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整治“秋冬會戰”行動實施方案

時間:2022-12-02 09: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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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治“秋冬會戰”行動實施方案

為有效防范和遏制秋冬季節生產安全事故,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依據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市安全整治秋冬會戰”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考察期間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進全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依據《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市安全整治“秋冬會戰”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秋冬季節生產安全事故,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決定從2020年9月30日至2021年3月10日開展安全整治“秋冬會戰”專項行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視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圍繞省政府“五個不能”(不能等事故發生再倒查是誰的責任,不能等隱患變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隱患,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查應急準備,不能等吸取教訓再倒查政策機制,不能等事故問責再倒查履職盡責)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底線思維,突出問題導向,堅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持源頭治理、健全責任體系,落實防控措施、嚴格監管執法、強化基礎保障,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任務目標

按照突出季節性、關鍵性、針對性、全面性和長效性的原則,全面把握秋冬季節安全生產工作的規律和特點,緊扣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這個關鍵,深刻吸取省內外典型事故教訓,在全區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持續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的安全監管,全面強化系統化、根本性安全治理。

三、任務分工

(一)危險化學品。全面落實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導則”要求,分解細化落實《省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方案》,推進落實《市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抓好危險化學品全流程安全整治;強化危險化學品運輸、使用、儲存和廢棄處置安全管理,加強危險化學品等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全面實施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嚴格落實防凍、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措施,防止因凍裂、凍凝引發泄漏、火災事故。

(二)工貿。突出有限空間、粉塵涉爆綜合治理工作,加強停產、復產、檢維修、相關方面作業等關鍵環節管理。涉氨制冷重點圍繞涉及包裝間、分割間、產品整理間等人員較多作業場所或有快速凍結裝置的企業,開展液氨使用管理以及受限空間作業安全檢查。

(三)建筑施工。加強冬季建筑施工收尾期安全監管,嚴禁雨雪、大風天氣強行組織施工,堅決杜絕盲目趕工期、搶進度等施工行為;深刻吸取山西襄汾“8.29”重大坍塌事故、前郭縣哈拉毛都鎮“9.10”民房坍塌事故教訓,全面排查違建房屋風險;組織開展以防坍塌、墜落、觸電、塔吊及其它垂直運輸機械事故為重點的安全專項整治,落實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安全防范措施;強化施工現場管理,嚴格落實人員防護措施,嚴厲打擊違章指揮、違規作業等行為;加大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監管力度,落實三級教育和技術交底,整治現場管理秩序混亂、隱患嚴重等問題。

(四)消防。組織企業開展排查整治,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老舊場所的突出風險整治;集中治理易燃可燃材料裝修、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通道堵塞、消防設施損壞、消防安全培訓和疏散演練不到位等突出問題;企業全面落實“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和消防安全“三提示”措施,全面提升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加大企業內部火災隱患整治力度,重點防范“小火亡人”和“火燒連營”等突出風險。

(五)特種設備。對集中供熱鍋爐,危險化學品儲存、生產、經營、充裝、使用單位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加強對采暖鍋爐、供暖壓力管道、危化品生產儲運壓力容器、電梯、氣瓶等高風險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非法制造、安裝、使用起重機械、充裝液化石油氣瓶等行為。

四、方法步驟

全區安全整治“秋冬會戰”專項行動從2020年9月30日至2021年3月10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統籌推進,動員部署。(2020年9月30日至10月28日)

1.各企業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細化措施;

2.召開動員大會,部署“秋冬會戰”專項行動,動員全企業上下全面推進安全治理;

3.廣泛開展宣傳發動,逐級傳達部署到基層員工

第二階段:全面檢查,深入整改。(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2月28日)

1.各企業全面自查安全問題和隱患,摸清底數,內部公布,建立清單,登記造冊。堅持邊查邊治,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五到位”;

2.結合實際,詳細列明檢查事項、具體內容和檢查標準,深入企業開展檢查;

3.專項行動期間,各企業要組成專項治理工作指導組,每個月至少開展一次“四不兩直”暗查暗訪。管理委員會于2020年12月開展督導檢查。

第三階段:總結經驗,完善機制。(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

1.各企業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并落實整改措施,逐條逐項整改到位;

2.研究建立強化安全監管、深化安全整治、推進安全發展的長效機制,加快實現安全監管工作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強化宣傳發動。要充分發揮主流媒體作用,廣泛宣傳和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和常識,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同時,積極發動廣大職工群眾監督和參與專項行動,切實提升全社會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對嚴重非法違法行為,要嚴格落實“四個一律”等執法措施,并按程序納入安全生產聯合懲戒“黑名單”。

(二)強化自查檢查。要嚴格落實專項行動方案要求,統籌推進所有企業開展專項行動,確保高風險企業和重點企業安全治理全覆蓋。各類企業針對自身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風險重點,制定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對安全風險隱患進行徹底自查整改;要建立安全風險和隱患清單,落實風險管控和隱患整改措施,在企業內部公布,接受職工群眾監督,并報送屬地行業管理部門。

(三)強化綜合督導。管理委員會采取“四不兩直”、暗查暗訪等方式,對各企業開展真督實查,促進安全整治“秋冬會戰”專項行動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