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住房調查指導方案

時間:2022-03-20 08: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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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住房調查指導方案

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工作的通知》精神,為切實提高我市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我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基礎數據的采集工作,順利實施我市居民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的基本情況調查,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調查范圍及調查方式

按照市統一部署和要求,以搭建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統為目的,順利推進居民家庭和住房情況調查工作,力爭2011年上半年完成我市住房調查工作,為我市信息系統建設提供數據支撐。

本次調查的范圍是:、、、、等五個街道辦事處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上的住房(包括商品房、拆遷安置房、居民房和公有住房)及其他信息等。

本次調查的基本方式是:參照2008年住房調查的模式,以第二次土地調查宗地數據為依據,以宗地為單位,采取入戶調查與集中填報相結合的方式,按照統一部署、各街道辦事處具體組織、社區居委會具體入戶調查、調查數據同步錄入的原則實施。

二、進度安排及重點工作

(一)前期準備階段

1.健全市級組織機構

成立居民家庭和住房情況調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調查辦,設在市房管局,電話:),加強對調查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調查工作落實到位。

市調查辦的具體工作職責是:負責全市住房調查的方案制定,召開動員會議,指導住房調查工作,協調各街道辦事處的調查工作進度,負責督導人員、調查人員的培訓、新聞宣傳,以及經費申請、辦公設備配置等后勤保障工作。

時間安排:2011年4月26日前。

2.成立督導組、調查組,選聘督導員、調查員

各相關街道辦事處要分別成立督導組,全市共成立5個督導組。督導組的工作職責:一是負責本街道辦事處的調查工作進展調度,指導具體調查工作,解決調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二是組織人員對調查數據進行審核;三是組織人員對審核合格的數據進行錄入。

各相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居委會,至少要分別成立二個調查組,全市共成立約100個調查組。

市調查辦、各相關街道辦事處要做好督導員、調查員的選調、培訓工作。

(1)選調范圍。督導員由市調查辦從相關部門及各街道辦事處選調;調查員由街道辦事處負責選取,由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及社會招聘人員組成。

(2)選調標準。督導員應熟悉本次調查工作的總體安排和要求,熟練掌握調查表及各項指標解釋,能夠解答調查員或被調查對象提出的各種與調查信息相關的問題,責任心強、工作細致、認真負責、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調查員要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社會經驗,熟悉所調查的區域環境,能夠工整、清楚地填寫調查表,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群眾信任、作風正派、待人和氣、認真負責、工作細致、身體健康,能勝任調查工作。

(3)配備數量。為確保調查質量和進度,必須選配足夠數量的調查員。調查員編組時應結合實際,采取辦事處(居委會)工作人員和其他招聘人員混編的方式。

時間安排:2011年4月26日前。

3.召開動員會

召開動員會議,進行工作部署,以保證工作的順利實施。

時間安排:2011年4月26日前。

4.組織培訓

市調查辦要做好調查工作人員培訓前的準備工作,對調查員、錄入人員進行培訓,講解調查的要求、步驟、內容和調查表的填報要領以及信息錄入的操作方式,確保工作質量。

時間安排:2011年4月26日前。

(二)調查核實階段

1.居民家庭住房情況調查

市調查辦依據第二次土地調查宗地數據進行整理構面,并將構面后的宗地信息錄入住房調查系統。各街道辦事處通過金宏網系統打印出宗地圖及《市居民家庭、戶籍、住房和收入情況調查表》,組織調查員按照兩人一組方式進行住房調查。調查時要現場核對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房屋產權證和承租房屋證明等相關材料,并告知被調查居民應誠信申報家庭收入情況。在此基礎上按照要求完成調查表的填寫和上報社區居委會工作。督導員要對入戶調查全過程進行督導,確保調查工作的順利進行。

時間安排:2011年4月26日-6月10日。

2.逐級核實

市、街道辦事處兩級督導小組成員按職責分工進行多級審核,對我市開展調查工作的每一個環節進行全程跟蹤監督。

時間安排:2011年4月26日-6月20日。

(三)數據錄入階段

1.入戶調查數據錄入

各街道辦事處對采集的信息按要求進行錄入,形成入戶調查情況一覽表,將紙質資料與電子文檔以宗地為單位封存,交給市房管局。

時間安排:2011年4月26日-6月20日。

2.錄入樓幢結構樓盤

各街道辦事處按要求錄入宗地的樓幢房屋信息,形成宗地的樓幢結構樓盤。

時間安排:2011年4月26日-6月20日。

3.房屋與戶對接

各街道辦事處將錄入的宗地結構樓盤與錄入的住房信息對接。

時間安排:2011年4月26日-6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建設、國土資源、房管、財政、民政、公安、工商、統計、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計算機中心等相關職能部門及各街道辦事處要切實提高對本次調查工作的認識,進一步增強調查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按照職能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全面做好居民家庭住房情況調查工作。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做好全市居民家庭和住房情況調查工作的督導、協調,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責任人和辦理時限,落實工作經費,加快推進調查工作。

(三)確保工作進度。各有關街道辦事處要按照時間安排,抓緊開展本處的調查工作,力爭在6月30日底前完成住房調查工作。各有關街道辦事處在落實責任,明確分工的同時,要實行包片負責制,明確各社區居委會主任對本社區住房調查工作負總責,按照工作要求及流程進行嚴格把關,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四)建立例會制度、獎勵機制。市調查辦要根據工作進展情況不定期召集專題例會,聽取各街道辦事處工作進展情況,解決調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統一工作方法和標準,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住房調查過程中表現優秀的街道辦事處領導、居委會主任及優秀督導員、調查員給予獎勵;此次住房調查列入年終考核。

(五)建立信息反饋制度。市、街道辦事處兩級要完善信息反饋機制,市調查辦要將調查工作進度及存在問題進行通報,確保調查工作規范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