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組織建設思考

時間:2022-10-09 1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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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組織建設思考

**年以來,我市按照“減輕、規范、穩定”的要求,積極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實現了“村村減負”、“戶戶減負”,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動力。同時,農村稅費改革的實施和深化也給村級組織建設帶來了新情況、新機遇和新挑戰,需要我們積極探索、大膽創新,認真研究解決。

一、稅費改革給村級組織建設帶來的新機遇

一是稅費改革規范了農村稅費制度,變“費”為“稅”,從根本上治理了對農民的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減輕了農民負擔,有利于密切黨群關系。二是稅費改革規范了稅收征收辦法,變“人收費”為“法收稅”,從法律上明確了農民應盡的義務,為減少干群矛盾,改善干群關系,創造了有利條件。三是稅費改革的一些配套措施,使村務管理變“封閉式”為“公開民主式”,充分體現了村民自治的要求,為進一步推進和深化農村基層民主建設提供了新的機遇。四是稅費改革后,村級黨組織變“包攬村里事務”為“發揮領導核心作用,保證村級各類組織協調運轉”,為黨的建設拓展了新的領域,為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提供了新的契機。

二、稅費改革給村級組織建設帶來的新挑戰

如果稅費改革“單兵獨進”,改革就此結束,不及時制定配套措施,繼續深化各項改革,將不可避免給村級組織建設帶來以下幾方面的影響:

1、村級財力明顯減弱,影響村級組織的正常運轉。稅費改革前,我市大部分村集體經濟的來源主要依賴“村提留”,稅費改革后,許多村的集體經濟收入主渠道被“切斷”。據調查統計,稅費改革前,全市“村提留”收入達2587.8萬元,稅費改革后,村級經濟收入(主要指附加及轉移收入和一事一議籌資)為1745.5萬元,減少842.3萬元,減幅達33%。村級經濟收入的大幅下降,帶來干部報酬難保障、村級辦公費用難保證、村級債務難償還,這些實際問題直接影響著村級組織的正常運轉。

2、村干部的整體素質不適應,影響“管事”水平的提高。主要表現在:一是法律和政策水平不適應。稅費改革后,部分村干部對有關稅費改革的政策和相關的法律學習不夠,政策水平不高,法制觀念不強,依法行政能力不強。二是駕馭經濟發展的能力不適應。稅費改革后,村干部的工作要求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廣大群眾對村干部帶領大家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致富群眾的期望值越來越高,但目前有些村干部對市場經濟不太熟悉,帶頭勤勞致富、帶領群眾共同致富的能力不強,駕馭經濟的能力與群眾盼望致富的要求存在差距。三是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風不適應。稅費改革后,農業稅征收實際操作仍舊是由財政部門委托村委會代收代繳,面對這種情況,部分村干部仍習慣于傳統的工作方法,往往態度比較生硬,不善于對廣大群眾做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能以情感人,巧解矛盾,人為地增加了工作難度。

3、“一事一議”難操作,影響村民自治的推進。按規定,“一事一議”必須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表決,由于政策理解問題和缺乏約束措施,部分群眾往往是“各吹各的號、各唱各的調、各打各的算盤”,而村級組織對部分群眾尤其是少數既不愿交錢、又不愿出力的“難纏戶”、“釘子戶”缺乏約束措施,造成許多公益事業“該議未議”或“議而不決”、“決而不行”。據調查,稅改當年,我市僅有一半的村實行了“一事一議”,且議事的項目90%以上是修建道路,而以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幾乎沒有。從長遠看,“一事一議”屬于村民自治范疇,體現了村民自治的要求,有利于推進和深化農村基層民主建設,但在現階段,“一事一議”由于實際操作難度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村民自治的推進。

4、“有錢辦事”能力削弱,影響村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的發揮。稅費改革前,村級組織興辦社會公益事業所需資金以“村提留”中的公積金為專項資金,稅費改革后,則需通過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解決,據調查,我市稅改前合同內提留公積金1300萬元,而稅改當年一事一議籌資總額僅為240萬元,僅占以前提留公積金的18.5%。公益事業投入資金明顯下降,致使村級組織“有錢辦事”能力嚴重不足,社會公益事業難開展,長此下去,村級組織如果對水利、道路、電力等一些必要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都無能為力,將嚴重影響村級組織特別是村黨組織在廣大群眾中的威信,影響村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的發揮,削弱黨組織的號召力、凝聚力和戰斗力。

