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安全管理工作意見

時間:2022-07-23 0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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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安全管理工作意見

2009年,我鎮水上安全,緊緊圍繞全鎮經濟及中心工作大局,根據《內安條例》和《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漁業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市、縣各級政府的文件精神,進一步更新觀念,開拓創新,強化現場監督檢查,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完成2009年度水上工作目標,確保水上安全,為把我鎮建設成為“工業強鎮、交通重鎮、旅游新鎮、文化大鎮”而努力奮斗。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各級政府和各級部門對水上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安全生產網絡機構,落實責任,實行干部“包船”、“三包三定”制度,強化現場監督執法和專項整治工作力度,嚴懲客、貨超載現象以及漁船非法載客現象,力爭全年零事故。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為了認真抓好水上安全工作,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局面,鎮政府決定成立了水上安全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分工明確,職責明確。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實,實行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鎮、村(社區)、船主三級共建安全管理責任網絡,同時鎮管船站和水管站分別對船主要簽訂安全責任書,實行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建立一個完整的管理體系。

管船站和水管站要履行日常監督管理的職能,嚴查煙管、以法促管,落實干部包船責任制,各村(社區居)委會,要對本村(社區)的水庫以及洲河里的客、渡船、貨船、自用船、漁船負責監督管理工作,對客、渡船以及漁船實施日常安全管理,原則上不新增各類船只,特別是不增小漁船。

三、加大宣傳和監督檢查力度,提高安全意識

(一)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識。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相關法律、法規為準繩,利用多種形式結合全國第八個“安全生產月”活動大力宣傳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及“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思想,只有安全了才能長足發展,堅持與時俱進,求真務實,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放在首位,認真落實安全例會制度(采石船每月10日,其他船只每月28日召開船主船員安全例會),督促船舶所有人積極采取防范措施,及時消除人為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

(二)認真落實客、渡船簽單發航制度。根據我鎮的實際情況,由于船只多,量大面寬,客、渡船的簽單發航工作,由船管站統一負責。河市碼頭安排專職簽單員負責簽單,建設碼頭、萬家河渡口、萬家渡口、香爐灣渡口、壩石子渡口、馬灘河渡口在節假日和當場天由所轄村負責安排人員簽單發航。在簽單過程中,發現超載及各種違章現象及時予以糾正,把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加大現場監督檢查力度,完善船舶設施設備。現場監督是執行法規的最好手段,是落實各種措施的具體辦法,全年開展兩次大檢查(在四月和十一月內),做到一個不漏。主要查“三無”船舶、無證駕船、超載以及非法載客和設施設備不全的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從嚴查處,管船站和水管站要不定期地組織檢查。

(四)今年重點一是認真抓好規范化管理,嚴厲打擊超載超員等違法違章行為;二是抓漁船救身等安全設備的配置及漁船的整改;三是加大對各類隱患的排查,特別是采石及船輔助船的管理,要建立隱患排查、整治、消號臺帳。

(五)重點抓好對船上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時間定于四月下旬,同時對簽單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四、認真抓好季節性、階段性安全工作,強化水運安全現場管理

認真抓好“春運”、“年審”、“安全生產月”、“汛期安全”等工作,強化水運安全管理。一是“春運”、“汛期”前認真開展安全大檢查,督促使其證照合法,設施設備齊全,要求駕船人員提高防范意識,加強現場監管,及時傳遞防洪信息;確保“春運”和“汛期”安全;二是結合“安全生產月”,利用多種形式宣傳有關水上的法律法規,提高全民安全意識。三是抓好船舶年度檢驗工作,保障船只質量,取締三類船只載人,四類船只載貨,確保船不進水,人不濕腳,做到安全。

五、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和行風建設

船管站、水管站工作人員要熟悉水上的法律法規和船舶方面的基礎知識,以及行政執法程序,做到業務熟練,法律素質強,在執法過程中要文明執法,樹立良好的形象,在工作上要求真務實,廉潔奉公,解決實際問題,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對所做的工作認真做好記錄,推行執法人員“工作日志”制度。

六、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推動水上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各村(社區居)委會、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樹立科學發展觀,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切實抓好安全工作,嚴防事故發生,加強現場監督,嚴禁違章操作,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