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項目資產后續管理和監督工作方案
時間:2022-11-18 03: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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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和規范扶貧資產管理,持續發揮扶貧資產效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鄉村振興局省委農辦省財政廳關于加強扶貧資產后續管理和監督實施意見的通知》(政辦函〔2021〕39號)和《省扶貧項目資產確權登記和資產移交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鄉振局發〔2021〕44號)精神,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任務要求,堅持依法依規、突出幫扶特性,堅持權責明晰、實施分類管理,堅持群眾參與、確保公開透明,扶貧項目資產由縣政府負責統籌,按權屬落實各相關行業部門、鄉鎮后續管理責任,建立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扶貧項目資產運行管理機制,防范資產流失損失和閑置浪費,實現項目資產穩定良性運轉,確保扶貧項目資產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實現鄉村振興中持續發揮作用。
二、重點任務及時限
(一)摸清扶貧項目資產底數。8月31日前完成。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各鄉鎮、各相關行業部門再次對2013年-2020年全縣圍繞“縣摘帽、村退出、戶脫貧”方向安排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財政涉農整合資金、易地扶貧搬遷資金、行業扶貧資金、東西部扶貧協作幫扶資金投入形成的扶貧項目資產,根據扶貧項目資金投入渠道進行全面摸底,按照經營性、公益性和到戶類資產3種類型,分別建立縣級扶貧項目資產臺賬、行業部門分類臺賬和鄉村明細臺賬。
經營性資產:主要為具有經營性質的產業就業類項目固定資產及權益性資產,主要包括建設的農林牧產業基地、生產加工設施、旅游服務設施、電商服務設施、經營性基礎設施、光伏電站和股權債券類資產等。
公益性資產:主要為公益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類固定資產,主要包括道路交通、農田水利、供水飲水、環衛公廁、教育、衛生、文化、體育、電力設施等。
到戶類資產:主要為通過財政補助等形式幫助貧困戶發展所形成生物性資產或固定資產等,主要包括到戶產業、安全住房等。
(二)有序推進確權登記和資產移交。10月15日前完成。由各鄉鎮、各相關行業部門在全面清產核資、登記造冊的基礎上,結合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穩妥推進扶貧項目資產確權登記,界定所有權主體,劃清政府、集體和農戶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對經營性資產,根據資金來源、受益范圍、管理需要等明確權屬,盡可能明確到獲得受益的個人、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公益性資產,項目建成后及時辦理移交手續,按照行業相關要求進行確權和管理;到戶類資產歸農戶所有,對其中屬于不動產的,依法辦理確權登記。扶貧項目資產所有權登記程序為通告、調查、審核、公告、登簿、頒證。
(三)落實后續管理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根據行業領域資產管理制度和規定,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對村內屬于行業管理的扶貧項目資產,應全部納入監管范圍;鄉鎮政府對扶貧項目資產后續運營負日常監管責任,要常態化組織開展資產運營管護和監督檢查等工作,村級組織對確權到村集體的扶貧項目資產負具體監管責任。
(四)規范資產管護運營。按照“誰實施項目、誰負責管護”的原則,各鄉鎮要進一步建立完善相關管理制度,統籌管理轄區內所有扶貧資產。對公益性資產,要完善管護標準和規范,由相應的產權主體落實管護責任和管護經費。屬村集體的公益性資產管護經費,可由村集體經濟收益資金統籌解決,落實受益群眾責任,引導農戶參與管護和運用;對到戶類資產,由農戶自行管理,村級組織和相關行業部門要加強指導和幫扶,使到戶扶貧項目資產更好發揮效益。
(五)盤活用好項目資產。建立項目資產全程跟蹤監測機制和風險預警機制,對長期閑置、效益較差甚至虧損的公益性資產,及早預警、及時介入,督促管護主體管好用好資產。規范扶貧項目資產收益分配使用,發揮項目資產幫扶作用,所得收益重點用于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實現鄉村振興。
(六)嚴格項目資產處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處置扶貧項目資產。公益性資產處置按照“村申請、鄉鎮審核、縣審批”的程序進行,屬于村組集體的扶貧資產處置,由村兩委會同產權主體提出處置意見,經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報經鄉鎮審核登記,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審批結果抄送扶貧資產管理部門。對村內規模較小的扶貧項目資產,可根據實際簡化處置流程,按照“四議兩公開一監督”民主決策程序議定,在村內公示無異議后報鄉鎮人民政府登記、縣級資產管理部門備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縣扶貧項目資產后續管理和監督工作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施,成立縣扶貧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定期研究決定涉及扶貧資產管理的重大事項。縣發改、財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務、農業農村、教育、衛健、商務、民政、自然資源、工信、科技、市生態環境局分局、文旅、供銷社、婦聯、殘聯等相關行業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研究、親自安排,組建專班,落實專責,加強本行業業務培訓指導、督促監督,認真落實扶貧資產管理工作,適時開展績效和運行評估。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分工明確管理職責,密切配合,共同將扶貧資產后續管理各項工作落實到位,鄉村振興局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
(二)明確管理主體。縣級層面:扶貧項目資產管理工作在縣級扶貧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開展,縣鄉村振興局統籌協調指導;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村集體扶貧資產形成后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工作;縣財政局監督指導扶貧資產登記入賬工作;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符合條件的扶貧資產發放不動產登記證;縣審計局負責扶貧資產審計監督工作;縣發改局、縣水務局、縣交運局、縣人社局、縣文廣局、縣教育局、縣衛健局、縣民政局等部門積極對接省市行業部門認真做好本行業扶貧資產管理的監督指導工作。鄉鎮層面:各鄉鎮人民政府是其區域內扶貧資金投入形成資產管理的責任主體,具體負責扶貧資產后續管理、效益發揮、收益分配、登記入賬、資產流失防范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村級層面:各村兩委和駐村幫扶工作隊負責本村扶貧資產的管理工作,指定專人管理,逐一登記造冊入賬。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要定期保養維護,確保正常運行;經營性固定資產,通過承包、租賃、入股等形式經營的,要規范交易運營模式,明確收益方式,確保扶貧資產保值增值,要與經營主體簽訂協議,建立管護制度,明確日常管護責任。通過村集體自身經營的,建立管護制度,明確村集體負責日常管護責任。
(三)建立長效機制。建立健全扶貧項目資產報告制度,縣級資產管理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要定期向縣級扶貧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項目資產后續管理情況。各行業部門要按照職能職責,有效銜接鄉村振興,進一步制定完善本行業扶貧資產管理辦法,加強監管指導,不斷提高扶貧資產管理實效。各鄉鎮要細化扶貧資產清理、登記、確權、管護、運營、收益、處置等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扶貧資產管理長效機制,確保扶貧資產安全運行。村“兩委”嚴格將扶貧資產各項管理規定落細落實,全過程參與管護運營,切實解決“重建輕管”問題,確保扶貧資產產權清晰、管理規范、持續穩定發揮效益。
(四)嚴肅追責問責。各相關行業部門要對扶貧資產管理全過程監督指導,預防違規行為發生,對扶貧資產管理中發現侵占挪用、騙取套取、虛報冒領、截留私分、非法占有、違規處置、揮霍浪費等違規違紀行為,一經發現要及時報送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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