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職能建設工作意見
時間:2022-04-09 1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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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精神積極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及省、市局有關文件精神,充分發展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切實做好服務“三農”工作,全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經濟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充分領會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意義。加強“三農”工作,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筑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大任務。增強參與新農村建設的使命感,以“陽光工商”、“紅盾護農”為主題,以建立起工商與農民的新型關系為出發點,以執法整治護“三農”、規范管理促“三農”、扶持發展興“三農”為重點,把監管執法與服務“三農”有機結合起來,在監管中體現服務,在服務中加強監管,努力實現對農民消費者、生產經營者負責與對法律負責的統一。加強對農民合法權益的維護,加快農資經營行為長效管理機制建設,大力支持培育農業產業發展,深刻認識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大意義。
二、鼓勵創新,積極推進農村市場主體準入。發按工商管理職能,進一步完善市場準入體系、市場服務體系、市場誠信體系。培育發展農村市場主體。支持農村各類市場主體加快發展。支持發展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場優勢的農業產業,鼓勵農業龍頭企業擴大生產規模、提升產品檔次,推進“公司+基地+合作社+農戶”等新型市場主體模式。深入貫徹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鼓勵支持和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快速發展。開辟“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綠色通道”進行全程指導,提供一條龍服務,力促實現農戶到法人、農產品到商品、生產自主權到經營競爭平等權的轉變,提高農民闖市場的主體競爭力。支持農村個體戶、私營企業向農產品加工、種植業以及農業生產服務和行業拓展,推進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經營。鼓勵農村個體戶、私營企業發展特色農業、生態農業、綠色農業和健康養殖業。減免有關費用,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一律免收登記費,對農村流動小商小販、農民在集貿市場或當地政府指定區域內銷售自產農產品,免于工商登記和免除工商行政管理各項收費。積極探索農村社區股份合作制改造,創新農村經營體制。發展適應現代農業要求的連銷經營、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業態,構筑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農業市場體系。
三、放寬條件,大力培育和發展農村經紀人。按照“培育中發展,發展中規范,規范中創優”的工作思路,積極培育、發展和壯大農村經紀人隊伍。明確扶持重點,在培育發展流通型、營銷型農副產品經紀人的同時,鼓勵引導發展農業生產資料、農業科技、信息、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經紀人。重點培育發展農村經紀人大戶。為農產品廣辟銷售渠道,切實解決農民賣糧難、賣果難和賣菜難的問題。實行“一降低二放寬”舉措,拓展涉農經紀行業領域。降低培訓登記等準入門檻,放寬注冊條件和準入領域。要積極開展行業自律,加強經紀人合同和經營行為監管,嚴厲查處農村經紀人利用虛假信息誘導農民簽訂合同、損害農民利益的違法行業。
四、合同幫扶,積極推動訂單農業發展。培育發展“訂單農業”,需要政府的強力支持和各部門的協作推動。推廣合同示范文本運用,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實行聘請專家審核,制定出符合農民和涉農企業雙方利益、區域性重點行業和龍頭特色農產品的各種規范訂單文本,為保護農民利益搭建平臺創造環境。開展誠信教育,引導涉農企業爭創“守合同重信用”活動,提高農民依法簽約履約的積極性。緊緊圍繞農業訂單事前、事中、事后的過程,強化全過程的指導、服務和監管,建立涉農企業聯系制度,落實責任人,定期走訪溝通,為農民和涉農企業解決合同糾紛和實際困難。搭建網絡信息平臺,為農民開拓市場提供信息咨詢服務。在對農民的指導服務中,當好指導員、調解員、裁判員,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五、品牌扶農,努力提高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編制《農業品牌培育發展規劃》,積極引導農產品注冊商標,重點引導水果、水產、蔬菜、家禽等我縣特色農產品注冊商標,農產品注冊商標量要以15%的同比速度增長,保持走在全市前列。實施品牌化管理占略,開展農產品馳名商標和省市著名商標的創立,對于注冊農產品證明商標、集體商標和獲得馳名、著名商標的農產品品牌,適當予以政策傾斜。著重引導“干江盤菜”申請證明商標,指導“楚門文旦”等注冊商標充分發揮農產品品牌在促農業發展、促增收方面的重要作用。積極搭建創建農業品牌載體,培育農產品品牌基地,加快*農業“走出去”步伐,鼓勵農民走品牌發展之路。積極實施“引進來”戰略,加大農業招商引資力度,引導知名的工商企業依托原有的品牌優勢,向農業領域拓展,形成農業品牌。幫助行業社團組織、農村集體組織主動申報地理標志性質的證明商標和集體商標。
六、紅盾戶農,切實維護農資市場秩序。規范農資市場經營行為,積極引導農資企業和經營者建立自律機制和內部管理制度,做好農資進銷購銷臺帳工作,繼續推行以水稻為主的種子經營者留樣備查公告制度和種子經營誠信責任制度,實行農資商品質量定向監測,及時監管預警,加強事前防范。有重點有選擇地實施農資經營放心示范店建設,實現農資商品質量的可溯管理,發揮其示范作用。積極開展“紅盾打假保春耕”的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農資制假售假窩點,打擊農資虛假宣傳廣告和虛假標注商標侵權等害農坑農行為。在今年春季和秋季,開展“農用物資商標專用權保護專項行動”和“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保護專項行動”。
七、誠信愛農,切實維護農資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農民消費者合法權益,構筑和諧平安的社會環境,對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意義重大。大力宣傳農資法律知識,增強農民自我保護意識。充分發揮12315行政執法體系的作用,強化農村消費維權工作。利用農村消費維權監督網,發揮已聘用的農村維權監督員的作用,開展“一會兩站”建設,擴大12315進農村的覆蓋面。以當地政府和工商所為單位建立消費者投訴站和12315消費維權聯絡站,解答消費者咨詢,受理訴舉報,及時快捷受理和處理農資消費糾紛,依法保護農民消費者合權益。
八、提升監管,營造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農村食品市場監管,對于維護農村市場秩序、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保護農民消費者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農村食品市場監管力度,確保農村食品市場消費安全。把2007年列為農村市場食品整頓年,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加強對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農村小商店、小攤點的監管力度,清理查處損害農民身體健康的制假售假售劣和無照生產經營的行為。深入開展農村“放心示范店”建設,進一步推動實現“放心店”食品“全配送”的工作目標,提高食品配送率,加強市場商品準入管理,提高市場舉辦者管理責任意識。要強化日常檢查,建立“放心店”長效管理和退出機制。加強農村流通領域食品質量監測,切斷有毒有害食品流向農村的渠道,確保農村食品質量安全。完善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機制,建立健全工商監管、經營者自律、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農村食品市場長效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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