三、稅費改革后加強村級組織建設的新對策

針對稅費改革后村級組織建設存在的問題,我們通過一年來的探索和實踐,認為必須采取以下對策。

(一)、從推進鎮村機構改革入手,大力精簡機構和干部。

農村稅費改革后,隨著鎮村兩級收入減少,按照精兵簡政的要求,可優先考慮精簡機構和基層干部。目前我市已采取三項措施。一是實行了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將原來36個鄉鎮調整為18個鎮,調整、分流干部654人。二是改革了鎮事業單位機構人事制度,將各鎮原有的18個事業單位統一調整為10個,精簡人員840名,減幅為40.8%,每年可節省費用約200萬元。三是積極穩妥地實施了行政村合并工作。全市行政村從565個合并到291個,合并率為48%。通過合理分流村干部,推行交叉兼職,全市村干部從2954人減少到1660人,精簡44%,村干部報酬支出可比去年減少650余萬元。在此基礎上,我市正在采取措施,積極推進村民小組合并,進一步“減員減負”。

(二)、從改革村干部管理制度入手,切實增強村干部隊伍的活力。

1、嚴格控制村干部職數,推行交叉兼職。村組干部的合理配置,是減少村級支出,減輕農民負擔的有效措施之一。為此,要按照減人不減職位的原則,依據人數多少,兼顧耕地面積,村級經濟規模,合理確定村干部職數。我市統一規定:凡人口在**人以下的村,村干部職數設4—5名;人口在**人以上的村,可根據需要適當增加村干部職數,最多不超過7名。每個村定額干部一般為3名。要本著精干高效的原則,全面推行村組干部交叉兼職。鼓勵和支持村黨支部書記參選村委會成員,黨支部書記能依法兼任村委會主任的盡可能兼任。對村委會成員中具備條件的黨員,可以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充實進黨支部班子。目前,我市共有村級干部1660人,村均5.7人。同時,通過合理兼職、一人多崗的辦法,選配好村婦代會、共青團、民兵、治保和調解等組織的負責人,防止因“交叉”而使其它村級組織出現“空位“,從而保證村級各類組織的工作正常運轉。

2、推行“兩推一選”,創新選任機制。適應稅費改革,實行精兵簡政,更需重視按照選賢任能、選優配強的要求,選準干部,建好班子。為此,我市在堅持干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的基礎上,不斷改進村干部選拔任用的方式方法,全面推行“兩推一選”(黨內推薦、群眾推薦、黨內選舉)選拔村黨支部書記和由村民直接投票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努力形成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選人機制。

3、堅持和完善教育培訓制度,不斷提高干部整體素質。在實現“有人管事”的基礎上,要加大對村干部的培訓力度,盡快適應稅費改革后農村工作的新要求,提高“管事”水平。一要加強崗位業務培訓。重點加強對村干部進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政策和法律法規教育,提高其“應知應會”水平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加強實用技術培訓,提高村干部“雙帶”(帶頭勤勞致富、帶領群眾共同致富)能力。三要加強學歷培訓。對年紀輕、文化高、接受能力強的黨員干部,要以各類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為依托,開展學歷培訓,提高村干部的綜合素質,逐步實現每個村級領導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大專以上的“村官”。

4、完善激勵保障機制,穩定干部隊伍。要改進村干部管理方法,調動和激發他們的積極性。一要確保落實村干部的報酬和養老保險。要按照“市、鎮兩級財政統籌”的原則,對村書記、主任、主辦會計等村(組)主要干部確保落實報酬。并根據經濟發展和村干部工作量的增大,適當提高在職村干部的工資標準。目前我市核定的村干部報酬標準為5500元/人、年,村民組長報酬標準為500元/人、年。為避免平均主義、吃大鍋飯的弊端,我市普遍推行按貢獻定報酬的制度,即“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的結構工資制,充分調動干部的積極性。同時采取多種渠道,實行鎮、村、個人三級分擔的原則,對在職村干部實行養老保險,切實解決村干部的后顧之憂。二要建立激勵機制。對實績突出、群眾擁護的村干部,要大張旗鼓地給予宣傳、表彰;對特別優秀的村干部,要大膽提拔使用,繼續堅持從優秀村干部中選聘鎮干部。三要建立健全年度考評和離任審計制度。每年要對村干部進行一次民主評議,對評議較差的村干部由鎮黨委實行誡勉談話,促其限期改正;要把評議的結果與年度報酬和選拔任用相掛構,增強村干部的責任意識。同時推行村干部離任審計制度,確保村干部任期目標責任制的落實。

