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時間:2022-12-12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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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省冬季防火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面做好我市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減少一般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經濟社會和諧穩定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市政府研究決定,從即日起至2009年3月中旬,在全市廣泛開展冬季防火安全工作(以下簡稱冬防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除隱患、壓火災、保平安”為主題,以“無大火之害、無群人之亡、無百萬之災”為重點,以維護社會穩定、服務經濟建設大局為中心,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省政府“11.10”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鷹潭市政府11.19冬季防火工作會議精神,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城鄉消防工作,提高全社會火災防控水平和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全市火災形勢持續穩定,為建設“平安貴溪,和諧貴溪”創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不發生較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總體目標,堅決實現“五個確保”:確保重點領域內社會單位的消防監督檢查率達到100%;確保排查出來的火災隱患整治率達到100%;確保重點領域內社會單位職工消防安全教育率達到100%;確保消防部隊滅火救援成功率達100%;確保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為零。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冬防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市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副市長黃如象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紀檢組長彭光輝,市公安局副局長唐金輝,市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張先申任副組長,市防火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安消防大隊,由張先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工作范圍及重點

(一)工作范圍

1.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

2.生產、儲存、銷售、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和場所;

3.集員工集體宿舍與生產、倉儲或經營等使用功能為一體的建筑(以下簡稱“三合一”建筑);

4.小飯店、小歌廳、小洗浴、小作坊、小發廊、小賣店、小網吧等“七小”場所;

5.居民樓、出租屋堆放可燃物品、堵塞疏散通道、違章用火用油用氣、私拉亂接電線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

6.建筑工作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在建筑工地容留工人食宿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

(二)工作重點

1.設施方面: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缺少、損壞、消火栓狀況及滅火器配置是否符合規定、防雷、防爆、防靜電設施以及燃油、燃氣管網不符合要求標準以及安裝、使用假冒偽劣產品等問題。

2.建筑方面:安全疏散出口及消防通道、防火分區不符合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等問題。

3.規劃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設施不足或不適應實際需要等問題。

4.區域方面:成片毗連市場或集生產、銷售、儲存、居住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級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間距不足、消防通道不暢、消防水源缺乏等問題。

5.管理方面:消防安全組織、責任、制度、措施未落實,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違章用火、用電、用氣等問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未制定滅火預案及安全疏散預案、未定期開展演練等問題。

五、任務措施

圍繞“大動員、大宣傳、大檢查、大演練”四大專項行動,部署開展十項具體活動,確保今冬明春冬季防火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一)大動員

1.召開一次動員大會。全市各級政府層層召開會議,將冬季防火工作部署到鄉、村、社區居委會。督促、指導社會單位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消防安全各項制度,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整改火災隱患。

(二)大宣傳

2.深入開展消防“五進”活動。結合冬季防火特點,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做到廣播有聲音、電視有節目、報紙有文章、網絡有陣地、街上有標語、社區有專欄。公安消防部門要深化“關注消防,珍愛生命,共享平安”主題宣傳,深入推進消防宣傳“五進”,加強對社會單位消防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社會單位要在鄉村、街道、社區、辦公和人員密集等場所,廣為設立消防宣傳教育專欄,廣為張貼消防宣傳標語,廣為懸掛消防宣傳條幅,廣為發放消防知識宣傳單。市新聞媒體要發揮宣傳主導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宣傳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常識。

3.組織開展新《消防法》知識競賽。掀起開展新修訂《消防法》宣傳熱潮,普及消防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

4.開展《我身邊的消防人·消防事》為主題征文活動。大力弘揚關注消防、熱愛消防的先進人物和典型事跡,使全市廣大人民群眾更加“了解消防、支持消防、參與消防”。

(三)大檢查

5.開展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評比活動。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組織單位、場所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的要求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改。12月中旬,市公安消防部門組織對各鄉、鎮消防安全二、三級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情況開展一次評比活動,督促和指導社會單位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機制,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

6.開展政府消防目標責任考核。12月下旬,鷹潭市政府4個考核小組根據《鷹潭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實施方案》,對各部門、各單位落實2008年消防目標責任情況進行考核。各部門、各單位要做好迎檢工作。

7.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標準化管理達標考評。通過實施標準化管理考評活動,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引導、推動我市人員密集場所規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行為,建立健全“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自我管理與約束機制,切實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災防控能力。

8.集中開展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大掃除、大整治行動。根據冬季不同時期的火災形勢和特點,市公安消防機構要結合實際,持續開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嚴懲違法違規行為。

