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現居住地服務管理方案

時間:2022-11-11 0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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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生育現居住地服務管理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云發〔2008〕20號)和《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政府關于強化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現居住地管理工作的意見》(昆通〔2008〕53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現居住地服務與管理工作,規范流動人口生育秩序,切實維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合法權益,實現××跨越式發展的目標,結合我區實際,特提出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長效管理機制為核心,以強化現居住地管理為重點,將強化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與加強戶籍和居住證管理緊密結合起來,采取新舉措,探索新方法,形成新機制,謀求新突破,實現新發展,全面提升我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水平,促進我區經濟、社會、人口、資源、環境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到2010年,轄區社區(村)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達到“四同”工作標準,形成信息采集、責任管理在社區(村),服務管理在街道(鄉),執法檢查、監督考核在區級的工作格局,實現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全覆蓋。到2015年,適應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需要的組織網絡、制度建設、工作機制和保障機制基本形成,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預防、控制和查處流動人口違法生育的能力不斷增強,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三、組織領導

建立和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現居住地管理及綜合治理的長效工作機制,成立××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聯席會議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辦公室主任由區王靜同志兼任,負責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認真履職開展工作。每季度由區政府分管領導牽頭定期召開一次聯席會議,聽取成員單位履職情況匯報,研究解決綜合治理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經常性的聯合執法,督查基層落實情況。各單位要明確一名領導和一名工作人員抓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形成齊抓共管工作格局,為抓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提供組織保障。

四、街道(鄉)、社區(村)的職責

(一)街道(鄉)的職責

1.配合區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或受其委托,對社區(村)核實上報的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流動人口進行查處,并對違法生育的流動人口征收社會撫養費。

2.通過全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交換平臺和其他渠道,與育齡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加強工作聯系,及時通報育齡流動人口的生育、避孕節育情況。

3.為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辦理一孩生育手續。

4.查驗育齡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對未辦理的督促其限期補辦。

5.建立本地流出的育齡婦女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臺帳,為流出的育齡人員免費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做好生育、避孕節育等跟蹤服務。

6.指導社區(村)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

(二)社區(村)的職責

1.與轄區內的用工單位、出租房屋產權單位(個人)、小區物業管理企業簽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責任書,做到服務管理全覆蓋。

2.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登記制度,及時采集婚育、生育情況,實施動態登記管理,對已婚育齡婦女進行重點跟蹤服務。

3.組織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進行生殖健康檢查,落實避孕節育措施,督促違反規定懷孕的婦女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4.發現并及時上報流動人口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5.上門為育齡流動人口免費發放計劃生育宣傳品和避孕藥具。

6.集中對育齡流動人口開展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優生優育、避孕節育、生殖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咨詢及培訓工作。

7.與流出的已婚育齡婦女簽訂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合同,建立生育、避孕節育情況定期報告制度。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信息共享制度

進一步整合人口計生、公安、衛生等部門信息,建立“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全面協作、多方共贏”的信息共享機制,實現信息統一采集、證件統一查驗、數據統一應用。公安部門要把流動人口是否持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作為采集流動人口管理信息的重要內容,并及時反饋到人口計生部門進行跟蹤管理;衛生部門要督促醫療機構及時向人口計生部門反饋無合法生育證明的生育信息,以便及時查處。

(二)建立責任倒逼制度

按照“目標倒逼進度、時間倒逼程序、社會倒逼部門、下級倒逼上級、督查倒逼落實”,建立綜合治理倒逼、目標人群管理倒逼、信息管理倒逼、違法行為查處倒逼制度。

1.綜合治理倒逼。一是以提供人、財、物力保障倒逼各街道辦事處(鄉)實施流動人口綜合管理的領導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的不斷提高。要廣開渠道,保證有人做事、有錢辦事,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二是以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履職情況倒逼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綜合治理機制的形成和健康運行。

綜合治理倒逼根據各部門的履職情況和協作配合力度采取專項工作督查、季度通報、年終考核的方式進行。

2.目標人群管理倒逼。一是以點逼面。通過隨機抽查好、中、差三個點的18至49周歲流動人口育齡婦女婚育、避孕、節育情況,與社區(村)登記在冊數據進行對比,倒逼流動人口育齡婦女管理覆蓋面。二是以流動人口育齡人群滿意度倒逼服務管理質量。通過問卷調查、隨機訪談或信訪舉報,了解流動人口育齡人群對計劃生育工作的滿意度,檢驗各街道辦事處(鄉)計劃生育工作服務水平和管理質量。

