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局檔案整理規范工作意見

時間:2022-08-08 10: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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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局檔案整理規范工作意見

政府機關單位各種資料收發、登記、整理、使用保存是日常工作一項重要內容,對于及時、準確貫徹落實各項政策,分析研究問題,減少失誤,正確決策,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總結經驗和傳承歷史都有重要作用,也是政府考核各單位工作業績的指標。長期以來由于機構和人員缺失種種原因,物價局檔案整理規范工作處于無序狀態。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對物價局各部門、各環節、各類檔案進行清理、整理,規范工作行為,建立制度,為更好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創造條件。

一、成立專門機構、落實人員、明確工作任務

1、成立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局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各黨組成員任副組長,各科室、直屬單位主要領導任成員。

2、由局辦公室主任負責,指定專職人員對物價局各部門、各環節、各類檔案進行清理、整理;了解接受上級價格主管部門、市委、市政府、市發改委、市檔案局和相關部門的文件、資料;指導和統籌本局各科室、直屬機構開展工作,接收全部檔案;制定檔案管理制度、規范各環節、各責任人行為。

3、各科室(含成本分局、監測分局、年審辦、價調辦)領導負責,指定專人對本部門各環節、各類檔案進行清理、整理;了解接收所對口的上級部門文件、資料;向局辦公室移交本部門全部檔案。

4、各直屬單位(檢查分局、認證中心、拍賣中心)主要領導負責,指定專職人員對各類檔案進行清理、整理;了解接收所對口的上級部門文件、資料;向局辦公室移交部門全部檔案。

5、檔案包括物價局歷年黨務、政務、業務文件、資料;價格處理案件、成本監審、價格監測、價格認證、公物拍賣文件及資料。

二、工作要求

1、各科室(含成本分局、監測分局、年審辦、價調辦)按自身職責范圍對2002年以來各類文件、資料統一按本局發文、上級文件、相關部門文件和其它資料分別整理送局辦公室歸檔,自己備份留存。因自身工作需要整理的文件、資料將卷宗目錄送局辦公室歸檔留存。

2、局辦公室對2002年以前的文件、資料屬于本局現有留存的進行分類清理、登記;屬于市發改委留存的接收后進行分類清理、登記;屬于市檔案局留存的經與市檔案局對接后登記目錄留存;并負責不涉及其它部門和直屬單位的文件、資料整理。

3、各直屬單位對歷年的文件、資料統一按本局發文、上級文件、相關部門文件分別整理送局辦公室歸檔,自己備份留存。因自身工作需要整理的文件、資料將卷宗目錄送局辦公室歸檔留存。

4、局辦公室負責與市檔案局聯系,請求派員指導,按照檔案管理的要求開展工作。

5、局辦公室負責建立市物價局檔案室,統一購買提供文件、資料整理工作所需物品。

6、局辦公室負責對局各科室(含成本分局、監測分局、年審辦、價調辦)、直屬單位的文件、資料整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和驗收,并向局黨組匯報。

三、時間安排

2014年6月前各部門按要求自行進行整理;6月至10月在市檔案局的指導下按檔案管理要求進行整理;2014年年底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