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預防工作計劃

時間:2022-02-08 05: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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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預防工作計劃

一、碘缺乏病防治

(一)加強碘鹽監測,完善上報和反饋系統

按照鄭州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鄭州市碘缺乏病監測方案(試行)》鄭地辦﹝2008﹞2號文件,和

《20*年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專項資金鄭州市地方病防治項目技術方案》要求,切實加強全市碘鹽監測工作。各縣(市)區疾病預防控制專業機構要指定專人負責碘鹽監測和結果的上報工作。

1、各縣(市)區要按照《鄭州市碘缺乏病監測方案(試行)》要求,認真開展居民戶碘鹽的隨機抽樣監測工作,確保居民合格碘鹽使用率穩定保持在90%以上,并于5月15日前將檢測結果通過計算機網絡按時上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同時上報監測分析報告。

2、有關縣(市)、區要于7月15日前,完成居民戶碘鹽的重點抽樣監測工作及向市疾控中心數據傳報,同時上報監測分析報告。

3、市疾控中心將對各縣(市)、區的碘鹽監測工作進行質量控制、督導評估。指導各縣(市)、區配合省疾控中心的現場督導、質量監測及評估工作。

督導評估的重點:執行方案的一致性、樣本采集和抽樣方法的規范性、檢測技術的準確性、資料收集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報告與反饋的及時性、信息利用的有效性。

市及各縣(市)、區疾控中心所備份的尿樣和鹽樣應存放5個月以上,以備省疾控中心在現場督導時,對至少5%的鹽樣、尿樣檢測結果進行隨機抽檢復核。

(二)碘缺乏病高危地區監測

按照《鄭州市碘缺乏病監測方案(試行)》要求,對歷史上曾有克汀病流行,且本年度碘鹽覆蓋率低于80%的縣(市、區)或有新發地克病確診病例的縣(市、區),應及時啟動并開展碘缺乏病高危地區監測。

(三)加大工作力度,確保重點人群碘營養監測工作落到實處

各縣(市)區要繼續貫徹執行鄭州市衛生局《關于在全市開展重點人群實施碘營養監測工作的通知》(鄭衛字[2003]51號文件)精神,按照《鄭州市重點人群碘營養監測實施方案》(鄭衛防站字[2003]63號文件)要求,采取各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使孕產婦充分認識到碘缺乏病的最大危害是對兒童智力的損害,真正認識到開展碘營養監測是做好科學補碘,保障胎兒和新生兒正常腦發育最直接、最有效的辦法,引導其自覺接受碘營養水平檢測。市內五區疾控中心要加大工作力度,與轄區婦幼保健所密切配合,做到及時采、送樣,及時反饋孕婦尿碘檢測結果,及時指導尿碘低于100ug/L的碘營養不良個體進行科學補碘。上街區及六縣(市)疾控中心要繼續承擔起轄區孕婦尿樣的統一收集,尿碘含量測定,結果反饋和碘營養不良個體科學補碘工作。各縣(市)區疾控中心要認真填寫《孕婦尿碘監測結果統計表》,凡尿碘復檢人員,要在《孕婦尿碘監測結果統計表》備注欄內顯示出尿碘具體復檢值。

按照省疾控中心有關重點人群碘營養水平監測工作按排,各縣(市、區),除完成孕婦尿碘監測任務外,要開展哺乳期婦女和兒童尿碘監測。今年要求各縣(市、區)監測哺乳期婦女、兒童各20人份(市內五區尿樣于7月14日和17日集中送市疾控中心地病科檢驗),監測結果與《孕婦尿碘監測結果統計表》(加蓋單位公章),附軟盤,連同專題總結一并于10月30日前報送市疾控中心地病科,做為年終地方病防治責任目標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四)加強專業隊伍建設,確保碘缺乏病實驗室質控網絡常規運行

按照《2008年河南省碘缺乏病實驗室外質控網絡運行方案》要求,今年3月份省繼續對我市和所轄有關縣(市、區)碘缺乏病實驗室開展外質控考核,有關縣(市、區)要加強實驗室專業人員培訓和隊伍建設,確保外質控考核工作順利實施。

(五)不同地區基礎碘營養水平調查

在20*年全市開展五個縣(市、區)基礎碘營養水平調查工作的基礎上,本年度繼續開展此項工作。鞏義、新密、中原、管城、金水、惠濟、上街七個縣(市、區)疾控中心應按照《鄭州市不同地區基礎碘營養水平調查方案》鄭疾控[2008]21號文件要求,完成本縣(市、區)水碘檢測、8-10歲小學生尿碘檢測及甲狀腺腫大率調查任務,調查數據和報告及時上報市疾控中心地方病科。

(六)病情監測

按照《鄭州市碘缺乏病病情監測技術方案》鄭疾控(20*)52號文件要求,市疾控中心于4—6月份對滎陽、鞏義、新鄭市碘缺乏病監測點8—10歲在校學生進行病情監測。各縣(市、區)疾控中心按計劃完成本轄區碘缺乏病病情監測任務,于10月15日前將轄區碘缺乏病病情年度監測專題報告連同相關表格上報市疾控中心地方病科。