目標人群管理倒逼由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聯席會議領導小組組成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專項工作檢查組按照目標管理責任書的相關內容采取不打招呼方式進行。

3.信息管理倒逼:一是以健全流出、流入、懷孕、生育、出租房屋變動等動態信息,倒逼底數不清、情況不明問題的有效解決。社區(村)要建立、完善規范的流動人口婚育、避孕、節育信息臺帳,做到對轄區內的流動人口特別是育齡婦女底數清、情況明,登記建賬率要達到96%以上。二是以全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交換平臺、公安部門流動人口管理信息、衛生部門負責監管的醫療機構生育監測系統提供的無合法生育證明的生育信息倒逼社區(村)流動人口信息動態管理,將三個方面提供的生育信息與社區登記在冊的信息進行對比,檢驗動態管理水平。

信息管理倒逼通過工作調研、數據比對、專項檢查、年終考核等方式進行。

4.違法行為查處倒逼。一是以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倒逼有法不依、執法不力、違法不究行為的查處。二是以流動人口違法生育動態信息倒逼各街道辦事處(鄉)的依法查處執行力。從2008年10月1日起,在異地違法生育后到現居住地居住未及時進行查處的、在現居住地居住后違法懷孕生育未及時進行查處的,每查實一例,當事人屬城鎮居民的,由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鄉)向區政府責繳10萬元,屬農村居民的,由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鄉)向區政府責繳5萬元。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聯席會議領導小組將督查情況上報區政府進行通報,區財政局負責執行,責繳資金全部用于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

違法行為查處倒逼通過各級領導批示、群眾舉報、市委目督辦和市政府目督辦專項督辦、區委督察室和區政府督辦科專項督辦、市人口計生委和區人口計生局暗查暗訪等方式進行。

(三)完善有獎舉報制度

區人口計生局要繼續推行有獎舉報制度,加大有獎舉報的廣度和力度,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度,加大宣傳,對外公布舉報電話,公開接受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督。在為舉報人進行保密的基礎上,既要對流動人口違法懷孕、違法多生育行為的舉報者進行獎勵,也要對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行為的舉報進行獎勵。對舉報流動人口違法懷孕行為的,經查證屬實,每舉報一例,由區人口計生局給予舉報人400元的獎勵;對舉報違法多生育,經查證屬實,每舉報一例,由區人口計生局給予舉報人200元的獎勵;對舉報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行為的,經查證屬實,每舉報一例,由區人口計生局給予舉報人200元的獎勵。

(四)建立暗察暗訪制度

由計劃生育聯席會議領導小組組織專項檢查組,對各成員單位和各街道辦事處(鄉)、社區(村)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政務公開、工作效率、服務態度、規范執法等方面的情況,進行不打招呼、不定時間、不定地點的監督查訪。暗察暗訪的結果將作為通報、限期整改、年終考評、責任追究的主要依據。

(五)建立工作進展通報制度

為及時掌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進展情況,倒逼各級各部門工作的落實,根據各項需通報內容的實際情況,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工作進展通報制度。一是日常簡報通報。各街道辦事處(鄉)每月5日前要將上一個月計生相關指標完成進度,存在的問題和落實目標任務所采取的好的措施、經驗、做法以簡報方式向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聯席會議領導小組進行簡要通報。二是季度分析通報。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聯席會議領導小組每季度對全區主要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根據日常檢查走訪情況,通報各街道辦事處(鄉)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工作建議。特別對工作重視不夠、出現較大問題的部門,將在全區通報批評。三是半年聯席通報。由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聯席會議領導小組根據區人口計生部門了解的情況,對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信息報送、協調配和、履職情況進行半年通報。四是末位預警通報。由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聯席會議領導小組每半年對人口計生指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預警通報,主要是通報各街道辦事處(鄉)工作指標完成實績的排位。半年和末位預警通報排在末位的,其主要領導要向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聯席會議領導小組作專題匯報。

(六)建立健全行政職能部門聯動整治長效機制

加強計劃生育的綜合治理是當前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重點和核心。在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聯席會議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聯席會議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安排時間,各街道辦事處(鄉)具體組織實施,公安、人口計生、衛生、勞動保障、工商等部門各司其職,以《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查驗、流動人口違法生育的查處、“兩非”的打擊為內容,重點加大對出租戶、建筑工地、物業小區、集貿市場、城鄉結合部的聯動整治。各部門要協助街道(鄉)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聯動整治,進一步扭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持證率低、計劃外懷孕落實補救措施難、違反政策生育處理難、社會撫養費征收難等被動局面,強化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威懾力和約束力,維護良性的生育秩序。

