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建設工作要點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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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建設工作要點4篇

第一篇

2014年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實施新區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一年,認真抓好今年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重大,意義深遠。按照上級紀委全會的工作部署和縣委的工作要求,2014年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總體要求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和系列講話精神,緊緊圍繞上級紀委全會和縣十二屆三次黨代會的部署,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堅定不移嚴明紀律,堅定不移改進作風,堅定不移懲治腐敗,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和作風建設,為奮力開創新區時展新局面提供堅強保障。

按照上述總體要求,2014年主要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不斷強化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

1、狠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各黨委(黨組)要在反腐倡廉建設中充分發揮領導性、主導性作用,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認真落實“三書兩報告”制度,定期向上級黨委和紀委報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始終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黨政“一把手”要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

2、進一步形成反腐敗工作合力。全縣紀檢監察組織要切實擔負起監督責任,注重從黨委(黨組)的高度想問題,從紀委的角度抓工作,積極協助黨委(黨組)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對工作不力、發生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鄉鎮、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要嚴肅追究紀委(紀檢組)的責任。黨的組織、宣傳、統戰、政法等部門要把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協要發揮法制建設和民主監督的作用。政府及所屬部門要履行行政監管職責、加強廉政建設。法院、檢察院要認真做好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的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

3、實行“一案雙查”制度。要加大問責力度,分委、有關部門和紀委的責任,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鄉鎮、部門和單位,實行“一案雙查”,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4、落實紀檢監察工作雙重領導體制。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有關紀檢監察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意見和實施辦法。建立健全下級紀委向上級紀委報告工作、定期述職、約談匯報等制度。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對發現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嚴肅追究責任。落實下級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紀委書記、副書記人選的提名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各鄉鎮、各部門紀委(紀檢組)要加強對同級黨委(黨組)及其班子成員的監督。

5、加強基層紀檢組織建設。認真落實《省鄉鎮紀委工作規程(試行)》,進一步規范鄉鎮紀檢干部兼職情況,確保鄉鎮紀委書記、紀委副書記和專職紀檢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職工作上。加強對機關紀委書記的培訓,積極發揮機關紀委的職能作用。

6、探索實施部門紀檢監察機構統派直管。按照上級紀委要求,探索實施縣屬部門紀檢監察機構統派直管工作。派駐(出)機構要對派出機構負責,履行監督職責,加強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監督,充分發揮紀檢監察組織在強化機關內部監督管理方面的作用。駐在部門要自覺接受監督,提供工作保障,支持派駐(出)機構開展工作。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在黨委(黨組)中不分管其他業務工作。

二、以推進“兩重一改”落實為重點,全力服務保障新區主戰場建設

7、加強對新區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招商引資、項目推進、“三年行動計劃”和深化新區行政體制創新等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快推進各項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督促抓好中央和省市委關于各項改革措施和轉變政府職能、“五水共治”、“無違建縣創建”、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圍繞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教育、醫療、住房、就業等民生領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圍繞政府重要部門、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加強對依法行政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問題,提升服務保障能力。

8、全力保障政府投資重大工程項目高效落實。進一步完善監督檢查工作體系,制定出臺《關于規范行政監察機關參加聯合監督檢查工作的意見》,健全紀檢監察機關和有關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機制,進一步提高監督檢查工作水平。深化重點工程領域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繼續實施政府性重點投資項目廉政約談和重點工程全程監察審計制度,探索派駐廉潔效能督察組制度,加強對全縣重點工程、重點實事項目實施情況及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落實項目建設單位和政府監管部門責任,對竣工聯合驗收進行擴面提質,確保資金安全、項目廉潔、建設高效。

9、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到位。督促做好省市審批權限下放承接工作。督促建立權力清單和負面清單,清理壓縮審批事項,全面實施企業投資項目“零審批”、“零收費”制度,探索實施一門受理、多證聯辦的“一體化”審批服務模式。深化招投標統一平臺建設,圍繞新區建設實際,加強招投標項目前期審核,建立招投標案件聯合查處機制,進一步規范招投標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加強中介服務機構監管。繼續開展群眾滿意基層站所創建和民主評議行風活動,切實解決推諉扯皮,辦事效率低下問題。

