們中有些人把資產轉,向國外,為自己開一個“太平門”。1999年九屆二次全國人大修憲才正式確定了私有經濟和和國有經濟的同等地位。這使他們的情緒才穩定下來。2001年的“七一”講話使他們心里更加踏實。但是,他們遺憾沒有在憲法中確立“私有財產不可侵犯”的內容。
總之,在眾目睽睽中的上等階層并不都是眾望所歸,心態穩定、實至名歸,這個階層雖然處于社會上層,但社會并不是全然認同他們。由于上等階層壟斷著社會資源且多有腐敗傳聞,被有些學者稱為“壟斷精英”而倍受指責。
各階層和受教育程度不完全對應一般說來,每個人的社會地位與其受教育的情況是正相關的。以美國為例,資本家階層和名牌大學教育相對應,上中階層和學院畢業相對應,中等階層與中學畢業和大學畢業相對應,工人階層和中學教育相對應,下等階層和小學文化相對應。(約瑟夫.A.卡爾:《美國階級結構》,彭華明譯第97頁)但是,中國當前不是這樣。有些上等階層的人受教育程度不是很高。這種現象在財富地位上最為明顯。例如,在大中型私有企業主中,受過大學教育的不是很多,有的是當年上山下鄉的知識青年,有的是當年因政治原因得不到上大學的機會。相反,受過大學以上教育的人,在財富地位上多數處于中等甚至中下層次。這種現象與轉軌時期財富的流動無序有關。近年來發財不僅僅是靠知識文化水平,而是靠機遇(這中間有很多偶然因素),靠大膽和務實,靠社會關系。而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不一定有這些條件。
在權力地位和聲望地位方面,過去不講學歷,改革開放以來,學歷越來越重要。在省部級以上的干部當中,絕大部分是受過高等教育的。當然,學歷只是給人們一個初始定位,受什么樣的教育,就可以分配到什么工作崗位。在他定位以后的地位升遷中,學歷雖然還有一定的作用,但主要看工作業績和人際關系。
從這里也可以看到,各階層之間,在財富、聲望、權力方面,有整體發展錯位現象。如知識分子的聲望地位高,而財富地位低,私有企業主財富地位高,而聲望地位低。這種錯位說明現有的社會分層并不是很穩定的。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權力地位高、財富地位低的人期望得到財富,和權力地位低、財富地位高的人期望得到權力,他們之間有時互通有無,成為權錢交換的渠道由些而通。
階層沖突與社會安全
中國目前的社會階層還沒有完全形成階級意識,沒有成為自為的階級。從這個意義上說,現有階層之間也就不可能有自覺的階級斗爭。
但是,各階層之間利益并是不完全一致的。階層間還會有一些利益摩擦和利益沖突。這種摩擦和沖突有時是很激烈的。不過,目前這種沖突和摩擦是自發的,不是自覺的,是個別的,不是全局的,是經濟的,不是政治的。這些摩擦和沖突不能認為是階級斗爭。
然而,對階層間利益沖突如果不引起足夠的重視,發展下去,也會危及社會安全。從前面介紹的中國社會結構的特點可以看出,中國社會是一個高風險社會。當前,有幾個容易觸發的危險點,只要我們對這個危險點高度注意,積極化解,事先防范,就可能緩和階層沖突,保證社會安全。
