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工作方案
時間:2022-07-01 04: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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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心組織實施好“項目年”
1.抓好項目投資及建設推進工作。充分發揮投資對穩增長、調結構的關鍵作用,實施“四個一百工程”,確保全年工業投資達到400億元:抓好100個重點在建項目續建,對列入省政府督辦的重大項目實行市領導牽頭推進責任制;抓好100個新項目開工,推動新項目加快建設;抓好100個竣工重點項目,促其早投產、早達效,形成更多新的增量;抓好100個以“兩新”產業為主的重點項目招商,增強工業發展后勁。(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投資促進局、各縣市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排在首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2.鼓勵企業新上“兩新”產業項目。對總投資1億元、5億元以上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單體項目,按照項目備案通知書的設計規模建成竣工投產,并經驗收合格后,分別給予10萬元、50萬元補助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科知局、各縣市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3.強化項目建設資金保障。積極爭取國家、省級項目資金支持,加快2016年工業發展資金支持項目的申報、評審和投放,市級工業發展資金在6月底之前下撥到位50%以上。設立市重點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投標摘牌周轉資金,推進項目加快建設。(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
二、加大企業培育力度
4.支持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制定大企業大集團培育方案,落實做強做優做大企業的具體支持措施。支持小微企業升規入統,對首次新升規企業和新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按照升規企業培育方案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給予相應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國資委、市科知局、市統計局、各縣市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5.提升工業企業創新能力。加強工業技術創新平臺建設統籌協調,完善創新平臺創建辦法,引導和支持工業企業創建國家、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工程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啟動制造業創新中心建立工作。積極鼓勵企業申請專利,對授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職務發明專利和非職務發明專利,繼續落實好市政府現行支持專利發明和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政策。積極鼓勵企業主導或參與國際、國家、行業標準制定修訂工作。(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科知局)
三、支持工業企業開拓市場
6.做好企業產品推介。加強對外開放合作,組織重點產業舉辦專場推介會,抓好汽車、航空、軍工、食品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對接、項目洽談、產品推介等工作,每年八個重點產業分別組織開展不少于2次的重點產品推介活動。(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投資促進局、博覽事務局)
7.支持企業加強本地協作配套。市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年度內采購使用市內工業產品(技術服務)在2000萬元以上的市內企業,按新增采購額的0.5%給予補助支持,單個企業最高補助額度不超過50萬元。由市經信委牽頭,會同市財政局、市監察局等部門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監察局)
8.鼓勵企業積極參加會展活動。對參加市委、市政府組織的重大會展活動的企業,在場地租賃、公共布展等費用方面給予不低于70%的補貼。對參加市外、境外各類重大會展活動,積極拓展市場的市內工業企業,其參展的展位費、特裝搭建費和展品物流費等費用支出,市財政給予一定的補助支持,單戶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在會展現場簽訂產品供貨合同,國內訂單超過1000萬元,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履約的企業,市財政給予5萬元補助支持。由市經信委牽頭,會同市財政局等部門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博覽事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9.強化政府采購支持。加大向省上爭取協調力度,爭取更多“造”產品納入政府采購目錄。對保障房、棚戶區改造、市政工程等政府投資項目,鼓勵引導就地就近采購“造”產品。實行政府采購信用擔保,支持中小型企業積極參與政府采購項目招投標。(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經信委、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各縣市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四、加強對企業融資支持
10.充分發揮好基金作用。積極對接國家、省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各類基金,強化項目策劃包裝,爭取國家、省有關基金對工業發展的更多支持。推進產業發展基金、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基金加快實施運作,設立中小微工業企業發展引導基金和新興產業參股創業投資基金,盡快發揮各類基金的使用效益。市經信委、市財政局等部門加強協作配合,協調好基金管理公司與企業的合作,用好用活各類基金,產業發展基金使用在工業企業方面達到50%以上。(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政府金融辦)
11.提升企業應急轉貸資金功效。擴大企業應急轉貸資金規模,6月底前市企業應急轉貸資金到位3億元,八大重點產業企業使用轉貸資金占比不得低于60%。(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銀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各縣市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12.加大對軍民融合企業金融支持。抓好軍民融合金融服務中心試點,充分發揮服務中心支持軍民融合發展的獨特功能和良好效應,年內對全市軍民融合企業融資支持在上年度基礎上增長15%以上。加快推進軍民融合企業認定工作。(責任單位:科管委軍民結合辦、市經信委、市財政局、銀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