三、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為主線,持之以恒糾正“四風”

10、全面強化黨的紀律建設。嚴明黨的紀律,強化紀律約束,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組織要切實擔負起維護黨的紀律的責任,嚴格教育管理,堅決糾正紀律松馳、自由主義、好人主義等現象。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常懷敬畏和戒懼之心,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自覺接受組織安排和紀律約束,敢于同違紀的行為作斗爭。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加強執紀監督,嚴肅查處違的紀律的行為,確保紀律剛性約束。

11、發現和解決黨員干部“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縣委有關要求,大力實施“作風建設強化年”活動,結合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深化作風建設。持續開展“正風肅紀”專項行動,重點盯牢“庸懶散慢”機關作風問題,盯牢重要時間節點風氣問題,盯牢“三公經費”使用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經常開展明查暗訪活動,對違規違紀行為堅決嚴肅查處,并點名道姓通報典型案例。創新監督檢查方式,充分發揮特邀紀檢監察員、效能和行風監督員等監督作用。堅持抓黨風政風帶民風社風,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

12、健全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的長效機制。督促有關部門堅決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和省市貫徹落實的實施細則,督促有關部門規范因公出國(境)、公務接待、公車配備使用管理、辦公用房和領導干部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制度。督促健全財務預算、核算和審計制度,推進預算編制和支出管理,強化對“三公”經費使用情況的專項審計檢查,推動“三公”經費陽光公開。建立完善作風建設工作機制和領導班子、領導干部作風狀況評價辦法,健全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

四、以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為抓手,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13、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堅決查處各種干擾和妨礙新區建設的案件,嚴肅查處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群體性事件及其背后隱藏的腐敗問題,嚴肅查處領導干部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的案件。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注意掌握黨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況,對黨員干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并加強信訪監督、批評教育、誡勉談話,防止小錯釀成大錯。同時注重實事求是地區分改革發展中的工作失誤與失職瀆職、違紀違法的界限,鼓勵改革者、支持創新者、寬容失誤者,切實保護好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為加快新區時展提供保障。

14、健全查辦案件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查辦案件組織協調機制,加強與公安、檢察、審計等單位的協作配合,落實執紀執法部門涉腐信息互通和案件線索移送制度,增強辦案整體合力。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加強案件監督管理和辦案安全風險防控,規范并嚴格執行紀律審查審批程序,強化紀檢監察機關職能部門間的相互制約和監督。健全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的各項配套制度,強化辦案全過程監督。加強辦案隊伍、陪護隊伍規范化建設,嚴格落實辦案安全工作責任制,對安全事故既要追究相關人員的直接責任,也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完善典型案件剖析和通報制度,切實發揮案件查辦的治本效應。

15、加強信訪舉報和案件審理工作。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健全網絡輿情收集研判、快速反應機制,落實實名舉報優先處理反饋制度。加強問題線索的統一管理,按照有關規定處置反映干部問題線索。加大信訪監督力度,完善《信訪監督責任制暫行辦法》,建立重要信訪問題分析排查制度,提高初信初訪的辦結率。加強案件審理和申訴復查工作,認真履行審核保管和監督制約職責,開展黨紀政紀案件質量檢查。

五、以強化監督、管理和教育為基點,科學提升預防腐敗成效

16、謀劃和落實新一輪懲防體系建設任務。認真落實懲防體系建設任務,制定完成縣五年工作意見,建立健全體系構建的責任機制、督查機制和考評機制,著力構建內容協調、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制度體系。進一步推進懲防體系創新工作項目化管理,強化全程跟蹤調度和績效評估。

17、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強化黨內監督,嚴格落實任前廉政談話、廉政約談、誡勉談話和述職述廉等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落實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督促各鄉鎮各部門認真梳理和規范崗位權力,編制完善權力運行流程,進一步排查、評估、防范崗位廉政風險,深化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落實防止利益沖突制度,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作風。進一步深化縣管領導干部任前家庭財產申報制度,逐步擴大公示范圍,逐一核查財產申報情況,切實加強動態管理。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健全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機制,運用和規范互聯網監督。

