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宣傳意見

時間:2022-09-29 0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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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宣傳意見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國家、省安監局關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的部署,進一步強化全民的安全生產意識,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實現安全生產年度控制指標。我局決定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工作,具體安排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安全生產宣傳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安全生產工作的全局,堅持宣傳工作的黨性原則,堅持團結、穩定、鼓勵,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積極營造全社會促進安全生產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安全生產宣傳堅持政策原則,嚴格執行各項宣傳紀律和規章制度。在報道安全事故的同時,充分報道黨和政府對傷亡人員的搶救情況,報道政府對善后工作采取的各種有效措施,報道社會各界的無私援助和關懷,正確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從中總結經驗教訓,找出對策,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二、突出重點,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安全生產宣傳工作點多面廣,要抓住重點,突出宣傳黨和政府的各項重大舉措、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工作典型等,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標準化建設、“五個體系”和“五個機制”建設等,加大宣傳力度,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一)突出宣傳黨和政府的各項重大舉措。以深化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為重點,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報告中提出的“高度重視安全生產,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重大意義,宣傳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舉措、重要活動和各級黨委政府抓安全生產的工作成績。幫助各級領導特別是基層干部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使廣大人民群眾看到黨和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高度重視,增強對黨和政府的信任。

(二)宣傳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國家和省里陸續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以及加強煤礦、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公眾聚集場所、城市燃氣、道路交通等安全生產的一系列法律、法規、規章和辦法。要把這些法律法規作為重要內容,采用各種方式進一步強化宣傳,幫助廣大干部職工和社會公眾廣泛了解有關法律知識,增強安全生產法律意識,促使生產經營單位依法抓好安全生產,從業人員依法保護自身安全,政府有關部門依法監督管理,推進我市安全生產法制化進程。

(三)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典型宣傳。認真總結推廣各地在嚴格執法、綜合監管、狠抓“雙基”、推進創新等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樹立各地各行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典型,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輻射和引導作用,促進安全生產工作再上新臺階。

(四)開展專項的安全生產宣傳活動。密切配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非煤礦山整合、非公有制企業監管、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等,尤其針對事故多發原因,大力宣傳防瓦斯爆炸、防透水、防違章駕駛、防超載、防火災、防危化品泄露、防中毒、防劇毒物丟失以及用電安全、燃氣使用安全等安全生產科學知識和防范措施,幫助廣大職工和群眾增強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五)做好重點時期的宣傳工作。針對不同時期的形勢需要,集中做好春節、兩會、“五一”黃金周、“十一”黃金周以及事故高發期的安全生產宣傳工作。特別是充分發揮公益廣告的優勢,鼓勵和倡導社會各界在新聞媒體制作播出公益廣告,大力營造全社會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輿論氛圍。

(六)精心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宣傳活動。在總結借鑒以往經驗的基礎上,2005年的活動要搞得有聲有色,豐富多彩,注重實效,更有針對性。積極倡導安全生產和安全生活方式,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識,進一步推動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三、積極探索新的方式,進一步加大宣傳報道力度

(一)進一步加強與新聞媒體和各部門的聯系協作。充分發揮報刊、電臺、電視臺、互聯網等大眾媒體的作用,積極為安全生產大局服務。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督促新聞單位把安全生產宣傳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的重要內容,安排一定播出時間和版面,傳播安全知識,開展警示教育,營造輿論氛圍。加強有關部門和新聞媒體之間的工作協調,對突發重特大事故及時通知主要新聞媒體做好采訪報道。

(二)實行新聞稿件季上報、半年通報、年終考核表彰獎勵制度。各縣(市)、區安監局、各處室要確定一名新聞宣傳聯絡員。市區五個區和章丘市每年在市級以上報刊發表稿件或向市局法規處提供新聞稿件不低于20篇,其他縣不低于12篇,局各處室不低于12篇。各縣(市)、區安監局、各處室新聞宣傳聯絡員在每季度開始的5日內將上季度的安全生產宣傳信息采用季報表報市局政策法規處,法規處每半年通報一次情況,凡完成任務較好或作出突出成績的,市局年終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