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疫情應急處置方案
時間:2022-03-27 0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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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本區重大植物疫情應急反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組織應急反應行動,控制疫情傳播蔓延,最大限度地減輕重大植物疫情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保證生態安全,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運行,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植物檢疫條例》、《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農業)》、《市植物檢疫實施辦法》、農業部《農業重大有害生物及外來生物入侵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疫情分級
參照農業部制訂的《農業重大有害生物及外來生物入侵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按照重大植物疫情的發生性質、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本區重大植物疫情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具體分級標準按照《市處置重大植物疫情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區發生突發重大植物疫情的應急處置。
1.5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以人為本、依靠科技,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快速反應、協同應對,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市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明確,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區政府是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區應急委決定和部署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務由區應急辦負責。
2.2應急聯動機構
區應急聯動中心設在區公安分局,作為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的職能機構和指揮平臺,履行應急聯動處置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組織聯動單位對特大或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進行先期處置等職責。各聯動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
2.3工作機構
2.3.1區綠化局
區綠化局是區政府主管本區綠化的職能部門,也是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機構之一,作為本區處置重大植物疫情的責任單位,承擔本區重大植物疫情的日常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擬訂本區植物防疫、檢疫的有關規定,組織制定、修訂本區處置重大植物疫情應急預案。
(2)組建本區重大植物疫情專家組和應急處置專業隊伍。
(3)組織開展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和外來有害生物的監測、預警和防疫工作,收集、分析國內外疫情信息,及時預警信息。
(4)組織、協調區有關部門和各街道、鎮搞好應急準備,保證應急處置有關響應快速、有效進行。
(5)根據疫情發展態勢,及時提出成立相關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建議,并承辦應急處置相關組織、協調、保障等具體事項。
(6)承辦市農委、市綠化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3.2區應急處置指揮部
一旦發生重大植物疫情,區政府根據區綠化局的建議和應急處置需要,視情成立區重大植物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處置指揮部”),實施對重大植物疫情應急處置的統一指揮。應急行動結束,在報請區政府批準后,區應急處置指揮部解散,轉入常態管理。
2.3.3相關成員單位及職責
(略)
2.3.4現場指揮部
根據重大植物疫情的發展態勢和應急處置需要,事發地街道、鎮負責成立現場指揮部,必要時,也可由區綠化局組織有關專業機構開設。現場指揮部在區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現場應急處置。
2.4專家機構
區綠化局負責組建重大植物疫情專家組,在重大植物疫情發生后,從重大植物疫情專家組中確定相關專家,負責提供應對重大植物疫情的決策咨詢建議和技術支持。
3預警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
3.1.1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撲滅”原則,各街道、鎮建立重大植物疫情監測系統。加強重大植物疫情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順利開展和監測質量。
3.1.2重大植物疫情監測主要包括:
(1)發生或正在發生的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分布、擴散和危害情況。
(2)可能攜帶檢疫性和外來有害生物的植物及其產品在本區種植、調運情況。
(3)新傳入或新發現外來有害生物的發生、分布、以及對綠化生態、社會經濟和公眾健康造成的影響。
3.2預警級別與
3.2.1預警級別
根據重大植物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本區重大植物疫情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2.2預警信息
3.2.2.1區綠化局根據植物檢疫部門提供的監測信息,組織專家組根據疫情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其危害程度與可能發展趨勢,提出疫情預警報告。
3.2.2.2區綠化局根據本預案,明確預警的工作要求、程序和部門,落實預警的監督管理措施,并按照權限適時預警信息。其中,特別嚴重預警信息的需報區政府批準。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宣傳車或其他方式進行。
3.2.3預警級別調整
預警信息部門可根據重大植物疫情的發展態勢和處置情況,對預警級別作出調整。
3.3預警預防行動
進入重大植物疫情預警期后,區綠化局、疫情發生地街道、鎮、區應急聯動中心等部門和單位可視情采取相關預防性措施。
