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
時間:2022-11-06 05:31:00
導語: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加快全市棚戶區改造步伐,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平安和諧首府,根據**市第九次黨代會“啟動舊城改造計劃,全面推進棚戶區改造”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按照以人為本的理念和“政府主導、先征后拆、連片開發”的工作方針,全面推進棚戶區改造,力爭“**”時期完成改造任務。努力使棚戶區改造成為惠及廣大市民,特別是生活困難群眾的一項民心工程,使城市低收入及貧困家庭生活條件和居住環境得到明顯改善,為實現建設“亞心之都、國際都市、商旅名城、宜居城市”的目標而努力奮斗。
二、棚戶區的界定
我市棚戶區是指在城市建成區范圍內屬抗震安居工程改造范疇的以平房為主的建筑密度大、人均居住面積小、建設使用年限久、房屋質量差、基礎設施配套不齊全、安全隱患多、環境衛生臟亂差和“城中村”中符合上述條件的連片區域。
棚戶區改造范圍的認定和改造項目的審批由市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三、工作原則
(一)統一規劃,配套建設。
棚戶區改造要與產業結構調整、基礎設施建設、環境治理相結合,與社區建設相結合,與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相結合。對道路、供排水、燃氣、供熱、供電、電信、有線電視、綠化、照明等基礎設施要同步建設。按照“四節”(節約用地、節約用水、節約材料、節約能源)城市要求合理配置,改變“就地翻建”的模式,使改造后的住宅區相對集中連片成規模。
(二)政府組織,市場運作。
棚戶區改造實行市場化運作,開發企業是建設主體,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實施棚戶區改造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具有較高的資質、良好的經營業績和社會信譽。
(三)以人為本,確保穩定。
棚戶區改造堅持“以人為本”和“先安置、后改造”的工作原則,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平安和諧首府”和建設“宜居城市”的要求,統籌考慮、先易后難、穩步推進。在拆遷安置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土地管理、資金使用管理、城市建設管理、城市房屋拆遷、工程建設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保障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穩定。
(四)因地制宜,分類改造。
對有較高商業開發價值的棚戶區,應當通過房地產綜合開發的模式進行建設,并采取招標方式選擇房地產開發企業;對不具備商業開發價值的棚戶區,可比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進行建設;對改造難度大的棚戶區,可由各區級財政兜底,將具備商業開發價值的棚戶區與改造難度大的棚戶區統籌規劃、合理搭配、統一建設。
四、建設標準
棚戶區改造應符合城市規劃和國家有關建筑設計規范的規定,改造后要實現區域內居民的生活環境明顯改善,綠化面積達到標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完善。要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基礎上,建設節能、節水、節材、節地、環保型住宅區。
棚戶區居民安置房建設標準原則控制在每戶60平方米(建筑面積,下同)以內,最低不得低于每戶30平方米。改造后的棚戶區按規定預留物業管理用房和其它規定用房。
五、優惠政策
(一)棚戶區改造項目列入市人民政府重點建設項目,按幫辦項目程序辦理各種手續。
(二)棚戶區改造項目納入市“抗震安居”工程,享受專項資金支持。
(三)棚戶區改造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享受經濟適用住房的有關政策,經營性收費項目按成本收費。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出讓方式取得的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土地出讓金通過市財政全額返還各區財政,專款用于棚戶區基礎設施建設。
對參與棚戶區改造的開發建設項目實行土地出讓金補償拆遷費用的優惠政策,補償標準按樓面地價“拆一補一”執行。
(四)土地儲備中心收購棚戶區土地,實行熟地出讓。土地出讓金專項用于土地儲備中心土地收購和棚戶區基礎設施建設。
(五)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紅線外沒有配套市政管網的,電業、電信、郵政、廣電等單位要按照規劃要求,分別出資同步建設。應由市財政承擔的市政和公用配套設施,要落實資金,優先建設。
(六)對經市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的棚戶區改造項目交納的下列稅款,實行“先征收、后列支”的優惠政策: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契稅;
2.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增值稅和土地使用稅;
3.建設單位拆遷補償的契稅;
4.棚戶區改造項目商品房銷售的營業稅;
5.棚戶區居民因拆遷而重新購置住房的契稅。
棚戶區改造項目的納稅人申請退稅時,應憑市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出具的棚戶區改造項目批準函,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批準后按相關規定列入財政支出。
