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干部制度改革 推進又好又快發展

時間:2022-07-19 0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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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干部制度改革 推進又好又快發展

“為政之要,在于用人”。推進好又發展,實現“全面達小康、建設新江蘇”的奮斗目標,關鍵在人才,關鍵在干部。為此,我們要結合縣域實際,圍繞又好又快發展目標,著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強化為發展配干部、憑實績用干部的用人導向,把是否符合發展要求、能否擔當發展重任作為選人用人的重要依據,大力選拔政治上靠得住、發展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的優秀人才進入各級各類重要崗位,為縣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一、強化后備隊伍建設,精心培育適應發展需要的后備人才

一是改進選拔方式,拓寬選人視野。培育后備干部隊伍是干部隊伍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擁有一支素質高、能力強、結構優的后備干部隊伍,是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保證。因此,要扎實開展科級后備干部選拔工作,在總結近幾年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改進后備干部選拔方式和程序,堅持把民主推薦與黨組織推薦統一起來,把考試與考核統一起來,建立推考結合、滾動管理的科級后備人才選拔長效機制。

二是強化實踐鍛煉,促其盡快成熟。堅持把后備干部放到有利于成長提高和發揮作用的崗位,承擔急難險重任務,早壓擔子、多壓擔子、壓重擔子。一方面,著力抓好五個“選派”:即選派優秀年輕干部到招商引資第一線進行鍛煉;選派優秀年輕干部到經濟發達地區和信訪工作一線掛職鍛煉;選派優秀年輕干部到基層和艱苦地區掛職鍛煉,實施年輕干部扎根基層目標承諾制度;選派優秀年輕干部到優化辦工作;選派縣級機關優秀年輕干部到社區掛職鍛煉。另一方面,大力實施“155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工程”,圍繞重點產業,在全縣選拔培養10名省內知名度較高、科研成果產業化成效突出或企業規模超億元的領軍人才,選拔培養50名全市有影響、創新成果產業化成效顯著或企業規模超5千萬元的標兵人才,選拔培養500名縣內有影響、企業規模超1千萬元的先鋒人才,并為他們發放獎勵金,建立“綠卡”制度,讓其憑卡享受衛生保健、子女入學等方面優質服務。

三是加大培訓力度,增強發展本領。作為干部人才,僅有“想干事”的愿望和熱情是不夠的,還必須具備“能干事”的素質和能力。為此,要把學習作為干部履行職責、做好工作的第一需要,扎實抓好大規模培訓干部、大幅度提升素質工作。根據干部的工作需要和個人意愿,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增強各級干部的發展意識和本領,提高招大客商、引大項目、搞大開發的能力。在實施學分制選學輪訓的基礎上,建立上海經濟干部管理學院、浙江省委黨校、青島大學三大干部培訓基地和華中工委舊址革命傳統教育、大中農場干部警示教育和縣農干校全民創業三大教育基地。同時辦好系列特色班次,上半年已舉辦了大連沿海開發培訓班,還將舉辦南京-新加坡非公經濟高級研修班。籌建干部網上學習城,建立干部教育培訓電子檔案制度。

二、優化考核評價方式,準確識別加快發展一線的優秀人才

一是突出考核重點,在發展實踐中識別優秀人才。全面推行領導干部任期目標和年度目標承諾制度,建立科學合理的工作目標管理體系。突出考核重點,及時掌握干部在工作中的努力程度和實際效果,從而發現一批平時表現突出、綜合素質過硬、發展潛力較大的優秀人才。按照“經濟工作項目化、項目工作目標化、目標任務責任化”的要求,落實領導干部掛鉤服務重大項目的責任。在干部隊伍中開展招商引資、項目推進競賽,推行重大項目首談報告制、月報月訪督查制和年度招商引資專項考核制,研究建立招商引資督查考核辦法。

二是改進考評辦法,在科學考評中識別優秀人才。為此要按照中組部《綜合考核評價試行辦法》的精神,圍繞“為民、務實、創新、團結、清廉”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級各類干部崗位職責規范,加快建立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形成正確用人導向、科學規范合理又能體現不同檔次差異性的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體系。采取“自我述職、實績評定、群眾測評、一把手評議、縣領導評價、綜合分析定等”等方法,考核評價科級領導干部。強化對考評結果的運用,凡選拔擔任上一級領導職務人選,從考評實績“優秀”的干部中產生,考評中確定為“基本稱職”的干部進行誡勉談話,一年內不得提拔使用,考評中確定為“不稱職”的干部,按干部管理權限和法定程序決定或提議免去領導職務。

