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干部實踐思考

時間:2022-10-03 0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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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干部實踐思考

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創新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機制,今年9月,萬安縣拿出縣公安交警大隊教導員、縣委黨校副校長、縣公安局副局長、縣衛生局副局長、縣旅游局副局長等10個正副科級領導干部職位面向全縣進行“公推差選”。歷時16天,經過“三推三考兩票決”三大步驟八道環節的工作,有8個科級領導干部職位“名花有主”,另兩個職位由于在縣委全委會票決時得票未過半而“虛位以待”。這是萬安縣繼**年“公推差選”鄉鎮長取得成功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又一次成功探索與創新,取得了圓滿成功,在社會各界引起了強烈反響。綜合起來看,我縣此次“公推差選”做到了“三個堅持”:

一、堅持《條例》基本要求,不斷規范“公推差選”程序

綜觀“三推三考兩票決”全過程,我縣始終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嚴格遵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真正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

“三推”:即干部群眾個別推薦、各方代表集中推薦、縣級領導干部署名推薦。三輪民主推薦,進一步落實了干部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縣委將公選的職位、范圍、條件和程序向社會公開,將初始提名權和推薦權完全交給廣大干部群眾,凡符合上述條件和資格的,采取個人自薦、群眾推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經所在單位黨組織集體研究和資格初審,按所列職位和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確定推薦人選(一人只限報一個職位),報縣“公推差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進入第二輪民主推薦。第二輪推薦由在職的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和全縣正科級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及部分縣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每個職位按推薦得票多少取前6名進入第三輪民主推薦。第三輪民主推薦由在職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參加的,實行署名推薦和加權計算得分辦法進行,推薦票未署名的作棄權票處理。根據民主推薦結果,各職位按分數多少取前4名(最后一名分值相同者一并列入)列為考察對象。三輪民主推薦注重民主,在一定范圍內解決了選拔領導干部初始提名權的問題。參與競爭者涵蓋了不同的部門單位,網羅了各類人才精英,這種開放式的選人制度相對于以住的從后備干部中選人視野更開闊,更具科學性,更符合民意,使一大批優秀人才有同等的機會脫穎而出,較好地實現了“從少數人中選人”到“從多數人中選人”的轉變。同時,整個“公推差選”過程由紀檢監察機關實行全程監督,電視媒體跟蹤報道,在民主推薦和票決環節還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部分單位負責人參與或擔任觀察員,并通過公告、公示、考察預告等方式,將每一個環節和細節都置于廣大干部群眾和社會各界的“顯微鏡”之下,堅持群眾公認,完全公開透明,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陽光賽馬”。

“三考”:即組織考察、駐點考察調研、現場面試。三輪考察(考試),進一步掌握干部綜合素質、能力和德才表現,全面準確識別干部,選好用準干部。一是組織考察,考察其德才表現。縣委派出5個考察組,采取民主測評、個別談話等形式,對第三輪推薦產生的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并對各職位考察對象排序提出初步意見。縣委常委會在聽取考察匯報的基礎上,對每個職位的4名考察對象進行差額票決。二是駐點考察調研,考察其對該崗位的認知度。將縣委常委會票決后產生的2名人選,由組織、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派員隨同進駐選拔單位進行封閉式駐點考察調研,并撰寫調研報告(即競職演講稿)。三是面試和演講,考察其綜合素質和能力。調研結束后召開縣委全委會,逐職位聽取票決人選競職演說。演說完畢,主持人根據演說內容和崗位特點對競職演說者進行面試。通過“三考”,擴大了選人視野,拓寬了識人途徑,體現了“公平、競爭、擇優”原則。這次“公推差選”符合條件的有200多人參與競爭,每個職位如果參與人數較少還要取消該職位的選拔,同時每個職位組織考察對象為4人,真正做到了“好中選優、優中選強”,實現了由“伯樂相馬”到“賽場選馬”的轉變。同時,通過各職位的條件設置,使競爭者對崗位的適應性大大增強,勝出者能較快進入角色,更好地開展工作。

“兩票決”:即縣委常委會差額票決和縣委全委會差額票決。兩輪差額票決,進一步完善了縣委研究干部的議事規則和程序,充分體現了縣委全委會的作用。通常任用干部是由縣委常委會集體研究決定,在研究干部時很少實行差額表決,多為口頭方法進行表決。這次縣委常委會按照研究干部的程序,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分別對各職位4名考察對象進行差額票決。每個職位人選按得票情況取前2名人選,提請縣委全委會差額票決。縣委全委會在聽取票決人選考察情況、競職演說和面試答題等基礎上,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差額票決,并當場宣布投票結果,確定各職位的擬任(提名)人選。最后縣委根據全委會票決結果,依照干部任免的程序和規定辦理任職相關手續。同時,將經過全委會票決而未任用的人選,分別列入正副科級后備干部進行培養。兩次票決,突破慣例識人,打破常規任賢。票決中,包括縣委書記在內的每一位縣委常委或縣委委員都只有一票的權力,充分體現了民主,避免了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同時在研究干部時發揮了全委會的作用,實現了“由少數人選人”到“由多數人選人”的轉變。

