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開發志編纂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2-11-18 03: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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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及省市縣《扶貧開發志》《全面小康志》編纂工作的要求,從2021年4月,全面啟動《縣扶貧發志》編纂工作,為確保高質量按時完成編纂任務,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一歷史性偉大目標所進行的一系列艱苦努力、不斷探索的生動實踐,用真實、系統、翔實的史料,全方位記述黨領導全縣人民在艱苦環境中戰勝一切困難,堅持夯實基礎、積極培育增收產業,實現從缺吃少穿到全面實現脫貧的歷史性轉變;積極探索創新扶貧方式,實現從單點扶貧到連片開發的歷史性轉變;強化培訓、全面提升能力素質,實現從被動脫貧到主動致富的歷史性轉變;動員各方、注重綜合施策合力攻堅,實現從單純的專項扶貧到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三位一體”大扶貧的歷史性轉變,用史實謳歌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帶領全國人民取得的歷史性偉大成就。
二、目標要求
2021年4月,啟動《縣扶貧開發志》編纂的前期工作;2022年3月完成初稿,2023年2月全志定稿,2023年3月出版印刷。
三、體例架構
(一)志名:《縣扶貧開發志》
(二)斷限:上限迄于1982年1月,下限至2020年12月底。為保持記述內容、事件的完整性,部分內容可作適當上溯和下延。
(三)架構:設篇、章、節、目四個層次,以時為序,直陳其事。
(四)體裁:述、記、志、傳、圖(照片)、表、錄并用,以志為主。目錄前設序言、凡例,書后設索引和編后記等。
四、任務分工
編纂《縣扶貧開發志》是一項系統性工程。縣鄉村振興局牽頭編纂《縣扶貧開發志》,縣農業農村、人社、教育、住建、衛生健康、醫保、水務、發改、交通、民政等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是承擔編纂工作任務的主要部門。各部門要確定一名分管同志牽頭,同時確定熟悉業務、文字能力較強的工作人員,具體做好資料搜集及整理上報工作,及時與編輯部溝通聯系確保按時間進度要求完成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除上述成員單位外,凡涉及全縣及本部門本單位有關扶貧開發方面的內容,都要積極配合,按時上報材料,不得出現遺漏。
五、質量要求
(一)緊扣主題。《縣扶貧開發志》記述內容時間跨度長,涉及領域廣,覆蓋面大,在資料收集、初稿撰寫和編纂過程中要緊扣扶貧開發主題。志稿要圍繞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扶貧開發的重大舉措、社會力量的廣泛參與、人民群眾的艱苦奮斗,重點記述全縣扶貧開發的艱難歷程和巨大變化。
(二)詳今略“早”。全縣扶貧開發工作大體經歷了開發式扶貧、深度扶貧開發、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等階段。志稿編纂在堅持全面系統的總體要求下,要重點突出記述黨的十八大以來全縣脫貧攻堅的歷史進程和取得的卓越成就。
(三)資料翔實。資料真實可靠,數據準確無誤,內容全面、系統,詳略適宜,相關的部分內容可以合理交叉,但不能重復。
(四)體例規范。合理歸類,層次清晰,排列有序,橫不缺主項,縱不斷主線。
(五)文辭嚴謹。文風樸實,用語準確,行文簡潔,標點、數字、計量、注釋、引文、紀年、稱謂等符合規范標準。
(六)核校準確。校對認真細致,糾正失誤,消除差錯,符合出版印刷標準。
六、編纂步驟
(一)2021年3月—5月,編制實施方案、篇目大綱階段。在學習研究國家和省市相關文件和會議精神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編制《縣扶貧開發志》編纂工作實施方案和篇目大綱。
(二)2021年6月—8月,安排部署階段。成立《縣扶貧開發志》編纂委員會,印發《縣扶貧開發志》編纂工作實施方案,召開編纂工作啟動大會。
(三)2021年9月—2022年3月,資料收集及初稿撰寫階段。成立《縣扶貧開發志》編輯部,確定撰稿人,搜集資料,細化完善篇目細目,撰寫初稿并進行資料、圖表、數據的補充考訂。2022年3月31日前,各撰稿人完成初稿并提交編輯部。
(四)2022年4月—8月,初稿修改及總纂階段。編輯部主編組織人員統稿,廣泛征求意見,組織評議,根據統稿人員意見建議,各撰稿人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較為成熟的審定稿。
(五)2022年9月—2023年2月,評議審定、復審、終審階段。編纂委員會評議審定志稿,修改后報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進行復審。
(六)2023年3月,出版印刷階段。交付出版社“三審”定稿,出版印刷。
七、經費保障
《縣扶貧開發志》編纂工作經費(包括人員聘用費),由縣鄉村振興局向縣財政局申請。
八、組織領導
(一)堅持統一領導。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縣鄉村振興局組織實施,各鄉鎮、各部門各負其責,把編修工作納入年度工作任務,做到認識到位、領導到位、人員到位、經費到位、制度到位、設施到位、工作到位,切實提供可靠保障。
(二)成立編纂委員會。成立縣政府分管領導擔任主任的《縣扶貧開發志》編纂委員會。委員會下設編纂工作辦公室,任辦公室主任,任副主任。
(三)成立志書編輯部。《縣扶貧開發志》編纂工作實行編纂委員會領導下的主編負責制,童僖任主編,任副主編,縣人社、教育、住建、衛健、醫保、水務、發改、交通、民政等部門各抽調1名熟悉扶貧開發工作、且文字編輯能力較強的干部組成編輯部。編輯部為志書編纂的具體實施機構,主要承擔資料收集、志稿編纂、統稿修改、出版印刷等日常工作。編輯部主編、副主編負責確定志書的總纂、編審、責任編輯、編輯等人員。人員工作如有變動,由接任該項工作的同志替補。原單位因機構改革發生變化的,由承擔其工作職責的單位承擔志書編纂的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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