三是提高考察水平,在全方位審視中識別優秀人才。在推行和完善原來行之有效考察方法的基礎上,運用民意調查、實績分析、延伸考察、綜合評價等新方法,從更多方面了解考察對象。充分發揮有關職能部門的作用,提出評價意見。實施延伸考察,主動征求上級主管部門領導的意見,廣泛聽取考察對象分管和下屬單位及服務對象的意見,了解考察對象在前一兩個任職崗位調離后的反映,了解考察對象的發展潛力。推行干部考察員制度,加強考察人員業務培訓,規范考察主體行為,實行考察責任追究制度,杜絕干部“帶病”提拔現象。

三、擴大民主選拔干部,大力啟用推進發展有功的優秀人才

一是堅持民主提名與民意否決制度,讓群眾來甄別優秀人才。貫徹落實中央《干部任用條例》和“5+1”文件精神,堅持干部選拔任用民意初始提名制度,探索多樣化的民主提名方式,以適應不同職位干部選拔的需要。堅持民意否決制度,所有擬提拔干部,在考察環節必須進行民意征詢,凡群眾同意提拔率低于一定比例的,即視為被否決對象,一律不作為擬提拔人選提交縣委常委會討論。無論是民主提名還是民意否決,都要實事求是地分析得票情況,防止簡單地以票取人,還要注意保護那些敢于堅持原則、大膽開展工作的干部。

二是大力推進公推公選與公開選拔,在賽場上挑選優秀人才。在公推選拔的視野上要向經濟建設主戰場傾斜,完善民主推薦,確保素質過硬的人才浮出水面。在公推選拔的程序上要圍繞考察干部綜合素質和能力來設計,以崗位需要分類設置報考資格,以測試考生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分別設定試題,以考察干部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分職位實地調研,以考察干部駕馭市場經濟能力分類比較考核。在公推選拔的方式上要向科學化、制度化和民主化邁進,科學制定方案,嚴格執行制度。

三是注重優化配置,盤活用好領導人才資源。要按照省市縣黨代會的要求,圍繞發展所需,從干部隊伍、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個人成長實際出發,按照按崗選人、人崗相適的原則,建立健全人崗相宜的優化配置機制,積極推進干部人才資源優化組合,選優配強領導班子。研究探索領導干部職務任期制的實施辦法和配套措施。實行領導干部辭職制,在規范因公辭職程序的同時,推進自愿辭職、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加大不稱職干部的調整力度,真正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良性機制。

四、硬化日常監督管理,充分激發優秀人才增添發展動力

一是實行縣委全委會監督評議縣管黨政正職領導干部制度。深化黨代會常任制工作,強化縣委全委會對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職能,實施《縣委全委會監督評議縣管黨政正職領導干部制度》,制定監督評議五年規劃,使符合條件的縣管黨政正職在五年內接受一次監督評議。嚴格運用監督評議結果,對測評“不滿意”票超過三分之一或3個月內整改不力的,給予誡勉談話;對測評“不滿意”票超過二分之一或6個月內整改效果不明顯、問題仍然嚴重的,按照《干部任用條例》有關規定給予降免職處理。通過監督評議,增強領導干部的競爭意識、憂患意識和自律意識,形成領導干部積極進取的良好局面。

二是堅持日常干部監督制度。堅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述學述職述廉制度。加強與紀委溝通協作,實施《干部隊伍狀況定期交流分析制度》,及時了解干部隊伍的現狀、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發現人才,選拔干部。完善廉政鑒定制度,拓寬監督渠道,前移監督關口。加大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力度。推行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探索建立工作實績考核和服務投訴責任追究制度,切實治理干部隊伍中的虛、假、懶、慢現象。

三是推行組織部長談心談話制度。在推行組織部長談心談話制度的基礎上,建立《組織部門點題科級干部談心談話制度》。采用考核考察后的反饋談話、激勵談話、提醒談話和誡勉談話等形式,對全縣科級干部開展經常化、制度化的談心談話活動。設立干部心理疏導室,建立干部心理疏導機制,及時傾聽干部心聲,掌握思想動態,超前化解矛盾,激發廣大干部的工作積極性,進一步增強領導班子的凝聚力和戰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