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口安全隱患治理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27 0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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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市縣政府《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管治工作的通知》(辦發〔〕17號)和省安辦《關于轉發〈鐵路局首要干線路外安全綜合整治百日行動施行方案〉的通知》(安辦〔〕18號)要求,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治”的方針,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司法、律例,經過深化開展鐵路安全隱患專治,切實處理鐵路道口及鐵路引線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有用遏制和削減鐵路路外安全變亂的發生,努力完鐵路路外安全情勢的基本好轉。
二、工作任務和辦法
(一)開展鐵路道口(私設不合法道口、過道)安全隱患整治。重點排查管治首要干線鐵路道口和不合法道口、過道的安全隱患,處理嚴厲影響鐵路行車安全的突出問題。各區(市)縣和市級有關部分要層層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增強對重點地域、重點道口的監管力度,實時消除安全隱患。此項工作由市鐵路道口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牽頭,會同各區(市)縣和市級有關部分抓好落實。
(二)積極共同鐵路部分開展鐵路引線和鐵路引線護欄安全隱患的排查管治。各區(市)縣和市級有關部分要依照省安辦《關于轉發〈鐵路局首要干線路外安全綜合整治百日行動施行方案〉的通知》(安辦〔〕18號)要求,共同鐵路局對鐵路引線安全隱患進行排查管治。
(三)落實跨越鐵路的道路革新“三還”要求。為避免呈現新的安全隱患,今后各區(市)縣但凡需求跨越鐵路的道路革新,要嚴厲依照“三還”要求嚴厲把關,并報市道口辦會同鐵路局及市級有關部分同意后才干施行,果斷根絕新建工程呈現新的安全隱患。
三、工作步調
第一階段:排查摸底(4月15日前)。各區(市)縣和市級有關部分依照市縣政府《關于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管治工作的通知》(辦發〔〕17號)要要求附表所列的安全隱患條目內容,制訂排查管治工作方案。
第二階段:集中排查管治(4月16日至9月30日)。依照附表上所列安全隱患的條目內容逐項排查,落實整治單位、人員、時間、經費,做到既要實時消除安全隱患,又要保證安全隱患不再反彈。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10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區(市)縣對開展鐵路安全隱患排查管治工作狀況進行總結,并將總結資料于10月25日前報市道口辦。市道口辦將合時組織有關部分對各區(市)縣排查管治狀況進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區(市)縣、市級有關部分要增強對專治工作的指導,制訂切實有用的辦法,把鐵路道口(不合法道口、過道)及鐵路引線的安全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依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受益,誰負責”和分級治理與屬地治理相結合的準則,認真落實鐵路道口(不合法道口、過道)及鐵路引線安全隱患整治工作責任。堅持健全各項規章準則,把安全隱患整治的各項工作落實到基層,落實到責任人。
(三)各區(市)縣要堅持與鐵路部分聯絡的工作機制,當地與鐵路有關部分要實時溝通,增強協作,堅持鐵路道口(不合法道口、過道)及鐵路引線安全隱患整治工作長效機制。
(四)增強鐵路道口(不合法道口、過道)及鐵路引線安全隱患的監督檢查工作。安監部分要會同其他部分按期對安全狀況進行監督,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實時下達限日整改通知書,并監督限日整改。各級各有關部分要充分應用播送、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手段,普遍發起鐵路沿線群眾自動參加隱患排查管治工作。
(五)堅持工作信息報送準則。各區(市)縣要堅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管治工作信息報送準則,每月月底前將當地區《鐵路道口(不合法道口、過道)及鐵路引線安全隱患排查管治狀況計算表》和相關工作狀況闡明報市道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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