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教育情況的調研報告
時間:2022-07-28 1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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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了解我市民辦教育發展情況,研究探討我市發展民辦教育工作,2005年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市人大常委會組織對我市民辦教育發展情況進行調研。調研采取收集資料、實地調研、召開匯報座談會等方式,分準備、調研、匯報座談三個階段進行。期間,組織學習了《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到陳埭霞村外來工子弟學校、華泰漢唐雙語幼兒園、季延初級中學、安海子江中學等民辦學校進行了實地調研,組織聽取了市政府關于我市發展民辦教育總體情況的匯報,組織部分民辦學校負責人和教育、經濟發展、財政、規劃建設、國土資源等職能部門相關人員進行了座談。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市民辦教育發展現狀分析
近年來,我市比較重視民辦教育工作,按照“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原創: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較好地推動了民辦教育事業的發展。全市現有中等教育學校56所(普通中學54所,獨立職校2所),其中民辦5所(職業中專1所、完中2所、高中1所、初中1所),占8.93%;小學294所,其中民辦小學8所(外來工子弟小學5所),占2.72%;幼兒園(點)330個,其中民辦幼兒園13所,占3.94%。全市民辦學校在校生15932人,占全市學生數的6.11%。其中,職專生397人,占同類別學生數的5.36%;高中生1757人,占同類別學生數的7.75%;初中生5574人,占同類別學生數的8.27%;小學生6072人,占同類別學生數的4.55%;幼兒園幼兒2529人,占在園幼兒總數的6.91%。另有民辦培訓機構25所,生數2167人,專業以英語、寫作、數學奧賽、音樂、美術、電腦、服裝、汽車駕駛等為主,累計招生71186人,已結業67341人。民辦學校教職工857人,占全市教職工總數的7.40%。
從發展現狀看,我市民辦教育穩步發展,整合運用了一些優質教育資源,大多數民辦學校辦學情況良好,教育質量不斷提升。但是,我市民辦教育在思想觀念、政策扶持、辦學規模、辦學效益等方面與先進地區相比,仍有相當差距,特別是民營經濟活躍的特點在發展民辦教育方面沒有得到相應的體現。綜合調研情況,調研組分析了四方面問題:
1、對發展民辦教育的重視程度相對不足,扶持力度不大。多年來,我市的僑鄉優勢在扶持教育發展方面得到充分體現,大量的華僑、港澳臺同胞、社會各界捐資助學減輕了政府的投入壓力。由于財政壓力相對較小,加之在發展民辦教育方面經驗不足,對確保民辦教育的公益性、保證教育質量等方面沒有足夠的把握,導致我市對發展民辦教育重視程度相對不足、認識不夠到位,“政府包辦教育”的觀念未根本上得到轉變,民辦教育發展步伐不快,以“被動式”發展居多。如實地調研點中的霞村外來工子弟小學、子江中學、季延初級中學,都是在特定的環境和背景下產生的。同時,全市對發展民辦教育缺乏整體、連貫的思路和統籌規劃,在將民辦教育機構納入全市教育布局方面,也沒有一個很成熟的規劃和充分的考慮。《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規定的設立扶持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制定促進民辦教育發展扶持獎勵措施等沒有得到很好落實。
2、對《民辦教育促進法》的學習宣傳不夠。《民辦教育促進法》解決了多年困擾民辦教育的允許合理回報、誰投資誰受益、賦予民辦學校公平的法律地位等核心問題。但由于宣傳《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做得不夠,個別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對民辦教育仍存在模糊認識,民間資金對民辦教育的投資回報、產權歸屬等問題也缺乏足夠的了解,對投入資金舉辦民辦教育較多地處于觀望狀態。
3、現有民辦教育資源與社會需求有相當差距。首先,統計資料顯示,目前我市在園幼兒中,外來生占34.1%;在校小學生中,外來生占39.7%;在校初中生中,外來生占7.2%。從我市產業發展現狀看,中年產業工人的穩定度會逐步提高,全市學齡人口仍可能呈增長態勢,如果外來人員能充分享受到九年義務教育的“市民待遇”,“初中富余資源”的提法將有無法實現的可能,現有教育資源更顯捉襟見肘;其次,我市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規劃已經明確提出要在2010年高水平高質量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加快發展高等教育,積極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單靠政府投入,單靠現有的教育資源顯然無法滿足教育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特別是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和專業化的職業培訓機構已迫在眉睫,發展民辦職業教育和專業培訓將是必然選擇;第三,隨著部分群體經濟能力的增強和對子女成才的渴望,要求享受到標準更高、更多元化的教育的愿望日益強烈,吸納這部分人的資金建設更多標準更高的民辦教育機構,相應緩解公辦教育資金不足的問題,使公辦教育將更多資源投入到滿足普通群體教育需求上來,將會成為一種必然的趨勢。因此,必須通過加快發展民辦教育來整合和拓展教育資源,促進教育資源的合理分配,推進教育的改革和創新。
