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消防安全發展工作意見(區)
時間:2022-06-04 03:07:00
導語:消防局消防安全發展工作意見(區)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進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平安*建設,結合我區實際,制定2009年消防安全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建國六十周年大慶和第十一屆全運會消防安全保衛為主線,以減少一般火災、防范重特大火災、杜絕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為目標,進一步提升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和社會防控火災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重點工作及要求
(一)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新《消防法》),研究制定具體的貫徹意見和措施,全面推進新《消防法》的順利實施。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法規,細化量化消防工作任務指標,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各級要將消防工作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健全和落實消防工作部署、督查、考核、獎懲制度。進一步完善各級消防安全委員會制度,明確政府各部門消防工作責任,建立健全政府部門消防工作信息溝通和聯動執法機制。著力抓好鄉鎮(街道)、農村、社區等基層組織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落實,積極探索在鄉鎮政府設立消防安全辦公室等形式,進一步健全完善基層消防監管體系,切實抓好基層消防工作的目標考核和績效考核,確保基層組織履行消防職責到位。
(二)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要結合當地產業布局、功能劃分及相關專業規劃的調查,進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規劃布局。年內完成重點鄉鎮消防規劃編制工作。財政、建設、公安、規劃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加強協作,認真開展好新一輪城市消防規劃編修工作。各級要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總體規劃,發改、財政、建設、規劃等部門要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經費納入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和財政預算,并確保落實。按照“快補舊帳,不欠新帳”的要求,加快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步伐,確保達到國家標準。市政消火栓完好有效率達到95%以上。依托農村社區服務中心,深入推進公共消防服務向農村延伸。加強農村消防隊伍建設,采取政府投資、政企聯辦、村企共建等模式,在鄉鎮建設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在村莊建立志愿或義務消防隊。結合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搞好農村消防規劃和消防車道、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設施及滅火救援設施器材建設,初步在全區形成城鄉一體化的火災防控體系。
(三)強化消防安全專項治理
以建國六十周年大慶和第十一屆全運會消防安全保衛為主線,從3月份至10月份,在全區范圍內分三個階段組織開展“全警全力、平安全運”火災隱患集中整治一、二、三號行動,全面深入細致地排查整治各類火災隱患。繼續深入開展以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九小場所”和“三合一”建筑為重點的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和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行動,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部門執法聯動機制、火災隱患整改責任機制和重大火災隱患舉報、通報、公示、掛牌督辦機制,切實加大對火災隱患的整治力度。在全區人員密集場所積極推行推閂式門鎖系統、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錯時檢查等物防、技防、人防措施,確保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加強消防設施和消防產品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制假販假、違法經營消防產品等行為。
(四)優化消防安全監督管理
繼續推行以“六化”為核心、以“標識化”、“可視化”為載體、以“123”(即一暢兩知三能)工程為重點的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要求,由消防大隊及公安派出所分級組織實施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的監督指導,并組織專項檢查驗收。上半年,完成對全區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分類評價,并逐步向其他社會單位推開;年底前,完成對全區50%“九小場所”的分類評價。積極探索建立消防安全等級公告、消防安全星級掛牌、消防安全等級與企業信譽等級認證、保險費率掛鉤聯動機制,逐步形成“重點突出、監管有序”的消防安全監管模式,切實推動消防安全監管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
(五)深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要以新《消防法》的宣傳普及為重點,以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家庭、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活動為載體,建立完善“政府主導,媒體聯動,全民參與”的社會化消防安全宣傳工作機制,適時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廣泛宣傳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常識、滅火基本技能和逃生基本方法,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全面推行消防安全培訓持證上崗制度,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安全培訓率達到100%,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消防安全培訓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六)完善消防經費保障機制
各級要認真貫徹落實財政部、公安部《關于印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消防業務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防[*]300號)和省財政廳、省公安廳《關于建立縣級公安消防部隊消防業務費基本支出保障機制的意見》(魯財行[*]16號)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消防部隊業務經費保障標準。進一步理順消防經費供給保障機制,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消防裝備建設、消防站建設及其維護資金、公安消防部隊業務經費和征招地方合同制消防隊員所需經費納入地方各級財政預算,確保消防工作與本地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 上一篇:食監局農村大集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 下一篇:審計局首問負責制實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