18、推進“陽光工程”建設。以規范“三重一大”事項為重點,逐步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強化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以涉及民生事項的權力運行公開為重點,把“陽光工程”向黨的機關、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拓展,向基層延伸。深化“陽光工程網”建設,實現省、市、縣和鄉鎮四級聯網。建立統一的行政權力目錄庫和網上辦事服務平臺、權力規范運行平臺、電子監察平臺。強化督查,加強公開事項、過程和結果的監督檢查,加大問責力度。

19、深化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圍繞中央“八項規定”等廉潔從政各項法規條例的貫徹落實,在黨員干部中深入開展黨紀法規教育和作風教育,不斷強化黨員干部的廉潔自律意識和遵紀守法意識。以黨政部門“一把手”為重點,組織開展談心談話、述廉評議等教育活動;以“六廉”為主線,強化對新任縣管領導干部的廉政教育。深化正反典型教育和崗位廉政風險教育,完善警示教育基地建設,推進職務犯罪案例庭審教育制度化。充分發掘傳統文化中的廉政元素,積極開展微電影等優秀廉政作品創作。加強反腐倡廉宣傳報道,運用和規范群眾輿論監督,及時做好網絡輿情引導。

六、以深化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為導向,認真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突出問題

20、深化便民服務和“三務”公開信息平臺建設。通過后臺監管、定期通報和信訪投訴等途徑,增強“三務”信息平臺建設實效。按照“能放則放”的原則,督促抓好第二批縣級審批事權下放工作,推進基層站所與社區便民服務中心業務對應、服務對接、資源整合。以群眾滿意為標準,以擴容提質為重點,基本完成社區便民服務中心示范化創建,高標準、高規劃推進衢山行政服務中心建設。

21、深化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加強對新一屆村(居)監委主任的業務培訓,進一步提高村(居)監委成員的履職能力。深化村級財務一年一審制度,全面推行“流水賬”式公開。加強對村級集體出借資金的動態監管,嚴格控制村級投資性資金出借行為,確保集體資金安全。

七、以認真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載體,切實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

22、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按照“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精心組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積極開展“我們的責任觀”學習教育活動,帶頭樹立進取意識、機遇意識、責任意識,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為新區建設提供堅強保障;帶頭改進工作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組織開展“網格走親、服務連心”、“八項專項整治”和“六項集中行動”等活動,健全密切聯系和服務群眾的長效機制,著力解決作風不正、不實和行為不廉等問題;帶頭嚴于律己,認真查擺問題,積極整改落實,自覺接受監督,確保在教育實踐活動中走在前列,求得實效。

23、認真落實“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聚焦中心任務,突出主職主業,繼續清理調整各類議事協調機構,做到履職不越位、監管不錯位、問責不缺位。加強縣紀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設,發揮縣紀委委員作用。推進紀檢監察組織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設,深化學習型、創新型、服務型紀檢機關創建。加強紀檢監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設和能力建設,加大學習培訓、輪崗交流、實踐鍛煉力度,不斷提高紀檢監察機關工作水平。全縣紀檢監察組織要切實完善內部制約監督機制,對紀檢監察干部要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對泄漏秘密、以案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要堅決查處,對不適宜擔任現職的紀檢監察干部要及時調整。全縣紀檢監察干部要嚴格自律,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以鐵的紀律打造一支服務新區、人民滿意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第二篇

2014年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總體要求是: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縣第十二屆二次黨代會提出的目標任務,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群島新區建設之中,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以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縣委貫徹實施辦法為抓手,全面加強作風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著力解決黨員干部黨性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為加快建設更加幸福美好的新提供堅強保障。

按照上述總體要求,2014年主要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監督檢查,進一步服務和保障科學發展

1、堅決維護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加強政治紀律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維護政治紀律的嚴肅性,加強對遵守黨章和執行黨的紀律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執行力建設,強化對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確保政令暢通,推動工作落實。

