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務會議講話
時間:2022-08-21 1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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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劉主任,各位領導、各位同志、新聞界的朋友們:
今年的3月5日是個有特殊紀念意義的日子,是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向雷鋒同志學習”題詞發表45周年紀念日,是我省的第一個志愿者日,也是《**省志愿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一個頒布施行日。今天,省人大法制委員會、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省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團省委在這里共同召開《條例》貫徹實施新聞會,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推動全社會認真學習貫徹《條例》。首先,我代表團省委向出席今天新聞會的各新聞單位表示衷心的感謝!
下面,我從我省志愿服務發展歷程、《條例》重點解決的幾個問題以及共青團組織學習宣傳貫徹《條例》的有關要求三個方面進行介紹。
一、我省志愿服務發展歷程
志愿服務工作在我省已經經歷了15年的發展歷程,并已逐步成為弘揚社會新風、促進社會和諧的一項公益性品牌活動。回顧這15年來,我省志愿服務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探索起步階段(1993年至1998年)。1993年,我省共青團組織開風氣之先,在全省啟動實施青年志愿者行動,率先打出了志愿服務的旗幟,開始了志愿服務工作的探索。在這一階段,志愿服務內容以開展學雷鋒便民服務、“一助一”服務為主,形式以不定期、小規模的志愿服務活動為主,動員方式以號召式的組織動員為主,省、市、縣以及鄉鎮(街道)都建立了志愿者協會或服務站,志愿服務的組織網絡初步形成。
第二,整體推進階段(1999年至2005年)。這一階段志愿服務內容向環境保護、社區服務、大型賽會、搶險救災等各個方面延伸,形式以項目化操作為主,動員方式采取組織動員和社會動員相結合,政府給予了有力支持。如在2004年第七屆中國藝術節、每年舉辦的杭州“西博會”、寧波“國際服裝節”等大型賽會中,志愿者成為一道亮麗的風景線;在2003年抗擊非典以及近年來抗臺救災中,志愿者成為生力軍和突擊隊;特別是我們響應鼓勵大學生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到基層和艱苦地區去的號召,自2003年開始先后實施了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志愿服務省內欠發達地區計劃,引導大學生到基層從事為期1-2年的教育、衛生、農技、扶貧等方面的志愿服務工作。到目前為止,已累計選拔派遣西部志愿者914名,選派省內欠發達地區志愿者469名。
第三,規范提升階段(2006年至今)。這一階段志愿服務工作以推進立法進程、加強機制建設、完善組織機構為主要內容。為進一步明確對志愿服務活動的指導協調、志愿服務組織的職責、志愿者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對志愿服務的保障和激勵,切實用法規來調整和規范志愿服務活動,保障志愿者組織和志愿者的合法權益,提高志愿服務的質量,2006年9月,團省委正式向省人大常委會提出了立法建議,同年底,省人大常委會將《條例》列入2007年立法計劃一類項目,開展了大量的調研論證和征求意見工作。2007年9月,**省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的正式成立,11月23日,《條例》經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全票通過,標志著我省志愿服務工作走上了法治化、規范化的發展軌道。
《條例》的出臺,承載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重視和關心,承載著社會各界的參與和信任,承載著全省廣大團干部和志愿者的責任和奉獻,是我省共青團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也是我省志愿服務事業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在此,我謹代表團省委向一貫重視、關心、支持共青團工作和志愿服務工作的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和有關廳局部門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二、《條例》重點解決的幾個問題
我省的立法不僅僅是程序上的倡導,而是一次具有實質意義的立法,突出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從法律層面明確了志愿服務的組織體系。《條例》規定省、市、縣(市、區)設立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負責指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志愿服務活動,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在同級共青團組織。條例規定省、市、縣(市、區)成立志愿者協會,志愿者協會是經依法登記成立的區域性志愿服務組織,并行使一定的管理職能,其他志愿服務組織通過申請加入志愿者協會,成為其分支機構或者團體會員,形成以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負責指導協調、志愿者協會為主干的志愿服務組織體系。
