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企業清查統計實施辦法

時間:2022-03-30 0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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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貿企業清查統計實施辦法

為了提高我市商務經濟運行質量,加快區域性中心城市建設步伐,進一步推動商貿流通企業發展壯大,全面完成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目標任務,提升十堰城市地位和競爭力,根據年國家貿易統計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立企業成長保障體系,形成有利于商貿企業成長的環境和機制。優化投資環境,加大招商力度,引進一批知名商貿企業;加大扶持力度,優化發展環境,壯大一批本地企業;引導企業加強管理,提高競爭力,鼓勵連鎖經營,做強一批大中型企業,逐步實現企業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以企業的不斷成長推動商貿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目標:年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完成360億元的目標,力爭在全省的排位提升兩位;限額以上商貿企業達到1000家,限上占比達到50%以上,部分縣(市)區超過60%。到2015年培育3家主業清晰、管理現代、具有較強競爭實力的大型商貿企業集團,流通業增加值占CDP的比重提升到10%。

二、清查對象和限額標準

(一)清查對象和范圍:按照所在地原則,凡從事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限額以上全部法人單位、個體經營戶和其他行業附營的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均為清查對象。

(二)限額標準:年主營業務收入,批發業2000萬元以上,零售業500萬元以上,住宿和餐飲業200萬元以上。

三、清查方法

通過商務、稅務、工商、教育、統計等行政主管部門配合和有關行業協會支持,獲取有關企業基本情況;深入企業,直接上門進行宣傳和調查,獲取企業基本情況。所有被清查到的經營單位一律填寫“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基本情況清查表”,由統計主管部門據此建立企業名錄。

(一)對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清查。以當地稅務部門提供的年銷售收入在500萬元以上的批發和零售業法人企業單位名錄及年營業收入在200萬元以上的住宿和餐飲業法人企業單位名錄為基礎,按統計制度規定對這些企業進行清查和甄別,界定企業的經營活動類型。

(二)對大個體經營戶清查。按貿易制度改革要求,將所在地符合統計規模標準的大個體經營戶納入全面報表統計。大個體經營戶主要集中在大型商品交易市場、專業市場、專業店、專賣店、住宿和餐飲店、商業街(如,電腦一條街、通訊器材一條街、服裝一條街等)。依靠市場管理職能,行業協會和工商管理職能,對具有較大經營規模,銷售額達到限額標準的納入全面報表統計。

(三)其它行業附營的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清查。指所在地的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外的其他行業法人單位附屬經營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達到限額以上標準的產業活動單位,主要集中在農業、工業和其他服務業中,如工業企業銷售公司,服務業中有移動和聯通等電信公司的手機銷售、郵局郵品和報業銷售,大專院校、寄宿制中小學校中的餐費收入等。

四、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確保此項工作順利推進,市政府辦、茅箭、張灣、十堰高新區及商務、統計、工商、財政、國稅、地稅、質監、衛生、教育等部門統一行動,協調配合,逐一開展清查,日常工作由市商務局牽頭組織。

五、部門職責

(一)商務部門:擬定《關于分解下達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目標任務的通知》;定期向政府匯報全市納限工作進展情況;督促各縣(市)區商務局迅速查找單位,做好納限基礎工作;定期催報達到限額以上標準企業按時報送統計報表。

(二)工商部門:向各縣(市)區商務部門提供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和個體戶登記信息;在招商引資項目注冊登記時,要把總部在外地的大集團公司在我市開辦的企業分支機構作為最低一級法人處理,以便這些企業能夠進入本地統計范圍。(十堰區域內的作為產業單位的武商量販、中商百貨、肯德基、麥當勞,因總部在武漢,消費品零售額也納入武漢統計)

