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統(tǒng)目標責任制考評方案
時間:2022-03-21 0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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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強化目標意識、責任意識、效能意識,激勵全系統(tǒng)開拓創(chuàng)新、爭先進位,更加有效地履行職能,更好地服務地方經(jīng)濟建設,全面落實和完成市局和縣委、縣政府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實現(xiàn)縣局提出的“沖刺一流”工作目標,特制定本考評辦法。
一、考評對象
考評對象:各工商所、直屬單位、機關各股(室)。
二、組織領導
縣局成立目標責任制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何衛(wèi)東任組長,副局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辦公室、人事股、法規(guī)股、監(jiān)察室、機關黨辦、商廣股、財務股、督察隊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督察隊,負責考評日常工作。
三、考評內容
對市局和縣委、縣政府下達的全年重點職能工作和自身建設目標任務進行逐條量化、細化,制定《2012年度全縣工商系統(tǒng)重點工作目標及評分辦法》為考評內容。同時,對獎分事項、罰分事項、一票否決事項和督察暗訪等作出規(guī)定。
四、分值設定
2012年度全縣工商系統(tǒng)重點工作目標,實行百分制考核評分。其中:重點職能工作目標64分、自身建設目標36分。另外,設立:獎分事項,以15分為限;罰分事項,扣分不封頂;縣局黨委評分,以5分為限;縣局督察暗訪評分,以5分為限。
五、考評方式
11月上旬,由相關責任單位提供日常考評匯總情況,同時,對“獎分事項、罰分事項、一票否決事項”作出說明,并附相關材料,一并報縣局目標責任制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查。
縣局采取“日常考評與年底考評、定量考評與定性考評、獎分評分與罰分扣分、縣局黨委評分與督察暗訪評分”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評。具體考評方式如下:
(一)日常考評評分。由相關責任單位對年度重點工作目標進行日常管理和考評,對照《2012年度全縣工商系統(tǒng)重點工作目標及評分辦法》中設定的相關指標項目,根據(jù)平時掌握的情況和有關數(shù)據(jù)(截至2012年10月底),據(jù)實評分。各直屬單位和機關股室對每項工作的評分,應提供與之相應的證明材料。
(二)年底實地檢查評分。對《2012年度全縣工商系統(tǒng)重點工作目標及評分辦法》中設定的相關指標項目,需要進行現(xiàn)場檢查和核實有關情況的,由縣局組織實地考評小組于11月中旬到各被考評單位進行實地檢查評分。
(三)獎分事項評分。按照獎分事項規(guī)定的條件,符合相關獎分條件的,相應得分。
(四)罰分事項扣分。按照罰分事項規(guī)定的條件,有相關罰分事項的,相應扣分。
(五)縣局黨委評價。由縣局黨委成員對各被考評單位年度工作進行綜合評價評分,分值以5分為限。
(六)督察暗訪評分。根據(jù)省、市、縣局對全縣工商系統(tǒng)督察暗訪情況進行評分,好的加分,對有突出問題的扣分,以5分為限(加分與扣分相抵后不超過5分)。
按照上述考評方式,2012年度系統(tǒng)各單位目標責任制考評得分計算公式為:年度重點職能工作和自身建設評分(相關責任單位日常考評評分+實地檢查評分)+獎分事項得分-罰分事項扣分+縣局黨委評分+督察暗訪評分。
六、等次設定及獎勵
2012年度全縣工商系統(tǒng)目標責任制考評設三個等次,即“先進”、“合格”、“不合格”。凡出現(xiàn)“一票否決事項”直接被列為“不合格”等次。
縣局目標責任制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jù)考核情況提出各單位考評等次建議,經(jīng)考評領導小組合議后,提請局長辦公會審定。縣局對年度考評“先進”、“合格”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對“不合格”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同時,縣局設置一定數(shù)額的獎勵基金,對單項業(yè)務工作進入全市系統(tǒng)前三名的單位實施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