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組織機構與職責
時間:2022-03-22 0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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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科:
1、宣傳貫徹統計法和有關法律條例;起草法規文件;報告法規工作。
2、組織統計執法檢查,處理、查處統計執法案件。
3、負責全區的統計登記工作。
業務科:
1、負責所屬基建、更改及房屋開發企業的統計執法檢查。
2、負責所屬的工業、交通運輸及相關單位的執法檢查。
3、負責所屬批發零售貿易業企事業單位的執法檢查。
4、負責所屬獨立核算企業、事業機關單位勞動工資執法檢查。
5、對轄區所屬服務業等單位進行執法檢查。
6、轄區內三資企業等單位進行統計執法檢查。
統計信息中心
1、承擔上級統計部門部署的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基礎統計資料的搜集、加工、整理、上報,進行統計分析預測、統計報告,開展統計信息咨詢服務。
2、承擔國家的大型普查、上級統計部門部署的專項調查、抽樣調查任務。
3、負責對本地區統計調查單位的名錄庫管理,基層統計工作指導,統計數據資料的檔案管理、保密等工作。
4、負責本地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網絡建設工作。
5、負責對本地區統計調查單位的統計人員的業務指導,教育培訓。
6、完成上級政府和統計部門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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