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分局監管工作意見

時間:2022-04-25 0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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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分局監管工作意見

2012年,工商分局責任區監管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根據省、市局的部署要求,圍繞市局“革新創優、高位開局”年主題,在科學性、有效性上下功夫,以“職責清晰、制度健全、運行規范、履職高效”為目標,重點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鞏固基礎,進一步完善規范工作模式

(一)健全完善責任區工作基本規范

1、分局結合新“三定”方案,繼續規范工商所的內部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并建立責任區(網格)變動審批制度,實時掌握基層責任區基本情況。各工商所根據實際進一步優化、調整責任區劃分和網格設置,及時變動情況事前上報分局責任區監管辦公室。

2、分局在貫徹落實市局原有規范性文件,結合新版基層管理系統和今年出臺的業務規程,根據實際,制定涵蓋戶口建檔、工作計劃制定、工作實施、局所互動、督查考核等在內的《工商分局責任區監管基本規范》,各工商所要認真予以貫徹落實。

(二)抓好各類業務規范的制訂和落實

根據市局出臺的責任區工作各類業務規范指導手冊,各業務科室在充分征求基層工商所意見的基礎上,緊密結合新版基層管理系統,提出具體的落實措施和要求,經局長辦公會議審定后,由分局責任區監管辦匯總整理,制定《工商分局責任區監管工作規程手冊》,指導基層工商所開展工作。

(三)規范科所工作事權劃分

以“三定”方案、省、市局責任區監管操作規程為依據,從目標責任制考核調整入手,明確機關科室與工商所之間事權劃分原則、標準,對具體工作事項進行逐項梳理和劃分,進一步解決好科室與工商所之間工作分工、業務流轉、責任落實等問題,同時規范完善工商所內所長室、綜合室、責任區三者之間的業務流程和工作規范。

(四)深入應用新版基層管理系統

1、以市局即將新修訂的《工商所責任區監管工作基本要求和知識技能(軟件)匹配指導意見》為大綱,以基層管理系統應用為重點,組織全員培訓,切實提高責任區干部的崗位技能。分局將按照分層分類的原則,制定培訓方案,組織全員培訓和相關測試,建立并推行責任區干部上崗資格認證制度。

2、繼續做好新版基層管理系統改版后續工作,建立暢通有效的溝通機制,建立責任區監管協同群,及時交流經驗,解決在應用基層管理系統時遇到的各類問題,并及時匯總和向上級部門反饋。

二、高效運行,進一步提升放大監管成效

(一)分局要推進考核機制整合工作,繼續推進工作部署和考核評價的一致性

繼續推進責任區監管工作機構和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機構的整合,以機構整合帶動職能整合,以職能整合推動工作落實。

改進目標責任制考核制度,探索建立考核項目和標準審查機制,對下達到基層的考核指標應充分聽取基層的意見和建議,考核辦對這些指標組織進行實質性審查,對基層普遍有異議和不科學不合理的指標,提交考核領導小組或局長辦公會審定。

完善對工商所責任區監管工作的考核方式,提高實地考核在目標考核整體中的分值比例,改進實地考核組織工作方式,通過相對科學合理的考核,真實、充分地反映基礎監管和工作成效。

(二)抓好新版基層管理系統的綜合應用

1、分局要根據新的基層管理系統全面、有效開展績效考核工作,探索建立科學運用考核結果的獎懲機制。

2、工商所要繼續認真落實《基層工商所責任區監管工作基本規范(試行)》、《責任區監管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規范性文件,重點做好年度計劃的規范制訂、巡查工作量的合理安排、專項計劃與階段計劃的科學整合、階段計劃和實施計劃的有效銜接。

3、基層工商所干部,特別是責任區干部,要認真貫徹落實業務操作規范,嚴格按照工作要求開展巡查活動,規范、及時錄入工作數據。

(三)抓好科所互動,順暢上下銜接

全面、深入推廣應用基層管理系統的“上下互動”模塊功能,健全完善“上下互動”工作規則,力求機關科室向工商所下達業務工作,工商所向科室反饋工作結果都通過該模塊進行,實現上下工作流的數字化。同時,科室督查工作進展情況、獲取工作數據,也要依托基層管理系統展開。

(四)大力開展工作競賽,放大典范效應

1、結合省、市局有關部署要求,會同人教科和相關科室組織開展“我們的工商所、我們的責任區”主題活動,為創新完善責任區監管注入新的生機和活力。把基層責任區監管納入星級工商所創建的重要內容,實現責任區監管工作的開展情況、基礎監管工作的落實情況與星級工商所評定的有機結合。

2、開展責任區監管示范工商所評比活動,放大典型示范效應。

3、通過組織開展責任區監管能手等形式多樣的競賽活動,提升干部能力,鞏固監管成效。

三、強力助動,進一步長效持久推進

(一)強化督查

1、繼續加強對工商所責任區監管工作落實情況的督查。堅持一月一督查等做法,并通過網上督查、實地抽查、交叉檢查等方式,把督查發現問題和幫助基層解決問題結合起來,做到督查能發現問題、問題能及時整改。

2、以加強工商所年度計劃制定、計劃執行情況、巡查處置情況、數據真實情況為重要內容,重點抓好責任區監管基本規范和業務規范具體落實情況的督查。

(二)深化機關干部下基層實踐活動。

1、變常態化,變走訪式為帶課題深度調研,變了解情況為主為解決問題為主,開展“我為基層破難題”機關干部下基層主題實踐活動,下基層之前由各工商所上報工作難題,每個單位下基層后至少能解決一個實際問題,切實做到帶著問題下去,留下成果回來。

2、探索完善機關干部下基層的科學評價機制,建立機關干部下基層報告機制,交流下基層成果和感想,接受基層評價,并做到下基層實踐活動與文明規范科室評比、機關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有機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