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吧市場監管思考
時間:2022-11-09 0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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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網吧(俗稱“黑網吧”)泛濫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損害了廣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成長,一直以來都是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近年來,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花費很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進行整治,為何屢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有:
一、市場的需求是其存在的基礎
每項經營活動能得以生存,都是因為有消費者的需求,“黑網吧”也不例外。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互聯網信息的高速傳送為世界經濟全球化提供了動力,拉近了世界的距離,豐富了人們的生活,也大大方便了人們之間的交流和信息的獲取。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用工需求的不斷擴大,農民進城務工現象比比皆是,這些農民工的收入相對較低,下班之余他們往往只能找一些花費相對較低的娛樂項目,借以消磨時間和找到精神的慰藉。這其實從某個方面講對社會的穩定也發揮了一定的作用。網吧正是在這種情形下誕生的,正是因為市場的需求才有其發展的空間,才有其存在的基礎。網吧管理工作是政府履行市場監管和社會管理職能的重要方面,不可否認它也給社會帶來了一些弊端,這也正是其對政府管理社會職能的改變提出的新挑戰。
二、利潤的驅使是其發展的動力
對于我區來說,幾十萬的外來人口集中在城鄉結合部——城中村里。這對網吧經營者來說是最廣大的消費者,在合法網吧未能覆蓋到的地方,“黑網吧”肯定迅速崛起占領市場。據我們了解,一間網吧一般4~5個月就能收回所投入的成本,在這樣的高利潤下就使其大量發展成為可能,也是其迅速發展的動力。
三、就業和生存的需要也是其存在的原因
近年來,我們加大了對“黑網吧”的查處力度,查處取締過程中也遇到了不少阻力,其中廣大經營者反映最強烈的問題是為何要進行總量控制?符合法定條件的為何不予審批?我們曾經查處過一家農民在自家房子底層開設的“黑網吧”,查扣設備時其抵觸情緒很大,其理由是,近年來,國家把其耕作的土地征用了,其年紀大了進城務工又沒人要,加上自己又沒什么特長,短時間內也無法找到合適的工作,而其兒子又剛考上大學,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如何能維持一個家庭的日常開銷?而投資5~6萬元開間20臺左右電腦的網吧,不需要有很強的經營能力就能獲得穩定的收入養家糊口,他們也想合法經營,但是為什么政府相關部門不給核發證照?
四、現行監管體制的弊端是其屢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一)目前國家對網吧設立實行總量控制,而所控制的數量與市場的實際需求相差太遠。如我區目前包括省里特批的5家連鎖經營的網吧共有33家,而據我們不完全統計,我區現有無照“黑網吧”不少于300家(三分之一已被我們取締),而且家家生意紅火、門庭若市。這證明目前所控制的數量遠遠不能滿足市場的實際需求,現行法規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部門制定本轄區的網吧總量和布局規劃,但是,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是在不斷發展變化的,作為省一級文化行政部門不可能對全省各地網吧市場形勢、市場需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變動都能了如指掌、及時掌握,所控制的數量也就出現了與實際需求不相符合的情形,因此就使得“黑網吧”的泛濫成為必然。
(二)在監管上,對無證、照的網吧法規規定由工商部門或工商部門會同公安部門進行查處,實際工作中只有工商部門在唱獨角戲。而文化部門一方面對總量進行控制,另一方面,對無證、照網吧宣稱他們不管,他們只管有證、照的網吧。這顯然是權、責不相對稱,也與《行政許可法》第八十一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未經行政許可,擅自從事依法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活動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和國務院頒布的《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許可審批部門查處本辦法規定的未依法取得前置許可證而開展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應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相關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沒有規定的,許可審批部門應當依照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規定處罰。”的規定相違背。
