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和規范中介機構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19 03:42:00
導語:清理和規范中介機構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振興*經濟和構建和諧社會這一主題,針對我縣中介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依法進行清理和規范,努力創造誠實守信、公平有序的信用環境,為我縣社會穩定和經濟快速發展服務。
二、清理和規范的范圍
這次清理和規范工作的范圍主要是與經濟發展密切聯系的中介機構。
(一)以財務會計相關知識為基礎的行業,包括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及資產評估等機構;
(二)以房地產、工程技術相關知識為基礎的行業,包括土地評估、房地產評估、房地產經紀機構、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程監理、建設工程招投標等機構;
(三)以法律相關知識為基礎的行業,包括律師事務所、公證處、法律咨詢服務等機構。
三、清理和規范的內容
(一)清理的內容:
1.虛假驗資、虛假評估、虛假公證等違規、違紀問題;
2.執業市場秩序混亂、非法執業、以商業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擾亂市場秩序問題;
3.未經法定程序審批、無照執業、超范圍經營、對分支機構管理不到位問題;
4.行政干預,部門壟斷,造成不正當競爭等執業環境問題。
(二)規范的內容:
1.規范中介機構的資格認定和設立;
2.依法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規范執業行為;
3.對不符合現行政策法規要求的中介機構進行規范;
4.凡是應與監管部門脫鉤的中介機構,在這次清理和規范過程中,都應及時脫鉤。
四、方法和步驟
清理和規范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時間從20*年1月20日開始,到2月15日結束。
(一)自查自糾階段(20*年1月20日—1月31日)
1.對中介機構進行調查摸底,分類登記造冊,分析存在的問題。
2.對中介機構的職能進行審定確認,進一步明確其執業的范圍和責任。
3.對雖經審批、登記,但未在規定時限內開展正常業務活動的,不能按行業規定自律、管理混亂的,機構設置不合理、執業職能劃分不明確的中介機構,認真進行整改。
4.對損害國家和公眾利益,嚴重違規違法的,嚴肅查處,依法予以處理。
5.結合清理和規范中反映出的問題,比照相關政策、法規,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辦法,并組織落實整改工作。
6.嚴格執行公平、統一的審批、登記標準,實行歸口審批、登記管理。
7.各中介機構自查近3年在執業期間有無違規、違紀、違法情況。寫出自查自糾和整改報告,上報監管部門。
(二)建章建制階段(20*年2月1日—2月5日)
1.建立和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對在執業過程中出現違規行為的,監管部門將進行責任追究,嚴肅處理,違法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2.完善行業自律機制,制定中介機構規范發展的指導意見。
3.完善對中介機構監管機制,做到依法審批、依法登記、依法從業、依法監管。
(三)檢查驗收階段(20*年2月6日—2月15日)
1.檢查自查自糾階段是否存在走過場和弄虛作假行為,各個環節工作是否落實到位,發現的問題是否得到解決。
2.檢查清理和規范工作中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是否得到查處,責任是否得到追究。
3.各項法規和機制是否建立和完善。
五、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成立*縣清理和規范中介機構工作領導小組。
責任分工:
(一)縣軟環境辦和縣工商局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檢查;
(二)縣工商局負責在工商部門登記的中介機構的清理和規范;
(三)縣財政局和縣審計局負責以財務會計相關知識為基礎的行業,包括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等機構的清理和規范;
(四)縣國稅局負責稅務師事務所的清理和規范;
(五)縣國土資源局和縣建設局負責以房地產、工程技術相關知識為基礎的行業,包括土地評估、房地產評估、房地產經紀機構、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程監理、建設工程招投標等機構的清理和規范;
(六)縣司法局負責以法律相關知識為基礎的行業,包括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和法律咨詢服務等機構的清理和規范;
(七)縣法制辦負責審核、論證清理和規范工作中所制定和完善的相關政策法規;
(八)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修改全縣中介機構的規范發展指導意見,相關部門、行業配合。
- 上一篇:水庫灌區節水改造分析論文
- 下一篇:城市污水處理探討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