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事項風險評估指導方案
時間:2022-06-25 09:52:54
導語:環保事項風險評估指導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全面預防和減少環境不穩定因素的發生,加強對環境保護領域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預防工作,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市推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實施方案》(諸辦發[2010]15號),結合我市環保工作實際情況和環保工作職責,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強化責任,進一步提高貫徹執行環保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自覺性
(一)明確重大環保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工作范圍。凡涉及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環境權益方面的重大決策、重大政策、重大項目、重大改革等事項均納入環保工作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工作范圍。主要包括:有可能存在較大環境污染隱患的重大建設項目;制定出臺新的環境管理措施;存在較大環境風險的重點工業污染源等。
(二)落實領導責任和職能科室責任。為加強對環境保護領域社會穩定風險的預防工作,成立市環保局環保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領導小組。
(三)納入目標管理。堅持把環保系統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納入各科室、站、隊的年度工作目標管理,列為重要工作內容,確定目標,加重分值,嚴格考評。
二、細化措施,進一步增強重大環保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工作實效
(一)認真開展評估。凡列入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范圍內的重大環保事項在出臺或實施之前,都按要求認真做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堅持把是否開展評估作為重大環保事項能否出臺或實施的前置條件,堅決做到未經穩定風險評估的重大環保事項不審批,未經批準或雖經批準的重大環保事項不實施。
(二)形成專題報告。風險評估工作結束后,由分管領導牽頭與職能科室一道,將開展評估工作的情況、出臺或實施重大環保事項可能存在的風險和環保矛盾的具體措施等,形成書面專項報告,逐級分別報送。
(三)呈請初審。由領導小組按要求組織開展重大環保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形成專項報告后,要連同決策建議或政策草案、項目報告、改革方案,報機關黨工委予以初審。
(四)集體會審,作出決定。根據評估報告和初審意見,按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則,由領導小組機關黨工委召開會議,并邀請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的代表參加,對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程度進行集體會審,作出實施、暫緩實施、暫不實施的決定。
三、加強監督,進一步促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各項措施落實
(一)加強督促協調,推動工作落實。要在市維穩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督促本機關重大事項責任部門及時研究制定評估對象的維穩措施,切實抓好落實。
(二)實施全程監督,提示穩定風險。市環保局負責項目審批、監察和信訪的干部要隨時了解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落實情況,注意收集和聽取社會各方面對重大環保事項問題的反映,對重大環保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并及時向本機關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反饋情況、提示穩定風險,提出調控風險的對策建議。
(三)召開聯席會議,研究防范措施。在重大環保事項出現嚴重穩定風險的情況下,環保局及時召開聯席會議,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相關部門人員出席會議,分析形勢,通報情況,形成共識,商議共同做好防范化解穩定風險的具體措施。
(四)建立報告制度,發現和糾正偏差。按照要求,定期將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化解工作的情況報告市維穩辦。根據市委、市政府及市維穩辦反饋和指出的問題,認真督促本單位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落實整改措施。
四、責任追究
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確定局內有關科室、站、隊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具體負責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的評估工作。同時,強化考核,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應評估而未評估或在評估過程中弄虛作假,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相關規定,追究其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 上一篇:七一黨課演講稿2則
- 下一篇:黨的純潔性教育發言稿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