第一個危險點:工人利益受到侵害引發勞資沖突勞資沖突較多地發生在私營企業和小型外商投資企業之中。不少私有企業勞動條件惡劣,工人在缺乏基本勞動保護的環境中勞動。在不少私有企業里的外來民工的處境非常惡劣。在這類企業里,勞資矛盾十分尖銳。惡性案件時有發生。在東南沿海一些小型外商投資企業里,工人的狀況和有些私營企業差不多。工人的利益和安全得不到保障。雇工勞動權益被侵害的事情并非個別。這些企業里的雇工大多是單個或小群體的外來農民,面對很不充分的勞動力市場信息,加上勞動者之間的激烈競爭,他們只能被迫接受不公正的條件,在企業里,又沒有保擴他們利益的勞工組織。地方政府急于引進外資發展地方經濟,在勞資矛盾中自覺或不自覺地站在企業一方。在勞動力的買方市場上,分散的勞動者面對有組織的企業,只能處于被宰割的地位。工人對待資方不公正的待遇采取的對策是:“跳槽”,離開這家企業,另找新的工作;消極怠工;破壞機器(深圳曾發生過一起縱火案,卻使一些無辜者受害)。這些都是單個人或小群體行為。在個別地方和企業,在矛盾比較尖銳的時候,工人也曾自發組織過罷工,但范圍不大,影響面小,常常被資方另招來的新工人所瓦解。有的罷工引起了政府的重視,在政府部門的干預下,投資方作些讓步,但事后資方很快將罷工組織者開除。
這些勞資沖突雖然沒有發展為重大的社會事件,但潛在的不安定因素是很危險的。
勞資沖突不僅發生在非公有制企業,也發生在國有企業。在國有企業的資產重組過程中(企業兼并、拍賣、破產)職工的利益得不到合理的安排或沒有聽取職工的意見,是近兩年來勞資沖突的一個新的爆發點。
自1996年以來,因資產重組而引發的群體事件在各地常有發生。在企業兼并破產以后,國有企業的工人實際上已成為雇傭勞動者。生活困難、心理落差和對私有企業的傳統觀念,使得勞動者和經營者的矛盾變得空前尖銳。在國有企業干了幾十年的工人和兼并這家企業私人雇主最容易發生沖突。
計劃經濟時期遺留的歷史包袱也會引發勞資沖突。前面已經分析過,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有企業職工的工資不是足額的.他們的醫療、住房、子女教育等“勞動力再生產”的費用,本應是工資的一部分,但這一部分由國家集中起來了,由國家來提供上述保障。在這方面國家對工人欠債很多,工人居住條件惡劣,不少企業發不出工資,報銷不了醫藥費。國有企業因破產、產業結構調整等原因,大批工人要下崗,工人下崗的時候應當是清算過去國家欠工人的債務的時候。但是,國家目前還沒有能力償還這筆巨額債務。如果下崗工人缺乏生活保障,很容易引起社會沖突。其中,那些產業單一的資源性城市(如以礦區形成的城市),資源采盡以后矛盾最為尖銳:這里產業單一,除了開發資源沒有別的生路;這里下崗工人最集中,最容易引發集體性沖突;這里的工人“同質化”程度很高,內部隊意見很容易一致。全國資源性城市有上百個,如果不及早采取安置工人的措施,資源采盡之日,就是矛盾爆發之時。。
第二個危險點:農民和農村強勢群體的直接對峙如前所述,廣大農民處于社會的中下層。而和他們直接面對的是一個農村強勢群體。這個農村強勢群體是由鄉村干部、鄉鎮企業經營者、私有企業主、糧食收購店、派出所、工商、稅務等單位的負責人組成的。農村強勢群體在整個社會上來看,不算上等階層,但在農村,他們有錢有勢,臨駕在農民之上。在有些地方,農民和這個群體勢如水火。
村民委員會本應是農民的自治組織,如果真正按民主程序產生,可以加強農民的政治參與,從而可以緩和階層間的矛盾。但是,村民委員會實際是鄉鎮政權的延伸。而鄉鎮政權的權力高度集中于黨委,村黨支部的領導班子是由鄉鎮黨委決定的,而村民委員會的領導成員的產生,黨支部起著決定性作用。黨支部書記是村里的第一把手,村委會主任只是村里的第二把手。第一把手由鄉鎮黨委任命,鄉鎮黨委和村支部書記不喜歡的人怎能選上第二把手?
