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協作工作計劃
時間:2022-04-10 04: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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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扶貧協作市“三縣一區”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文件以及上級有關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加大省縣對口幫扶區工作力度,形成全方位多領域協作合作局面。結合我區和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總體要求
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銀川會議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省、市關于做好新形勢下扶貧協作工作安排部署,切實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進一步加大對口協作工作力度。堅持“輸血”與“造血”、政府力量與社會力量、對口幫扶與合作交流“三個并重”,在2018年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扶貧協作工作成效。因地制宜、綜合施策,精準聚焦,切實抓好科學規劃、產業合作、科教衛生幫扶、勞務協作、干部人才交流等重點工作,奮力推動區扶貧協作工作邁上新臺階。
二、年度工作目標
(一)按照中央、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省、金華市、縣財政安排扶貧協作資金約4000萬元用于區對口扶貧協作項目建設。
(二)推進干部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相互掛職交流20人次以上。
(三)開展就業技能等各類培訓3次以上。開展專場招聘會2次以上,提供就業崗位1000個以上。
(四)通過產業帶動、基礎設施建設惠及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350戶900人以上。
(五)實施扶貧協作產業項目10個,簽訂經濟合作項目2個,爭取落地項目1個。
(六)爭取更多社會幫扶資金,進一步體現浦金一家親,攜手謀脫貧。
三、重點工作任務
(一)研究制定《區2019年扶貧協作工作計劃》,明確2019年扶貧協作項目和工作計劃安排。(時間:2019年1月底,責任單位:區扶貧協作辦、縣經合辦)
(二)省安排2019年度幫扶協作資金4000萬元到位。(時間:2019年6月,責任單位:縣財政局、區財政局)
(三)加強交流互訪。堅持高層聯席會議制度,全年縣、區兩地縣級主要領導開展互訪對接2次以上,其他黨政領導開展工作交流學習2次以上。(時間:2019年,責任單位:縣委辦、縣府辦,區委辦、區政府辦)
(四)干部互派掛職。選派脫貧攻堅職能部門、教育、衛生骨干人才8-10名赴縣開展掛職鍛煉。圍繞我區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爭取縣選派10名以上干部人才來金掛職。完善掛職干部管理制度,做好工作、生活、學習方面服務管理。(時間:2019年,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區委組織部、區教科局、區衛計局)
(五)廣泛開展人才交流培訓。選派專業技術干部人才及基層干部、致富帶頭人赴東部培訓,舉辦致富帶頭人、基層干部、村干部等培訓班4期,教育、衛生系統各選派5名左右骨干人才赴縣交流學習,努力打造視野開闊、能力突出和敢于擔當的干部人才隊伍。(時間:2019年,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教科局、區衛計局)
(六)開展支教、支醫、支農活動。組織開展“留守兒童關愛行動”1次,開展第三期“浦金夏令營”活動,組織開展縣支醫義診活動1次,支農科技咨詢服務1次。(時間:2019年2月-11月,責任單位:區教科局、區衛計局、區農業局)
(七)突出就業培訓、勞務招聘工作。雙方就業部門加強對接,通過鄉鎮勞動保障基層平臺、公共招聘網絡等不定期縣企業招用工信息,組織開展就業招聘會議2次,開展就業職能“精準培訓”3期,每年安排200名以上貧困戶進行培訓。按照本地和東部的就業需求,推動全區貧困家庭勞動力就業,貧困人口到東部實現轉移就業50人以上。(時間:2019年,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八)組織貧困學生到東部就讀職業院校。每年選派30名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中職三年級學生)到職業技術學校學習,學生畢業后由職業技術學校根據學生意愿推薦就業。(時間:2019年7月,責任單位:區教科局、區人社局)
(九)深化產業協作。積極組織區內企業參加省、金華市、縣農博會、展銷會,通過交流展銷提升山區特色產品的包裝和推廣模式,拓寬銷售渠道。組織不少于5家農產品企業到東部地區開展展銷、推介。繼續加強電商合作,指導區農村電商平臺運營,幫助包裝策劃區特色產品上網絡平臺銷售。(時間:2019年,責任單位:區委農工辦、區商務局、區發改經信局、區農業局)
(十)突出招商引資項目合作。強化與縣招商部門和商會的對口聯系,利用區特色農業和旅游資源包裝招商引資項目5個以上,組織開展項目推薦會和投資洽談會,引進浦商、浙商到區投資興業。(時間:2019年,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文廣新局、區農業局)
(十一)強化項目協作推進。進一步落實項目負責制,加快推進2019年扶貧協作項目建設,確保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實現項目帶動受益地群眾脫貧增收致富。(時間:2019年,責任單位:區扶貧協作辦、各項目責任單位)
(十二)組織開展結對幫扶活動。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結對幫扶活動,根據簽訂的結對協議,雙方學校、醫院、鎮村、村企開展幫扶活動,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互促雙贏,共同提高。(時間:2019年,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經合辦、區扶貧協作辦、區委組織部、區工商聯、區教科局、區衛計局、各鄉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1、結合機構改革和人員變動調整充實區扶貧協作工作領導小組。修改完善區扶貧協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工作組職責、辦公室工作細則。各相關部門要明確分管領導和責任科室,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時間:2019年3月,責任單位:區扶貧協作辦)
2、堅持高層聯席會議制度。組織開展雙方黨政主要領導高層聯席會議2次以上,縣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分別帶隊到區召開扶貧協作工作現場會,指導推進對口幫扶和合作工作。(時間:2019年,責任單位:區委辦、區政府辦、區扶貧協作辦)
(二)完善工作機制
1、建立項目清單制度。堅持一切工作項目化,明確具體幫扶項目和責任人,建立項目清單,掛圖作戰。(時間:2019年2月,責任單位:區脫貧辦、區扶貧協作辦)
2、建立定期通報機制。各項目牽頭部門每月25日前報送項目推進動態,區扶貧協作辦牽頭實行每月通報。(時間:2019年,責任單位:區扶貧協作辦)
3、建立督查考核機制。根據《區扶貧協作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和聯席會議制度組織實施,全力督促推進各項工作。(時間:2019年,責任單位:區目標辦、區脫貧辦、區扶貧協作辦)
4、建立資料立檔機制。各牽頭部門結合部門工作職能和工作開展情況做好扶貧協作資料和典型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每次工作開展后10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文件資料檔案報區扶貧協作辦,12月15日前確定本單位扶貧協作典型材料報區扶貧協作辦。(時間:2019年,責任單位:區東西扶貧協作辦、各責任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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