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環節安全監管工作要點

時間:2022-08-14 11: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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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環節安全監管工作要點

2014年,流通環節食品監管工作將按照省、市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整體部署,以積極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和改善民生,努力營造良好的食品市場環境為目標,在深化治理整頓、強化和規范監管執法、構建長效管理機制上下功夫,不斷提高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執法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努力開創我縣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新局面。

一、推進監管執法能力建設,為提升食品流通監管水平提供保障

(一)加強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培訓和裝備建設。積極組織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業務知識培訓,有效提高全局監管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確保監管人員在最短的時間熟悉和掌握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知識,夯實監管工作基礎。積極爭取上級和縣政府財政支持,穩步提升食品安全監管預算經費。按照適用適宜的原則,努力配齊必要的快速檢測、執法監管設施設備,解決監管履責需求。強化流通環節食品安全聯系點建設,抓重點,樹典型,及時總結經驗,穩步推廣,延伸監管觸角。

(二)建立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績效考核規范。制定《縣2014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績效考評辦法》,圍繞食品安全屬地監管責任制、職能機構指導監督責任制和食品藥品監管所監管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科學、實用的考核標準,推動監管責任有效落實。

(三)完善督查考評機制加大督查檢查力度。與食安辦督查考評機制相結合,建立一季一督查一考評制度,實行定期對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所進行督查考評;完善督查檢查方式,綜合采取定期督查、交叉互查、專項抽查等形式,加強日常督查檢查,推動食品安全監管相關制度和責任落實。

二、推進食品安全日常監管規范化建設,著力提升食品安全監管依法行政水平

(一)進一步規范流通環節食品經營主體資格監管,做好食品流通許可檔案移交與許可證核發。按照省食安辦等五個部門《關于做好機構改革期間食品安全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機構到位后,仍然繼續沿用以前的食品流通許可證核發程序和做法,許可機關改為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通許可證核發由食品安全監管股負責,待食品藥品監管所組建完畢、人員到位后,再委托食品藥品監管所發放。對原有的食品流通許可證發放對象、許可檔案、空白許可證等各項資料、檔案要專人負責整理歸集,完整移交,確保工作連續性。對新增的食品流通許可申請,要依法嚴格審核,及時核發,完整采集數據,建立戶口檔案。

(二)承擔好食用農產品監管新職責。這是一項全新的工作,要積極協調農業、漁業、糧食等部門研究建立工作機制、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有效銜接機制,做好與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相銜接的食用農產品準入管理。探索建立追溯機制,用可追溯制度倒逼和引導生產。在地方政府統一領導與協調下,就食用農產品監管銜接工作探索適應監管需要的可操作性舉措。

(三)完善監管體制機制,全面提升食品監管工作效能。繼續抓好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建設,在省局制定《省預包裝食品流通備案管理辦法》后,重點配合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抓好市流通領域預包裝食品備案制度建設工作。突出加強食品流通源頭管控,不斷完善食品批發經營者索票索證和食品質量安全信息備案管理。規范食品入市、交易及退市行為,建立從入市到交易、退市全過程監管機制。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數據信息的分析和使用,建立食品流通經營者分級分類監管制度,實行量化動態監管。探索對食品經營者、經營及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等信息進行量化計分并加以累積,積分情況記入其食品經營信用管理檔案,科學設定評價指標,劃分風險等級,作為監管部門采取針對性監督檢查措施的重要依據,提升監管效能。同時方便公眾查詢,鼓勵社會監督,發揮社會共治作用。

(四)進一步規范食品藥品監管所食品市場巡查行為,強化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行為監管。嚴格落實基層所日常巡查規范要求和屬地監管責任制度,做到任務到崗、責任到人。嚴格落實巡查痕跡管理要求,在食品市場巡查中做到“嚴把六關”和“十查十看”,提高食品市場巡查檢查的針對性、有效性。嚴格落實食品企業信用檔案建設要求,建立健全食品經營企業“黑名單”制度,完善市場懲處和退出機制。

三、深化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切實維護食品市場秩序

(一)加強流通環節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商品的監管。要結合當地實際,以端午、五一、中秋、國慶、元旦、春節等重大節假日和傳統節日為重點時段,加大對農村、城鄉結合部、冷凍庫、校園周邊、集貿市場等重點區域,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白酒、散裝食品、冷凍食品、兒童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重點商品的監管,加強社會輿情監測,建立快速反映處置機制,制定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強化綜合治理,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切實規范食品市場經營秩序。

(二)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執法辦案監管力度。一是要按照省局部署組織開展好“打兩非治源頭”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突出對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生產許可、無食品標簽等“五無”食品的檢查和清理,堅決打擊故意篡改標簽信息的行為。二是進一步深化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白酒專項整治。在整治中注意規范引導,鞏固整治成果。三是強化農村兒童食品專項整治。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兒童食品市場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經營許可準入,嚴格經營條件,落實經營者責任義務,突出質量追溯,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切實保障農村兒童食品消費安全。四是突出食品流通環節的特點,布置開展調味品專項整治,重點整治調味品的非法添加問題;開展食品添加劑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渠道來源、索證索票情況,嚴格規范食品添加劑的使用。五是因地制宜,結合轄區實際,適時安排開展特色專項整治工作,有針對性地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在執法辦案過程中,建立健全案件督查督辦、區域執法協作、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等制度和機制,形成打假治劣合力。