鄉鎮一級政權有著強烈的權力擴張行為。黨委、政府、鄉鎮企業高度一體化,黨政財權高度集中于鄉鎮黨委,又缺乏權力制衡。市場經濟的唯利是圖和農村的封建殘余結合在一起,使得“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成了掛在墻上的空洞口號。
由于農村基層政權被強勢群體所把握,或者代表這個群體的利益,所以,農民和這個階層的矛盾常常表現為農民和基層政權的矛盾。近幾年來,農民和基層政權直接沖突的事件履履發生,其中有些沖突規模很大。在寫《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的地方,近年發生了幾次大規模的農民運動,其激烈程度令人震驚。
在農村基層,強勢群體和廣大農民正面對峙,這里“著火點”最低,矛盾最尖銳,在這里最容易發生社會沖突。這種沖突是危及社會安全的觸發點。一旦觸發,就難以熄滅;不迅速熄滅,就可能引發連鎖反應。引發沖突的常常是預料不到的偶然因素,但其根本原因是農村強勢群體過于張狂,使農民忍無可忍,不得不憤起反抗。從近年來發生的多起事件來看,不外乎以下幾個觸發點:
一是農民負擔太重,鄉村干部強行收繳。
二是鄉村干部在土地、山林、魚塘的承包中,犧牲農民利益,偏向強勢群體。
三是鄉村干部利用集體土地謀取私利。土地本是集體所有,是農民的生存基礎。但鄉村干部掌握著土地的支配權,他利用土地發包、土地使用權出售等從中謀取私利,
四是鄉村干部在處理民事糾紛中偏袒強勢群體,甚至包庇壞人,壓制善良百姓。
五是宗族斗爭、權力斗爭和經濟利益的沖突結合在一起,可能引起械斗。
六是鄉村干部作風惡劣,任意打罵農民。
以上六個方面也是防范農村階層沖突發生的工作重點。1999年3月,在九屆全國人大期間,國務院總理朱(金+容)基在湖南省人大代表團說,要保持農村社會穩定必須做到:土地不能動,負擔不能重,糧價不能低,干部不能兇。
第三個危險點:低層群眾對上層腐敗強烈不滿近年來一次又一次的民意調查都得出了一個共同的結論:群眾最不滿意的是腐敗。最近兩年,除了權錢交易沒有得到節制以外,腐敗又在幾個方面有所發展:
一是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的腐敗。
二是公安、檢察、司法的腐敗。
三是“官-商-黑”三位一體的情況開始出現。
這是群眾最為憤慨、最為憂慮的三個方面。第一方面的腐敗是社會大腦的細胞的新陳代謝機制出了毛病;第二方面的腐敗是社會的免疫系統出了毛病;第三個方面的腐敗是指在個別地區官員、私有企業主和黑社會勢力相互勾結,局部政權已經變質,不可能通過行政和法律等常規手段解決問題。
與權力關鍵部門腐敗相對應的是大批產業工人下崗和農民的貧困。農民貧困問題造成的危險前面已有闡述。產業工人為國家勞動了幾十年,連一間像樣的房子也沒有,醫療費報銷不了,又失去了工作。他們對上層腐敗最為反感。他們和農民不同的是:集中。處于同樣不良境遇的人群集中在一個工廠,集中在一個居民區,他們本來是有組織的。如果激怒了他們,其后果可想而知。
前面已經指出,中國社會的階層結構中,中間階層十分薄弱,低層社會的意愿也缺乏足夠的表達空間。在這種社會結構中,高層社會和低層社會之間缺乏緩沖的中間地帶,很容易形成低層社會和上層社會的二元對峙。社會秩序完全依賴于國家的控制力度。社會缺乏自組織能力。這是一種比較危險的社會結構。
近兩年來,工人和農民上訪比較多,集體上訪也呈上升之勢,也有人開始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衛自己的利益。但是,有些地方政府卻把減少上訪人數作為考核下一級政府官員的指標。其本意可能是督促下級努力化解矛盾。但是,有些鄉鎮出于對自己政績的考慮,在出村路口站崗設哨,層層堵截上訪人員,甚至對上訪人員進行迫害,這樣做將會使矛盾激化。要知道,群眾上訪,說明他們還相信政府,群眾告狀,說明他們還相信法律。
一旦他們覺得政府不能解決問題,覺得法律失效,他們就不上訪、不告狀了。這時,真正的麻煩就來了。
第四個危險點:金融危機引發全面的社會危機。到2001年末,居民儲蓄已超7萬億。當然其中分布極不平等,20%的人擁有儲蓄80%以上。雖然80%的人擁有不足20%的儲蓄,但這是他們家庭醫療、教育、住房的保險基金。現在四大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超過了四分之一。到2002年,國家實行的擴張性財政政策已經是第五個年頭。國債依存度(當年發行的國債額/當年財政支出/*100%)、國債還債率(當年國債還本付息額/當年財政收入*100%)、國債負擔(綜國債累計金額/GDP*100%)已經超過了國際警戒線。一旦財政危機引發金融危機,居民的儲蓄安全受到威脅,經濟危機就會變成全面社會危機。
中國階層結構的發展趨勢
中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時期,社會結構和各階層的利益關系正在發生變化。上面描述的當代階層模型也僅僅是一種過渡狀態,必將發生新的變化。一些社會群體的地位將會下降,一些社會群體的地位將會上升,有的社會階層的比重會逐漸縮小,有的社會階層比重會逐漸擴大。