(三)對于“黑網吧”的處罰上法律責任太輕,不足于起到懲處違法行為的目的。根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擅自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或者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及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由于這些“黑網吧”普遍未做賬,對其進行查處時往往查不到經營記錄,一般只能處以沒收專用工具、設備和5萬元以下的罰款,這和目前“黑網吧”的利潤相比顯然微不足道,不足于起到震懾違法份子的效果。
因此我們認為,對網吧市場的管理應改變現有的監管模式,否則“黑網吧”泛濫的現象就不可能得到解決,“黑網吧”對廣大青少年成長的損害也將得不到有效的制止。原因有:
一、只堵不疏,禁而不止
事實證明,這幾年來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各部門聯合整治網吧市場,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但是收效甚微,“黑網吧”泛濫現象非但沒有得到制止,反而有不斷發展壯大的趨勢。
二、非法經營活動越來越隱蔽,給查處工作帶來一定困難
一是“黑網吧”出現了由城市向城鄉結合部及鄉鎮農村蔓延的趨勢,給日常監管和查處取締帶來了更多的困難。
二是經營場所隱蔽,一些經營者利用農村自有庭院和在宿舍樓里經營“黑網吧”,若未事先踩點,一般發現不了。有的甚至在門口安裝攝像監控探頭,營業時大門緊鎖,有熟悉人員帶領才能進入,執法人員無法發現,即使發現也無法進入。有一次我們在執法行動中,雖經群眾舉報,但是執法人員到現場后,怎么也找不到該門牌號的經營場所,后來穿過旁邊一條小巷,繞到后門才終于找到該“黑網吧”經營場所,但是由于經營者在門口安裝了攝像監控探頭,見是執法人員拒不開門,執法人員也只能無功而返。
三是經營者頂風違法,甚至采取策略,躲避執法部門的查處。近來,我們在執法中發現,每一次執法人員一出動,非法經營者都能聞風而動,馬上關門。起初我們懷疑內部有人通風報訊,但是在采取進一步的保密措施后,仍然關門。后經了解得知,目前不少非法經營者聯合起來,幾家雇請專人在路口把風,一發現執法車輛進入馬上關門,以至于我們多次執法行動都無功而返。
三、非法干預阻撓執法行動,使執法效果大打折扣
今年我們在查處“黑網吧”行動中,經常出現經營者搬出老弱婦孺人員,甚至是黑道勢力來阻撓執法人員的執法行動,(今年有3次在現場查處時,當事人分別找來了20多個社會混混,即所謂“福清幫”“黑龍江幫”來阻撓執法行動),為非法經營者找人說情贏得時間,從而軟硬兼施,使得原本應該查扣所有非法經營設備的案件,最后執法人員只能讓步僅扣押部分設備,否則雙方僵持在現場,查處工作根本無法進行,這使得“黑網吧”查處工作大打折扣。據不完全統計,被處罰后繼續從事“黑網吧”經營的達98%。去年6月份,我局在查處一家“黑網吧”時,經營者竟然氣勢洶洶地對執法人員說:“兩個月前不是剛被你們沒收了一批設備又罰了1萬多元,憑什么今天又來查我?”說完糾集了二、三十個社會閑散人員前來阻撓執法,強行搶走了部分用于非法經營活動的電腦設備。
綜上原因,我們建議:
一、進一步轉變觀念,嚴格按市場規律辦事
“網吧”這種隨著社會、經濟高速發展過程中涌現出來的新生事物,若是對社會有害無益則應堅決予以禁止,而若是對社會有益也有害,則應積極予以引導趨利避害,使其為社會服務。新生事物的產生與存在,都是因為有市場需求才能生存,在對待新生事物的問題上,從國家的角度來說,應該是及時地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規予以規范,而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則應該積極地應對,在國家未制定或修改法律、法規之前,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規范,以維護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而不是一味地予以取締或消極地對待而放任自流。市場經濟的發展就是要求市場主體的進入與退出,應當由市場自由調節,而達到優勝劣汰,也就是所謂的市場對社會資源的配置起基礎性作用,而不是由政府部門消極地以控制發展數量或控制發展指標來調節市場,政府違背市場經濟規律而過多地干預市場,必然導致市場秩序的紊亂,造成市場調節機制的失靈。可否探索先實行規模化經營或者連鎖經營的模式,然后逐步取消總量控制的做法。
二、加強監管,規范經營行為
對于已核發證照的網吧,可采取安裝現場監控攝像鏡頭進行實時監控和由電信部門限時經營的做法加強監管,一經發現違法經營行為則予以嚴厲查處,直至吊銷相關證、照,同時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并可規定在一定時間內該經營者不得再涉足本行業。
三、加大力度懲處“黑網吧”
建議盡快修改法律、法規,加大對“黑網吧”經營者的懲處力度,在法律、法規修改之前能否由相關部門出臺法律解釋,對屢教不改和情節嚴重的,追究經營者的刑事責任,比如,規定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經營罪,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同時,也應明確規定對國家公務人員及其家屬,參與“黑網吧”經營的,將予以追究國家公務人員的行政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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