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計算機制度

時間:2022-12-02 0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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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計算機制度

為確保信用社計算機綜合業務操作系統正常,持續,高效的運行,不斷提高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加強計算機管理,加速電子化進程,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計算機電源線及信號線的布置應在信息科技部管理人員的參與和指導下完成,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初次安裝,調試應由信息科技部人員進行,待機器運行穩定后交分支機構使用。

第二條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的專用電源線布置好后,不得隨意改動,嚴禁私拉,亂接,嚴禁室內照明,點鈔機,電視機的電源使用計算機逆變器,原則上要分開使用。計算機電源線及通訊線必須固定,不可有裸露破損線,以保障機器正常運行和人身安全。

第三條各營業網點計算機及附屬設備一律安裝專用地線,并與空調地線,營業樓地線分開。凡因缺少地線而使UPS不能正常工作的,各網點負責自行安裝到位。

第四條在正常工作狀態下,機器不得隨意移動,所有接線及插頭不得隨意插拔。堅決杜絕帶電插拔插頭,特別是主機與終端通訊插頭,打印機與主機插頭,聯網設備與主機的插頭,由此誤操作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負責。

第五條嚴禁私拆,改裝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和私自更換零件。

第六條保持計算機工作環境的清潔衛生,做到無塵,恒溫。

第七條嚴禁將易燃,易爆,易腐蝕,強磁性等危害性物品帶入計算機及附屬設備附近。遇到突發性火災應首先關閉計算機及附屬設備電源,用1211滅火器對其進行撲救。

第八條計算機及附屬設備在關機冷缺5分鐘后蓋上防塵罩。操作臺嚴禁散放回形針,大頭針等細小金屬物品以及茶水,飲料等流質物品,嚴防這些物品掉入鍵盤內,引起短路。

第九條計算機及附屬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計算機管理員及操作員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不能排除時,應及時報告信息部門,并立即記下出錯現象和出錯信息。

第十條各營業網點要設一名計算機主管員,原則上由主辦會計擔任。

第十一條加強密碼管理,各操作系統應分別設立相應級別人員的代號及密碼,規定處理會計事務的權限,承擔相應責任。各操作員的代號及密碼應相互保密,不得泄露。

第十二條計算機操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未經培訓人員不得上崗;不得在機器上使用外來軟件,進行游戲,隨意建立用戶,更不得隨意刪除,更改任何文件和程序。

第十三條計算機主管員工作職責

計算機主管員主要負責機器設備硬件和軟件的監管維護,負責耗材及低值易耗品的領用,配給,開關主機,系統管理員密碼的管理,錯帳沖正的審批,一般性運行故障的排除和軟件資料的歸檔保管。

1.負責計算機主機的開關。開機時,先打開UPS,待5-10秒處于穩定后,打開主機顯示器電源,再打開主機電源,最后打開附屬設備;關機時,待所有終端,打印機全部正常退出并關閉電源后,再輸入關機命令,待系統休眠后關閉主機電源。主機及所有附屬設備全部關閉后,關閉UPS或使其充電。

2.計算機主管員應負責監控主機,對公,儲蓄業務及分社,儲蓄所網點的正常運行,負責處理日常出現的一些軟性故障。主機出現啟動不正常,或中途運行出現異常情況時,只能由主管員排除。轄內網點出現故障,應首先向本單位計算機主管員報告,計算機主管員首先記下出錯現象和出錯信息,根據這些信息分析故障原因,并進行力所能及的處理,處理不了的問題,要立即上報信息科技部,由專人進行維護。

3.加強運行系統及環境的檢查。計算機主管員應經常檢查主機及所有附屬設備之間的信號線是否固定和固定的松緊程度,UPS是否正常,電源線布置是否改動,是否有非計算機設備接入,環境是否衛生,恒溫桌是否工作正常,以便及時發現隱患,迅速排除。

4.加強設備管理及低值易耗品管理。所有計算機設備都應登記造冊,設備的每次維護檢查及維修記錄都應有記錄。本著經濟,節約的原則,耗材及低值易耗品統一由信息科技部供應,低值易耗品及耗材的領銷存也應嚴格登記造冊,做到有帳可查。