(七)“碘缺乏病防治日”宣傳活動

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地方病健康教育宣傳工作,并結合5月15日碘缺乏病防治日宣傳活動和中央補助鄭州市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項目,與當地政府和鹽業部門積極配合,利用各種新聞媒體、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主動開展以碘缺乏病防治為主的地方病宣傳活動。宣傳活動結束后及時將活動總結連同宣傳影像資料報送市疾控中心地方病科。

二、地方性氟中毒防治

(一)地方性氟中毒病區自然村病情調查

按照《20*年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專項資金鄭州市地

方病防治項目技術方案》要求,登封市、滎陽市、中牟縣完成10個地方性氟中毒病區自然村病情調查任務,調查內容主要包括:兒童氟斑牙和成人氟骨癥調查、成人骨X線拍片和兒童尿氟、飲水氟含量測定等。

(二)病情監測

滎陽、登封、鞏義、新鄭、中牟要按照《鄭州市地方性氟中毒防治效果動態監測方案》要求,繼續在2004年選擇的監測點,開展降氟改水防治地方性氟中毒效果動態監測工作。要求9月底前完成監測任務,并寫出專題總結上報市疾控中心地病科。

三、地方性砷中毒防治

按照《20*年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專項資金鄭州市地

方病防治項目技術方案》要求,結合鄭州市地方性砷中毒防治工作實際,今年要求中牟縣在白沙鎮附近安排5個自然村進行

高砷水源篩查,具體調查內容與方法按照《20*年中央

補助地方公共衛生專項資金鄭州市地方病防治項目技術方案》執行,要求4月11日務必將全部水樣集中送至省疾控中心地方病所。

四、布病防治

(一)加強布病疫情管理,疫點處理率100%

各縣(市)區凡接到或發現布病疫情后,要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絡直報系統及時報告疫情,同時上報市疾控中心和轄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及時向當地畜牧部門通報疫情。與當地畜牧部門一起,迅速趕赴疫點,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填寫《布病流行病學個案調查表》,了解和掌握畜間疫情動態,力爭查清感染、發病人數及發病原因,對現癥病人進行全程正規治療,防止轉入慢性化。嚴格按要求作好各項疫點處理工作,杜絕出現續發病例。及時寫出疫情處理報告,附《布病流行病學個案調查表》,上報市疾控中心地病科。要求在上報紙質疫情處理報告和《布病流行病學個案調查表》的同時,上報電子文檔。

(二)認真開展布病監測工作

鞏義市國家布病監測點,要嚴格按照《全國人間布魯氏菌病監測方案》和《鄭州市20*年布魯氏菌病監測實施方案》要求完成年度監測任務,并于10月底前上報國家統一監測報表和專題總結,迎接省和國家CDC考核驗收。其它縣(市)、區要按照《鄭州市20*年布魯氏菌病監測實施方案》要求,對轄區內回族群眾居住相對集中區(村組或居委會)18歲以上成人開展血清學監測,重點監測從事或曾從事飼養,接羔,皮毛、乳、肉加工,牲畜屠宰,牲畜交易工作人員及獸醫。上街、惠濟區全年監測不少于30人,其他縣(市)區全年監測不少于50人。要求5月底前完成全部標本采集工作,按標本采集數量到市疾控中心領取試劑,6月底前完成監測任務并上報專題總結。

(三)加強布病防治知識培訓,切實提高基層臨床醫生、鄉村醫生對布病的診療水平,減少漏診和誤診誤治。加大宣傳力度,提高重點職業人群的防病意識。

五、鼠疫防治

(一)、認真貫徹實施《國家鼠疫控制應急預案》、《鄭州市鼠疫控制應急方案》和《鄭州市鼠疫防治“***”規劃(20*年—2010年)》,做好應對鼠疫疫情的技術與物資儲備,隨時應對突發疫情。出現疫情后,按照應急方案要求,立即啟動各項應急工作,切實做好突發疫情的快速有效處置。

(二)、各地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關注我市與國內主要疫區相互流動人口的數量、動向,加強流動人口鼠疫監測。密切關注國內外鼠疫疫情動態,及時交流疫情信息。按照《河南省鼠疫監測實施方案》和《鄭州市2008年鼠疫監測實施方案》要求,重點做好新鄭國際機場、鄭州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和周圍地區以及107國道、310國道沿線的監測工作。

六、健康教育

為進一步提高地方病項目實施地區群眾對地方病防治知識的知曉率,預防和減少地方病的危害。登封市、滎陽市、

新鄭市、新密市、鞏義市、中牟等項目縣要按照《20*年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專項資金鄭州市地方病防治項目技術方案》健康教育項目要求,開展健康教育工作。具體健康教育工作內容祥見《20*年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專項資金鄭州市地方病防治項目技術方案》。

七、其他工作

(一)、根據實際防治工作需要,適時舉辦一期地病防治技術培訓班。

(二)、根據上級要求,12月10日前按時完成本轄區地方病統計年報工作。

(三)、各項防治工作完成后寫出年度防治工作總結,于11月15日前上報市疾控中心地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