(七)棚戶區改造范圍內的拆遷安置和補償按下列優惠辦法執行:
1.安置和補償。貨幣補償以原有合法房屋產權面積按市場評估價格確定補償金額。房屋產權調換實行“拆一補一”,不找差價。每戶(三口人以內)面積不足30平方米按30平方米安置,每超1人可增補10平方米,最高不超過60平方米。改造區域內無房屋產權的拆遷戶可在廉租房安置。
2.對支持配合棚戶區改造工作,在拆遷公告規定限期內積極搬遷的住戶,由各區人民政府給予優惠;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期限內自愿接受異地安置的居民,在安置時予以一定的照顧;在原住房面積的基礎上每降一個土地級別增加10%的面積。
(八)棚戶區改造范圍內常住外來人員的戶籍管理由市公安局和市控人辦依法制定辦法。
(九)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棚戶區開發改造,在建項目完成投資額的30%以上,可利用本項目向銀行和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抵押貸款。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大力支持棚戶區改造項目,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個人,優先發放貸款。
(十)市規劃局在滿足綠地、消防和安全等指標的前提下,適當放寬建設項目的容積率。
(十一)由市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建立棚戶區改造貼息專項基金,用于支付各區棚戶區改造項目貸款資金發生的利息。
六、組織實施
(一)棚戶區改造工作要納入目標責任制管理,各區行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區長組織實施,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把棚戶區改造工作落到實處。各區人民政府要制定相關制度,保證棚戶區改造的順利實施。
(二)各區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改造計劃,分項目向市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議書》,經批準后,向規劃部門提出規劃申請,規劃條件一經確定,各區依法對項目進行招標,建設單位按照規劃條件委托設計,依法辦理各項基建手續。
(三)對納入改造范圍的棚戶區用地,應由規劃部門會同國土、建設部門及各區人民政府制定改造區域的詳細規劃,既要滿足區域的拆遷安置,又要保證其余土地的合理開發。
(四)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建設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建設一定比例的廉租房,用于生活困難群眾租住。廉租房面積為每戶30平方米。
(五)棚戶區改造拆遷安置采取“就地安置為主,異地安置為輔”的方式進行,被拆遷戶可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自愿選擇補償方式,特困戶可申請購買解危解困房。可采取“先安置,后改造”的拆遷安置方法,先拆遷部分地塊,集中建設被拆遷居民安置回遷房,然后進行其它拆遷建設。
(六)工程竣工后各區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按程序進行驗收,檢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七)特殊情況可實行“一事一議”,由各區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形成意見后上報市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八)棚戶區改造資金的籌措堅持“市場化運作為主,政府補貼為輔”。可采取居民個人出資、單位資助、政策優惠、經營用地招拍掛出讓金、商業用房收益金、金融貸款、項目抵押貸款等多種形式進行籌措。
(九)凡被批準為棚戶區改造的項目,在改造范圍內,公安、工商、規劃、房產、土地等部門停止辦理其它項目相關手續。
(十)各區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5日前向市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棚戶區改造工作進展情況。
(十一)本辦法實施前發生的拆遷安置和補償行為,不適用本辦法。
七、工作要求
(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轉變觀念,增強服務意識,提高辦事效率,各司其職、協調聯動、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棚戶區改造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二)各相關部門和新聞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棚戶區改造的重要意義、實施辦法和各項配套措施,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妥善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
(三)各有關部門要對項目、資金、安置、質量、進度、配套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濫用職權,違法違規違紀的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
- 上一篇:做好城市供熱的通知
- 下一篇:人口計生獎勵優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