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臨時建筑整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03-21 0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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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轄區環境質量,以整潔優美的市容環境迎接“夏季達沃斯”會議召開,按照市政府《關于拆除違章臨時建筑物的通告》精神,我區決定開展違章臨時建筑整治工作。為使整治工作有序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違章臨時建筑整治工作的統一領導,特成立違章臨時建筑整治工作指揮部。組成人員如下: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城建局,城建局副局長王軍任辦公室主任。
二、職責分工
(一)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按照區整治工作指揮部的決策和要求,制定違章臨時建筑整治方案,對整治工作進行動員部署,組織協調,情況匯總,檢查督導,將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向指揮部匯報。
(二)各街道辦事處對本轄區內違章臨時建筑整治工作負總責,要加強對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本轄區違章臨時建筑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各街道主要領導擔任。負責對本轄區內的違章臨時建筑進行詳細的調查摸底,制定具體的整治方案,組織精干的整治隊伍,在行政執法及規劃、國土房屋部門的指導下,依法對違章臨時建筑實施拆除,并做好宣傳教育和被拆除對象的思想工作,保持社會穩定
(三)區城建局、規劃分局、國土資源與房屋分局負責對違章臨時建筑物進行及時確認。凡未經規劃、城建部門批準或雖經批準但未按批準條件建設及超過批準時限的建筑物均作為違章臨時建筑予以拆除。
(四)區行政執法局及規劃執法部門要按照市、區違章臨時建筑整治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做好對各街道轄區內的違章臨時建筑拆除工作的具體指導,與各街道緊密配合,形成合力,全力以赴做好拆除清理工作。
(五)公安分局負責為違章建筑整治提供治安保障工作,加大對居住在違章建筑內各類人員的清理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抗法行為,確保違章建筑整治工作順利實施。
(六)工商分局負責違章臨時建筑所涉及的營業資格認定、廢止等工作。
(七)交警大隊負責違章臨時建筑整治過程中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八)區政府法制辦、信訪局負責做好與違章建筑整治工作相關的司法解釋、信訪接待工作。
三、實施步驟
(一)實施階段
第一階段(8月15日——8月31日)在前期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拆除臨建的基礎上,對迎賓線路、主干道兩側、賓館酒店、大型會所及旅游場所周邊的違章臨時建筑進行清查并予以拆除。
第二階段(9月10日——10月31日)集中拆除街巷路、居民區內的違章臨時建筑。
(二)具體安排
1、動員部署:8月15—16日制定違章臨時建筑整治工作方案,對整治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2、集中整治階段:8月17日—10月31日在全區統一開展集中整治行動。
3、總結表彰:整治工作指揮部對全區違章臨時建筑的整治情況進行檢查、總結,對在整治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獎,同時建立防止亂搭亂建長效管理機制。
四、具體要求
(一)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區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健全組織,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
(二)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區整治工作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成立各自的專門隊伍負責整治工作。在整治工作中要各負其責,主動參與,相互配合,協調一致,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三)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行拆除違章臨時建筑的法律程序,對嚴重干擾集中整治工作、無理取鬧等抗法行為,公安部門要依法從嚴處罰,確保集中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四)要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及物業部門的優勢,做好居民的宣傳教育和思想工作,利用新聞媒體進行宣傳,營造有利于集中整治工作的輿論氛圍。
(五)各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要及時匯總整治情況,并將最新進展情況在每天下午15:00前報區整治辦公室(區城建局城管科),區整治辦公室將整治情況匯總后報市整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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