21世紀中國的社會階層會發生什么樣的的變化呢?從對各個社會群體和具體分析中,可以判斷其大體趨勢。
中下階層的比重會逐漸縮小,中間階層比重會逐漸擴大。目前中下階層和下等階層的比重達80%以上。到21世紀,這個階層的比重將逐漸縮小。與此相應的是,中間階層的比重將會有較大幅度的上升。
隨著新技術革命和產業結構的升級,農民和操作工人的比重會逐漸縮小。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力比重將會從現在50%以上逐步下降到30%,20%,最終下降到10%左右。藍領工人比重將減小,白領員工比重將增加。
在第一產業中就業的人數減少,城鄉第三產業從業人員的比重將會上升。在工廠里科技人員的比重會提高。那些從農民和藍領工人分化出來的人,有一部分將進入中間階層,
那些不占有生產資料,靠出賣智力勞動為生的工程技術人員和企業管理人員,和體力勞動者一樣,都是雇傭勞動者。但是,他們的經濟地位和政治待遇又明顯優于體力勞動者,他們的政治態度、生活習慣、文化教養和價值觀念也不同于體力勞動者。這樣的人將成為中間階層的主要部分。
中國穩定社會的目標應當逐漸形成“小康大眾”,它包括知識分子、普通公務員、個體經營者、企業里的白領人員。由于“小康大眾”的形成,中間階層的比重將由現在的11.8%左右擴大到20-30%,或者更高一些。
不過,中間階層的擴大速度取決于上層社會對壟斷資源的放棄程度。
一些社會群體的地位下降,有一些社會群體的地位上升新時代產生新階級,新階級創造新時代。在信息社會,將出現智力(科技、金融、管理)中產階級:他們擁有知識、發明,他們是高級”打工仔”,但他們比投資者風險小,生活更安定。那些掌握高新技術最新成果的人,雖然不擁有生產資料,但是他們對中國社會的影響力會上升,其個人地位也會上升。他們會得到年薪20萬元以上的收入,有自己的住宅,開著私家車上班,過著現代化生活。他們是中間階層的上流。
在新世紀,企業家的地位將會上升,他們不再由政府官員的任命,不由政府考核其業績和決定升遷。企業家將市場化。靠市場的力量來評價他們的經營業績,靠市場的力量對他們的業績作出回報。他們的年薪可以很高,除了年薪以外,還可能持有企業的期權。如果股價和他上任時持平,他的期權就沒有差價收入。這就激勵他努力使企業資產升值。他的利益就在升值之中。他得到的回報是企業資量增量的一小部分。增量的大部分歸股東所有。企業家將依個人的成就不同分屬于社會的上等階層和中上階層。
大型私有企業將逐漸變成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私人資本將會社會化,在資本社會化的過程中,國有資本、法人資本、外國資本、私人資本將混合于一個企業之中,這樣的企業再不屬于少數個人所有。以后新產生的私有企業或私人合伙企業多是中小企業。中小私有企業主還將屬于中間階層或中上階層。今后,中小型私有企業可能如群星滿天。
政府權力縮小,社會權力加大,社會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地位將上升。在新世紀,政府機構和政府功能將會縮小,政府將集中精力從事社會管理、宏觀調控和公共服務。直接插手經濟活動的情況會大大減少。龐大的官員隊伍將變為精干的公務員群體。由于各種“審批”減少,“尋租”機會也大大減少,將還官員以清白。公務員是依法從事管理國家行政事務的專門職業。公務員將成為一支職能專門化、身份職業化的隊伍。最高層次的官員由選舉產生,一屆一屆地更換人選,但公務員中多數人不隨政府人選的更替而變動。公務員將屬中上階層。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隨著政府職能的縮小,那些既非政府機構,也非單純盈利機構的中介組織的地位將會上升。如金融、基金會,傳播媒體,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等,對社會發展的影響力將會增強。這些行業的從業人員的地位會有所提高。社會中介機構的發展,有利于國家和社會的分離,是社會進步的表現。
由于政治權力具有先天的擴張性,它很容易侵蝕個人權利。在政治權力面前,脆弱的個人是無能為力的。只有用社會權力來制衡政治權力才有效果。而市民社會的存在,國家、社會二元化,才可能形成制約政治權力的社會權力。所以,市民社會是民主的基礎,是社會健康發展的需要。長期以來,政治強權扼殺了脆弱的個人權利,市民社會完全被政治國家所吞噬。經過20年的改革,中國幾千年形成的高度統一的僵化模式正在松動。傳統的國家社會合二為一的結構正在解體。正在向國家、社會二元結構過渡。一個現代意義的中國市民社會正在成長之中。私有經濟的發展,中間階層的壯大,政府功能的縮小,社會中介機構的發展,是市民社會產生和發展的重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