4應急處置
4.1信息報告與通報
4.1.1一旦發生重大植物疫情及其隱患,任何單位與個人均有權向區綠化局、植物檢疫等部門或疫情發生地街道、鎮報告,也可通過“110”報警電話向區應急聯動中心報告。
4.1.2疫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疫情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發生疫情的植物種類、品種、來源、癥狀,受害植物數量(面積)和死亡數量,是否有人員受害,已采取的控制措施,以及疫情報告單位和個人的聯系方式等。
4.1.3疫情報告程序與時限
(1)疑似疫情報告。區綠化局植物檢疫機構接報后,要立即派出檢疫人員赴現場診斷。認定為疑似植物重大疫情的,要立即采集樣品進行確診。
(2)確認疫情報告。區綠化局根據最終鑒定結果確認疫情。疫情確認后,區綠化局必須在1小時內分別向區委、區政府值班室口頭報告和書面報告。特別重大或特殊情況,必須立即報告。
(3)疫情發生后,疫情影響地街道、鎮要每周向區綠化局報告1次疫情。重大、特別重大疫情,每天至少上報1次,緊急情況應隨時報告;疫情得到控制的,實行零報告制度。
4.1.4區綠化局要與毗鄰區及市有關部門加強協作,建立重大植物疫情信息報告、協調機制,根據重大植物疫情應急處置需要,及時通報、聯系和協調。
4.2先期處置
4.2.1一旦發生重大植物疫情,由區綠化局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通過組織、調度、協調有關力量和資源,采取必要措施,實施先期處置,并迅速確定疫情等級,上報現場動態情況。
4.2.2疫情影響地街道、鎮要根據職責和規定權限啟動相應應急預案處置規程,控制事態并向上級報告。疫情發生單位、社區負有先期處置的第一責任,相關單位必須在第一時間進行即時處置,要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防止疫情人為擴散,防止和減少自然擴散。
4.2.3重大植物疫情應急處置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控制疫情發展。在先期處置過程中,因疫情發展和危害程度的變化而需變更響應級別的,由區綠化局及時報請區政府決定或視情變更。
4.3應急響應
4.3.1分級響應
本區重大植物疫情應急響應等級分為四級: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分別應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植物疫情。
4.3.1.1Ⅰ級、Ⅱ級應急響應
(略)
4.3.1.2Ⅲ級和Ⅳ級應急響應
(略)
4.3.2擴大響應
一旦發生先期應急處置仍不能控制的植物疫情,尤其是出現跨區域、大面積,并有可能進一步擴散的疫情時,區綠化局要視情擴大或報請區政府擴大響應范圍,提高響應等級。
4.3.3疫情未影響地區
根據疫情發生的性質、特點、發生區域和發展趨勢,分析本轄區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采取相關措施積極應對。
4.3.4其他
外省市或外區發生重大植物疫情,且有傳入本區風險,區綠化局視情組織有關部門采取相關措施實施預防和處置。
4.4疫區與保護區劃定
發生重大疫情或需要長期防控的,區綠化局提出疫區的劃定方案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疫情發生較普遍時,將未發生疫情的區域劃定為保護區,防止疫情傳入。
4.5信息共享與處理
4.5.1各有關單位要按職責分工,建立健全重大植物疫情信息互聯共享機制。
4.5.2發生植物疫情及其處置與控制措施,可能影響外區的,及時上報區政府按有關規定執行。
4.6應急結束
4.6.1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植物疫情由市農委對疫情處置情況進行評估,提出中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市政府批準后終止。
4.6.2一般植物疫情由區綠化局對疫情處置情況進行評估,提出中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區政府批準后終止。
4.6.3對短期內無法徹底撲滅的疫情,區綠化部門要制定長效控制方案。
4.6.4應急處置結束后,區綠化局要繼續組織對發生區域進行監測,經連續2年或重大植物疫情專家組認定所需時間段內未出現新疫情,由區綠化局提出建議,報區政府批準后宣布疫情已被撲滅。
5后期處置
5.1保障與恢復生產
重大植物疫情發生后,根據植物疫情發生特點,及時指導發生地區迅速恢復生產。
5.2社會救助
重大植物疫情發生后,區民政局會同疫情影響地街道、鎮搞好受災戶的救助,并負責社會各界向疫區提供救援物資及資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
5.3災害補償
區綠化局組織制訂重大植物疫情災害補償標準,報請區政府批準后實施。
5.4調查與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后,由區綠化局會同疫情發生地街道、鎮組織有關部門對疫情發生原因、性質、影響范圍、受損程度、責任及經驗教訓等進行調查、評估與核實,并及時將結果報告區政府。
5.5信息
發生重大植物疫情,由區府辦負責相關信息的收集匯總與審查工作。需要對外的重大植物疫情信息,由區委宣傳部會同區綠化局按照程序向社會。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緊急情況下,要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預警和引導信息,及時疏導疫區人員。
6.2應急隊伍保障
加強重大植物疫情應急防治與處置隊伍建設,強化應急聯動機制。由區綠化局負責組建重大植物疫情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各街道、鎮負責組建應急處置預備隊伍,并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防治培訓與演練,一旦發生重大植物疫情,協助實施應急處置。
6.3物資保障
區經委、區發改委、各街道、鎮和有關單位根據“分級管理”的原則和預案明確的職責,組織應急物資的儲備、生產、調撥和供應。以保證實施防控作業時的物資使用。在實施防控作業時,大型設備(含運輸車輛)一律停止日常養護作業,專用小型設備和特殊設備啟動應急預案時用。
6.4經費保障
重大植物疫情常態管理所需的經費,由區綠化局報請區財政列入年度預算。應急處置所需的經費,由區財政按有關預案和規定預以安排。
6.5治安保障
重大植物疫情發生后,區公安部門與疫情發生地街道、鎮要協助搞好疫區封鎖與疫情強制撲滅,維護疫區社會穩定。
6.6交通運輸保障
重大植物疫情發生后,由區公安分局及時對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疫情發生地街道、鎮協助搞好交通運輸保障。
6.7科技支撐
由區綠化局組織有關科研機構積極開展重大植物疫情預防與應急處置方法等相關課題研究,加強疫情調查、評估、趨勢預測等技術研究。提高重大植物疫情檢疫與控制、初始種群的野外監測與種群大面積暴發危害的檢測技術;建立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及危險性外來有害生物風險評估系統,確定重大植物疫情高、中、低風險管理名單。
7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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