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總結
時間:2022-12-10 10: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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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縣委、政府的領導下,高度重視人民調解工作,不斷地強化組織領導,健全機構網絡,完善各項制度,堅持以構建“和諧”為目標,把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確保了社會安定穩定,為我縣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一個良好有序的法治環境。現將2020年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組織領導到位
我們相繼成立各完善了行政調解、矛盾調解、調解中心,“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有組織、有機構、有人員,矛盾調解有計劃、有措施、有制度、有臺帳。我們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及時發現,依法調解,妥善處理和疏導矛盾糾紛,減少訴訟,防止矛盾激化。在處理矛盾糾紛工作中,主動受理,積極化解,依法宣傳,達到公平、公正。在查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根據當事人的特點和糾紛性質、難易程度、發展變化的情況,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耐心細致的說服疏導工作,促進雙方當事人互諒互讓,消除隔閡,引導、幫助當事人達成解決糾紛的諒解協議。確保糾紛案件在一個月內解決,雙方滿意。
二、制度落實到位
每季度召開一次形勢分析會,分析研究矛盾糾紛發生的大原因、特點、規律和發展趨勢,達到早預防、早化解、早控制。調解中心每月將內部及行業發生的矛盾糾紛歸類存檔,建立臺帳,包括“五類”糾紛,內部安全隱患,內部矛盾糾紛,內部治安,行業糾紛等情況,對重大情況立即上報,定期對糾紛當事人進行回訪,督查調解協議落實情況。矛盾調解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特別是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和敏感問題,我們注重分析,積極防范。對單位、家庭、行業產生的矛盾糾紛,我們盡量化解在基層,不積壓、不激化、不上交,堅決杜絕重大案件、刑事案件的發生。
三、矛盾化解到位
當前,隨著我縣大建設的快速推進,涉水項目的不斷增加,建設行業的矛盾糾紛凸顯和集中,一是涉及河道砂石、管材管件,農民和居民利益訴求多;二是民工工傷、勞資糾紛多;三是公共建設項目群眾訴求多等,下一步,我們將根據擔負的工作任務、性質和要求,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經常化、制度化,將工作做深做細,為我縣的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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