2、全力保障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一是加強對中央宏觀調控、經濟結構調整、民生改善和環境保護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紀違規行為。二是加強對推進新區建設和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以及全縣重大工程、重點實事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政府性重點投資項目全程審計及廉政約談等制度。三是圍繞政府重要部門、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加強對依法行政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不當行政、違法行政。

二、注重作風建設,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3、不折不扣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縣委貫徹實施辦法。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嚴格落實作風建設各項規定。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改進工作作風,從自身做起,從具體的小事做起,切實發揮好表率作用,以實際行動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取信于民。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把監督執行作風建設各項規定作為經常性工作來抓,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嚴肅處理違規行為。

4、切實解決黨員干部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大力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繼續深化領導干部蹲點調研、一線工作法等載體,進一步完善服務承諾、限時辦結、首問負責等制度,認真解決作風不實、辦事不公、效率不高以及“中間梗阻”等突出問題。深入推進節約型機關建設,改進調查研究和文風會風,提高工作效率。深化機關效能建設,強化上網行為實時監控和效能建設明查暗訪,嚴格執行效能責任追究辦法,進一步加大對違規行為的通報和處理力度。

5、大力倡導艱苦奮斗的優良作風。進一步落實厲行節約有關規定,從嚴控制行政經費和“三公”經費支出,規范公務接待、因公出國(境)等工作,強化公務卡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探索“三公”經費公開,切實降低行政成本。

三、注重體系推進,進一步拓展源頭防腐的工作領域

6、謀劃和落實新一輪懲防體系建設任務。制定完成縣2014—2017年懲防體系工作規劃,并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建立健全體系構建的責任機制、督查機制和考評機制,著力構建內容協調、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制度體系。進一步推進懲防體系創新工作項目化管理,強化全程跟蹤調度和績效評估。同時,注重運用科技手段提高監督和防控的能力,不斷提升體系建設的科學化水平。

7、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抓手,抓好《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的貫徹落實,嚴格落實“三書兩報告”制度,加強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懲防體系建設工作的檢查考核,進一步完善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機制。

8、進一步加大源頭防腐的力度。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做好省市審批事權下放的承接落實工作,推進行政審批“三級聯動”和網上審批,提高項目審批效率。深化招投標中心建設,強化對審批辦證和招投標“四項交易”活動的實時監察,完善招投標信息系統和綜合評標專家庫建設。深化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改革,健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制度。深化財政管理體制和政府投資體制改革,加強財政性資金和社會公共資金管理,規范政府投資行為。

四、注重教育管理,進一步增強黨員干部拒腐防變的意識

9、深入開展黨風廉政教育。組織開展鄉鎮、縣屬單位“一把手”廉政承諾活動,繼續以“六廉”形式,強化對新任領導干部的廉政教育。深入實施縣管領導干部任前廉政知識測試和新進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廉政基本法規測試制度。深化廉政文化建設,完善縣警示教育基地和羅家岙邊防派出所廉政教育基地建設,探索廉政文化進工程、進醫院工作。充分發揮縣電視臺和《今日》以及反腐倡廉網絡評論員隊伍作用,加強反腐倡廉宣傳報道,著力提高網上輿情應對能力。

10、強化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深入貫徹《廉政準則》,認真落實防止利益沖突規定,嚴禁領導干部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嚴禁違規收受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嚴禁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規范領導干部離職或退休后從業行為。進一步規范并嚴格執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職務消費、薪酬管理等制度。

11、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認真落實黨內監督條例,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述職述廉、誡勉談話、詢問質詢等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的事權、財權、用人權的監督,建立健全“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財務審批、工程基建、物資采購、招投標等制度。進一步推進縣管領導干部家庭財產申報工作,探索建立縣屬單位中層干部家庭財產申報制度。繼續加強崗位廉政風險防控,著力構建動態監控、實時預警的廉政風險防控體系。進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教育招生、醫療服務用藥等陽光監管工作。