(三)稅務部門(國、地稅):負責向各縣(市)區商務部門提供住宿餐飲業年納稅額在6萬元以上、批發業60萬元以上、零售業15萬元以上企業和個體戶詳細名單。

(四)質監部門:減免產業活動單位、大個體戶首次辦理正式代碼的費用,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五)統計部門:對清理出來的單位,負責做好業務培訓、指導,并負責全社會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單位的報表收集上報工作。

(六)財政部門:加大對企業的扶持培育工作力度。一是要抓好跟蹤服務。對清查出來接近限上標準的企業,要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使企業發展壯大,早日進入限上企業行列;二是抓好政策扶持。對已納入限上企業管理籠子的商貿企業,要認真研究扶持獎勵政策,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七)教育部門:根據企業所在地向各縣(市)區商務部門提供后勤服務所包括的學生食堂、校服、自辦刊物、輔導材料等銷售情況。

(八)衛生部門:根據醫院所在地向各縣(市)區商務部門提供大型醫院食堂經營情況。

六、相關要求

(一)加大宣傳工作力度。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和宣傳方式,向社會廣泛宣傳國家貿易統計制度改革的內容,宣傳我市限上商貿企業清查統計政策,從思想上打消企業和個體經營戶怕露家底、不愿如實申報等思想顧慮,取得企業的支持,提高配合程度。同時要加大統計力度,做到應統盡統,應報盡報。

(二)加強調度工作力度。市政府將適時召開商務經濟形勢分析會,督辦檢查清查統計情況,分析市場運行規律,通報解決有關問題。

(三)加快統計工作進度。

1、抓好部門協作。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緊密配合,做到信息共享,部門聯動,形成合力。

2、抓好全面清查。各地要按照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名單,開展企業全面清查,增加限上企業數量。要緊緊依靠鄉鎮、街道辦事處等基層組織力量,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次全面的企業摸底清查活動。要深入現場調查研究,根據其規模、場地、雇員、納稅等情況進行認定,把二次經濟普查中遺漏的和新增的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清理出來,全部納入限上企業范圍。將監管責任落實到相關部門和單位。

3、抓好總部分支機構轉變為法人單位工作。把總部在外地的大集團公司在我市開辦的企業分支機構作為最低一級法人處理,商務部門負責做好協調,統計部門負責統計上報,工商部門在辦理招商引資項目及總部在外地的大集團公司在我市開辦的分支機構注冊登記時,應當積極引導其辦理法人登記,在企業年檢時也可以在企業自愿的基礎上引導企業轉換成法人單位,以便這些企業能夠進入本地統計范圍。

4、抓好其他行業的清查。各級商務部門牽頭,衛生、教育、統計部門配合,加大其他行業附營的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的清查力度,即把原來作為“其他”零售額統計的各大醫院的藥房和餐廳、學校的餐廳、掛靠在機關企業的酒店、招待所、商店、小超市等作為其他行業附營限上單位處理。

5、抓好重點大戶的清查。切實做好把“大個體戶”納入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全面統計工作。各地要加大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個體戶的清理力度,把工作重點放在各類批發市場。借鑒其他市州的做法,按照稅務的利率倒推,住宿餐飲業年納稅額在6萬元以上、零售業15萬元以上、批發業60萬元以上企業和個體戶都可視為限上單位,全部納入統計范圍。此項工作由稅務部門提供名單,由商務部門牽頭,工商、質監、統計部門配合完成。

(四)加大培育工作力度。各級商務部門要對清查出來的接近限上標準的企業,抓好跟蹤服務,要采取“五定”的辦法即定部門、定人員、定措施、定目標、定獎懲,為企業搞好包保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促使企業發展壯大,早日進入限上企業行列,為我市商務經濟再上新臺階培植發展后勁。

(五)加大督辦工作力度。各縣(市、區)政府要比照此方案加大對限上商貿企業清查統計工作的檢查督辦力度,相關部門各司其責,密切配合,相互聯動。對因推諉扯皮導致工作難以開展的,要追究相關部門的責任。市里將采取一月一通報的形式,督辦各地工作進度,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確保完成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