六、考核獎懲

為嚴格執行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使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現居住地管理真正落在實處,要建立新的考核獎懲機制,考核堅持統籌兼顧、分類指導、實事求是、科學分析的原則,兌現考核堅持獎懲并重、獎罰分明的原則。

(一)考核內容

1.社區(村)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四同”工作達標率。

2.區政府與各街道辦事處(鄉)、區人口計生局與各街道辦事處(鄉)社建辦簽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中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指標完成情況。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實績考核與群眾滿意度相結合、考核評價與結果運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平時考核包括暗察暗訪、專項督查、責任倒逼、工作通報;年終考核包括隨機抽樣調查、民主測評、個別訪談、綜合評價,由區委督察室、區政府督辦科、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聯席會議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三)獎懲方法及標準

1.考核結果評定

按照考核內容,考核結果評定為“優秀單位”、“達標單位”和“提醒注意單位”三個等次。

“優秀單位”的考評標準:社區(村)“四同”工作達標率在98%以上,責任書中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各項指標全部完成。

“達標單位”的考評標準:考評標準為社區(村)“四同”工作達標率在95%以上(含95%),責任書“流動人口計劃生育部分”有1項沒有完成的。

“提醒注意單位”的考評標準:考評標準為社區(村)“四同”工作達標率在95%以下,責任書“流動人口計劃生育部分”有2項以下(含2項)沒有完成的。

2.建立責任保證金制度

區人口計生局和每個街道辦事處(鄉)要向區政府交納2萬元的責任保證金。責任保證金專款專用,用于年終考核獎勵經費。

評為“優秀單位”的,除全額返還保證金外,區財政按“以獎代補”的方式再獎勵兩倍數額的獎金;評為“達標單位”的,除全額返還保證金外,區財政再獎勵一倍數額的獎金;評為“提醒注意單位”的,全額扣除保證金。

(四)責任追究

嚴格執行計劃生育“一票否決”,進行逐級責任追究。在年終考核被評定為“提醒注意單位”或被處以過經濟責繳的街道辦事處(鄉),除全額扣除保證金、實施經濟處罰外,區委、區政府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非國家公職人員的工作人員由用工單位解聘或辭退;對于指標任務完成進度緩慢、信息報送不及時、職責履行不到位的單位將由區委督察室、區政府督辦科、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聯席會議領導小組責成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督辦整改,對于整改力度不到位的,將由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聯席會議領導小組提請區紀委、區監察局進行問責。對工作有突破完成好的單位和個人,由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聯席會議領導小組提出建議名單給予獎勵。對于協調配合、履職到位的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將由區計劃生育聯席會議領導小組根據年度考核情況給予一定獎勵。

附件:1.××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聯席會議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2.××區社區(村)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四同”工作內容及評分標準

××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聯席會議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一、人口計生部門:

1.負責全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宏觀協調工作;

2.抓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落實,監督、檢查和指導辦事處(鄉)、社區(村)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與公安、衛生、工商等部門積極配合,對居住在轄區內的流動人口育齡群眾開展計劃生育的宣傳、服務和管理工作;

3.監督、檢查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查處流動人口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4.負責流動人口免費避孕藥具的供應,組織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為育齡流動人口提供免費的生殖健康、避孕節育等計劃生育服務;

5.按照市人口計生委和區委、區政府的要求,對街道辦事處(鄉)落實計劃生育工作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二、公安部門:

1.在為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時,要先核查其現居住地街道(鄉)計生部門查驗過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對未持《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將無《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人員名單每季度向其現居住地街道(鄉)計生辦通報,實現流動人口信息資源共享;

2.配合計生部門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清查工作,每季度向街道(鄉)計生辦提供一次轄區流動人口變動情況及信息;

3.對阻撓計劃生育工作人員執法的對象要嚴肅進行查處,確保工作正常開展。

三、衛生部門:

1.督促轄區內有產科資質的醫療單位在為流動人口開展孕檢或分娩診療時,要檢查當事人的《生育證》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對無《生育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要及時作好登記,并向醫療單位所在地街道(鄉)計生辦通報;

2.指導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做好育齡流動人口生殖健康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并實行規范管理;

3.配合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對非法為流動人口提供助產服務、實行計劃生育手術或者實施假節育手術、進行假醫學鑒定、出具假《報告單》,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為流動人口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等醫療、保健機構進行查處。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1.在為流動人口辦理營業執照時,要先核查其現居住地街道(鄉)計生部門查驗過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對未持《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將無《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人員名單及時向其營業場所所在地街道(鄉)計生辦通報,并配合人口計生部門對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流動人口進行查處;