二、堅持在繼承中探索,不斷創新“公推差選”舉措

此次“公推差選”,我們繼承了以往“公推差選”的成功做法,吸納了外地一些成功經驗,并結合實際,主要在以下四個方面進行了大膽創新:

一是實行縣級領導署名推薦,強化了縣級領導推薦干部的責任感。在第三輪推薦中,要求縣級領導署名推薦,這在萬安選拔任用領導干部史上首開先河,既增加了推薦的公正性、嚴肅性,又減少了推薦的隨意性,增強了推薦者的責任感,提高了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大家本著對黨、對群眾、對組織、對競職者高度負責的態度,客觀公正、認真負責的行使自己的權利。

二是采用縣級領導權重計分法,規范了縣級領導的用人權。第三輪縣級領導署名推薦中,競職者每得一張同意票,縣委書記、縣長、組織部長和其他縣領導依次按每票0.7、0.5、0.4、0.3加權計分,這既體現了推薦的民主,又體現了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權重,有利于民主推薦過程中對全局和宏觀的把握,做到了宏觀與微觀的有機結合。

三是在縣委全委會上進行面試,提高了縣委委員對競職者的認知度。過去“公推差選”工作是將面試放在縣委常委會票決之前,這次是在縣委全委會上,每個職位2名人選在縣委全委會進行競職演說和面試,先由各職位人選分別發表競職演說,然后現場回答主持人的即席提問。把面試和競職演說結合在一起,由縣委書記親自主持,將面試這一程序作一改變,變以住主要由專家學者擔任面試評委為縣委委員擔任面試評委,既有利于縣委委員更全面了解競職者的綜合素質作出選擇,又減少了工作環節,降低了行政成本。

四是干部任免由縣委全委會差額票決,落實了縣委全委會在人事任免上的決擇權。在“二選一”的最后票決中,由縣委全委會采取差額票決方法“一錘定音”,把最后的決定權由縣委常委會轉移到縣委全委會,充分體現了縣委全委會的職權。

三、堅持在探索中完善,不斷鞏固“公推差選”成果

要使“公推差選”科級領導干部,真正成為一種好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機制,還必須從擬定“公推差選”工作方案入手,努力使“公推差選”工作走向規范化、科學化軌道。

一要認真擬定選拔職位。擬定選拔職位前要對參選人群進行調查分析,盡可能選擇多數人能適應、愿意報名參與競爭人數多的職位進行選拔。若報名參與者少,選人用人視野窄,就難以達到競爭、擇優的效果,也就失去了公開選拔工作的真正意義。

二要科學設置職位條件。針對職位性質和特點設置相應條件,可以使入選的同志較快進入角色,更好地開展工作。在這次“公推差選”工作中,我們針對不同崗位特點設置了相應的條件,如衛生局副局長職位的報考條件首先就是第一學歷必須是醫學類專業或者是衛生系統中級職稱以上的;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副主任職位的報考條件必須是政法口和縣直單位或鄉鎮專職從事政法工作的。

三要客觀推介競職對象。“公推差選”過程中,要通過多種方式推介競職對象,提高參與推薦和票決的同志對競職對象的熟知度。特別是常委會、全委會差額票決時,縣委常委和縣委委員對票決對象熟知度不同,將直接影響票決結果。因此,我們必須向每個常委和委員提供選拔工作各個環節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情況,定量情況包括民主推薦情況、民主測評情況、個別談話推薦情況、考察組評價情況等。定性情況包括個人基本情況、簡歷、現實工作表現等,從而有利于縣委常委、委員投票表決。

四要充分利用考察成果。考察組要通過考察對考察對象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防止失真。考察中要嚴格按照要求,從德、能、勤、績、廉、學等方面進行考察。同時要采取發出考察預告、公示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了解考察對象工作作風、生活作風、工作實績等情況,更有利于準確評價干部,特別是要吃透考察對象在工作實績中的個人作用發揮情況以及所選職位的匹配度,在綜合分析的基礎上,排出任用順序,發揮考察的作用,為縣委常委會、全委會票決提供準確、真實的依據。

五要扎實抓好跟蹤培養。對入選的同志要進行任前談話、廉政談話,并根據其職位要求組織開展上崗前培訓,建立定期匯報與考核制度;對“票決”落選的同志要實行談心談話制度和培養使用制度。特別是對縣委全委會票決落選的同志,要將其列為后備干部進行培養,促其成長。要逐個開展談心,給予充分肯定,多關心愛護,使其安心、熱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