五、注重依紀依法,進一步加大案件查辦力度

12、堅決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堅持“老虎”和“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辦領導干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合法經濟權益、政治權益和人身權利的案件。堅持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健全辦案協作配合機制,加強辦案隊伍建設,強化案件監督管理。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和通報制度,發揮案件查辦的治本功能。

13、旗幟鮮明地支持干部先行先試。按照懲治腐敗、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的總體要求,加大對損害經濟發展環境的問責力度,堅決查處各種干擾和妨礙新區建設的違紀違法案件。同時要把服務保障新區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幟鮮明地支持干部先行先試,宣傳大干實干苦干巧干的“四干”精神,倡導黨員干部敢擔當有作為,嚴格區分改革發展中的工作失誤與瀆職失職、違法違紀的界限。

14、加強和改進信訪舉報工作。進一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完善網上互動式接訪平臺和“三訴合一”工作機制,健全實名舉報優先處理反饋制度,推行信訪公開聽證,嚴格執行《縣違反信訪工作紀律責任追究辦法》。規范案件審理和申訴復查工作,強化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確保紀律執行的嚴肅性。

六、注重專項治理,進一步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

15、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進一步加大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的治理力度,加強對工程建設中違反招投標規定行為以及房地產開發中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的查處,嚴肅查處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插手干預工程建設謀取私利等行為,深化項目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強化政府投資項目監管,健全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的長效機制。

16、認真解決群眾關心關注的突出問題。重點糾正金融、電信等公共服務行業和教育、醫療、涉農、征地拆遷等領域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著力解決環境保護、食品藥品質量、住房保障、安全生產以及公務員和企事業單位考錄等方面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加強對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強農惠農政策落實和涉農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對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扶貧資金、救災救濟資金和科技資金等管理使用情況的執法監察,嚴肅查處征收征用土地和礦產資源開發中的違規違紀行為。

17、深化政風行風建設。開展“服務基層、服務企業、服務群眾”專項活動和群眾滿意基層站所(服務窗口)創建活動,開展銀行系統民主評議行風“回頭看”,繼續辦好“行風熱線”直播活動,進一步開展涉企涉農減負陽光監管,切實解決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

七、注重深化拓展,進一步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18、整體推進漁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按照鄉鎮機關、基層站所和村級組織三位一體的工作布局,以“評星晉級”和“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示范村”創建活動為抓手,大力實施“基層廉潔工程”。

19、推進基層“三務”公開。完成以便民服務和村務、財務、基層黨務公開為主要內容的綜合信息平臺建設,切實提升服務質量和監督實效。積極開展基層黨務公開示范點、村務公開示范點等“多點聯創”工作,著力推進鄉鎮招投標中心和村級“三資”管理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深化村級財務一年一審制度。

20、深化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開展村務監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年活動,注重發揮村監會成員的“四員”作用,完善縣紀委科室聯系鄉鎮和鄉鎮紀委委員聯系行政村的“雙聯系”制度,試行村務監督積分管理辦法,吸收優秀的村監會主任為鄉鎮紀委兼職委員。

21、加強村級便民服務中心建設。深入推進社區(村)便民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以群眾滿意為標準,以擴容提質為重點,加強縣鄉行政服務中心、基層站所與社區(村)便民服務中心的服務對接,進一步增加便民服務項目,規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務水平。

22、強化基層黨員干部管理工作。嚴格落實《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進一步規范村級接待、村干部外出參觀考察、通訊話費報銷和工資報酬等規定,加強對村“兩委”主要負責人的教育、監督和管理,引導基層黨員干部夯實廉潔自律、服務群眾的思想基礎。

八、注重自身建設,進一步提升紀檢監察干部綜合素質

23、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和能力建設。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縣委貫徹實施辦法,堅持用鐵的紀律,努力打造一支“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堅持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到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中去把握,放到推進群島新區建設中去思考,主動融入、主動服務、主動作為,進一步提高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