(三)、從發展和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入手,確保村級組織的正常運轉。

增加村級收入,減輕農民負擔,保障村級正常運轉,最根本的是要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圍繞“開源節流、加快發展”的目標,一要因地制宜,揚長避短,努力探索村級經濟發展的好路子。要結合當前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進一步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因地制宜興辦各種經濟實體和服務實體;要大力發展個體、私營經濟,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要轉換經營機制,盤活存量資產;要強化服務,搞活流通,切實為農民提供信息、科技、農產品銷售等各種服務。二要加強扶持力度,促進經濟薄弱村轉化提高。我市已連續8年實行了市領導掛點、市機關部門掛鉤、市機關干部掛職的“三掛”幫扶責任制,通過信息、技術、資金服務以及項目合作、創辦企業、人才交流等形式,幫助和帶動經濟薄弱村加快改變落后面貌。三要強化村級財務管理,不斷提高村級經濟運行質量。稅費改革后,要進一步健全村民民主理財制度、實行“村賬鎮管”、認真規范各項村級財務制度,大力壓縮村級支出。去年以來,我市全面推行“財務村(組)賬鎮記、資金村(組)有鎮管”(雙代管),不僅從源頭上控制了非生產性經費支出,遏止了村級亂開支現象,而且全市精簡了1950名村聯隊會計,每年可減少干部報酬開支207萬元。今年我市又全面取消村級招待費。要堅決取消那些既無多大實際意義,又給村增加額外負擔的達標、升級活動,切實減輕村級的經費壓力。

(四)、從改進村級組織工作運行機制入手,增強村級組織的綜合功能

1、健全目標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村黨支部、村委會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并嚴格進行考核,認真兌現獎懲,激發村“兩委”班子的內在動力。

2、堅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和監督制度。一要深化村務公開工作。要根據稅費改革新形勢發展的要求,及時調整村務公開同內容,對以“兩稅”附加形式征收的村提留及其支出項目以及“一事一議”的決議,必須及時在公開欄內進行公布,提高辦事透明度。二要健全村民議事制度,保證議事決策的合法性。要進一步加強對農民群眾民主意識和法制觀念的宣傳教育,進一步規范村民代表大會、村民議事等制度。對“一事一議”的籌資,操作上應實行村民代表大會制,由村民半數以上通過,并可根據“實際、實效”的原則,采取“多事一議”或“一年一議”;對一事一議專項資金使用要進行公示,實行民主管理,增強“一事一議”操作的透明度。同時上級有關部門要根據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制定《一事一議章程》,進一步完善“一事一議”工作制度,保證“一事一議”正常有序合法進行。

3、切實改變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風。農村稅費改革作為一項重大改革舉措,客觀上要求村級組織必須適應新形勢,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加強自身建設,改變領導方法和工作作風,做到四個轉變:一在領導方法上,要由過去依靠行政手段為主向依靠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并用轉變。二在服務意識上,要由“主人意識”向“公仆意識”轉變。要從過去僅僅為群眾“勸勸架”、“催收催種”向圍繞市場為群眾提供資金、技術和信息服務轉變。三在事務處理上,要由過去封閉的神秘的辦事方法向開放的民主的辦事方法轉變。四在工作推動上,要由過去強制性的大范圍的展開向依靠典型示范、典型引路的方法轉變。去冬今春,我市通過開展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學習教育活動,使廣大農村基層干部的作風得到了進一步改善,干群關系進一步密切,農民納稅意識明顯增強。

(五)、從創新管黨機制入手,改善對村級組織建設的領導

一要建立和強化管黨責任制。市(縣)、鎮、村三級都要建立嚴格的黨建工作目標責任制,明確縣(市)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鎮黨委書記為“直接責任人”、市(縣)有關職能部門的主要領導為“共同責任人”,實行市(縣)、鎮黨委成員聯系點工作責任制度,形成一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上下銜接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責任目標體系。這次稅費改革后,我市14名市級領導干部各掛一個先進村黨支部和一個經濟薄弱村黨支部,作為黨建工作聯系點,實行面對面的領導和指導,進一步落實和強化管黨職責。二要建立“三級聯創”的創先爭優工作機制。要繼續開展爭創“黨建工作先進縣(市)”、“六好鎮黨委”、“五好村黨支部”活動,充分調動和激勵各級黨組織爭先創優的積極性,進一步增強抓村級組織建設的主體意識和責任意識。三要建立典型激勵帶動機制。要注重培育各類典型,發揮典型的示范、輻射和帶動作用,促使各級黨組織學有榜樣,趕有目標,不斷提高村黨組織建設的水平。四要建立完善評價考核機制。一方面,對鎮、村兩級黨組織都要建立融黨建工作、經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三位一體的目標管理制度,通過簽訂責任狀的形式,把任務分解到鎮、村。另一方面,要圍繞目標任務,建立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考評制度,把考核結果與經濟報酬、評選先進和干部的提拔使用相掛構,進一步激發各級抓好村級組織建設的內在動力,推動工作創新,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