(三)凈化市場,嚴格監管嬰幼兒配方乳粉和農村食品市場

1、凈化嬰幼兒配方乳粉市場。參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制度,加強試行藥店專柜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工作的指導,規范藥店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購進、存儲和銷售行為。一是確切掌握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情況,堅決清理不具備經營資質條件的主體。二是啟動專柜專區銷售和試點藥店銷售管理。盡快建立健全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管理的各項制度,制定試點藥店銷售工作方案,研究建立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先行賠償和追償制度。三是大力推進嬰幼兒配方乳粉批發經營者自主建立可追溯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嬰幼兒配方乳粉流通許可與備案管理,實行監管機關與經營者雙向追溯管理。要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切實保障嬰幼兒配方乳粉消費安全,恢復并增強人民群眾消費信息。

2、凈化農村食品市場。一是嚴打重罰,有效震懾。要會同相關部門,從生產到銷售各環節,開展全鏈條聯合執法行動,重點打擊非法生產、非法銷售的小作坊、黑窩點和假冒偽劣食品批發商,一經發現假冒偽劣食品,必須追根溯源,徹底追究,進一步整治和規范農村食品市場。二是規范指導,有效防范。深入鄉村基層,對農村食品經營者做好法制與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指導從業規范,主動抵制“三無”、過期變質和假冒偽劣等不合格食品。三是完善農村食品市場自治管理。要依靠基層自治組織和食品安全協管員體系,鼓勵和引導農村群眾建立村規民約,設立農村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受理站點,實現群防群控。四是市場引導,典型示范。積極推動質優價廉的食品名牌企業送貨下鄉,服務農村群眾理性安全消費;推進農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設,發揮典型引路的示范效應。

認真總結嬰幼兒配方乳粉市場和農村食品市場監管的有效經驗做法,舉一反三,結合各地實際,研究農村墟集、邊界地區食品交易、食品攤販、網絡銷售、電視購物、郵購等無店鋪食品銷售的監管措施,不斷填填補監管盲區和監管漏洞。

四、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發生

(一)統籌抽檢,強化信息應用。認真分析研究流通領域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監測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2014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進一步加強食品監測統籌規劃,加強部門間、科室間溝通協調,強化地域間監督抽檢計劃的互補性、結果通報和信息共享,減少重復抽檢和資源浪費。加強抽檢結果信息的分析、整理和應用,為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專項執法和決策調整提供參考依據。

(二)加強隱患排查,完善應急管理。認真落實市場監管執法風險防范管理和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相關要求,將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及執法風險防范與日常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實現執法風險防范和隱患排查治理的常態化管理,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和程序,及時發現和解決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隱患問題,避免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事件發生,有效預防履職風險。

五、加強誠信自律體系建設,推動食品經營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一)監督食品經營者落實食品經營法定責任和義務。探索建立對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檢查評價機制,進一步強化食品批發經營者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兩項制度”電子化管理,督促食品批發經營者建立健全食品采購、貯存、運輸、銷售、退市和食品質量管理等環節的電子監控體系,細化、落實工作機制,把好食品進貨關、銷售關和退市關,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第一責任,承擔社會責任。

(二)督促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各項自律制度。積極引導和督促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十項自律制度,增強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意識,主動加強食品經營活動中“購、銷、存、運、退”各環節的質量安全把關,強化食品經營安全意識。

(三)著力提高食品經營者的誠信守法意識。督促食品經營者健全從業人員培訓制度,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對從業人員組織開展定期培訓,先培訓后上崗,單位負責人、關鍵崗位人員要接受集中統一培訓。嚴格監督食品交易場所開辦者、食品展銷會等集中交易活動舉辦者、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對違法違規企業,依法從嚴追究其負責人的責任,被吊銷證照企業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法實行行業禁入。結合部門新職能,探索推進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村(鎮)及示范店評定工作開展,拓展示范載體,不斷強化食品經營者誠信經營意識。

六、完善協調協作和社會監督機制,切實提高組織保障水平

(一)加強部門、科室間的協調配合。主動加強與公安、農業、質監、工商等有關部門之間的業務協調配合,加強與部門內設職能業務科室的監管信息交流,推動跨部門、跨地區食品安全信息通報、聯合執法、隱患排查、事故處置等協調聯動機制的建立健全,形成部門之間、科室之間監管無縫銜接的協調協作機制。

(二)加強社會監督體系建設。以行業組織、社會團體、各類媒體和廣大消費者為依托,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社會監督體系建設。充分發揮鄉鎮食品安全管理員和新聞媒體的宣傳、監督作用,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識”宣傳活動,不斷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和宣傳活動,營造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