24、加強組織隊伍建設。進一步落實人員編制、干部配備、經費保障、裝備建設等各項任務,推進縣屬部門和鄉鎮紀檢監察組織規范化建設,探索縣屬部門紀檢監察組織垂直管理體制,發揮紀檢監察組織在強化機關內部監督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三篇

2014年,全市黨風室工作按照委(局)年度工作部署,以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主線,以進一步推進懲防體系建設為重點,以落實《廉政準則》、基層黨務公開、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厲行節約為主要內容,突出重點、狠抓落實,不斷提高黨風工作水平,為推進舟山群島新區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一、堅決維護政治紀律嚴肅性,確保政令暢通

堅持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擺在首位,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維護中央權威,決不允許公開發表同中央決定相違背的言論。加強對遵守黨章和執行黨的紀律情況尤其是舟山群島新區建設過程中黨員干部貫徹政治紀律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對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在貫徹上級的決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

二、治理突出問題,加強領導干部廉潔自律

深入貫徹落實《廉政準則》及《省黨員領導干部防止利益沖突暫行辦法》,嚴禁領導干部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嚴禁違規收受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行為,嚴禁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落實領導干部離職或退休后從業有關規定,規范領導干部離職或退休后從業行為,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的管理和監督。加強國有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嚴格執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規定,進一步規范薪酬管理、股權激勵和職務消費行為。

三、加強監督檢查,服務保障群島新區建設

圍繞中央和省委支持推進新區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六屆二次全會確定的奮斗目標,加強對市委《若干意見》部署的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進一步落實紀檢監察機關服務保障新區建設的意見,加強對各項分解任務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將任務完成情況納入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健全考核機制,強化結果運用,營造新區建設創業創新、干凈干事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黨內監督,制約權力運行

加強黨內監督,健全領導班子議事決策、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誡勉談話、詢問質詢等各項制度。建立健全市直單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財務、人事、工程基建、物資采購、招投標等“五個不直接分管”制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加強對黨政主要負責人的監督,進一步規范黨政主要負責人在干部人事、財務管理、工程建設等方面的決策行為。深化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推進黨政領導干部問責工作。深化縣市管縣(處)級領導干部財產申報工作,健全完善核查、公示等制度。認真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并開展抽查核實工作。深化黨務公開,鞏固基層黨務公開示范點創建成效。

五、立足源頭防腐,推進懲防體系建設

制定2014-2017年懲防體系建設工作細則,加強責任分工和檢查考核,促進各項任務有序開展。進一步推進懲防體系創新工作項目化管理,強化全程跟蹤和績效評估。深化科技促建,運用科技手段提高監督、防控的能力,構建具有舟山群島新區特色的懲防體系框架。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以落實“三書兩報告”制度為抓手,強化責任分工、督查考核和責任追究。積極創新考核評價辦法,提高檢查考核工作的規范化水平。深入排查廉政風險,以領導班子和領導班子成員為重點對象,積極探索工程建設領域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構建動態監督、實時預警的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完善制度執行監督和問責機制,切實提高制度執行力。深化干部人事、財政、投資及司法等體制制度改革,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推進財政預決算公開,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規范政府投資行為。

六、落實厲行節約規定,制止奢侈浪費

規范公務接待、因公出國(境)等工作,強化公務卡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因公出國(境)部門聯合監管平臺,從嚴控制行政經費和“三公”經費支出。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市委貫徹落實的實施辦法和實施細則,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為,堅決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繼續做好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規范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穩步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鞏固清理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慶典研討會論壇過多過濫和“小金庫”等專項治理工作成果,有效防止反彈。

七、深化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促進基層和諧穩定

開展“村務監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深化年”活動,評選表彰一批“優秀村務監督委員會”和“優秀村務監督員”,充分發揮村監會“四大員”作用。完善基層民主決策制度和議事規則,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完善漁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推進“三資”交易平臺建設,依托村級便民服務和“三務”公開信息平臺,建立漁農村“三資”四級實時監控系統。加強村干部廉潔風險防控工作,加大工作督辦和問題查處力度。開展基層黨務公開示范點、村務公開示范點等“多點聯創”工作。推進城市社區居務監督委員會建設工作,到年底全面建立城市社區居務監督委員會。推進國有企業、城市社區、高等學校以及科研機構黨風廉政建設,探索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防治腐敗的途徑和辦法。