4、部分民辦教育機構辦學條件急待改善。主要是幾所民辦外來務工人員子弟學校,普遍存在師資力量薄弱、教學質量不高、班生數嚴重超標、生員流動頻繁、辦學設備不足、場所局限等問題。子弟學校的建立在改善外來務工人員生活條件,確保其子女受教育權方面是發揮了積極作用的。但做好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義務教育本身就是政府的應盡職責,如何整合教育資源,做好對這部分群體的義務教育工作,必須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此外,調研中發現個別民辦學校沒有與公辦學校分離的校園和基本教育教學設施,不符合《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有關規定。
二、意見與建議
1、加大宣傳《民辦教育促進法》力度,正確認識民辦教育的地位和在推進教育現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民辦教育促進法》鼓勵符合法定條件的社會組織或者公民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各級各類教育,旨在打破公辦學校人財物全部由政府包辦的格局。同時,民辦教育作為一種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教育制度創新,對加快教育事業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要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全方位地廣泛宣傳,將《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的內容和當前形勢結合起來,通過宣傳,轉變政府包辦教育的觀念,營造加快發展民辦教育的良好氛圍,大力鼓勵社會力量舉辦教育,推進我市教育現代化建設。
2、加大對民辦教育機構的扶持力度,打破制約發展的瓶頸問題。建議市政府設立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制定扶持發展民辦教育的具體措施,旗幟鮮明、大張旗鼓地支持和促進民辦教育發展。要依法保障民辦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和法律地位,全面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的各項扶持政策,擴大民辦學校的辦學自主權,為民辦教育創造一個鼓勵創新、公平競爭、一視同仁的寬松發展環境,保護民辦學校、教師和學生的合法權益;對投資者的權益、民辦學校的用地建設、投融資以及教師的人事檔案、職稱、聘任、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和優秀教師的編制問題等方面,要研究出臺解決措施和具體規定,切實保證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在政策和待遇上同等,激發民辦教育的活力和創造力;針對調研中民辦學校反映較多的一些優秀教師無法辦理調動手續的問題,建議教育、人事部門認真研究,探討實行重新建檔掛靠人才中心等做法的可行性;要加大對現有民辦外來工子弟學校的扶持力度。現有民辦外來工子弟學校承擔了部分義務教育任務,解決了部分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教育問題,建議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應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的精神,拔付相應的教育經費,加強指導和服務。
3、統籌規劃,創新體制,有重點地發展民辦教育。對民辦教育發展的整體規劃、地區布局、層次、類型導向等方面都要統籌規劃、因地制宜、切合實際、注重特色、保證質量。經發、教育、規劃、國土等部門要加強工作協調,在城市規劃和新區建設中,充分考慮民辦教育機構的規劃設點問題,原創:并納入全市教育布局。建議我市要重點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教育,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教育則應把握適度、有重點地發展的原則,緩解財政壓力,把節約起來的財政資金投入到提高公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的辦學質量上來。可以探討打破民辦教育單一的法人投資模式,嘗試采取股份合作等形式,采用土地作價入股、閑置國有資產入股、民間戰略投資基金聯合入股等方式,充分用足、用好資源,拓寬融資渠道和創新辦學體制。要充分運用民辦教育的體制優勢,形成對公辦學校持久的競爭壓力,最終實現公辦與民辦“雙贏”。
4、加強對民辦教育機構的監督管理和指導服務,防范市場風險,確保教育質量。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嚴把準入資格、加強教學督導、倡導誠信辦學、嚴格監督管理、認真指導服務。在市場準入、收費規定、廣告、年檢年審、信息披露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嚴把審批關、財務關、評估關。要推進依法治校,規范民辦學校的辦學行為,加強民辦教育市場的規范化管理,導入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健全質量評估體系,切實保證教育質量,全力防范辦學風險,逐步建立起自動調節、規范運作、科學發展、健康有序的民辦教育市場規則。
5、想方設法,大力扶持發展民辦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發展民辦高、中等職業教育和培訓機構必須作為城市軟環境建設和提高勞動力素質、構建全民終身教育體系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建議今后對發展民辦高、中等職業教育要進一步重視,要大膽放手、大力推進,出臺和采取一些比扶持規模企業更有力的措施,加大項目引進和招商引資力度,力求通過個體的突破和發揮效益,帶動全市民辦高、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同時,借助發展職業教育,推動發展上檔次、上規模的教育培訓機構,使我市從業人員能享受到便利、優質的再教育、再提高機會,更好地留住人才,努力構建全民終身教育體系,提升科教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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