二是從法律層面規范了志愿服務組織和志愿者的行為。《條例》明確了志愿服務組織的職責和志愿者的權利與義務,有利于志愿服務組織、志愿者依法履行職責和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也有利于依法維護志愿服務組織、志愿者的合法權益,保證志愿者責權利相統一。《條例》對志愿服務開展過程中遇到的相關問題作了有針對性的規定,明確了志愿服務的主要領域、服務對象以及申請獲得志愿服務的程序,強調了志愿服務各方平等、自愿的關系,并以“簽訂志愿服務協議”的契約形式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條例》還規定了志愿服務法律責任的解決途徑,等等。通過這一系列具體詳細、措施有力、科學可行的規定,必將有力規范和促進我省志愿服務工作,推動志愿服務事業健康持續發展。
三是從法律層面強化了志愿服務的保障和激勵。《條例》規定每年3月5日為我省志愿者日,有利于繼承和弘揚為人民服務的雷鋒精神,進一步激發志愿者的責任感和光榮感,也必將促進全社會尊重和關愛志愿者。《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志愿服務事業納入社會發展規劃,為志愿服務活動提供必要的保障,促進志愿服務事業的發展。《條例》專門制定了保障和激勵一章,其中有很多具體可操作性的規定。如,政府應當為志愿服務活動開展和志工委的日常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等保障;鼓勵組織、個人對志愿服務組織和活動進行捐贈、資助,捐贈者和資助者依法享受稅收等方面的優惠;鼓勵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在招考公務員或者招聘人員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志愿服務表現突出的志愿者;教育部門、學校和有關社會團體應當將培養青少年志愿服務意識、志愿服務能力納入素質教育內容,并將青少年和學生參加志愿服務活動情況納入考核評價體系;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鼓勵本單位、本系統的人員參加志愿服務活動,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部門和新聞媒體應當積極宣傳志愿服務;政府對表現突出的志愿服務組織、志愿者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等等。這些都將極大地優化志愿服務的外部環境和工作條件,保障志愿服務活動的深入開展。
三、學習宣傳貫徹《條例》的基本要求
為了更好地引導廣大志愿者學法、守法、懂法、用法,依法規范志愿服務行動,依法促進全社會關心支持并參與志愿服務工作,團省委將在全省統一部署開展《條例》學習宣傳貫徹活動,迅速掀起學習宣傳貫徹《條例》的高潮。
首先,要把學習《條例》作為首要任務,全面深入學習,把握精神實質。做好《條例》的學習,是貫徹《條例》精神、深入實施《條例》的基礎。全省各級團組織、志愿服務組織要站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進“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加快“法治**”進程的高度,充分認識《條例》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把《條例》的學習作為推進志愿服務事業健康發展的首要任務。要廣泛組織動員廣大團干部和志愿者骨干要帶頭認真深入學習《條例》,吃準、吃深、吃透《條例》,準確理解和把握《條例》精神和主要內容。要通過開展知識競賽、舉辦輔導講座、召開學習討論會等多種形式的學習活動和實踐活動,進一步把團員青年、志愿者和廣大群眾學習《條例》的活動引向深入。
其次,要把宣傳《條例》作為重點環節,著力營造聲勢,擴大社會影響。全省各級團組織和志愿服務組織要緊緊抓住“三五”契機,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掀起《條例》宣傳的高潮,并將《條例》宣傳活動貫穿2008年全年。團省委將于3月份舉行《條例》宣傳的系列活動:一是擬定3月5日當天為全省首個志愿者日統一行動日,開展“人人爭做志愿者,人人關愛志愿者”——**省首個志愿者日統一行動;二是向社會征集“最需要志愿服務者”,實現志愿服務項目、志愿服務對象和志愿者各方信息的有效對接;三是對我省志愿者行動15年的發展歷程作全面回顧;四是挖掘近年來我省志愿者行動中所涌現出來的典型人物和事件,向全社會作進一步的宣傳;五是編印萬冊《條例》宣傳手冊免費發放到基層;六是制作志愿服務宣傳海報免費發放到基層;七是制作志愿服務公益宣傳片在各地電視臺展播。各地要根據團省委的統一部署,在結合各自實際開展幫老助弱、幫孤助殘、環境保護、社區服務、科普宣傳、法律咨詢等各種志愿服務活動的基礎上,充分發揮當地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現代傳媒作用,廣泛深入持久地宣傳《條例》。
其三,要把貫徹《條例》作為根本目標,著力解決問題,推動工作發展。學習宣傳的目的在于更好地貫徹。全省各級團組織、志愿服務組織以及廣大志愿者要增強按《條例》辦事的意識,并在實踐中切實以《條例》來規范和促進志愿服務工作。各級共青團組織要充分依托黨政部門尤其是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及其成員單位,積極履行志工委辦事機構的職能,通過制定出臺具體的政策措施,加大《條例》的施行力度,切實解決志愿服務事業發展的瓶頸問題,著力加強志愿服務機制、隊伍、項目等多方面的建設,進一步有力規范和促進志愿服務工作。團省委將認真履行好省志工委辦公室職能,籌備好省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制定出臺省志愿服務工作委員會工作制度和我省注冊志愿者管理辦法,進一步推動《條例》深入實施。
同志們,志愿者行動是一個致力于創造明天、大有希望的行動,志愿服務事業是一項著眼于未來發展、前途無量的事業!讓我們切實履行職責,關愛志愿者、發展志愿者、保障志愿者、爭做志愿者,把《條例》學習宣傳貫徹工作落到實處,推動我省志愿服務事業科學發展,為扎實推進“創業富民、創新強省”,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力作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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