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部信訪制度

時間:2022-11-19 12:40:00

導語:組織部信訪制度一文來源于網(wǎng)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chuàng)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組織部信訪制度

一、信訪工作要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由分管辦公室工作的部領導統(tǒng)管部內(nèi)的信訪工作。辦公室有專職信訪工作人員,其它科室指定一名同志兼管信訪工作。

二、健全信訪的登記、轉辦、查處、催辦、統(tǒng)計、匯報、歸檔等制度。對來信來訪要逐一登記,堅持“分級負責,歸口處理”的原則,屬于我部處理的,有關科室要抓緊處理,不屬我部辦理的,要及時轉到有關單位,需要幾個部門共同解決的,要做好溝通協(xié)調工作。

三、直接辦理的信訪事項應當在30日內(nèi)辦理完畢,并視情況將辦理結果答復信訪人;情況復雜的,時限可以適當延長。在信訪人不服,要求復查之日起30日內(nèi)提出復查意見。復查后予以答復,原處理決定正確的,不再處理。

四、對上級組織或領導指示要結果的信訪案件,有關科室要認真查辦,在規(guī)定的時間(一般在90日內(nèi))結案上報結果,逾期不能完成的要說明原因,做到件件落實。

凡上級交辦的信訪件及其處理結果,均由辦公室統(tǒng)一登記。

凡轉交要求上報結果的案件,要限期上報,并定期檢查、催辦。

五、信訪工作人員要堅持黨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辦事。接待來訪者要態(tài)度熱情,以誠相待。對可以向來信來訪者轉告處理結果的問題,要及時通報他們。

六、堅持信訪例會制度。每月初由辦公室召集各科室負責信訪同志開一次會,及時交流和檢查信訪工作,統(tǒng)計上月信訪工作有關數(shù)據(jù)。

七、做好信息、匯報工作。各科室要及時提供信訪信息,部辦公室每半年向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書面匯報半年和全年信訪工作情況。