5.負責儲蓄業務抹帳,對公紅字沖正審批,特殊維護操作。檢查總帳打平,分戶帳打平,總分核對,儲蓄營業日報表與日計表是否相符。

第十四條計算機操作員工作職責

操作員主要負責信用社基本業務的傳票輸入,信息查詢,修改,軋帳,開銷戶,打印文件,資料,報表,以及系統運行,設備管理及維護工作,確保前臺業務處理的完整,準確,提高結算的效率和質量。

1.操作員應認真學習應用系統操作手冊,根據相關業務會計核算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發生差錯時,要請示主管員共同分析處理,遇有儲蓄業務抹帳,對公業務沖正處理時,必須由主管員進行,嚴禁操作員自行處理。

2.操作員應愛護機器,操作鍵盤時力度適中,退紙時,輕按相關鍵完成,避免手旋滾筒而損壞設備,發生卡紙時,禁止硬拉硬拽,機器應每天保持清潔無灰塵,不可帶電拔插,營業終了相關設備必須冷缺后加蓋防塵罩。

3.操作員必須在指定的機器上進行操作,不得隨意使用他人終端,按會計保密制度,操作員不得輕易向客戶提供查詢與該客戶無關的數據資料。

4.操作員因故離開工作崗位,應退至LOGIN狀態,操作員應定期或不定期更改密碼,因密碼泄露造成的損失由操作員本人負責,操作員只能進入相應模塊,不可越權處理業務。

5.按會計核算的要求,每日及時打印各類帳表,清單等重要資料,其他帳簿資料按月交給主管員分類歸檔保管。

6.操作員離崗時,應辦理交接手續,主動交出隨機資料,以及與業務有關的所有文字材料,數據及磁介質資料,做好交接登記。

7.按月做好計算機運行情況(包括硬件,軟件)記錄,定期分析研究,針對問題及時匯報,切實解決。

8.操作員每日具體負責:記載帳務,日常業務,打印相關資料(對公:日計表,余額表,流水帳,日結單,本日滿頁帳頁。儲蓄:營業日報表,流水帳,開銷戶明細,他代本和本代他)

9.每日進行一次儲蓄營業日報表和日計表的核對,特別是注意本代他和他代本的核對。

10.年底除進行正常打印外,儲蓄必須打印各儲種分戶帳信息,對公必須打印所有分戶帳帳頁。

第十五條計算機維護人員工作職責

1.指導分支機構正確使用計算機及附屬設備,糾正操作過程中的不良習慣,減少計算機故障的發生。

2.分支機構計算機故障判斷準確,排除迅速,保證業務持續,正常進行,對外形象良好。

3.管理所負責區域內分支機構計算機超級用戶口令,分支機構系統管理員不得擅自進入超級用戶或在數據庫中操作,維護人員進入分支機構超級用戶必須有記錄。

4.監督分支機構系統管理員與操作員密碼是否分開掌握,各人操作權限設置是否合理。

5.根據需要領用耗材及配件,需長期使用的自行保管,公用設備注意愛護,不得挪作他用。

6.定期輪換維護區域,取長補短,相互交流。

7.加強操作系統,應用系統,數據庫的學習以及既定軟件的完善,根據業務需要加強學習,制定計劃。

8.確立服務意識,改進服務態度,基層維護工作結束及時返回,不得提出工作以外的任何要求。

9.信息部門每周一上午召開例會,各人總結上周工作,計劃本周工作打算,并對基層社情況展開討論,不斷改進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計算機主管員,操作員不得在業務用機以外的機器上運行信用社數據,不得將輸出的數據資料任意擺放,以防泄密。

第十七條根據信用社電子設備運轉費管理辦法規定,對全市各分支機構電子設備購置,使用,維護一律由信用社信息科技部門完成,分支機構不得自行購置。

第十八條各類電子設備的維修,一律由信息部門負責,按實收取費用,分支機構不得自行聯系有關電腦公司,由于自己聯系造成維修不當或出現系統癱瘓,硬件破壞,軟件泄密的,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十九條信用社根據本管理辦法制定相應的計算機管理考核細則,檢查,監督計算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