13.實施中小微工業企業擔保貸款保費補貼政策。對經備案融資性擔保機構擔保貸款的中小微工業企業,按照實際發生額給予保費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深入推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保費補償機制試點工作,將新材料、關鍵零部件納入首批次應用保險保費補償機制實施范圍。(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市保險協會、各縣市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14. 推進企業應收賬款融資服務試點。鼓勵和支持更多供應鏈工業企業加入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引導銀行機構依托平臺創新融資產品與服務。擴大核心大企業試點數量,對積極參與試點、帶動性強、融資業務大的核心大企業給予100萬元補助支持;對在應收賬款融資平臺成功注冊、通過線上融資取得實效的中小微工業企業,按照當期企業實際付息情況給予一定補助支持。(責任單位:人行市中心支行、市經信委、市財政局)
15.開展省“園保貸”增信試點。鼓勵省級及以上產業園區積極參與全省“園保貸”增信試點,由園區所在地財政按1:1比例安排專項資金與省配套,支持小微企業加快發展。(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銀監分局、各縣市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五、強化生產要素支撐保障
16.強化電力保障。加大省直購電和富余電量消納政策爭取力度,力爭更多重點企業納入2016年省直購電和富余電量消納政策支持范圍。實施煤電聯動機制,落實降低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政策。(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發改委)
17.強化用氣保障。做好天然氣保供工作,落實天然氣降價政策,全力推動日用氣量3萬立方米及以上的企業天然氣轉供改直供,進一步降低天然氣使用成本。(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發改委)
18.強化運力保障。加快鐵路新貨站規劃建設;對大宗貨物鐵路運輸實行運輸費用下調,切實降低企業運輸成本支出;根據企業需要,對貨物裝車數達到15車及以上的企業,開行定時定點的特需班列,全面提高運輸時效;對零星貨物運輸,采用快運列車以及高鐵貨運專列等方式進行運輸;對石英砂、煤炭、鋼材、鋁土礦等散堆裝貨物,采用開頂式集裝箱進行運輸,并適當下浮鐵路運輸費用,切實減少貨物運輸損耗,降低貨物運輸成本;企業有鐵路貨場需求的積極給予保障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委、車務段)
六、著力減輕企業負擔
19.降低企業稅費支出。加強專項督查,全面落實國家、省減免稅降費等各項減輕企業負擔政策措施。對企業產品質量定期監督檢驗費實行免收,計量檢定和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檢測收費降低15%。年內實質性開工的工業項目緩交城市配套費、白蟻防治費,工業生產廠房、庫房、科研樓、實驗樓等直接生產性設施和建筑不收取人防易地建設費。除法律規定外,禁止將行業協會、中介組織服務和收費作為審批備案的前置條件。(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質監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20.加大保險業對工業支持力度。探索研究工業企業研發責任險、貸款保證保險、工業項目研發投資損失保險、產品質量責任保險等產業保險補償機制試點。研究出臺和加強企業“首臺(套)”產品保險扶持措施,在研發投入、融資、政府采購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鼓勵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加快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股債結合等資產管理產品創新,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等提供資金支持。按照國家、省的有關政策及要求,適時降低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費率,降低企業參保成本。(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保險協會)
21.維護生產要素價格市場秩序。開展全市電力、天然氣、自來水價格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大工業電價水價、環保電價水價、化肥生產用氣用水價格政策執行情況,依法依規查處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生產要素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市場價格秩序。(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監察局)
七、抓好對企業精準服務
22.成立制造業專家咨詢委員會。聘請國家、省、市有關專家和領導,組成市制造業專家咨詢委員會,加強我市制造業政策研究和咨詢,引領全市工業健康快速發展。(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
23.加強企業運行監測。進一步完善工業經濟運行月度、季度協調分析制度。加強規模企業、升規培育企業的運行監測和網報統計工作,對規模企業和升規成功企業的監測統計專(兼)職人員給予一定工作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各縣市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24.做好重點企業跟蹤服務。對產值10億元以上企業,實行市領導定點、部門包戶的“一人一企、一企一策”企業服務專員制度,實施精準幫扶??h市區、園區結合各地實際,比照落實企業服務專員制度。(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國資委、各縣市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25.幫助企業辦理土地和房產權證。成立全市工業企業土地證和房產證辦理推進工作小組,6月底前完成規模以上企業土地證和房產證辦理清理工作,12月底前完成符合辦理條件的企業土地證和房產證辦理工作。(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經信委、市城鄉規劃局、市住建局、各縣市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26.支持企業培育和引進優秀人才。對重點工業企業申報市級以上人才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和傾斜;企業的優秀人才,優先納入年度市級企業家培養計劃和專業領軍人才培養計劃,在人才培養名額上給予適度傾斜;對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求,進行重點支持并在人才招引活動中給予重點推介宣傳。(責任單位:市人才辦、市經信委、市人社局)
27.加強政策宣傳和督查考核。積極采取多種方式,加大國家、省、市支持工業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的宣傳,讓企業充分知曉政策、用好政策。將貫徹落實各項政策措施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強化對縣市區、園區和市級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各項促進工業發展政策措施情況的督查,各縣市區、園區每月組織開展一次自查,市上每季度開展一次督查,通報各項政策措施落實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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