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資考評獎懲方案

時間:2022-04-04 1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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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資考評獎懲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招商引資獎懲辦法,切實調動全市各方招商引資工作積極性,實現招商引資新突破,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內容

(一)工業項目:新辦獨資、合資企業,在考核期內固定資產(包括出讓土地、廠房、設備及配套設施,下同)投入達到200萬元以上的;以增資擴股、股份轉讓或以兼并收購方式盤活現有企業,且在考核期內新增固定資產投入達到200萬元以上的。

(二)農業項目:引進從事農業種植和養殖業的,在考核期內固定資產投入達到100萬元以上的(各級政府投入除外)。

(三)第三產業項目:引進旅游、商貿、服務等第三產業項目(房地產項目除外),在考核期內單個項目固定資產投入達到500萬元以上的(各級政府投入除外)。

(四)金融部門:發放半年期以上的貸款,當年貸款增量達到500萬元以上的。

二、獎勵標準

(一)招商引資中介人的獎勵標準:工業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2‰給予獎勵,其它項目按1‰給予獎勵。

(二)鄉鎮辦區和市直部門招商引資的獎勵標準:對招商引資計劃目標在5000萬元以上并完成計劃的,給予招商引資額1‰的獎勵;對招商引資計劃目標在5000萬元以下并完成計劃的,給予招商引資額0.5‰的獎勵;超額完成任務的,對超額部分給予2‰的獎勵;未下達招商引資計劃目標但有招商引資額的單位,給予招商引資額0.5‰的獎勵。

(三)引進貿易企業和爭取國家無償項目資金的獎勵辦法另行確定。

(四)金融部門新增貸款的獎勵標準:按當年貸款增量的0.5‰予以獎勵。

三、約束措施

(一)對未完成招商引資計劃目標的責任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其單位“一把手”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等次。連續三年未完成計劃目標的,調整主要負責人工作崗位。

(二)對本級財政預算單位未完成招商引資計劃目標的,調減其下年度預算經費0.5%;完成數未過半的,調減其下年度預算經費1%;完成數為零的,調減其下年度預算經費2%。

(三)垂管單位招商引資計劃目標的完成情況,向其上級主管部門通報。連續三年未完成計劃目標的,建議其上級主管部門調整主要負責人。

(四)對沒有成立招商引資工作專班,沒有招商引資措施,沒有認真開展招商引資工作,招商引資項目為零的計劃目標單位,除執行上述約束措施外,由市監察局對其單位主要負責人誡勉談話。

四、考核方法

(一)招商引資實行年度考核,截止時間為每年月底。

(二)由市招商局牽頭,組織市統計局、市績考辦、市監察局成立考核專班。考核專班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并將考核情況報市政府審定。

(三)各招商引資責任單位要提供被考核項目的協議書、法人代表身份證、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固定資產投資的相關合同和付款憑證。新增貸款項目由市金融辦提供考核情況。

五、附則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規定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由市招商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