2.把市場管理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結合起來,配合計劃生育部門做好集貿市場內流動人口從業人員的計劃生育宣傳、督促工作,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等做好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服務與管理工作。

五、勞動保障部門:

1.介紹流動人口就業時,應當核查其現居住地街道(鄉)計生辦查驗過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對未持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將情況及時向其現居住地街道(鄉)計生辦通報;

2.督促企業在用工時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六、房管部門:

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配合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做好住宅小區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

七、教育部門:

1.對流動人口子女在入園、入學時,應當核查其現居住地街道(鄉)計生辦查驗過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對未持《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將無《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人員名單及時向學校或幼兒園所在地街道(鄉)計生辦通報;

2.做好向流動人員的學生家長宣傳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工作,做好下屬學校和企業流動育齡婦女的計劃生育工作,并登記入冊。

八、民政部門:

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時,協助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充分發揮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在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中的作用,對困難的計劃生育戶實行救濟和援助。

九、財政部門:

要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在核定本地區計劃生育工作經費時,應包含外來流動人口管理和技術服務等經費,保證流動人口管理與戶籍人口人均經費達到同等的投入水平,以確保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必需的經費,為流動人口管理工作提供必要。

其他成員單位根據自身工作性質,在為流動人口辦理相關手續時,須認真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并積極主動向區人口計生局通報流動人口違法生育及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同時,工會、共青團、婦聯和計劃生育協會應當協助區人口計生局做好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

××區社區(村)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四同”工作內容及評分標準

××區社區(村)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實行與戶籍人口“同宣傳、同管理、同服務、同考核”,具體內容及評分標準是:

一、同宣傳(25分)

(一)上門發放免費計劃生育宣傳品(15分)

全年收到宣傳品累計數

宣傳品入戶率=——————————————————×100%

轄區內流動人口戶數x4

評分標準:按要求每季度發一次宣傳品,一戶流動人口一年發放四次。根據入戶率按比例給分,最高15分。

(二)針對不同流動人口人群適時舉辦生殖健康培訓(10分)

評分標準:舉辦了生殖健康培訓的得10分,未舉辦不得分。

二、同管理(25分)

(一)收集、登記、反饋信息(15分)

1.計生協會志愿者發現社區(村)內外來人員婚育、生育信息,填寫《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報告單》后交社區(村)專職工作人員。

評分標準:社區(村)內出現外來人員婚育、生育情況而未填寫報告單的,每查實一例扣1分,最多扣5分。

2.社區(村)專職工作人員在收到《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報告單》后,2個工作日內對信息進行調查核實。

評分標準:社區(村)專職工作人員在收到《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報告單》后,未在2個工作日內對信息進行調查核實的,每出現一例扣1分,最多扣5分。

3.社區(村)專職工作人員核實信息后,及時做好臺賬的更新登記。若發現有違法懷孕、生育的,原則上應于當天填寫《流動人口違法生育(懷孕)信息報告單》并報告街道(鄉)計劃生育辦公室,最遲應在2個工作日內報告。

評分標準:社區(村)專職工作人員在收到《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報告單》,而未及時更新臺賬的,每出現一例扣1分,最多扣5分。

(二)簽訂責任書(10分)

社區與轄區內的用工單位簽訂《用工單位、雇主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責任書》,與房屋產權單位、個人簽訂《出租、出借房屋單位、個人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責任書》,與小區物業簽訂《物業管理企業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協議書》。

簽訂了責任書的單位數

責任書簽訂率=———————————————————————×100%

轄區內的用工單位、房屋產權單位及個人、小區物業總數

評分標準:根據責任書簽訂率按比例給分,最高10分。

三、同服務(25分)

(一)提供免費避孕藥具上門服務(10分)

評分標準:流動人口有需求而未得到免費避孕藥具上門服務的,每查實一例扣1分,最多扣10分。

(二)組織流動人口育齡群眾到區計劃生育服務站開展環情、孕情監測、生殖健康檢查(5分)

評分標準:組織流動人口育齡群眾進行檢查的得5分,未組織的不得分。

(三)為流動人口維護計劃生育方面的合法權益提供幫助,排憂解難(10分)

評分標準:未及時為流動人口維護計劃生育方面的合法權益提供幫助、排憂解難的,每查實一例扣1分,最多扣10分。

四、同考核(25分)

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情況納入社區(村)內單位、個人各類評先評優活動的初審內容,嚴格執行“一票否決”制。

評分標準: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情況納入社區(村)內單位、個人各類評先評優活動初審內容的,得10分;嚴格執行“一票否決”制的,得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