第四篇

一、開展崗位廉政教育的意義

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崗位廉政教育活動,使機關行政人員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意識,增強廉潔從政的自覺性;使環境執法人員依法監察,公正執法,廉潔執法,增強法紀觀念,保持清正廉潔;使環保審批人員轉變工作方式,增強服務的主動性和廉潔自律的自覺性;使環境監測人員樹立科學的監測態度,提高環境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增強工作人員的廉政風險意識,為我縣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提供風清氣正的政治環境。

二、工作目標

以“明職責、查風險、筑防線”為主題,以“編制情景案例”為載體,開展崗位廉政教育,進一步強化干部職工廉政意識,深化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使干部職工明確崗位職責、知曉崗位廉政行為規范、規范崗位權力運行,并把崗位廉政的要求轉化為行為習慣的養成。

三、方法步驟

本次崗位廉政教育共分三個階段,時間從2014年5月中旬開始,9月30日結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4年5月中旬)

按照縣紀委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落實教育措施。同時,組織召開動員會議,安排部署崗位廉政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職工對開展崗位廉政教育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引導大家積極參與到活動當中去,確保崗位廉政教育活動有序開展。

(二)組織實施階段(5月下旬—8月)

1、廉政風險動態排查。結合我局行政職能轉變、中層干部調整和預防腐敗新要求,及時調整完善單位、內設機構和個人的廉政風險內容、等級和防控措施,加強廉政風險信息庫建設,突出對廉政風險的動態監控。按要求填寫《廉政風險防控動態統計表》,于6月15日前報縣紀委黨風室。

2、編寫廉政情景案例。各科室、直屬單位要根據崗位職責和查找出來的廉政風險,選取最具有代表性、最容易觸犯的廉政風險點,編寫情景案例。案例情節必須與本職崗位有聯系,最好是親身經歷或者周圍發生的,也可以根據社會現象虛構。各科室、直屬單位至少選送1個情景案例于7月10日前報局紀檢組。同時,開展廉政情景劇評選,選送2個優秀腳本于7月15日前報縣紀委黨風室。

3、強化崗位警示教育。組織干部職工學習《環保系統崗位廉政教育讀本》和省環保廳編寫的《廉潔從政宣傳指導手冊》;開展崗位廉政情景案例分析討論活動;觀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每人撰寫1篇心得體會。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動,進一步提高干部職工抵御風險的能力。

(三)總結提升階段(9月)

各科室、直屬單位要在排查風險點、崗位廉政情景劇創作的同時,把體制機制創新作為重要抓手,有針對性地制定防控措施,著力形成以崗位為點、以程序為線、以制度為面的廉政風險防控長效機制,完善每個崗位的風險防控措施。注重學習借鑒其他單位好的經驗和好的做法,不斷充實完善崗位廉政教育內容,提高教育效果。于9月30日前將崗位廉政教育工作總結報縣紀委黨風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為切實加強對開展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領導,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各領導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科室、直屬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監察室,負責對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各科室、直屬單位要把開展崗位廉政教育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二)落實責任。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帶頭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圍內的崗位廉政風險防范機制建設,確保預防腐敗各項要求具體落實到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人。各科室、直屬單位負責人要具體抓,全體人員積極參與,紀檢組負責協調推進,形成上下一致、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

(三)突出重點。要在開展崗位廉政教育的基礎上,重點抓好環境行政審批權、環保行政處罰權、環保資金項目安排權、環境執法稽查權、環境監測權、排污收費權六項權力崗位的業務處置權和自由裁量權的防控,切實把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融入到行政、業務工作的全過程,推動預防腐敗工作向縱深推進。

(四)注重實效。做到“四個結合”,把崗位廉政教育與生態環保業務工作相結合、與制度建設相結合、與規范權力運行工作相結合、與深化“陽光工程”建設相結合,確保崗位廉政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