(1)2008年11月9日至12月20日,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組織單位、場所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的要求開展自查自改。重點針對冬季易發生火災事故的單位、場所,特別是地下空間開辟為旅館、出租房、商場、市場、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普遍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對人員密集場所必須做到“六查”:一查場所是否經過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二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三查自動消防設施是否正常運行;四查建筑內部裝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五查單位自查巡查工作是否落實;六查員工是否經過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掌握消防常識和基本技能情況。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能夠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當場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單位落實整改責任,并于3日內報告市公安消防機構,由市公安消防機構依法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對確定為重大火災隱患的,市公安消防機構要及時報請市政府掛牌督辦。

(2)2008年12月21日至2009年1月6日,市政府要組織市公安、安監、監察、教育、建設、文化、衛生、工商、旅游、民政等部門,鄉鎮、街道辦事處以及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圍繞圣誕節、元旦消防安全保衛工作,按各自職責分工開展冬季火災隱患大排查,集中整治各種消防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排查工作可以采取聯查、專查、互查、抽查、錯時檢查等多種形式進行。對檢查中發現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市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采取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等斷然措施加以整改。對決定取締、關停的單位或場所,市工商、文化、供電、供水等有關部門要采取斷水、停電、查封、暫扣許可證等措施進行綜合整治,確保關停到位。監察部門要對領導干部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履行職責不到位的,要加強督辦。

(3)2009年1月20日至2月28日,市公安、安監、工商、文化、消防等部門要圍繞春節、元宵節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對賓館、飯店、商場、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煙花爆竹的燃放場所和燈會、廟會、焰火晚會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現場逐一進行排查,嚴格審批把關。公安派出所要在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期間對三級列管單位開展一次“地毯式”檢查。切實加強對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和其他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工作的監督,進一步加強對小歌舞廳、小游戲廳、小網吧、小旅館、小易燃易爆場所、家庭作坊式小企業等“六小”場所和“三合一”建筑的監管。

(四)大演練

9.開展一次綜合滅火救援演練。市公安消防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執勤戰備,時刻做好“滅大火、打惡仗”的準備,保證人員在崗在位,保證消防車輛器材完整好用,保證滅火藥劑和救援物資充足。要針對重要場所、重點區域制定、完善滅火作戰預案。通過開展實地、實戰、實裝演練活動,加強滅火第一出動力量,力爭打早、打小,努力減少火災造成的損失。12月下旬,公安消防部門要協調市交通、供水、供電、醫療等相關部門適時開展一次綜合滅火救援演練。

10.開展冬季訓練。市公安消防部門要加強消防業務體能訓練,切實提高隊伍的滅火救援保障能力。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非現役消防力量的經常性業務指導,將其納入消防部隊調度指揮體系,提高多種消防力量的整體作戰能力。

六、實施步驟

今年冬季防火工作從2008年11月10日起至2009年3月10日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8年11月10日到11月25日)。市政府辦公室下發全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各部門、各單位在認真分析本單位火災形勢和消防工作突出問題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會議,對本單位冬季防火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2008年11月26日至2009年2月28日)。各部門、各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冬季防火安全檢查和督查,集中整治各種消防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屆時,市領導小組將對各部門、各單位冬季防火措施落實情況及火災隱患整改情況進行檢查,將在全市通報。

(三)總結階段(2009年3月1日至10日)。冬防工作結束后,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進行總結,逐級上報工作情況。2009年3月5日前,將書面總結報市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思想認識必須到位。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對于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重大意義,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減少一般火災”為總體目標,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將工作重點轉移到火災預防上來,把預防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作為冬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持不懈狠抓預防,竭盡全力消除隱患,全力打好冬防戰役。

(二)隱患排查整治必須到位。要繼續鞏固和深化今年奧運消防安全保衛攻堅戰成果,加大對火災隱患的整改力度。各部門、各單位本著“安全與效益并重”的原則,深入貫徹實施公安部第61號令,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建立以法律責任為核心的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及時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

(三)宣傳教育必須到位。全面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圍。市消防大隊要針對季節特點,深入推進消防宣傳“五進”活動(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市宣傳文化、教育、廣電等部門要密切配合,積極宣傳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滅火常識。加大消防安全培訓力度,對單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操作人員以及特殊工種人員普遍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切實提高社會單位火災防控水平。

(四)責任追究必須到位。對于冬防期間發生的各類火災事故,市公安消防大隊要嚴格執行責任倒查制度,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即“火災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切實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把火災責任與火災原因一同查清,把追究領導者的責任同懲處火災肇事者一同進行。對在消防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或負有責任的領導人、負責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要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火災的肇事者,市公安部門要堅決依法予以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