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方案
時間:2022-01-25 1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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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目標,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為實現全市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提供環境保障。
二、工作內容
(一)鞏固2008年環保專項行動成果,持續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
1、對2007年和2008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集中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后督察,重點檢查環境違法案件的整改落實情況。
2、開展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通過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污染源的綜合整治和嚴格監管,確保我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保障飲用水安全。大力實施“涉硼企業專項整治”、“一級水源保護區污染源搬遷”、“飲用水水源地設標立界”三大工程。今年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開展涉硼企業專項整治。完成東大清河流域我市5家硼礦企業外排礦洞水治理及建一鎮等6處硼泥堆放場綜合整治;啟動對五O一礦等3處硼泥堆放場的環境評估及綜合整治;對所有涉硼企業實行規范化管理,污染物超標排放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未實現達標排放的予以關閉。二是實施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源取締、搬遷工作。各鎮區負責調查本轄區內飲用水源地污染源的基本情況,制定搬遷、取締污染源工程方案,對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工業企業、餐飲業、養殖業及垃圾場等污染源進行取締。2009年、2010年各完成取締、搬遷任務的40%,2011年全部完成取締、搬遷工作。三是開展飲用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設標立界工作。年底前完成飲用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界標、交通警示牌的設定及井房墻體裝飾警標標志工作。
(二)著力打擊“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開展“三鎂”行業專項整治工作
1、深入開展“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專項檢查。重點查處不符合產業政策和準入條件、未經審批擅自開工或建成投產的行業;不符合有關環保規定、超標排放污染物的企業;拒不執行國家產業政策,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藝、設備的企業;嚴厲打擊被取締關閉后擅自重新開工的企業。嚴格控制“兩高一資”項目和環境敏感項目。
2、深入開展“三鎂”行業污染專項整治行動。根據《*市2008-2012年環境污染綜合整治方案》,推進2009年“三鎂”行業污染整治工作。按照“關閉取締一批、搬遷重建一批、補辦手續一批、關停整改一批、完善提高一批”的原則,對“三鎂”企業進行清理、整頓。重點查處沒有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或環境保護驗收批準文件的企業;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環境準入條件的企業;采用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的企業;沒有治理設施、污染物超標排放的企業。對未執行“環評”和“三同時”制度的“三鎂”企業,12月31日前要依法補辦“環評”和審批、驗收手續,逾期不補辦“環評”、不履行驗收手續、不能保證穩定達標排放的將予以關停。
(三)對遼河流域的重污染行業及重點排污企業開展專項整治
按照《*市2009年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的規定,凡我市境內的印染、絲絹、化工等行業企業,必須在10月31日前完成污水治理,否則予以關停。
(四)開展開發區建設項目專項整治工作
按照環境保護部東北督查中心及省環保廳對營口地區核查后提出的整改意見,加強建設項目的全程監管,采取區別對待、突出重點、簡化環節、逾期不驗依法查處等主動督驗方法,加大驗收工作力度,切實提高驗收數量與質量。按照相關規定,對所有審批和驗收的建設項目建立健全項目檔案,實行戶籍化管理。
1、將工業企業環評執行情況和投產企業驗收情況核查列為我市今年環境保護重點工作之一,全年新上項目環評率要達到100%,達產項目驗收率要達到95%以上。對違規企業要限期整改,并進行現場逐一核查,逾期不改的依法處罰。
2、對未經審批就開工建設的項目責令停止建設;未經批準擅自進行試生產或長期以試生產名義違法排污的,依法停產并予以處罰;對工藝落后、污染嚴重且沒有環保審批手續的,堅決予以關停。
(五)開展“環境信訪積案化解”活動
在鞏固“環保攻堅惠民百日百案”活動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環境信訪工作,深入開展“環境信訪積案化解”活動,力爭在破解環境信訪積案、難案上有較大突破。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5日前)
根據國家、省和營口市要求,各鎮區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結合本地實際,確定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完成環保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6月15日前,各鎮區要將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名單和實施方案上報到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摸底和集中整治階段(6月—11月)
各鎮區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對轄區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兩高一資”企業,涉硼、“三鎂”、電鍍、絲絹等重點污染行業,遼河流域的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經濟開發區建設項目及超標排污企業等進行集中整治,并將階段整治情況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對各鎮區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察。
(三)總結階段(12月)
各鎮區要認真總結環保專項行動的經驗和問題,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12月5日前,將2009年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總結上報到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工作措施
(一)落實責任,加強領導
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成立*市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
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聯動配合,形成執法合力,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確保專項行動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及時解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環境問題。
各鎮區要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政府分管同志牽頭、各相關部門參加的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聯席會議機制,進行廣泛動員部署,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落實環保專項行動各項措施。
(二)全面督察,加強考核檢查
按照各階段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后督察制度,切實加強對各鎮區環保專項行動的指導和督察。對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環境問題要重點查處,掛牌督辦,跟蹤督察。對鎮區政府掛牌督辦案件及飲用水源保護區、“兩高一資”企業等整治工作開展情況要組織多種形式的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督促、指導鎮區政府和部門落實各項重點工作。同時,對鎮區政府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信息報送、工作總結等情況進行考核,確保環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三)加強監督,強化責任追究
加大對行政執法部門監督環境違法問題的責任追究力度。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出現重大決策失誤,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對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不力,甚至包庇、縱容違法排污企業,群眾反映強烈、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對不依法行使職權的部門負責人、有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四)廣泛宣傳,鼓勵公眾監督
要根據各階段工作重點,制定宣傳計劃,定期向社會公布環保專項行動進展情況、違法企業名單、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積極組織新聞媒體進行跟蹤報道,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輿論氛圍;充分發揮“12369”環保熱線作用,暢通投訴渠道,鼓勵群眾廣泛參與,搭建公眾參與平臺,形成專業執法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監督網絡。
五、工作要求
(一)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根據營口市確定的掛牌督辦企業名單,對整治工作落實情況逐一進行現場檢查。
(二)“兩高一資”、涉硼、“三鎂”、電鍍、絲絹等行業的重污染企業未執行“環評”制度和環保“三同時”制度的,責令其停止生產并依法予以處罰;繼續使用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淘汰目錄的設備、工藝的,予以關閉;主要污染物超標排放的,限期治理;所有停產治理企業要嚴格驗收程序和標準,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堅決遏制污染反彈現象。
(三)對已完成整治任務的企業,要加大監督監測和現場巡查頻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對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治理的一律停產整治,對未按要求完成停產整治的一律停產治理或依法關閉。
(四)對逾期未落實掛牌督辦要求的案件,要查清原因,分清責任,并按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處分暫行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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